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类犯罪哪些种类
一、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事实,设置陷阱,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编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对方大量财产的行为。
依照刑法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产量。
二、侵犯知识产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知识成果,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1)甲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伪造公文扩展阅读
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三、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贰』 刑法一题求解
我们先说A想象竞合犯,什么是想象竞合?一个行为触犯了多个刑法罪名。显然甲的“设立金融机构”“伪造公文、印章”属于多个行为触犯了多个刑法罪名,所以不属于想象竞合犯。
B数罪,什么是数罪?就是实施多个行为并且分别触犯了多个罪名。题面中说甲“为了”设立金融机构,而伪造公文、印章,应该是只有一个伪造的行为。应该还没有开始设立金融机构,所以我不认为是数罪。
C牵连犯,什么是牵连犯呢?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在题面中提到甲为了设立金融机构,进行了伪造公文、印章的犯罪行为,所以我认为应该属于牵连犯。
D吸收犯,什么是吸收犯呢?是指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它的犯罪行为。一般来说都是前一个犯罪行为把后面的犯罪行为所吸收,因为后续的犯罪行为是为前一个犯罪行为存在的,比如盗窃之后的销赃行为。在本题中,事先伪造公文、印象显然不能是设立金融机构的后续行为,所以我认为不属于吸收犯。
PS:我认为题面不清楚,不知道“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是设立完成,还是没有开始进行。所以得看该题是多选还是单选,如果是多选就选上B数罪,如果是单选就只C牵连犯。如果是不定项选择,我答卷的时候只选C牵连犯。
希望大家共同探讨
『叁』 刑法一道求解
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因为是为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而去伪造公文、专印章,并不是单属单去伪造公文、印章。 解析如下: 一、牵连犯的概念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
二、牵连犯的构成
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牵连犯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数个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牵连犯。如果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无法形成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
2、牵连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关系。
3、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是牵连犯的法律特征,也是确定牵连犯的标志。
三、牵连犯的处理
牵连犯是裁判上的一罪,因而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也就是说,对牵连犯应当采用吸收的原则,按照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