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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层基金投资山西光宇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15 10:04:10

1. 并购夹层基金是什么

夹层资本是收益和风险介于企业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之间的资本形态,本质是长期无担保的债权类风险资本。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夹层基金(Mezzanine Fund)是杠杆收购特别是管理层收购(MBO)中的一种融资来源,它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国内采用的术语MBO基金,实际上指的就是夹层基金。但是由于MBO交易中融资渠道是多样化的,融资结构是分层次的,不同的资金来源、进入方式、收益率要求、偿还方式等都是不同的,所以统称为MBO基金是不准确的。

管理层收购的支付方式是全现金收购,而非换股收购,所以收购融资至关重要。在一项典型的MBO融资结构中,资金来源包括三个部分:

1、购买价格的10%由管理层团队提供,这部分资金形成了购并完成后重组企业的股本资本。

2、购买价格的50—60%由银行贷款提供,这部分资金形成了高级债权,有企业资产作抵押,一般是由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

3、30—40%的购买资金由夹层基金提供。

夹层基金的本质是一种借贷资金,它提供资金和收回资金的方式与普通贷款是一致的,但在企业偿债顺序中位于银行贷款之后。因此在购并融资中,银行贷款等有抵押的融资方式属于高级债权,夹层基金则属于次级债权。在杠杆收购融资中非常著名的垃圾债券,也是一种提供次级债权资金的方式,和夹层基金的作用是一样的,不过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后垃圾债券市场出现了信用危机,西方杠杆收购中次级债权资金主要来自夹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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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夹层基金的历史纵览

目前,夹层融资在发达国家发展良好。据估计,目前全球有超过,000亿美元的资金投资于专门的夹层基金。Al-tAsset预计,欧洲每年的夹层投资将从2002年的40亿欧元(合47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70亿欧元以上。但在亚洲,夹层融资市场还未得到充分发展。
尽管一些机构已向亚洲公司提供了夹层融资这种形式,但现在亚洲的夹层基金仍然寥寥无几。直到最近,亚洲公司对夹层融资的需求依然较小,主要原因是大多数公司能从银行获得利率较为优惠的优先债务。这种优先债务非常普遍,并且极少进行尽职调查,在签约和其他常规义务方面的限制也很少。贷方在承担股票式投资风险的同时,却只接受了极低的回报。
在1997年夏天亚洲发生金融危机后,夹层融资方式的提供数量大大减少。当时,优先债务的持有者更加不愿意经受风险,因为不良贷款的数额节节上升。这些债务持有者积极将业务重点调整至少量优质公司。当地金融机构在建立复杂的债务工具时通常缺乏专业知识和冒风险的勇气,尤其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此外,公众股票市场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几乎是关闭的,而高收益率的市场在亚洲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即使这样的市场存在,鉴于对最低发行额规模的诸多要求,潜在发行人的数量也极为有限。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不利的经济气候也引发了许多积极的发展(包括人们更愿意接受亚洲以外的资本、企业治理结构有所改善以及法律法规和监管方面的变革),这帮助夹层融资提供者创造了目前这种良好的投资环境。

3. 什么是产业投资基金中的夹层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大类概念,国外通常称为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夹层基金(Mezzanine Fund)是杠杆收购特别是管理层收购(MBO)中的一种融资来源,它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

4. 夹层基金的受益之处

以下是区分夹层投抄资和典型的私有股权投资的主要特征:
比股权风险较小的投资方式。夹层投资的级别通常比股权投资为高,而风险相对较低。在某些案例中,夹层融资的提供者可能会在以下方面获得有利地位,比如优先债务借款者违约而引起的交叉违约条款、留置公司资产和/或股份的第一或第二优先权。从“股权激励”中得到的股本收益也可非常可观,并可把回报率提高到与股权投资相媲美的程度。
退出的确定性较大。夹层投资的债务构成中通常会包含一个预先确定好的还款日程表,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分期偿还债务也可以一次还清。还款模式将取决于夹层投资的目标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夹层投资提供的退出途径比私有股权投资更为明确(后者一般依赖于不确定性较大的清算方式)。
当前收益率。与大多数私有股权基金相比,夹层投资的回报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前端费用和定期的票息或利息收入。这一特性使夹层投资比传统的私有股权投资更具流动性。

