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产品季度营销方案
促销是指企业用人员或非人员方式传递信息,印发和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和兴趣,使其产生购买行为或使顾客对卖方的企业形象产生好感的活动。金融机构的促销方式与一般企业的促销方式大致相同,只是在具体形式方 面略有差异。金融机构通过促销活动可以激发客户的需求欲望,扩大金融机构及其产品的影响,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金融产品的促销与其他产品一样,在营销中发挥着告知、劝说和提醒的作用。告知是要让潜在的客户知道其金融产品的存在,可以在哪里得到该金融产品,了解该金融产品的用途和功效;劝说是要向客户说明应该购买和使用某项特定的金融产品;提醒是指当金融产品只在特定的地点和特点的时间才提供时,金融机构要提醒客户及时购买。
(一)、金融产品的促销方式
金融机构对其产品的促销方式有很多种,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广告
金融机构在促销宣传过程中,首先要应用的方式就是广告。广告不仅是推销产品、诱导客户购买的重要工具,也是树立金融机构形象的重要工具。做广告需要金融机构付出一定费用,通过特定的媒体向市场传递信息。广告的接触面广,信息艺术化,且可以多次反复使用。但由于其说服力较小,难以促使客户立即购买。金融机构在做广告使面临的决策主要有:选择广告代理商、确定广告目标、制定广告战略、广告实施控制与效果评估等。
2、人员推销
由于金融产品的无形性、服务和消费两者的同步性等特点,决定了金融机构必须在做广告进行产品宣传的同时设有大量的人员与潜在客户或现有客户直接打交道。人员推销就是金融机构利用推销人员向客户直接推销产品和服务。这种形式传递信息更为直接、具体和准确。金融机构的推销人员可以是固定人员、流动人员、投资顾问或经纪人。人员推销可以采取座席销售、电话、拜访、研讨会、路演、讲座和社区咨询活动等形式。人员推销方式直接且运用灵活,并且推销与促销并村,但是由于其接触面较小且费用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难度。
3、营业推广
营业推广又称消费促进,是指金融机构为刺激需求而采取的能够产生鼓励作用并达成交易目的的促销措施。营业推广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引起客户对产品的注意,扩大产品销路。营业推广的吸引力大,直观,能够促进客户购买。
4、公共关系
公共关系是指金融机构在从事营销活动中正确处理金融机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协调与企业股东、内部员工、工商企业、同业机构、社会团体、新闻传播媒介、政府机构及消费者的关系,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从而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由于公共关系影响面大,因此金融产品容易受到客户的欢迎和信任。但是由于公共关系自身的特点,金融机构难以对其进行计划和控制。
(二)、金融产品的促销步骤
金融机构开展促销活动,主要步骤如下:
1、确定目标促销对象
目标促销对象就是指接受促销信息的潜在客户。每一种金融产品都有其特定的目标客户,金融机构在促销之前,要分析目标客户对金融机构及其产品的熟悉程度,因为熟悉程度不同决定了促销宣传内容的不同;然后金融机构还要分析目标客户对金融机构及其产品的喜欢程度,喜欢的原因是什么,借以有针对性的调整促销的内容和形式。
2、决定促销目标
促销目标是指金融机构从事促销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在不同的时期以及不同的市场环境下,金融机构有其特定的促销目标,主要包括:
(1)、告知。通过促销宣传使更多的客户了解该机构和产品,提高金融机构极其产品的知名度。
(2)、激发。激发客户对某一新的金融产品的需求,争取客户对某一竞争激烈的金融产品的产生选择性需求。
(3)、劝说。即通过促销宣传劝说更多的客户使用本金融机构的某种金融产品,从而扩大销售,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提示。即通过促销宣传提醒客户不要忘记该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并且能够反复购买和使用该金融产品,以牢固其市场地位。
(5)、偏爱。即在目标市场中营造企业经营和产品的独特风格和个性,树立良好的金融机构整体形象和产品形象,使客户对该产品产生偏爱。
3、确定促销预算
促销预算是指金融机构打算用于促销活动的费用开支,促销预算规模直接影响到促销效果的大小和促销目的的实现。确定促销预算的方法一般包括:
(1)、量力而行法。即金融机构根据其自身的能力所能负担的费用来灵活确定促销费用。此种方法简便易行,但是应用不多,主要是由于其忽略了促销对扩大销售的积极作用,因此不利于金融机构扩大产品市场。
(2)、销售额比例法。根据以前的销售水平和预测未来的销售水平的一定比例来确定促销预算。这种方法在实际情况中应用的比较广泛,但是由于对竞争对手情况的预测具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这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也具有一定的弊端。
(3)、竞争比较法。即根据竞争对手的促销费用来确定自己的促销预算。由于可以将促销作为一种竞争的工具,因此这种方法往往在竞争比较激烈的金融产品促销中使用。但是由于这种方法完全依据竞争对手的情况而定,忽视了金融机构自身的实力和促销目标,因此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甚至会引起恶性的促销竞争。
(4)、目标任务法。即根据金融机构的促销目标和任务来确定所需要的费用,进而确定促销预算。这种方法是一种比较科学的确定促销预算的方法,因为它将促销活动目标与促销预算直接联系起来,针对性较强。但是采取这种做法时,促销预算人员必须明确了解市场情况,能够制定正确的促销目标,且能较准确的估计促销活动的所有费用,可见条件比较苛刻。
4、决定促销组合
