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机构向什么样的小微企业贷款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回税〔2017〕答77号)文件的规定:“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Ⅱ 如何做好落实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升藏区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工作
一是鼓励更多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参与农村金融服务。农村贫困和偏远地区信誉程度高,金融风险小,贷款损失率低,小额信贷市场前景广阔。国际行动援助的一项调查显示,小额贷款被许多银行看作是降低银行整体风险的一种手段。因此,要打破农村贫困和偏远地区金融服务成本高的认识误区,通过制定恰当的定价策略,实现规模经济,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保持适当的盈利性,吸引更多机构参与到农村金融服务中来。要发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非政府组织等不同类型机构的各自比较优势,通过提供多样性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地区不同的金融需求,并将这些分散的零售金融机构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普惠金融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探索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管理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中的新模式、新方法,直接和间接地引导各类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将更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供给延伸到农村贫困和偏远地区,帮助农村贫困和低收入人口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三是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扎实开展农户建档、评级、授信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同时,可以依托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清算和支付结算功能,将农民的存款和消费记录等现金存量和流量数据纳入农村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支农贷款的信用评级系统,作为辅助手段,扩大信用评级的参考依据,更加真实地反映农民的信用程度和还款能力。
四是加强农村人民币流通管理与服务。以助农取款为基础,开办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小面额人民币余缺调剂以及反假宣传、反假监测和通信联络代理项目,为偏远农村群众使用现金、兑换零钱、兑换残损人民币提供便利,同时扩大金融宣传,打击制贩假币等犯罪行为。
五是开辟农村金融消费维权的新通道。积极开展金融消费维权宣传,协助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消费投诉,按类别指导农民的金融消费投诉维权,解决农民投诉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六是构建农村经济金融动态监测网络。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搜集和反馈机制,协助金融机构开展经济金融运行监测分析与调查研究工作,形成农村覆盖面广、情况真实可靠、信息反馈快速的监测网络。
七是依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工作。普惠金融体系向贫困和偏远地区深入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金融知识普及、农民金融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可以使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和偏远地区,逐渐认识并接受各类现代金融服务,共享现代化支付体系的发展成果,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升级,以此弥补金融供给和需求的缺口,使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力,将中央提出的“发展金融普惠体系”落到实处。
Ⅲ 中小企业怎么互相联合。担保公司怎么能跟好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服务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控制风险的问题,由于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和融资的特点,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存在较高的风险,这要求我们担保公司等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机构,必须建立一套符合中小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特点的控制风险的方法。必须从以抵押为主的控制风险的手段,转为研究企业经营层面为主的多种方式组合的风险控制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为中小企业服务。我们把这些中小企业分为四类,一个是有规模有抵押物的,这些企业银行做掉了;第二个有规模抵押物小一点的,银行也做掉;第三个抵押物小一点,规模大一点的银行也做掉;第四个剩下规模比较小、抵押物也比较小的,才是你的服务对象。这就要求我们这些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识别风险能力必须强,研究透行业的规律。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层面,我们控制风险手段肯定跟银行不一样,我不能是以抵押物为主,以抵押物为主一笔贷款也不要做了,必须是研究企业的产业导向、市场前景。它的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的素质,这些就是从经营层面上分析透这家企业它的真实经营情况,然后来设定我们的防范风险措施。这样既能有效地控制风险又能更好为中小企业服务。