5. 证券投资基金为什么要设置夹层

一、夹层基金(Mezzanine Fund)是杠杆收购特别是管理层收购(MBO)中的一种融资来源,它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国内目前采用的术语MBO基金,实际上指的就是夹层基金。由于MBO交易中融资渠道是多样化的,融资结构是分层次的,不同的资金来源、进入方式、收益率要求、偿还方式等都是不同的,所以统称为MBO基金是不准确的。
二、“夹层基金”首次出现在两会议案,这应该是个积极的信号——企业融资需求日趋多元化,夹层基金大有可为。本报记者多方采访发现,夹层基金在国内尚属起步阶段,但随着企业并购越来越多,夹层基金市场需求也会越来越大,不过,要走向繁荣还需走很长道路。
两会期间,中国人寿(25.20,-0.38,-1.49%)保险原董事长杨超明确建议,“扩大保险机构间接投资股权基金的范围和类别,如夹层基金和FOFs等目前适合保险资金特点的产品。”
夹层投资(mezzanine investment)是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常用的一种投资形式,主要是指投资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融资之间的一种投资形式。在欧美市场已是一种成熟的资产配置类别。在国内2005年方出现首只夹层融资基金,而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始于去年7月中旬,本土机构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披露,拟募集一期重点关注并购融资、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矿产能源和房地产等权属可登记的资源资产抵押融资的中信夹层基金,目标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60亿元。
再至今年,据记者了解,有多家中小PE机构也已开始尝试进入夹层资本领域,其中惠农资本是较典型的一家机构。
据惠农资本总裁尉立东介绍,目前惠农资本管理三只基金,总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业务分为两类,一类是两期股权投资基金,每只基金5亿元,共管理10亿元,另一类则是夹层基金。
惠农资本至今成立仅有3年,是PE界“新兵”,但却尝试了最“前沿”业务。对此基金配置的原因,尉立东表示,“进入夹层资本是非常明显的,也是非常必然的。”
据他介绍,这源于曾在投资东北某企业的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在惠农资本投资完成后,企业在重组改制时产生了新的资金需求,同时要重组则必须把原有的抵押释放后才能进行资产分割。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为企业提供了夹层资本,做了配套贷款,并同时发了20多亿企业债,把企业贷款全额偿还掉,这使得我们意识到商业银行现在并不单单做纯贷款业务,同时在股权投资和债务重组方面的业务也很超前。正是沿用这个方式,我们发了一期夹层基金,仅去年便做了22亿元,主要以企业并购重组为主,同时结合当前的形势也做点房地产的融资。”尉立东进一步解释。
然而,也有尝试夹层基金“受挫”的机构对记者表示,和银行的合作并不容易。
对此,某四大行之一银团贷款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偶尔会做夹层融资的案子,且一定要看具体项目质地。此外,会优先考虑长期合作的PE机构申请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尽职调查的难度。他认为,夹层基金要在国内盛行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华民创富董事长杨辉也认为,就目前国内的金融环境而言,推出结构性产品是金融创新所需要的,但并不是任何PE投资机构都可以轻易尝试,重要的是看具体项目,不同于股权投资,夹层投资更关注企业现在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内的偿债能力,同时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过往业绩,稳定的管理团队及领先的市场地位。
针对现有中国夹层投资环境,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刘碧薇认为,夹层基金发展面临的瓶颈主要在于投资者来源以及由于相关政策造就的退出模式选择上。
刘碧薇指出,从夹层基金的投资者角度出发,由于夹层基金以资产保值作为首要考量,通过经常收益和资产增值为投资者带来平稳的投资回报。根据国外成熟经验,夹层投资对于保险公司、商业银行、FOFs等在内的对投资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机构投资者吸引度较高;而国内目前尚缺乏足够多的机构投资者。
此外,在投资工具的选择方面,如果夹层基金为美元,碍于国内现行外商投资及换汇政策限制,可选择将资金注入目标企业境外控股实体,投资工具运用相对灵活,包括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如果夹层基金为人民币基金,由于受到法律阻碍,在通用的投资工具选择方面比较狭隘,投资者只能以普通股的形式进入目标企业,通过投资条款设置,以普通股分红的形式获得类似债权的利息,或者选择与信托公司合作方式,投资于信托结构化产品中的劣后级别,优先级由信托筹集,从而实现杠杆融资的效果。
相应地,两类基金在退出路径方面也呈现不同。如投资者选择以人民币基金向目标企业境内运营实体注资,可选投资工具单一,退出渠道相对狭窄;然而以美元基金投资于目标企业境外实体,则工具多样,且路径畅通。