促销组合是金融机构根据促销目标对促销方式的合理搭配和综合运用,这些促销方式包括前述的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和公共关系等。金融机构在进行促销活动时,通常是实施由多种促销方式结合而成的促销组合,而不是单单运用一种促销方式。这是因为这些促销方式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弊端,综合运用各种促销方式可以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成功的促销组合一般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符合金融机构的促销目标
好的促销组合一定要符合金融机构的促销目标。如果金融机构希望了解其产品的潜在客户群能够达到最大,并且大多具有购买的意愿,则其可以使用以广告和营业推广相结合的促销组合;如果金融机构希望客户直接了解其产品特色,改善金融机构的形象,那么它就可以采用人员推销和公共关系相结合的促销组合。
(2)、符合机构产品的特点
好的促销组合一定要符合产品的性质。产品的不同性质决定了客户的购买目的的不同,因此营销人员也要采取不同的促销组合策略。例如大额贷款这类金融产品主要针对的是组织市场中的工商企业,客户相对集中,且专业性较强,因此适宜采用人员推销为主的促销组合。而对于针对广大消费者的保险类产品、信用卡类产品,市场份额较大,则适宜采用广告和营业推广为主要促销方式。金融产品的不同性质还决定了产品市场生命周期的不同。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促销的目标往往不同,因此需要采用不同的促销组合。例如,在产品的投入期,金融机构的促销目的主要是希望最广泛的人群能够了解该产品,因此适宜采用触及面广、影响面大的广告和公共关系为主的促销方式。在产品的成熟期,促销人员可以采用广告来提醒客户,运用营业推广方式来刺激客户购买。
(3)、符合市场条件
优秀的促销组合一定要符合市场条件,市场条件包括市场规模和市场特性。金融产品预计市场规模的大小决定了能够购买该产品的客户群的大小,因此也就决定了采用何种促销组合最为有效。如果金融产品的市场范围广,则客户多,那么适宜采用广告为主,营业推广方式为辅的促销组合;如果市场范围窄,客户少,则适宜采用人员推销为主,营业推广和广告为辅的促销组合。市场的特性对促销组合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不同的市场特性决定了对不同的促销方式的接受程度不同。有的市场不太信任广告、比较信赖直接推销,则适宜采用人员推销方式而广告方式的效果则不明显。总之在促销组合的选择中,必须依据市场条件,有针对性的选择与金融产品目标市场相适应的促销组合。
(4)、促销预算
促销方式不同决定了促销预算的大小不同,因此不同的金融机构只能根据自身的实力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促销组合。金融机构的促销预算必须是其能够负担的,而且可以适应竞争的需要,为此要考虑销售额的多少、促销目标的要求、产品的特点等影响促销的因素,以避免盲目性。
5、促销实施、控制与效果反馈
促销实施与控制过程就是对促销进行监督、指导的过程,在此基础上及时采取调整、改进措施。在开展了促销活动以后,金融机构还必须收集反馈信息,调查促销的效果,看看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并以此为依据来调整促销的效果、提高促销的质量。
Ⅱ 金融行业的广告好做吗
任何行业的广告都不是好做的,首先是要抓住行业的特点,按照以下发展的形势把握投放方向。
中国金融行业营销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993年左右,中国金融市场开始启动,此阶段为中国金融行业营销的起点,营销多为传统的纸媒和平面广告,注重金融机构职能的基本宣传;
1994-2006年左右,中国金融机构营销在走向国际竞争的背景下,开始走向市场整合营销的阶段。这一阶段注重金融机构的品牌宣传,多以电视广告为主;
2006-2013年左右,中国金融市场开放,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加剧。金融机构的营销目的兼具品牌与效果,营销方式更加专业化与多样化。这一阶段开始全媒体投放,热点事件营销尤其突出。
2013年至今,中国金融行业与互联网进一步融合,金融产品互联网化趋势明显。互联网成为金融产品特性中的一部分,金融广告主更加注重网络营销渠道。品牌与效果兼而有之。在此阶段,金融广告主采用的网络营销方式更加丰富,除了展示广告外,互动性和服务型的网络营销手段将受到重视。
2014年中国金融行业互联网广告投放规模为45.4亿元,同比增长43.0%。预计到2018年,投放规模将超过100亿元。其中,展示广告占比为55%,搜索广告为40%,其他广告形式为5%。以银行、基金等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投放以展示广告为主,保险类和互联网金融类广告主更多偏重搜索广告。
Ⅲ 金融机构哪些人员不得从事营销活动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回程外答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
证券、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
企业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翻译服务,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企业形象策划,广告的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Ⅳ 我是做广告的,请问去银行或金融机构跑广告,是找哪个部门啊找什么负责人让他们在我们公司的广告平
各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都不一样的 只能找前台 送点小东西 打听打听
Ⅳ 金融机构的广告促销有哪些特点
(1)人均成本低。由于广告覆盖面广,受众数量多,所以人均广告成本非常低。
(2)能专重复使用。广告使属客户对金融产品产生印象,并通过不断的播放加深这种印象,从而刺激购买行为。
(3)信息艺术化。由于广告具有可视性,在进行广告促销时,可以对信息内容进行艺术化加工,使其更具吸引力,但应当注意广告的客观性、真实性。
(4)节省人力。相对于人员促销,广告促销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在必要时金融机构可将广告外包给广告公司。
Ⅵ 宏观环境会给互联网金融营销带来哪些风险
您好:
