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存款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具体指什么
就是指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信用社、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财务公司、理财公司等等
你可以查询一下金融机构体系
或者叫金融机构分类
……
㈡ 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银行汇票存款和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核算企业存款科目是按照企业性质定的,商业业企业和工业企业不一样,还有其他的企业等回等,大类是企业存款答,小类则是xxx企业存款。
银行认定存款,是以到账的货币为准的,没有兑付的不计入存款;到账的货币,是不分到账来源的:也就是不管是现金、转账、汇票、本票等的来源方式的,只认实际到账的货币。
㈢ 短期借款的具体核算内容。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内)的各种借款。
要点
1.短期容借款的取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2.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收取借款利息,因此,企业在月末需要预提短期借款的利息。
3.短期借款的偿还
企业在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㈣ 短期借款的核算要点
短期借抄款的核算要点:袭
1、短期借款的取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2、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收取借款利息,因此,企业在月末需要预提短期借款的利息。
3、短期借款的偿还
企业在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为了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存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本科目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㈤ 短期借款的核算
有关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如下:
企业借入和归还各种短期借款的本金,均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借款利息不通过该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进行总分类核算的同时,应按债权人的名称和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短期借款利息的核算重点应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利息的支付时间。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连同本金一起支付。
二是利息的入账时间。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三是利息费用的核算科目。短期借款利息一般计入财务费用,利息预提的,应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即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利息直接支付的,在支付时直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是借款利息的计算。借款利息由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和借款时间三个因素决定。目前银行通行的计算方法是将借款本金额与借款占用天数结合计算计息积数,再与利率相乘计算出利息。具体方法是:确定期末(月末、季末、年末)月份某日(通常为21日)为固定结息日,自起息日或上一结息日至本结息日前一日止为一计息期,将计息期内累计的公历日数,乘以计息期期间企业占用借款本金的金额,便是计息积数;如果借款本金在计息期内有增加或减少,即分阶段计算日数,变动当日包括在变动后的时段内,各时段累计日数分别乘以本时段的借款本金占用额,然后相加即得计息积数。计息积数除以月平均日数30天,再乘以月利率,即为该计息期的借款利息金额。
㈥ 企业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贷方应计入的科目
企业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贷方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为了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存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本科目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短期借款的取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收取借款利息,因此,企业在月末需要预提短期借款的利息。
短期借款的偿还
企业在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为了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存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数额。本科目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一、短期借款的核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2.借款利息的核算;
3.归还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具体的核算过程: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1.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
[ 例? ]开心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80万元,期限9个月,年利率4.5%,该借款的利息按季支付,本金到期归还。有关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800 000
贷:短期借款800 000
(2)1月末预提当月利息800 000×4.5%&pide;12=3 000(元)
借:财务费用3 000
贷:应付利息3 000
月末预提当月利息的处理相同。
(3)3月末支付本季度应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3 000
应付利息6 000
贷:银行存款9 000
第二季、第三季度的债务处理同上。
(4)10月1日偿还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800 000
贷:银行存款800 000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企业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贷方应计入的科目?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㈦ 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通过“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账户核算。这句话为什么错
"应付帐款"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版
"其它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权(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企业(保险)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以上二个科目均与借款无关.
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应通过“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账户核算。长\短期的界定以一年为限,长于一年为长期,一年及一年以内为短期.
㈧ 银行存款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包括银行汇票存款和银行本票存款
不包括。银行汇票存款和银行本票存款属于其他货币资金
㈨ 短期借款的利息费会计分录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
该科目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企业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9)企业核算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时间扩展阅读:
短期借款(Short Term Loan 或 Short Term Loans)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
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
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
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㈩ 公司从其他公司(非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大额资金通过哪个科目核算
向其他公司或个人借款,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分录为:
借:银专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属款——某某股东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或个人的款项等。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