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求】为什么我国商业银行法不允许我国银行投资股票
我国的商业银行和外国的商业银行体制不一样。
⑵ 对商业银行的法律限制是什么
1.法律明确要求分业经营,并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 股票业务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我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都明确禁止商业银行从事股票业务。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很显然,这里的规定明确地限制了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从事股票业务。
2.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规定并未对“股票业务”进行明确界定,其范围可以理解为极为广泛,也可以狭义地理解。但从国内实践来看,目前是倾向于广义的理解。商业银行不仅不能直接投资股票,也不能从事发行、承销股票等业务。这种含糊界定为商业银行间接地涉及股票市场埋下了潜在的障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从事涉及股票的金融服务,如“银证通”、“银证转账”等。为避免对“股票业务”理解不准确,笔者认为立法应对股票业务进行准确界定,最好在即将完成的《商业银行法》修改中得到体现。
3.另外,我国《证券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这也充分反映了我国禁止混业经营的基本法律原则。 二、法律对银行进入债券市场的限制 我国法律对商业银行进入债券市场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商业银行法》在对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作一般性规定时,明确肯定了商业银行可以“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这里只涉及到两类债券,即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对于企业债券则未涉及。
⑶ 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在中国境内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银证分开
⑷ 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业不能混业经营,但现在的保险和基金业务的销售是否违法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内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容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上述规定奠定了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基础。一国有大行战略管理部人士认为,该条规定同时也附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而国内银行业屡屡突破分业经营的原则。
事实上,一些部委也出台了部门性规章文件批准小范围局部的混业试点。例如,2009年末,银监会曾下发《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开闸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
混业经营是大趋势,法律会跟着经济的发展而改变的!当然,目前我国银行的混业经营还有待规范。但方向是没错的。
⑸ 《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中华人民
因为那是储户的钱
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内部规定还是法律
内部规定不叫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础上指定的法律,可以用,但不但只违犯该法
⑺ 商业银行法43条 银行不得从事信托 股票业务 理财产品违法吗
当然不违法了,银行的理财产品是第三方机构运行操作的。这些理财产品是直接卖给客户,而不是银行用所吸存在直接投资经营。
⑻ 《商业银行法》都有哪些规定
1.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和的百分之六十.2.无锡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为 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