第二个要解决的,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要解决的就是一个创新的问题。现在因为中小企业的量大、面广、在经济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特别是快速发展,不断产生新的产业和金融模式,中小微企业在这方面最具有灵活和创造力的企业。小企业也是千变万化有它的特点,它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特别强,在新的形势下,会产生很多的经营模式,就需要作为担保公司要与时俱进,你能够迅速的掌握这些中小企业它的新的经营特点,新的产业盈利模式、产业模式,这点也是非常重要。一个是理念与价值的创新,我们要善于挖掘中小微企业的核心价值和未来价值,采用投行思维,积极与企业长期合作,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对科技型、新兴行业、现代服务业的研究和业务开拓。业务渠道的创新,担保公司还要借鉴小贷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金融体系,这些之间也可以互相合作、互相促进更好为小微企业服务。
根据科技型新兴行业中小企业的特点,尝试投保贷联动模式,在提供担保服务的同时,通过期权增量、收入分配等多种形式与企业合作。另外由于高风险、低回报的行业特征,担保公司要做强做大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和挑战。各级政府从税收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了重视和支持,上海市政府3个10个亿当中,其中10个亿就是作为专门出资支持商业担保公司。这对于增强整个担保行业的信心,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提高担保能力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Ⅳ 金融改革对小微企业真是“好事”吗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拉动GDP增长、增加政府税收、吸纳社会劳动力就业方面等做出了贡献。然而,在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因企业规模和性质的限制,融资难、资金紧张等问题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所在。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利用财税、金融政策有针对性地扶持小微企业,2013年7月20日起,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7倍的下限规定,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规则与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贷款利率。这标志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在这个背景下,社会各界都高度关注此次利率市场化会对实体经济的发展造成什么影响,业界普遍认为,本次融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破解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实质性步伐,长远看,将对小微企业发展形成利好。
贷款利率放开已经一年多了,改革新政是否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难题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国家统计局南昌调查队针对南昌110家有融资需求的小微型企业开展了一次专项调查。本次调查采取走访和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共收回有效问卷92份,调研企业主要涉及工业、建筑、电子、服务等行业。调研结果表明,金融改革新政毫无疑问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75%的受访企业认为,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将对金融市场的健康成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小微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融资困难在短期内并没有因为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得到明显改善,84.8%的受访企业认为根本无效或不太显著。仍有81.5%的受访企业认为融资困难或比较困难,这与贷款利率放开前83.7%的受访企业认为融资困难或比较困难相比,仅有2.2个百分点的提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相反,从改革的后续实际效应来看,贷款利率市场化可能令小微企业面临更严峻的融资挑战。
南昌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
一直以来,融资是小微企业自成立之初就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它关乎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和财务状况,是小微企业经营者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在此次调查中,58.7%的受访企业认为融资困难;22.8%的受访企业认为融资比较困难;13%的受访企业认为融资难度一般;4.3%的受访企业认为融资比较容易;认为融资容易的企业仅为1.2%。
走访了解到,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内部资金积累(51.1%的受访企业认同)、资本市场融资(3.2%的受访企业认同)、银行贷款(27.2%的受访企业认同)和民间借贷(18.5%的受访企业认同)。超过一半的受访企业融资主要依靠的是内部资金积累。这是因为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虽然融资能力强大,但对小微企业来说门槛太高、费用太高、时间太长,难以满足其短时、快速周转的资金需求;银行贷款相对来说是最佳的融资途径,但是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信用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缺乏抵押担保条件等问题,银行一般贷款意愿低,设置的贷款条件让大多数小微企业望而却步,缺乏适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产品和融资平台;民间借贷能够满足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资金需求特点,但却存在贷款成本高、信息不透明、潜在风险大的问题。受小微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差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内源性融资目前越来越难以满足其自身发展需要。
小微企业融资难在哪儿?
