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契约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否投资
可以一般保证风险共担的管理人都投资五年薪水的百分之50在里面,比如南方基金管理人基本都有内部员工持有自己管理的基金
Ⅱ 契约型基金是什么意思
契约型基金又称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Unit trust fund),指专门的投资机构(银行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定"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基金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
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基金合同条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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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1、单位信托是一项名为信托契约的文件而组建的一家经理公司,在组织结构上,它不设董事会,基金经理公司自己作为委托公司设立基金,自行或再聘 请经理人代为管理基金的经营和操作。
并通常指定一家证券公司或承销公司代为办理受益凭证--基金单持有证的发行、买卖、转让、交易、利润分配、收益及本益 偿还支付。
2、受托人接受基金经理公司的委托,并且以信托人或信托公司的名义为基金注册和开户。基金户头完全独立于基金保管公司的帐户,纵使基金保管公司 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其债权方都不能动用基金的资产。
其职责是负责管理、保管处置信托财产、监督基金经理人的投资工作、确保基金经理人遵守公开说明书所列明 的投资规定,使他们采取的投资组合符合信托契约的要求。在单位信托基金出现问题时,信托人对投资者负责索偿责任。
Ⅲ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是多少
私募基金涉及几种类型,LP人数限制不同
1、一般私募基金,LP为50人版
2、契约性私募基金,LP人数为权200人
3、私募基金套信托,也就是将信托作为LP,这样可以有效突破200人限制。
补充:私募基金以信托作为LP,需要通过信托的审核,意味着对项目、资产等要求会很高。
Ⅳ 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法律文件
一、法律类《公司法》《证券法》
二、法规类:参照综合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管理暂行属办法》;登记备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募集行为《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调查问卷内容及格式指引(个人版)》《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及格式指引》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信息披露《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产品运作方面《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
Ⅳ 契约型私募基金需要缴纳哪些税
契约型私募基金复本身制并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契约实际上就是代人理财,也就是信托,受托人不是财产的真正所有者,而真正的财产所有者是受益人。
目前我国对信托的税收政策只是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税收政策试点,对信托公司当年收益分配给投资者时,在信托环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契约型基金投资者要求扩展阅读:
契约型私募基金具体的操作方法是:
(1)发起人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而非券商的营业部)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隔一段时间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
当然,如果将来《投资基金法》实施后监管的情况比较宽松,还可以采取变通的形式,具体的做法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Ⅵ 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有什么要求
《暂行办法》的规定是: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回不得超答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所以,单只私募基金的最多参与人数限制根据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有所差别。契约型基金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有限合伙型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均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为2人以上且不超过200人。另外,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述规定。其他关于私募基金的资讯可以关注人民创投的其他内容
Ⅶ 契约型私募基金能不能设立两个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必须是已经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这是契约型基金能完成备案的前提。
2.第三方托管,托管机构一般是券商和银行,相比而言,券商更加灵活,至于有朋友说的券商在协会有路子,可以解决备案加快的问题,这个目前还没体会。另外采用券商托管,不会单独签署托管协议,只有一份基金合同,投资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签署,基金合同中约定了托管条款。
3.备案,目前做过约10单契约型基金,备案并没有遇到特别的问题,虽然有时候协会的哥哥姐姐会电话问一些问题,并要求修改,但基本都是可以解决的问题,也会顺利备案。补充一点,以我们跟券商托管交流的经验,一般是在发行基金时,管理人可以先在协会系统录入基本信息,管理人,基金名称,规模,这样就可以拿到备案号,有了备案号,托管机构就可以开立托管户,正常推进基金的募集和成立以及对外投资,备案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做,只要投资人是合格投资人,录入信息无误,备案不会出现不通过的问题,最多修改几次而已,但并不影响基金运作和投资。
4.管理,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完全由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管理,只要符合约定,托管人不会有什么问题。
5.结构化,契约型基金内部可以做一定的结构化,只要做到同一级的投资人同股同权即可。
以上就是几点简单的分享。这些经验只限于地产私募,证券类没做过,没有经验。
至于契约型基金的优势,这个大家都研究的比较透彻,我理解除了通道费用节省,人数200人,省去工商注册环节的优势外,最大优势在于契约型基金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不是独立纳税主体和代扣代缴义务人,所有收益由投资人自行缴纳,但是否就可以理解为是税收优势,这一点业内都趋向于乐观,但风险在于,保不齐税总哪天会发文规范,要求基金或管理人或托管人代扣代缴。
Ⅷ 契约型私募基金可以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吗
如果你的投资额足够大的话,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