6. 什么是夹层基金

夹层基金概述
夹层基金(Mezzanine fund)也称默择内基金
夹层基金(Mezzanine Fund)是杠杆收购特别是管理层收购(MBO)中的一种融资来源,它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国内目前采用的术语MBO基金,实际上指的就是夹层基金。由于MBO交易中融资渠道是多样化的,融资结构是分层次的,不同的资金来源、进入方式、收益率要求、偿还方式等都是不同的,所以统称为MBO基金是不准确的。
夹层基金的基本特征
管理层收购的支付方式是全现金收购,而非换股收购,所以收购融资至关重要。在一项典型的MBO融资结构中,资金来源包括三个部分:
1、购买价格的10%由管理层团队提供,这部分资金形成了购并完成后重组企业的股本资本。
2、购买价格的50—60%由银行贷款提供,这部分资金形成了高级债权,有企业资产作抵押,一般是由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
3、30—40%的购买资金由夹层基金提供。
夹层基金的本质是一种借贷资金,它提供资金和收回资金的方式与普通贷款是一致的,但在企业偿债顺序中位于银行贷款之后。因此在购并融资中,银行贷款等有抵押的融资方式属于高级债权,夹层基金则属于次级债权。在杠杆收购融资中非常著名的垃圾债券,也是一种提供次级债权资金的方式,和夹层基金的作用是一样的,不过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后垃圾债券市场出现了信用危机,目前西方杠杆收购中次级债权资金主要来自夹层基金。夹层基金的基本特征:
一、基金的作用
夹层基金介入一项MBO交易,减少了交易融资对高级债权资金和股权资金的需求,并提高了银行贷款等高级债权资金的安全度,因为企业资产抵押系数(企业固定资产等抵押资产价值/银行贷款)提高了,使得MBO交易容易取得银行贷款。另外夹层基金的介入,也增加了MBO交易对股权资本提供者的吸引,因为夹层基金选择投资项目有其自身的内在收益率要求。相对于夹层基金来说,股权资本可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率。
二、基金的贷款利率
夹层基金一般提供的是无抵押担保的贷款,因此,贷款偿还主要依靠企业经营产生的现金流(不过有时也考虑企业资产出售带来的现金流。),基金的贷款利率要求比银行贷款利率高。一般夹层基金贷款的利率是标准货币市场资金利率(如LIBOR)加上3—5%。另外,如果在三五年后企业运行顺利,基金一般还要求获得一笔最终支付,这笔最终支付一般是由企业发行可认购普通股的认股权证(WARRANTS)予夹层基金。
三、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一般在一项MBO完成5年以后,如果目标企业原先为上市公司,则企业此时经过了下市、重组和重新上市的过程;如果目标企业为非上市公司,则企业经过了重组并完成上市。此时,各资金提供者分别实现了退出:管理层出售股票、夹层基金和银行全部收回贷款本息。由于MBO各层次融资结构中不同资金承担的风险不同,不同资金的收益率要求也不同,并存在较大差别。一般股权资本提供者要求的内在收益率超过40%,夹层基金要求的内在收益率介于20—30%之间,银行要求的内在收益率高于基准利率(如LIBOR)2个百分点。
四、基金的组织结构
夹层基金的组织结构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制,有一个无限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者(或称基金经理),提供1%的资金,但需承担无限责任。其余资金提供者为有限合伙人,提供99%的资金,但只需承担所提供资金份额内的有限责任。基金收益的20%左右分配给基金管理者,其余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夹层基金的基金经理人,也被称为杠杆收购专家,他们充当管理层的顾问,负责组织整个MBO的交易结构、特别是融资结构,并提供夹层基金融资,是一项MBO交易的灵魂。西方最著名的夹层基金经理人有KKR公司、ONEX公司等。
五、夹层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的比较
从组织结构上看,夹层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很相似,但是夹层基金不是股权投资,不要求获得企业的股本,而风险资本必然是股权投资,而且两者投资的目标企业不同。另外一般夹层基金的资金量比风险基金的资金量要小。
夹层基金在国内的运用前景