小微企业家底薄、经营效益较差、负债率又较高,而且企业财务、帐目不规范,往往很难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仅有27.2%的受访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或正在办理贷款业务,其他72.8%的企业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企业生存或发展所需的资金。
调查资料显示,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利率一般为10%-15%,而绝大多数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取得短期资金以求得生存与发展,而民间融资综合利率超过18%。
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大多数小微企业是以非正规方式进行融资的,主要通过经营者个人的储蓄、亲朋好友的借贷、企业职工的内部集资,有些甚至是非法集资。这样,个人的资金涌向了高利贷市场,导致本来就混乱的融资市场更加复杂。
本来小微企业经营利润就很低,由于其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环境差、融资成本高,特别是借高利贷,隐含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小微企业的生存就要受到威胁、甚至破产倒闭。如此来看,小微企业既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与压力,又聚集着一定的融资风险。
贷款利率市场化下的融资困境
本次金融改革的标志是贷款利率市场化,从理论上来说,此次改革有利于金融机构之间在提供贷款服务时形成竞争,从而促使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进而优化闲置资金的配置,改善社会资金供求状况,最终达到资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然而,金融新政实行一年后,这种理想的效果难以充分实现。在所有受访企业中,60.9%的受访企业认为金融新政对帮助本企业贷款根本无效;23.9%的受访企业认为成效不太显著;12%的受访企业认为成效一般;3.2%的受访企业认为成效比较显著;认为金融新政对帮助本企业贷款成效非常显著的一家都没有。更让我们始料未及的是,贷款利率市场化甚至可能加剧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
尽管实施贷款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促进金融业的竞争,然而,在存款利率上限仍没有放开的情形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仍然足以左右实际贷款业务的利率。从宏观大环境来看,当前资金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大多数企业都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融通资金,大部分的贷款业务利息不会被降到基准利率以下,在这样的情形下,小微企业向拥有很强议价能力的金融机构融资,仍将处于尴尬的被动地位,融资状况并不会得到明显的改善。
小微企业大都规模较小,财力有限,从个体来看,所掌控的经济资源微不足道,这导致其拥有较高的财务风险。在大多数情况下,金融机构大都不愿意将资金贷给小微企业。相反,大中型企业可以凭借雄厚的财力基础获得充裕的贷款资金,并很有可能享受到贷款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低贷款利率的优惠,在无形之中挤压了小微企业的融资空间。资金不足更加剧了小微企业的经营困难,使其发展壮大受到严重限制。即使小微企业得到银行的小额贷鼓,其偿还期限往往会受到许多限制。在与企业经营者座谈时了解到,大多数情况下,小微企业的负债都是以“流动负债”的形式存在的,即偿还期在一年以内或者一个经营周期以内。流动负债虽然融资成本低,但将放大小微企业的偿债风险,这就给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改革思路
——逐步放开存款利率。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让存款利率能够由各家金融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独立确定,进而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存款利率市场化将进一步影响金融市场上其他金融工具的价格水平,激发金融市场的活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机构对金融市场的“统治力”,提高金融市场各方的参与程度。资金来源的约束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的议价能力,这给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利的融资机会,提高了融资的成功率与资金质量。
——健全小微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整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使信用信息能够及时地共享与传递。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建立公平合理的信用评级机制,使得信用评价存在能够广为接受的标准,以促进小微企业信用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在金融改革的促进下,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将更加多样化,有利于小微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贷款的依赖,从其他来源获取更多资金用于经营管理。同时,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可以促使小微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优化资本结构,平衡资金的成本与风险,在融资层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小微企业的数量众多,小微企业参与金融活动可以反向作用于金融市场,让金融市场的运行更加迅捷高效。
——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已有少数金融机构在这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据调查了解,中国工商银行在2012年针对小微企业推广名为“小额便利贷”的信用贷款服务,取得了不错的实际效果和社会效应。
Ⅳ 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政府提供了哪些方面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多次研究部署普惠金融领域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台一系列货币信贷、差异化监管和财税政策,不断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约束,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
货币政策方面。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继续落实并完善对各类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对资金投向、利率的传导功能,创设扶贫再贷款,同时发挥宏观审慎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
差异化监管政策方面。强化监管考核,在前期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增速、户数等监管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原银监会于2018年重点针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的新目标,针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等提出增速等新目标。建立差别化的监管指标体系,小微企业贷款适用优惠风险权重,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服务情况纳入监管评价体系,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三农等贷款不良容忍度。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三农专项金融债,拓宽普惠金融信贷资金来源。稳步推进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等业务创新,加速资金流转。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鼓励试点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鼓励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合规开展小微企业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