网络金融风险:我国的监管状况及完善对策 摘要: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与网络金融的发展不适应等诸多不足。因此,要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构建安全体系等措施来加强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全面结合的产物,其内容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络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网络金融的发展使我们面临着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风险形式和类别,认真分析网络金融风险,加强防范和管理,是深化我国金融改革、实现稳健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网络金融风险分析(一)风险来源网络金融主要经营电子货币和电子结算等虚拟金融业务,因而除了具有传统金融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市场风险外,从技术、业务和法律角度分析,还存在以下特定风险:1.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安全风险。由于网络金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缺陷必然形成其安全隐患:一是目前许多金融机构采用UNIX系统主机终端模式,而UNIX系统未提供主机与终端之间的通讯加密,它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源代码已经公开,如从一台联网的UNIX工作站上使用“跟踪路由”命令,就可以看见数据从客户机传送到服务器要经过的许多不同节点和系统,因而存在严重的安全漏洞。二是TCP/IP协议安全性差。由于Internet采用的是TCP/IP协议,该协议在实现上力求简单高效,而较少考虑安全因素,大多数网上的信息加密程度不高,在电子邮件传输过程中很容易被窥探和截获。三是防火墙安全性不高。目前许多防火墙在配置上无意识地扩大了访问权限,从而可能被外部人员利用,从中获得有用信息。四是未能对来自网络的电子邮件携带的病毒及Web浏览可能存在的恶意Java/ActiveX4控件进行有效控制,病毒通过网络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感染。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导致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2)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因而存在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可能导致的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落后、网络过时的状况,导致技术和商业机会的巨大损失。对于传统金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导致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成本上升,但对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部的市场,甚至失去生存的基础。2.业务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而导致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可能来自网络金融客户的疏忽,也可能来自网络金融安全系统和其产品的设计缺陷及操作失误。操作风险主要涉及网络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网络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网络金融机构和客户间的信息交流、真假电子货币识别等。(2)市场信号风险。市场信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非对称导致网络金融机构面临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引发的业务风险。如由于网络银行无法在网上鉴别客户的风险水平而处于不利地位,网上客户可能利用他们的隐蔽信息和行动做出对自己有利但损害网络银行利益的决策,以及由于不利的公众评价而使网络银行面临丧失客户和资金来源的风险等。在虚拟金融服务市场上,客户不了解每家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优劣程度,大多数会按照他们对网络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平均质量来确定预期的购买价格,往往出现提供低质量服务的网络金融机构可以被客户接受,而高质量的网络金融机构却被排挤出网上市场的现象。(3)信誉风险。信誉风险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无法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不能树立自身的良好信誉,从而无法从事金融业务。一旦网络金融机构提供的虚拟金融服务不能达到公众所预期的水平,或者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反应,或者网络金融机构的安全系统曾经遭到破坏,就形成了网络金融的信誉风险。无论这种破坏的原因是来自内部还是来自外部,都会影响社会公众对网络金融的商业信心。3.法律风险。网络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规定,以及在网上交易中没有遵守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这些法律和规章制度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和货币发行制度等。二是网络金融法律的缺乏。