国内管理层收购和西方的MBO有着很大的区别。西方的MBO是一项要约收购,而国内管理层收购是一种股权协议转让行为。西方的MBO将改变公司法律主体,对于上市公司来说,MBO就意味着公司下市(go private),因为公司不再是公众所有的了,不具备上市公司的法律特征,非上市公司也要进行公司法律主体变更。总之,西方的MBO完成后,原公司解散,业务合并入新组建的公司,该公司即是MBO融资的主体,管理层100%拥有股权,负债率极高。经营数年后,公司重新向公众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国内的管理层收购就目前来看,不具备上述特征。
与西方MBO相比,国内管理层收购的不同在于:
1、国内的管理层收购不改变目标公司法律地位,收购结束后,收购公司(或称收购“壳”公司)并不与目标公司合并。
2、收购的是非流通股份,拥有的是相对控股地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份是非流通股,管理层团队通过协议转让持有的是非流通股,收购完成后成为相对控股的企业大股东。
3、收购后的退出信道不同。管理层持有的股份一般难以上市流通,只有未来企业价值上升,通过再次协议转让实现增值。所以,参与管理层收购的各种融资资金的偿还是来自于收购公司(融资主体)持有股份的派息分红和股份转让升值。
4、可能存在双重征税以及关联交易等公司治理问题。西方的MBO中,被收购的目标公司解体,合并入收购公司,大量的为收购发生的融资债务使得收购公司享有了重大的避税利益。而国内的管理层收购由于不涉及目标公司的主体变更,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同时存立,这样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不受影响,不仅不能取得收购负债的避税利益,而且在目标公司层面和收购公司层面存在双重征税的可能性。甚至当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时,在管理层控制的收购公司和由收购公司控股的公众上市公司之间,还可能产生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和其他公司治理问题。
就管理层收购的融资问题来看,国内《商业银行法》和央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等,均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不得用于股权投资。(不过在某些省市的具体运作案例中,还是存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直接或变相提供股权质押贷款用于股权收购。)因此,银行贷款从法律上就不可能直接介入到管理层收购中,这使得收购融资规模受到极大限制,这样就突出了国内管理层收购必须寻找其他融资渠道的问题,这是国内近来出现成立所谓MBO基金呼声的客观原因。但是尽管呼声很高,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许多困惑和难题。国内参与管理层收购的融资基金缺乏法律规范。在具体交易过程中,由于银行信贷资金不能介入,使得各种私募基金成为一项管理层收购交易的主要融资来源,融资数量大、风险高,融资方往往要求管理层给予股权,或者安排有其他的“桌下约定”,在这些隐蔽的桌下约定中,交易双方的融资方和管理层往往故意留下“模糊之笔”,很可能就是未来风险爆发的预埋伏笔,这客观上增加了国内管理层收购的潜在风险。 [编辑本段]历史纵览目前,夹层融资在发达国家发展良好。据估计,目前全球有超过1,000亿美元的资金投资于专门的夹层基金。Al-tAsset预计,欧洲每年的夹层投资将从2002年的40亿欧元(合47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70亿欧元以上。但在亚洲,夹层融资市场还未得到充分发展。
尽管一些机构已向亚洲公司提供了夹层融资这种形式,但现在亚洲的夹层基金仍然寥寥无几。直到最近,亚洲公司对夹层融资的需求依然较小,主要原因是大多数公司能从银行获得利率较为优惠的优先债务。这种优先债务非常普遍,并且极少进行尽职调查,在签约和其他常规义务方面的限制也很少。贷方在承担股票式投资风险的同时,却只接受了极低的回报。
在1997年夏天亚洲发生金融危机后,夹层融资方式的提供数量大大减少。当时,优先债务的持有者更加不愿意经受风险,因为不良贷款的数额节节上升。这些债务持有者积极将业务重点调整至少量优质公司。当地金融机构在建立复杂的债务工具时通常缺乏专业知识和冒风险的勇气,尤其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此外,公众股票市场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几乎是关闭的,而高收益率的市场在亚洲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即使这样的市场存在,鉴于对最低发行额规模的诸多要求,潜在发行人的数量也极为有限。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不利的经济气候也引发了许多积极的发展(包括人们更愿意接受亚洲以外的资本、企业治理结构有所改善以及法律法规和监管方面的变革),这帮助夹层融资提供者创造了目前这种良好的投资环境。