财税政策方面,对银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对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准予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延续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扩大自主核销权。整合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4个资金使用方向。
答案由关数e海关数据科技服务平台整理自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首次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答记者问
Ⅵ 如何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想要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关键是想方设法降低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的综合成本,包括运营成本和资金成本,可以从4个方面着手:
一、降低小微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建立多层次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只有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多了,市场竞争加强了,才能提高小微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益,降低运营成本。
二、为小贷公司减免税收,降低其运营成本。目前,小贷公司仍适用一般工商企业的税收政策,税务负担不轻。如果国家能出台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减轻小贷公司的税收负担,进而鼓励小贷公司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则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利用财政资金为小贷公司提供贴息支持,降低小贷机构的融资成本。对于那些支持符合国家重点产业目录小微企业,以及支持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小贷公司,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融资支持,并对小贷公司从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财政贴息,降低其融资成本。
四、建立专门“支农支小”批发基金,定向支持小贷公司服务小微、服务三农。央行已有“支小支农”再贷款业务,但仅限于向正规金融机构开放,建议央行放宽准入范围,重业务本质,轻机构性质,只要小贷公司真正地“支农支小”,就可以申请再贷款的支持。国家财政和大型金融机构也可以合作建立小微贷款批发基金,向银行发行金融债券,专门为“支农支小”的小贷公司提供批发资金支持。
小企业大作为,小微企业不仅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更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想要从源头上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除了在银行增加供给上下功夫,还要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力度。
Ⅶ 怎样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加金融有效供给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加金融有效供给的方法:
要鼓励发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填补空白,增加竞争,改进服务,切实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降低融资低成本。
1、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设。要大力发展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区域布局,通过政策激励和考核约束,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小微企业。高度关注民间借贷风险问题,疏堵结合,给民间借贷合法身份,使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纳入有效监管范围。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农信社在基层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
2、重构融资性担保体系。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必须重构融资担保体系,把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政府扶持小微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增信机构,缓解小微企业质押品不足的难题。各级政府可结合自身情况,组建省级担保集团,控股或参股各县(市、区)政府性担保公司,提升融资担保的能力。目前,湖北省绝大多数县(市、区)都拥有一家政府参股控股、注册资本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公司,推动银行与担保机构扩大合作范围,不断提高担保放大倍数。督促和引导政府性担保公司回归公益。大力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引入保险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保驾护航。
3、推动中介组织服务小微企业。探索发展专门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小型证券机构,积极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评级机构,大力发展财务、法律、管理咨询、营销策划等企业服务类中介组织。鼓励各类中介组织结合小微企业特点,开发保姆式的服务项目,提供价廉物美的咨询服务。政府部门可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策划、财税代理、法律体检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节省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总之,小微企业是经济的基础和活力所在,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国民经济固本培元之举。要从思想认识到行动上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形成体系化、制度化的安排,那么,小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化解。
Ⅷ 金融机构的小型机构
小型金融机构与存款保险制度建设
“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小型金融机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国办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谈到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时,做出上述表示。
周小川还谈到,要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增加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
存款保险制度箭在弦上?