我国网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法规还相当缺乏,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面临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还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二)类别形式由于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更新,网络金融风险也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征,目前国际国内网络金融风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别:1.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金融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的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因为Internet服务在给金融机构和用户提供共享资源的同时,也为窃取金融机构、用户秘密数据的非法“侵入者”提供了机会,一些窃贼盗取金融机构、企业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甚至因好奇盗取金融机构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据美国官方统计,每年银行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利用电子化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通常能够查获的约为1/6,而只有2%的网络窃贼被抓获。2.网上诈骗。网上诈骗已成为世界上第二种最常见的网络风险,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互联网上提供各种吸引人的免费资料等作为诱饵,当用户选择接受时,病毒也随之进入用户的计算机中,并偷偷修改用户的金融软件。当用户使用这些软件进入银行的网址时,修改后的软件就会自动将用户账户上的资金转移到不法分子的账号上。网上诈骗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骗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10种形式,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估计每年网上诈骗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3.电脑黑客。“黑客”是指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克罗地亚3名中学生“闯入”了美国军方的电脑系统,破译了五角大楼的密码,从一个核数据库中复制了美国军方的机密文件。据美国参议院一个小组委员会的估计,1995年全球企业界损失在“黑客”手中的财富达8亿美元,其中美国企业损失4亿美元。出于对“黑客”闯入国家安全防务系统的担忧,甚至对未来“电子珍珠港袭击”的防范,目前已经有许多国家具有制造电子炸弹的能力,这对金融安全问题造成了极大的潜在风险。4.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已经对金融机构电脑系统形成了巨大的威胁,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全世界已知的计算机病毒已达18000种,另外尚有上百种待查明的也在流传。1999年4月26日CIH病毒的爆发,就使我国4万多台电脑不能正常运行,大多数电脑的C盘数据被毁,其中中国民航的20多台电脑也被感染,部分航班时刻表数据被毁。近期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从2005年8月到2007年10月间,全国感染各类网络银行木马及其变种的用户数量增长了600倍,用户每月感染病毒及其变种的数量约有160种左右,而且病毒发展正在呈加速上升趋势。5.信息污染。信息时代带来信息污染和信息过剩,大量无序的信息不是资源而是灾难。互联网用户数和网络业务量的急剧增加,带来了新的问题,包括大量商品广告等网上“垃圾”,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机构发送和接受信息的效率,更严重的是使潜在的风险与日俱增。二、目前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现状自1998年3月6日,中国银行成功进行第一笔电子交易,开启网络银行序幕以来,网络金融业务获得了高速发展,但对其风险监管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1.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涉及网络金融的法律和制度仅有2004年8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法》)和2001年6月发布实施的《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几个办法。“办法”显然带有一些过渡性特征,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不够深入或并未触及,且条文空洞,可操作性较差,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实践。《法》的出台有利于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但对客户的安全教育并没有相应的要求,对目前证书存放和容易被导出的风险没有相应的防范规定,对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与其他商业银行自建认证中心的法律地位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就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而言,还存在诸多空白领域,如:对网络金融交易主体各方的关系(即客户、金融机构、网络服务商、网上商户和金融认证机构等)不能依法进行调节,责、权、利及纠纷界定不清;作为跨国界的业务交易平台,网络金融容易产生管辖权、法律适用性、知识产权等法律界定问题,目前尚无专门法规来规范;黑客问题深深困扰着网络金融,在我国金融法规中,对黑客问题的处理和预防存在着模糊之处,《刑法》中量刑也很轻,不足以威慑其犯罪行为;作为故意犯罪,网络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作案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但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裁。