夹层融资的优势
夹层融资是介于风险较低的优先债务和风险较高的股本投资之间的一种融资方式。因此它处于公司资本结构的中层。夹层融资一般采取次级贷款的形式,但也可以采用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的形式(尤其在某些股权结构可在监管要求或资产负债表方面获益的情况下)。
夹层融资的回报通常从以下一个或几个来源中获取:一、 现金票息,通常是一种高于相关银行间利率的浮动利率;二、 还款溢价;三、 股权激励,这就像一种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在通过股权出售或发行时行使这种权证进行兑现。并非所有夹层融资都囊括了同样的特点。举例而言,投资的回报方式可能完全为累积期权或赎回溢价,而没有现金票息。
夹层融资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融资方式,而夹层投资的结构可根据不同公司的需求进行调整。
借款者及其股东所获的利益
夹层融资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融资方式,这种融资可根据募集资金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对于借款者及其股东而言,夹层融资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吸引力:
长期融资。亚洲许多中型企业发现,要从银行那里获得三年以上的贷款仍很困难。而夹层融资通常提供还款期限为5到7年的资金。
可调整的结构。夹层融资的提供者可以调整还款方式,使之符合借款者的现金流要求及其他特性。与通过公众股市和债市融资相比,夹层融资可以相对谨慎、快速地进行较小规模的融资。夹层融资的股本特征还使公司从较低的现金票息中受益,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企业还能享受延期利息、实物支付或者免除票息期权。
限制较少。与银行贷款相比,夹层融资在公司控制和财务契约方面的限制较少。尽管夹层融资的提供者会要求拥有观察员的权利,但他们一般很少参与到借款者的日常经营中去,在董事会中也没有投票权。
比股权融资成本低。人们普遍认为,夹层融资的成本要低于股权融资,因为资金提供者通常不要求获取公司的大量股本。在一些情况中,实物支付的特性能够降低股权的稀释程度。
夹层融资提供者的受益之处
以下是区分夹层投资和典型的私有股权投资的主要特征:
比股权风险较小的投资方式。夹层投资的级别通常比股权投资为高,而风险相对较低。在某些案例中,夹层融资的提供者可能会在以下方面获得有利地位,比如优先债务借款者违约而引起的交叉违约条款、留置公司资产和/或股份的第一或第二优先权。从“股权激励”中得到的股本收益也可非常可观,并可把回报率提高到与股权投资相媲美的程度。
退出的确定性较大。夹层投资的债务构成中通常会包含一个预先确定好的还款日程表,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分期偿还债务也可以一次还清。还款模式将取决于夹层投资的目标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夹层投资提供的退出途径比私有股权投资更为明确(后者一般依赖于不确定性较大的清算方式)。
当前收益率。与大多数私有股权基金相比,夹层投资的回报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前端费用和定期的票息或利息收入。这一特性使夹层投资比传统的私有股权投资更具流动性。
与亚洲市场相关的注意要点
优先贷款人仍不太欢迎二级贷款人的存在,即使二级贷款人拥有的只是次级债务。优先贷款人的主要反对意见集中在他们和夹层融资提供者分享同一项担保,因此他们要求夹层融资提供者接受结构上的次要地位(即夹层融资提供者向控股公司一级投资,而优先贷款人向运营公司提供贷款)。
还有一点也至关重要——对夹层融资提供者获得的抵押安排及其执行协议的能力进行仔细评估(优先贷款人通常会通过债权人间的协议来限制夹层融资贷款人执行抵押的能力)。
优先贷款人一般会通过严格的协议限制流向夹层融资提供者的现金水平,而借款人通常会将多余现金中的大部分作为准备金而预付给优先贷款人。他们还需要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详细评估(比如利息的支付方式,股息的分配或资产处置)。
亚洲的夹层投资通常是跨国交易,因此需要对借款人进行仔细的评估,以确定其汇款能力(特别是中国)。投资者还必须深入了解预提税和区域性的税务协议。
在一些地区(比如印度执行欧洲央行的标准),国际融资提供者在使用高收益率金融工具时还受到限制,且融资提供者还必须对一些限制进行谨慎评估

