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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购买金融债券免营业税

发布时间:2020-12-28 06:41:56

『壹』 增值税问题

企业投资金融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中,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但国债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金融债券利息收入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金融机构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2号)规定,免征营业税.

『贰』 货币基金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吗有没有什么条文依据

货币基金分红对应的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征不征,免不免,是不是个事

这个问题,看似清晰,其实不然,小编又网络又bing了一下,发现问题真不是很简单,因为网上的专家大侠,税务机关的回复,有的振振有词,有的含含糊糊,真要亮个底牌,没有。恰遇此问题的讨论,因此也了解了我们的客户的操作实例,非常感谢有力地对小编的帮助。
货币基金是何东东

这要查询一下《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在基金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现款”、“短期债券”等类似字样的基金,应当符合本规定的有关要求。Ok,货币基金也是基金,只是投资的对象有限制:
货币市场基金应当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现金;(二)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三)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四)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五)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六)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一)股票;(二)可转换债券;(三)剩余期限超过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四)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五)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货币基金分红的企业所得税:分红与赎回
在2008年(含)之后,企业所得税法下,依据财税[2008]1号文件,产生的收益的分配,是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暂不征收事项,因此不需要并入所得税(含预缴)来计算缴纳。这里的暂不征收通常我们实践当中是直接认作免税事项处理的。至于收益在次月转投资份额时,视为一个新的独立的事项发生,是获得分红之后的投资,前提的身份是分红的部分先认定处理。赎回时,只是将投资收回,不存在再产生投资收益(除非未及转收益的部分,经过计算后分配的部分,而且手续费也一般没有),因此企业所得税不存在纳税的问题。

货币基金分红与其他基金分配方式的不同,还在于某些单位可能利用的基金避税之法,即如明天要分红了,今天重金买入1亿元,分红1000万元后,作“免税”1000万元,余9000万元赎回时,投资损失1000万元,一个转移大法,就带来变脸,不过你税务机关要不认,还真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击手段,感觉不合理不代表依据规定不合理,人家难道还不能要收益了吗,如果人家分红后100天赎回认不认呢?不过这还是有点得便宜忐忑的心情了。(小编不得不在此处补充一下,避引起异议,只有其他基金分配才有可能避税,净值计算模式的,相当于将成本中的一部分转为分红的才是,非货币基金,货币基金单位投资价值不变,基本是收益增加,明白的,亏也是真亏)

货币基金分红的营业税:感觉要征,却缺乏征的依据
2009年营业税条例修订之后,对于单位买卖金融商品是要计算缴纳营业税的,单位取得的分红,并非买卖的利差,对于分红转份额环节理解是不属于营业税应税事项的,这不同于债券利息的争议,不是一个属性。

赎回基金时,如何适用营业税,目前没有要征税这一说,已作废的财税[2002]128号中的一款曾规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作废的理由是2009年之后适用于非金融机构在内,因此没有必要单独明确金融机构了,但这种理解将是延续认可的),此时的购回基金是存在单位差价,跟货币基金收回的不变的基金单位是不同的,其单位价格是不变的,相当于是将分红的收回,财税[2003]16号文件只规定了股票、债券分红在转让时要补缴营业税的规定,不适用于基金赎回,据此小编认为不需缴纳营业税,实践中我们了解的案例中对此亦没有缴纳处理,这也是传统基金计算净值与货币基金的差异所在,因此目前来看,这也是因新玩法带来营业税应税判断的差异。

『叁』 为什么金融机构买卖股票债券要征营业税,而非金融机构买卖股票债券要不征呢

金融机构买卖股票债券要征营业税,是因为买卖股票业务以及货币回业务是主营业答务,就像一家公司一样挣钱了要么交营业税要么交增值税一样。
非金融机构买卖股票债券不征是因为公司企业的资金一般情况下都有剩余,为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减少闲置资金而这笔投资流动性要大,变现的能力要强,所以公司企业一般都把这比闲钱拿去买股票或债券什么的,一般企业的流动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就属于这类。这不是企业的主要业务,而且企业买卖股票都是通过一些机构去做,并非直接去投资。国家不会去加重企业的负担。

『肆』 卖有价证券交的营业税,买入价和卖出价怎么算,如果是非金融企业卖股票的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专第(八)款规定,属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伍』 政策性金融债利息收入免营业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回税字〔1995〕81号)规答定:“对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公债之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据此,对企业购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陆』 金融机构购买的债券如果没有买卖,持有至到期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要交营业税

要交,只要不是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例如国债),都需要交税

『柒』 关于金融债券利息收入的疑问,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征营业税吗

是不征的。
《关抄于金袭融机构购买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巢地税〔2004〕173号)。
一、省地税局《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皖地税〔1998〕269号)中“国家发行的各种债券”,是指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债券,不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对金融机构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金融机构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2号)规定,免征营业税。

『捌』 营业税的高手来帮忙——金融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我认为应该征收营业税。

根据京地税营[2000]468号文件规定,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收入应列入金融机构的营业收入统一核算,并征收营业税。由于国债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因此金融机构买卖国债应按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征收营业税。

另外,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其中:卖出价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迈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但买入价应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

据此,银行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营业额的范围之内。所以应该缴纳营业税。

对于非金融机构,其买卖国债是企业的投资行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非金融机构转让金融商品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非金融机构买卖国债不征收营业税。

『玖』 债券买入时交营业税,卖出时交营业税,对吗

不对,所以只有卖出才交税,也就是卖方才交税

  1. 金融商品转让(差额计税内容):营业税=(卖出价-买入价)*5%

  2. 财税[2009]111号: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3. 自2009年1月1日起,不论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均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拾』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

基金管理人买卖来股票、债券的差价自收入属于基金持有人所有,属于基金财产。当基金管理人买卖股票、债券产生差价收入时,基金净值相应上升。若在此阶段征税,则在金融机构买卖该基金,获得了相应的差价收入而征税时,就产生了重复征税。故而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是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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