2.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1)缺乏统一的行业规划。由于我国网络金融在起步阶段没有一个负责统筹规划的部门,整体上缺乏统一和长远的规划,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自为政。(2)缺乏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由于缺乏行业协调,各金融机构网络业务采用的硬软件标准、数据加密强度、密码设定、通讯安全控制等核心安全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安全的技术参数,目前仍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3)缺乏统一的行业权威。由于统一的金融认证制度建设滞后,一些主要金融机构的网络金融认证大都采用自己的认证体系,致使已建成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颁发的电子证书覆盖率较低。不仅影响网络金融证书的服务效率,而且各家金融机构重复开发认证系统,对社会资源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以上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同业服务联合与行业间的深度合作,也不利于网络金融行业的统筹发展和整体风险防控。3.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3)监管内容亟待充实。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网上企业对企业的商务活动)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务活动)结算支付方式等。这一系列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扩张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创造功能,不仅促使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日益加大,而且使现行的金融监管内容亟待充实。(4)风险控制策略急需调整。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主要是表现为事后控制,事前规划、事中监测与控制明显不足,风险控制措施表现出很强的事后补救性,在风险控制手段上,表现出静态性、滞后性,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控制策略与方法,这与网络金融的发展态势极不适应。4.监管人才缺乏。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三、完善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控网络金融面临的风险点多、涉及的利益面广,有必要从完善法制环境、加强准入管理、健全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治理。1.健全法律制度。可考虑以《商业银行法》、《电子签名法》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为基础,制定或完善关于网络金融业务的法律和规定。(1)加大网络金融的立法力度。尽快制定《数据保护法》、《电子资金划拨法》、《信息和通信服务规范法》等,明晰网络金融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2)对现有法律不适应网络金融发展的部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刑法》中关于金融计算机犯罪的内容及相关条款,对利用电脑实施的犯罪行为加大量刑力度,威慑“黑客”等不法分子。在《民法》中应体现社会经济的时代特点,明确造成网络金融风险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承担民事责任。(3)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在数字签名的识别和确认、交易证据的保存、交易双方当事人责任的分担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以保证交易安全、出现纠纷时数字证据的真实有效和交易中的个人隐私。2.加强市场准入管理。(1)将技术设施状况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之一。申请开办网络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不仅要有相当规模的网络设备,而且还需要有确认交易对象的合法性、防止篡改交易信息以及防止信息泄露等方面的关键技术。(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公示、信息披露和系统设计等要有制度性安排,对网络金融机构的设立或新业务的开展,必须具备完善的风险识别、鉴定、管理、风险弥补和处置方案。(3)制定、完善各类交易操作规程。对客户申请开立账户、客户授权的声明、一般交易程序等拟定细则,防止违法交易和侵害网络金融交易系统的违法犯罪活动。(4)对网络金融业务实行类别管理。制定分类标准,对银行金融业务能力和资信能力进行分级,从而对网络金融各种业务的开展加以限制和许可。(5)实施灵活的市场准入监管。按照开办网络金融业务主体和其申报经营的业务不同,除对其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进行检查外,还要对其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电子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机构普遍建立相关信息资料、独立评估报告的备案制度进行审查,保证网络金融机构在退出市场时客户不会因信息缺失而造成损失。3.完善监管体制。