7. 请问哪位有夹层融资的案例可以学习一下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创新—— 夹层融资

一、关于夹层融资
(一)夹层融资的概念
夹层融资(Mezzanine Financing)是一种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之间的融资方式,指企业或项目通过夹层资本的形式融通资金的过程。之所以称为夹层,从资金费用角度看,夹层融资的融资费用低于股权融资,如可以采取债权的固定利率方式,对股权人体现出债权的优点;从权益角度看,夹层融资的权益低于优先债权,所以对于优先债权人来讲,可以体现出股权的优点。这样,在传统股权、债券的二元结构中增加了一层。夹层融资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融资方式,作为股本与债务之间的缓冲,使得资金效率得以提高。
夹层融资模式大致分成四种。第一种是股权回购式,就是募集资金投到房地产公司股权中,然后再回购,这是比较低级的。第二种是房地产公司一方面贷款,另一方面将部分股权和股权受益权给信托公司,就是“贷款+信托公司+股权质押”模式。第三种是贷款加认股期权,到期贷款作为优先债券偿还。第四种模式是多层创新。
(二)夹层融资的风险和回报
夹层融资的回报通常从以下一个或几个来源中获取:1.现金票息,通常是一种高于相关银行间利率的浮动利率;2.还款溢价;3.股权激励,这像一种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通过股权出售或发行时行使这种权证进行兑现。夹层融资的利率水平一般在10%~15%,投资者的目标回报率是20%~30%。它的回报率低于私有股权,高于优先债务;它的风险低于股权融资,高于优先债务。一般来说,夹层利率越低,权益认购权就越多。
(三)夹层融资的形式
夹层融资通常采取夹层债、优先股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次级贷款、或采用可转换票据的形式。在夹层债中,投资人将资金借给借款者的母公司或是某个拥有借款者股份的其他高级别实体(以下简称“夹层借款者”)夹层借款者将其对实际借款者的股份权益抵押给夹层投资人,与此同时,夹层借款者的母公司将其所有的无限责任合伙人股份权益也抵押给夹层投资人。这样,抵押权益将包括借款者的收入分配权,从而保证在清偿违约时,夹层投资人可以优先于股权人得到清偿,用结构性的方式使夹层投资人权益位于普通股权之上、债券之下。在优先股结构中,夹层投资人用资金换取实际借款者的优先股份权益。夹层投资人的优先体现为在其他合伙人之前获得红利,在违约情况下,优先合伙人有权力控制对借款者的所有合伙人权益 (见图1)。
(四)夹层融资的特点
第一,夹层融资结合了固定收益资本的特点和股权资本的特点,可以获得现金收益和资本升值双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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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投资者而言,夹层融资在融资期内有可预测的、稳定的、正向的现金流入,并且可以通过财务杠杆来改变资本结构,提高投资收益。
第三,对融资方而言,夹层融资成本一般高于优先债务但低于股本融资,而且可以按照客户的独特需求设计融资条款,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企业控制权的稀释。夹层融资适合那些现金流可以满足现有优先债务的还本付息,但是难以承担更多优先债务的企业或项目。
第五,从行业角度看,因为融资规模、现金流和信用等级的要求,夹层融资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和工商业项目。
第六,夹层融资的不足在于产品非标准化,信息透明度低,法律架构复杂,其费用远高于抵押贷款。此外,借款者在考虑夹层融资时,还必须征得抵押贷款投资人的同意。
二、我国房地产夹层融资的需求分析
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选择余地不大。一是股权融资的门槛太高。在全国3万多家的房地产企业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它们无法达到上市的基本要求,但对于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二是上市的融资规模有限。截至2004年初,全国仅有60多家房地产企业实现了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三是产业基金立法的缺失,致使房地产基金的融资方式暂不可行。
总体来看,我国经济运行状况良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创新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大环境。房地产融资方式多样化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发展。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国内资本市场融资空间广阔。由于夹层融资没有资金投资限制,允许中小投资者的进入,所以能为我国城乡居民提供一个投资房地产的机会。据2006年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居民储蓄逐年增加,具有巨大的投资潜力(图2)。
总之,宏观法律环境的变化和银行放贷谨慎导致了房地产行业的资金短缺,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求助于其他的融资渠道。此时,夹层融资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另一重要资金来源,带有某种必然性。
三、我国房地产融资运用夹层融资方式的实现途径
(一)夹层融资引入载体选择
国外夹层融资的投资方式是先成立一个夹层投资基金,然后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有别于中国传统的融资过程,夹层基金一般先进行资金募集,然后根据资金寻找收益、风险与之匹配的投资项目。国内由于暂时没有产业基金法出台,基金市场以及证券市场都不完善,所以采取直接设立夹层投资基金进行房地产投资的可能性不大,夹层融资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载体进入产业市场。
在我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环境下,商业银行要大规模开展夹层融资创新存在不少的障碍。首先是资金不足的问题,夹层资本属于高风险资产类别,要求大量的资本金,这对于普遍资