周小川表示,要积极发展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小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具有信息、成本等方面的优势。要放宽对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的准入。
在大多数银行业人士看来,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门当户对”,但发展中小银行需要有存款保险制度来保障。原因在于,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做保障,中小银行与大型国有银行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的竞争。
现阶段,中国尚未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但国有大型银行享有国家信誉,作为其隐性担保;而中小银行则不具备上述优势,相对而言处于市场不公平的地位。从破题小微企业贷款难的角度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事不宜迟。
一般而言,完成利率市场化的国家,大部分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随着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各界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2013年7月19日,央行实质性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央行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7月20日起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全面放开。
利率市场化推进将导致银行竞争加大,并大幅压缩利润空间。同时包括储户与贷款者都存在道德风险,即储户可能会忽视风险选择利率高的金融机构,而贷款者为获得贷款,不得不多投风险与收益均较高的项目,系统性风险将上升。
为了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增多和资产贬值带来的挤兑危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确有必要,使银行管理有自我约束机制。而从决策层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动作以及表态来看,推动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到来。
货币政策继续稳健
周小川还表示,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货币信贷总量,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25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分别高2.3个和1.9个百分点。
增量上来看,今年上半年人民币企业贷款增加2.42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03万亿元,占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42.6%。
周小川还提出,2013年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实现“两个不低于”(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目标。
具体措施上,周小川称,要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与此同时,一方面,推动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
截至目前,八家已经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均已发行,或者已公开表示有意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到2012年10月底,银监会已批复小微企业金融债3195亿元。
此外,周小川还提出,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
Ⅸ 银行业为什么不支持小微企业 论文
首先,我想先谈谈“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难度。主要是以下4个方面:
1、可验证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方法较少。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所提供的财务数据真实性有问题,只有很少一部分能提供经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基本上就可以说成是编的。)这对银行来说会产生潜在的信用风险。
2、小微企业创造的利润较少,如无法批量放款,耗费较大人力成本。一般来讲,一个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一线城市的分机构的人均利润都在百万以上。而一个小微企业假设一年能为银行创造2万的税后利润的话,如果该营销人员的业绩想达到平均数的话,要至少维护50个(这里是保守估计,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还有柜员、后台人员等不直接创造利润的岗位)。但是按照一般商业银行的标准以及贷后管理要求,一个人是很难做到同时维护50个公司业务客户的。
3、小微企业十分在乎融资的成本。一般来讲,由自然人控股的小微企业只是单纯的计算融资成本,并不考虑提供融资银行的服务能力(比如,有些大型商业银行的海外业务做到比较好,有的大型商业银行网点多等等),所以很容易因为一点点蝇头小利就换掉合作银行。
4、小微企业真的没有什么存款。
如上所述,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就来了,比如P2P借贷平台。P2P平台的产生,解决了上述2、3、4问题。P2P不用考虑人力成本;基本上都是一锤子买卖,不用怕对手找别人融资;也不需要拉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之所以没有完全没有干掉各种小贷公司,就是1的问题解决不了。那这里其实也很好解决,只要P2P借贷的贷款人不要求过高,只要看申请融资的企业一年纳了多少税(税务局能有个o2o的服务就好了),然后平台通过企业的纳税额(可计算出利润),银行流水(基本户开户行最好能开个o2o,但是要企业自己来开户行申请授权银行给p2p平台提供流水。P2p平台能查询该客户在银行的情况)。然后p2p平台根据该企业的流水(现金流)和利润(盈利能力)以及企业所处行业给企业一个官方评分。投资者就可以比较理性的进行投资了。
下面问题就来了,这个平台谁来做?让企业来做的话,难免会拔一层皮(我得意思是让融资申请人或者投资人出服务费)、而且,你指望一个民营企业去跟银行和税务局谈这个合作?不太现实(与国家想解决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相悖)。所以只能是政府打造一个平台,比如北京市海淀区政府打造这么个平台,一声令下,在海淀注册的企业和银行分支机构都要配合。然后解决的海淀区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然后注册在海淀的小企业就越来越多,同时,为了获得系统内的高评分就会少逃税纳税。(这就跟给自然人核定的年收入多了、纳税多了,但同时公积金缴存的多了,用人单位为员工买单了。政府提供的融资渠道,并收入到了更多的税,引进了更多小微企业,而是贷款人为此买单了。)这就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债权的二级市场。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债权的二级市场,信息来自于税务局以及商业银行。企业想获得债权融资就得规范自身。整个市场完全透明,这才是P2P平台。我相信这个平台,如果做成这样了,那投资人的名单中很快就会出现金融机构。
需要技术层面的突破?银行的系统、税务局的系统都是现成的,有个软件商接入就行了。
需要制度方面的突破?主要是贷款通则(其实现有的p2p公司已经突破这些了)、反洗钱相关要求(这至少能在银行端得到一些解决)。
Ⅹ 12月1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放贷取得利息免增值税是真的吗
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此外,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减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