(1)健全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成立“国家(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任主任,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推动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立法,制定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协调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重大工作事宜。在银监会内设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司”,作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建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小组”,服从“委员会”和“监管司”的工作安排,组成能够统一指挥、调度灵活的网络金融监管队伍。(2)加强协同监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相互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料库,并定期通报各自的监管情况,促进联动监管,提高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3)加强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积极同有关国际组织(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或与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建立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制度,学习国际上的最新技术,对于可能出现的国际司法管辖权冲突等与相关国际组织或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及时进行有效协调。同时,借助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加强对借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非法避税、洗钱等行为,对利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跨国走私、非法贩卖军火武器及贩卖毒品等活动,对利用网络银行非法攻击其他国家网络银行的电脑黑客网站,以及其他国际犯罪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形成能有力保障我国网络金融健康运行和对全球网络金融负责的监管体系。4.调整监管策略。(1)不断提升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在监管实践中,应提高全面掌握网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情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水平,增强宏观控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2)完善对网络金融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内容体系。在现场检查中要着重对技术要素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客户口令管理、网络防火墙功能、网络金融的场地与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定网络金融是否恰当选择适用于其环境的加密技术、关于网络金融系统病毒检测和预防程序。在非现场检查中要着重检查业务发展规模,包括交易额、网上银行客户数、业务覆盖区域和盈利能力,监测受到黑客攻击和入侵的次数、受到病毒感染的次数、业务运作系统出现问题的次数等。(3)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比传统金融业务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频度及职责等,通过财务报表、网上公示等手段披露有关网络金融业务的信息。(4)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建立实时跟踪监测系统,加强监控,同时还可以在网络上采取“制定规则,巡逻抽查”的方式,对网络金融的运行状况及是否“违规”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及时纠正或采取处罚措施。5.构建安全体系。(1)加快研制和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信息技术。包括各种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系统软件、加密算法等,从保护国家金融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提高网络安全性能。(2)改进网络运行环境。加强计算机网络和中心机房的管理,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的投入,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维护计算机硬件安全,保证网络银行所依赖的网络等硬件环境能够安全正常运转。(3)实现安全访问。一方面通过网络的物理隔离和逻辑隔离方式,将非法用户与物理资源相互隔离,另一方面通过应用系统的身份验证和分级授权等登录方式,限制非法用户的访问。(4)加强数据管理。统一数据标准,保证全国各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对网上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跟踪,建立容灾备份,避免数据丢失。(5)建立信任及信任服务机制,通过数字证书为参与网上交易的各方提供安全方面的基础保障,防范交易及支付过程中的不法行为。6.加快人才培养。