本充足率不足的商业银行来说,困难不小。其次,夹层融资产品的设计、管理和风险控制与银行的传统业务有很大的区别,商业银行目前还缺乏相应的的技术和经验。此外,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也规定了国内商业银行不能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所以商业银行暂时还无法成为引入夹层融资方式的载体。
笔者认为要在房地产市场上引入夹层融资方式,最佳的引入载体是信托公司。美国信托专家斯科特认为“信托业的应用范围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信托具有财产隔离、规避政策障碍及合理避税等三大核心功能。在我国信托公司是唯一链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可以投资房地产,所以目前在国内只有信托公司才能更好的运用夹层融资手段解决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问题。
一方面,信托独具制度优势,创新空间宽广,并具有巨大的灵活性。信托产品能够比较灵活充分地适应和处理房地产的多种经济和法律关系,解决其他渠道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房地产业整体的运营成本,节约财务费用,而且在供给方式上也十分灵活,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资金信托产品,从而增大市场供需双方的选择空间。
另一方面,由于原有房地产政策大大提高了信托贷款的门槛,对于解决长期的、大规模项目的融资问题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通过引进夹层融资这一新的融资方式,信托公司可以拓宽自己的业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对于扩大自己的利润来源也有着重要作用。
最后,信托公司己经具备了投资房地产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信托公司的全部业务中,房地产信托己经„三分天下有其一‟,房地产信托业务成为信托公司很重要的一个利润来源。
(二)夹层融资结构选择
结合房地产开发的特点,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夹层融资投资及还款结构安排:
1.夹层投资阶段投入形式安排
对于房地产信托来说,目前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在开发商“四证”尚未齐全之前就融资给开发商,否则房地产信托没有任何意义。项目处于开发阶段,不具备向银行和信托公司申请贷款时,资金可以通过有限股,或者可转债的方式,作为“夹层融资”进入,以此补充企业的资本金,为优级债券和银行贷款进入提供条件。比如一个房地产项目,要求开发商的自有资本金的比例达到35%,如果开发商自有资本金的比例只有20%,“夹层融资”就可以以参股的形式注入资金,使整个项目的资金达到要求的35%,不影响房地产开发商的控股权。对于已经取得银行贷款,只是在销售前期面临着暂时资金短缺的项目,夹层融资可以安排以债权投资为主、结合一部分认股权证的结构,使投资者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和还款溢价。
夹层投资可以采取一次性投入,也可采取分期分批投入。例如可以安排夹层投资中的一部分为企业先期投资注入开发资金;另外一批资金在企业实际进入项目实施阶段投入。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企业资金供应的连续性然后根据不同阶段的投资风险来确定投资回报率。

2.夹层融资还款期安排
夹层融资可以采取灵活的还款方式。对于处于开发阶段的项目,可以只要求承担一定的利息或者不偿还本息,等到项目有了现金流入再偿还本金和一定比例的项目收益。因为夹层投资人一般不寻求控股和长期持有,在企业有了现金流入之后,他们一般采取出让收益权证或回购优先股等形式,获得一定的投资溢价,进而实现资本的退出。
3.夹层融资还款利率安排
在利率的安排上,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市场化原则,按照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制定和实行灵活的利率标准,即夹层投资根据开发商的信用、自有资金比例、投资期限等多种因素调节利率,以保证风险和收益对等。
4.夹层融资可采取的其他特殊模式
夹层投资资金通过信托公司可以采取优先购买权的信托模式,赋予夹层投资者优先购买己建好楼盘的权利,这种投资模式十分符合我国国情。在此结构安排下,既解决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困难,又解决了房地产商的销售问题,。夹层投资人不仅可以享受开发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选择以最终购买房产作为资金退出渠道。
四、夹层融资的进入条件
(一)获得夹层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
一是有公司法人授权或董事会签字同意的申请报告;二是己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三是提供真实的、全面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报告,其财务指标和资产负债率等符合贷款要求;四是除国务院规定外,对获得夹层融资的企业各种资本金比例要有一定的要求,如夹层融资额与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夹层融资额与优先债务的比例,夹层融资额与所投资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等等。
(二)获得夹层融资的项目应该具备的条件
一是投资项目经可行性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前景较好;二是投资项目己经纳入国家或地方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能够进行实质性开发;三是投资的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四是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够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和不可预见等原因追加预算的需要;五是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配套,当项目建成后,能及时投入正常使用。
五、夹层融资退出机制选择
与单独的股权融资相比较,夹层融资在资金的退出上有一定的优势。通常会在夹层投资债务构成中包含一个预先确定好的还款日程表,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分期偿还债务也可以一次还清。还款模式将取决于夹层投资的目标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夹层投资提供的退出途

