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就是通常说的中央银行或央行。
㈡ 金融机构反洗钱三项核心义务指什么
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基本制度。
1、客户识别制度
是指反洗钱义务主体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真实有效地身份证件,核实和记录其客户的身份,并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及时更新客户的身份信息资料。反洗钱法第十六条对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义务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2、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非法资金流动一般具有数额巨大、交易异常等特点,因此,法律规定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作为追查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是指金融机构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一定期限。对此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反洗钱法第十九条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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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的意义
1、是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是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3、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
㈢ 为什么说金融机构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
银行产生和发展的主要过程及现代银行体系建立的途径:
银行是在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易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与发展起来的,因而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在金属货币出现以后,就出现了早期的金银兑换、保管和汇兑业务,形成了早期的货币兑换商和钱在银号等机构。如在欧洲的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就有了大量的金银保管兑换与放贷的记载。但一直至漫长的中世纪结束前,这种钱庄业务一直停留在传统的形式上。
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工业革命,是传统的货币经营业向现代金融业转变的主要动力。到16世纪中叶,地中海沿岸各国的工商业与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与存款。贷款的要求,出现了最早的商人银行,这些商人银行既办理存款与贷款,也从事转帐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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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
1、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居主体地位,是最早出现的金融机构。它们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顾客提供多种服务。其中通过办理转帐结算实现着国民经济中的决大部分货币周转,同时起着创造存款货币的作用。下一章将进行详尽的讨论。
2、政策性专业银行
政策性专业银行是由政府投资设立的,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它们的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且根据分工的不同,服务于特定的领域。政策性专业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
3、商业性专业银行
商业性专业银行与政策性专业银行相对应,从事专门经营范围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一般有其特定的客户,以盈利为目的。它们的存在是社会分工发展在金融领域中的表现,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要求银行必须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门知识和专门职能。
㈣ 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是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内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融管容理机构。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一国最重要的金融管理当局。
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商业银行。中国大陆的金融机构体系以银行业为主体,目前银行业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两个体系,一是商业银行体系,一是政策性银行体系
㈤ 全国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 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第三条 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监事会管理机构负贵。
第五条 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务活动及董事、行长(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与国有金融机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参与、不干预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 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有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经济约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务,查阅其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其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其财务报告、资金营运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金营运等情况;
(四)检查国有金融机构的董事、行长(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第七条 监事会一般每年对国有金融机构定期检查两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国有金融机构送行专项检查。
第十六条 监事会主席人选按照规定程序确定,由国务院任命。监事会主席由副部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为专职,年龄一殷在60周岁以下。
专职监事由监事会管理机构任命。专职监事由司(局)、处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其中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不得在同一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连任。
㈥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它具有哪些基本职能
我们通常将中央银行的职能概括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国家授权,集中垄断货币发行,向社会提供经济活动所需要的货币,并保证货币流通的正常运行,维护币值稳定。
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充当一国(地区)金融体系的核心,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付保证,并承担监督管理各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业务活动的职能。
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个部门,由政府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代表政府参与国际金融事务,并为政府提供融资、国库收支等服务。
中央银行职能的另一种表述:
(1)金融调控职能。中央银行作为一个国家机关,是一国最高的金融管理机构,其首要职能是金融调控职能。也就是说,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通过金融手段,对整个国家的货币、信用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
(2)公共服务职能。这是中央银行以银行的身份向政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央银行向政府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向政府融资:代理国库收支业务:代理国债发行,办理债券到期时的还本付息;为国家掌管黄金外汇等国际储备,等等。中央银行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保管各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为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办理支付清算业务;为社会提供服务,等等。
(3)金融监管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和金融市场实施规制与约束,促使其依法稳健运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使管理对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各类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
㈦ 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是什么
在现代西方国家,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机构分为中央银行、商业回银答行、各类专业银行;而非银行机构又分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组织、基金组织、消费信贷机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中央银行是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商业银行是主体,各种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重要组成部分。
过去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分工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分业制专业经营模式,即银行业与信托业、证券业分离。
商业银行主要从事短期信用业务,吸收存款和发放短期贷款,而其他业务则有专业化的金融机构承担。
另一种是以德、日等国为代表的混业制经营模式,即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一切金融业务。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央银行监管制度和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不断完善,以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与金融创新的需要,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模式正在被打破,综合性的趋势日益明显。
1999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混业经营体制终于在国际金融界占据主导地位。
㈧ 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的核心和主导地位
大概来说就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国有商业银行和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占主导地位的目前的这种金融体系,并进一步加强银行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1.保护金融秩序的安全。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对整个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而且一家银行或金融机构出现问题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一系银行和金融机构经营困难,所以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就是要维护国内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2.保护存款人和公众利益。银行是一种信用中介,它们一方面是借者的集中,另一方面是贷者的集合。集中了社会各阶层、各部门暂时闲置的货币和资本,与社会各方面联系十分广泛和密切 。银行在经营中如果出现问题 ,会直接涉及千千万万存款任何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因此,中央银行要把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作为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目标。
3.维护银行业公平有效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条基本规律,也是保护先进、淘汰落后的一种有效机制。各国金融监管当局无不追求一个适度的竞争环境,这种适度的竞争环境既可以经常保持银行经营活力,从而使企业公众获取廉价货币和优质服务,同时又不至于致于引起银行业经常失败破产倒闭,导致经济震动,为此中央银行应创造一个公平、高校、有序竞争的环境。
4.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货币政策是当今各国调控的主要手段,而中央银行是利用货币政策实施的主体。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必须以银行金融业为中介。因此中央银行金融监管要有利于保证货币政策的顺利执行,有利于银行业对中央银行调节手段的及时准确传导和执行从中央银行的地位、业务管理的特殊性以及职能方面来谈。
如地位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是统领全国货币的最高权利机构,也是全国信用制度的枢纽和金融监管的对高当局。它能贯彻国家政府的金融政策意图;通过宏观货币供应量调节机制的运用,实现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监督和管理,以实现金融业的稳健和规范经营;加强国与国之间的金融联系和合作。它需要成为国家货币政策的体现者,成为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重要工具,政府在金融领域的代理。宗旨在于维持一国的货币和物价稳定,促进经济增长,保障充分就业和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业务的特殊性方面:它原则上不经营具体的货币信用业务,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要为国家政府干预经济生活,为实现国家的经济政策目标服务的。另外还拥有发行货币的特权。它的面向的业务对象需有一定的限制,如金融机构、政府、不能面向企业和个人。
管理的特殊性:中国人民银行无论对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存贷、发行业务等,还是对政府办理国库业务、以及对市场的发行和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等都是要以银行的身份出现的而不仅仅是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不偏向于任何一家银行,而是作为货币流通和信用管理者的身份出现的,执行其控制货币法信和调节信用的职能,从而达到稳定金融秩序的目的。
职能上中国人民银行是发行的银行,1.需要根据经济发展和商品流通扩大的需要,保证及时供应货币。2.合理调节货币数量。3.加强货币流通管理,保证货币流通的正常秩序。
是银行的银行,1,要集中保管商业银行及其他存款机构的存款准备金,2.充当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3.组织和管理全国的票据清算。
是政府的银行,1.代理国库。2.代理国家债券的发行。3.向政府融资。4.管理和经营国家储备资产。5.制定和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6.是政府的金融顾问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代表。
㈨ 在中国大陆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金融机构是()。
当然是央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