(1)进行学科培养。金融或财经院校要把握网络金融发展趋势,加大金融知识的融合力度,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网络技术等相关课程要进行交叉教学、重合教学,着力培养复合型、综合型金融管理人才,为网络金融监管提供高水平后备人才。(2)适度引进。可以有计划地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急需的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国网络金融监管队伍人才结构,同时也可以借机学习国际同行的监管经验和技术。(3)注重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要积极采取举办培训班、考察学习、交流访问、异地异行实习、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网络金融运作和风险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迅速、有效地促进我国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作者: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 冯静生3.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3)监管内容亟待充实。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网上企业对企业的商务活动)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务活动)结算支付方式等。这一系列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扩张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创造功能,不仅促使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日益加大,而且使现行的金融监管内容亟待充实。(4)风险控制策略急需调整。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主要是表现为事后控制,事前规划、事中监测与控制明显不足,风险控制措施表现出很强的事后补救性,在风险控制手段上,表现出静态性、滞后性,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控制策略与方法,这与网络金融的发展态势极不适应。4.监管人才缺乏。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小财迷人才队伍。
Ⅶ 金融广告的媒体要怎样选择
目前主要的广告媒体有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户外广告、网络等载体。因为不同的广告媒体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在推出广告时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媒体的信息传播效果,再做出选择。不同媒体的市场覆盖面、市场反应程度、可信性等均有不同的特点,因此,金融机构在选择媒体时,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媒体对信息的传播速度和效果,再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做出决定。
(1)费用。不同的媒体费用不一样。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条件和促销目标合理选择广告媒体,在费用最低的情况下使广告效果最佳。目前许多金融机构大多数是从媒体受众人均成本来考虑广告费用,但媒体受众中既包括目标顾客群也包括无效顾客,金融机构应当弄清到达目标客户群的实际人均费用,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进行媒体选择。
(2)目标受众特征。这是指金融机构目标客户的教育水平、生活方式等。有关研究表明,教育程度与电视媒体受众的比例呈现负相关的关系,即相对于一般受众而言,教育程度越高的人收看电视媒体的比重越低,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网络、杂志等媒体。金融机构在进行广告投放时,必须根据目标受众的行为特征来确定相应的媒体。
(3)信息交流特点。不同的媒体传递信息的特点也不一样。如金融企业在传递金融产品信息时,可选用印刷媒体,也可以选择户外广告、POP广告等。
Ⅷ 广告公司、活动管理公司和金融机构通常会选择什么文化
广告公司,活动管理公司和金融机构通常会选择比较传统的文化,作为激励企业人员的方法。
Ⅸ 金融机构的广告促销有哪些作用
金融机构的广告促销是企业用来向顾客传递信息的一种主要促销方式,是企业付出一定费用,通过特定的媒体向市场传递信息以促进销售的一种手段。金融产品的广告促销企业与客户建立关系的重要桥梁,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宣传金融产品:金融产品在初期往往不被广大客户所了解,这时广告就能够发挥快速信息传递的作用,能在最大范围内让更多客户了解新的产品内容和方式,引导客户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使金融机构的业务量快速增长,增加社会影响力。
2.打造金融产品的品牌形象:从金融产品品牌的创建到社会认知,再到认可,都离不开广告手段的营销宣传。广告能够在最大范围内让广大老百姓认知,最快地提高品牌社会知名度,特别是电视广告能够有声有色地让个人客户感受金融品牌的内涵和魅力,塑造个性化消费的品牌形象。
3.拓展金融产品的市场份额:金融产品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随着新功能的大众化而失去吸引力,这时就有必要采取促销手段,强化客户的良好形象,增加传统产品的吸引力,拓展更大的市场份额。广告可以通过画面冲击力、热烈鼓动的语言,介绍促销内容、奖励方法和活动时间,发挥制造促销声势的作用,引导更多客户和群体参加促销活动,从而带来业务量的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提高。
Ⅹ 金融机构如何推动全行营销
黑衣路人 教你营销广告:
如何做出走心的好营销广告?