径比私有股权投资更为明确(后者一般依赖于不确定性较大的清算方式)。同时,在夹层融资采取优先股或可转债形式时,也可以采取开发商或管理层回购的方式,或转卖给愿意长期持有到期的机构投资者以及愿意持股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者,以赚取价格差额。
例如,联信·宝利七号在安排产品的灵活性时,借鉴了期货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引入投资机构充当“做市商”角色。在信托计划发行之前即约定,信托计划优先受益权产品持有人在期满一年以后,以约定的价格卖给做市商,做市商可将信托计划卖出赚取差价,也可将信托计划持有到期获得收益。这种做法提高了夹层融资产品的流动性,也可以作为夹层融资退出制度的一个借鉴。

8. 夹层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夹层资本有哪些特征

一、夹层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国内夹层基金操作模式探索阶段。
2005年之前,国内的夹层基金,除了针对亚洲与中国市场的境外夹层基金之外,其他的都是以类夹层基金模式为主的信托,该类信托曾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大量应用。2005年被誉为“中国夹层资本元年”。因为,就在这一年,中国首支完全意义上的夹层融资基金——汇发基金一期正式成立;而在同年年底,联华信托公司发行准房地产信托基金“联信·宝利”7号,则为国内房地产的首例夹层融资在信托领域运用。
第二阶段:国内夹层基金操作模式发展阶段。
从2007年开始,我国夹层基金投资案例数量显著增长,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市场内夹层基金发生了9起投资案例,涉及总额达8.43亿美元,占全年投资总额的6.6%。在投资数量和投资金额方面比2006年呈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2008年7月,汇发中国基金再次获得荷兰发展银行、德国发展银行、法国发展银行及日本伊藤忠等知名机构的1亿美元注资。此后,亚洲夹层资本随后也设立了针对中国市场的夹层基金,夹层资本开始逐步活跃。
第三阶段:国内夹层基金开始激流涌动。
2010年作为中国私募股权市场银行系先行者的国家开发银行,利用其下属公司国开金融开展了夹层投资业务。此后,国内夹层投资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中信产业基金发起设立了中信夹层基金;光大控股设立了一支8亿元规模的夹层基金;鼎晖投资与弘毅投资也相继成立了夹层基金,鼎晖投资目前的管理的夹层基金已达26.1亿元,弘毅投资目前募集完成的第一支夹层基金的规模也在10亿规模左右。
二、夹层资本由哪些特征?
中国人民大学孙景安博士在《夹层融资——企业融资方式创新》一文中,从金融学角度,将夹层资本的特征归纳为如下几点:
1、夹层融资将固定收益资本的特点和股权资本的特点结合,可以获得利息和(或)资本升值双重收益。
2、夹层融资的本质仍然是一种债务融资工具。
3、夹层融资成本一般高于优先债务但低于股本融资,而且可以按照客户的独特需求设计融资条款,可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企业控制权的稀释。

9. 什么是夹层投资

夹层投资也可直译作 “麦则恩投资”。Mezzanine的英文原意是底楼与二楼之间的半层专

楼,在风险投资业属中,特指对成长到扩张阶段,尚未盈利,但仍然需要大量资金进行扩张的风险企业进行投资。就投资的风险和回报水平来说,夹层投资是界于传统风险投资和一般债权、股权投资之间的投资行为。常见于:
(1) 对不久即进行公开招股的风险企业的短期投资;
(2) 比银行贷款条件宽松但又比股权投资附加更多偿还条件的投资,一般可取得购股权。

夹层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已经完成初步股权融资的企业。它是一种兼有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双重性质的投资方式,其实质是一种附有权益认购权的无担保长期债权。这种债权总是伴随相应的认股权证,投资人可依据事先约定的期限或触发条件,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或者将债权转换成股权。

10. 对于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有比较适合的投资管理系统么

私募复股权投资基金的类型主制要有:A.成长基金。投资于成长阶段企业。B.并购基金。主要以控股方式投资于稳定成长期的企业,这些企业通常可以提供连续三年以上的反映盈利能力或潜力的财务报表,通过企业内部重组和行业整合来帮助被收购企业确立市场地位。C.重整基金。专注于为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提供财务拯救。D.夹层基金。通常以股债结合的形式投资处于稳定成长期而上市之前的企业。E.房地产基金。直接投资于房地产相关项目以获取收益。F.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G.母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集合计划、专项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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