黑衣路人 认为酒香也怕巷子深,所以广告在现代商业里变得越来越重要,那什么样的广告才能算是一条好广告呢?美国著名的文案大师休格曼说,广告想要有效果,必须要有能捕获消费者的几种心理诱因,咱们一起来听听。
第一个心理诱因是建立参与感。回忆这样一个场景,当你去商场购物的时候,卖衣服的导购员会建议你试穿,卖食品的老板也经常让你试吃,如果你一开始就拒绝, 那你肯定不会买,但一旦你试穿或者试吃后,你购买这个商品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商家的这种行为就是为用户建立参与感。好的广告也是这样,如果你仔细观察就 会发现,越是吸引人的广告,往往就越给用户建立参与感。比如说有这么一条跑车的广告,我念给你听听,“驾驶这辆新车去逛一圈,感受下炎热的傍晚驾驶时风吹 过你头发的感觉,把油门一脚踩到底,尝一下瞬间被冲击力顶到座椅背后的滋味,看一下精美的电子显示屏,这是这款跑车带给你的速度”,怎么样,听我说完你是 不是感觉自己在夕阳下开着这款跑车?这就是用语言或者画面为用户建立参与感。
第二个心理诱因是建立权威。黑衣路人 觉得人本能的心理倾向就是相信专业和权威,比如说一个数码小白想去买一个电脑,他一定会先问问身边懂电脑的朋友该怎么买,能不能陪 他一起去,告诉他各种型号的区别,最好连买哪个都帮他决定好。再比如有时候我们去买西瓜,都要惯性的问老板这个西瓜甜不甜。所以商家给产品做广告,很重要 的一点就是塑造专业权威感,比如你可以在广告里列很多数字参数做对比,来显示自己的专业。小米手机就经常在发布会上这样做,然后得出自己行业地位领先的结 论,这也确实增加了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感。
第三个心理诱因是建立联系,就是把客户已经知道的东西跟你的产品联系起来,这样就消费者才会更容易接受。比如说烟雾探测器刚刚面市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这 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厂商在打广告的时候就说,这个产品是“天花板上敏锐的鼻子”,一闻到家里的烟雾就会发出警报。这个人性化的类比一出现,立刻就拉近了产 品和客户之间的距离。还有一个例子,美国曾经出过一款产品,可以远程控制汽车的启动,在你离车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按一下钥匙扣大小的按钮,汽车就会自动 打火,你一上车马上就能开走。最爽的是夏天,你一开车门就能感受到凉爽的空气,再也不用像在蒸笼里一样,苦苦等着温度一点一点降下来。休格曼给这款遥控装 置起了个名字叫“黑手党的自动机关”,是不是一听,就联想到了黑手党遥控汽车爆炸,眨眼间干掉对手的火爆画面?是不是很酷?
第四个心理诱因是唤起归属感渴望。黑衣路人 认为人人都有对归属感的需求,这是天生的。好的广告就能做到唤起消费者的需求,让他们感觉到买这个产品,我就能属于我喜欢的 群体。举个例子,美国的万宝路香烟,它的广告成功塑造了一种颓废的雅痞之美,西方人都想要这种气质,当然就喜欢万宝路香烟;再比如,奔驰汽车一直标榜的 是,开奔驰的人就是财富的拥有者,那想做有钱人的人,想炫耀自己的财富的人就愿意买奔驰车;沃尔沃后来也采取了归属感的策略,宣传说自己的用户是学历最高 的。随后几年,沃尔沃高学历用户果然越来越多。所以说,广告只要给消费者想要的群体气氛,他们就会自动归队了。
黑衣路人 :产品要想卖得好,营销广告还是得更走心才行。但是要注意,做任何营销都要走正道,不要做不合天道的产品和营销,更不要做欺骗大从的事情。目前网上是鱼龙混杂,小白们也要多注意防骗。如果想了解营销本质,可以点击黑衣网络营销头像,查看更多资料,里面有邮箱,可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