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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金融服务机构

发布时间:2020-12-20 12:57:23

❶ 根据材料分析应如何发挥财政的作用推动“十二五”期间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

十一五”以来,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切实改进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如何准确把握当前西藏的经济金融形势,承前启后,做好“十二五”期间西藏银行业金融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日前,人行拉萨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局长旺堆就“十二五”期间如何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切实履行央行派出机构职能,助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解读。

一、辖区银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期间,西藏总体发展环境比“十一五”更为有利,更是西藏银行业发展的关键时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在看到机遇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体制机制、配套政策等原因,影响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
(一)银行业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西藏经济总量小,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中央投资拉动,在有效利用中央资金的同时,也对信贷资金产生了一些“挤出效应”,利用的银行资金不仅额度小,而且占比也很低。中央投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信贷资金产生了“挤出”效应,致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西藏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发挥的作用越来越被边缘化、模糊化,最终表现为目前的“大财政、小银行”格局。
(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完全发挥。一是制约西藏商业银行机构信贷投放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担保体系的缺失。目前西藏仅有四家小规模的担保公司,而且处于起步阶段,加上西藏尚未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担保机构的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而健全的担保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的有效途径。西藏担保体系的缺位使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能得到有效化解,造成商业银行机构信贷风险无法有效分散,加大了商业银行机构信贷投放难度。二是全国统一的信贷管理体制难以调动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在以传统存贷利差为主营收入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机构主观上有着放贷的利益冲动,但是银行内部管理体制缺乏灵活性,不利于调动其放贷积极性。三是一些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不够规范,财务报表反映不真实,为银行发放贷款传递了错误的信息,造成了银行的损失;一些中介收费过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增加了企业从银行融资的成本。
(三)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不够。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至关重要,是金融在配置资源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没有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强力配合,必将削弱特殊优惠货币政策效果。目前,西藏出台了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上半年还召开了西藏自治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大会,但是尚未出台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办法、中介机构收费损失补偿办法等,长此以往将影响西藏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和担保公司作用的发挥。目前,西藏还尚未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管理办法,尚未建立信贷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外部环境的步伐较慢,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十二五”期间做好西藏银行业金融工作的初步设想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人行拉萨中心支行根据自治区的部署,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沟通协调,全力以赴做好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努力,人总行已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金融政策的意见》(银发〔2010〕189号),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金融政策,实现了“十一五”政策与“十二五”政策的无缝对接,保持了西藏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十二五”期间,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自治区“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按照“强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投放,防范信贷风险,更好地促推西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履行中央银行派出机构职责,贯彻落实好西藏特殊优惠货币政策。
一是加强“十二五”特殊优惠货币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的影响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十二五”特殊优惠货币政策的宣传,通过上街道、进社区、下村庄、入学校等各种措施,灵活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扩大政策的知晓面和受益面,使各类经济主体能够自觉地运用政策促进生产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更好地惠及西藏社会各界,特别是农牧民群众和弱势群体。
二是找准稳健的货币政策和西藏特殊优惠货币政策的切入点,确保西藏特殊优惠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实施。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好西藏特殊优惠货币政策,在西藏除“两高一剩”行业外,只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均属于信贷政策支持对象。
三是加强窗口指导,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按照“抓重点、破难点、促亮点、助消费、惠民生”的信贷工作总体要求,即:以“三农”、重点建设项目为信贷投放重点,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为难点,以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为亮点,助推个人消费合理增长,加大助学、扶贫、就业等民生事业贷款的投放,促进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助推全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在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上迈出新步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更快发展、更大发展。同时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是密切关注特殊优惠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并适时进行调整。密切关注和跟踪特殊优惠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时疏导政策传导过程中的障碍,使特殊优惠政策发挥更大的效应。将根据不同时期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自治区经济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适时地对包括中小企业、小额信贷、扶贫贴息、农牧民安居工程在内的区域性信贷政策进行调整,使其更好地促进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五是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扩大特殊优惠货币政策的政策效应。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将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工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及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跨部门政策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出台有利于金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充分发挥好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合力作用,提高信贷资源利用率,增强特殊优惠货币政策的效力。
(二)商业银行机构要切实落实差异化的信贷管理办法政策。
在西藏开展业务,辖内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既要按照市场化原则经营,也要切实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各商业银行区分行要立足西藏实践,通过像创新小额信用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等信贷产品一样主动研究各行现有的信贷产品与西藏经济社会、企业管理水平相适应的信贷产品之间的差距,在找准差距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提出每个信贷产品适度调整的维度,适时地引进内地已发展成熟的信贷产品,并结合西藏实际进行嫁接、改变,需要总行批准的,应积极主动向总行报批。为进一步加快西藏经济发展,不断缩小与全国的差距,在藏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包括信用评级、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授权授信、尽职免责、呆坏帐核销等内容的信贷管理办法和单独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实现在藏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存款主要用于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三)创造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建议各级政府、各部门在继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时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关心金融工作,从各方面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西藏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政府部门服务职能。加强对中小企业培育和管理。加强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拔千金”的作用,尽快建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以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民间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规范和管理,等等。

❷ 西藏银行的组建历程

据银监会消息,在热烈庆祝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际,日前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西藏银行 ,圆了西藏人民的百年金融梦想。筹建的西藏银行是西藏自治区首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也是自治区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筹建西藏银行是银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西藏发展的意见要求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加大金融支持西藏发展的力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藏区金融市场,对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在此之前,西藏自治区仅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且大部分集中在地(市)以上,县以下金融体系发育不完全,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服务品种十分有限。去年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帮助西藏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目标。为此,中国银监会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对组建西藏银行问题进行了反复调研和充分论证。目前,筹建机构的股权设置、设立方式、总体定位、治理体制等相关工作已经完成,近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同意筹建西藏银行,西藏银行将在完成筹建工作后按有关规定正式开业。
西藏银行以新发起的方式设立,初定募集股本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国内知名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区内外优质企业等15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为保证新机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协调引进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帮助其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模式,并在人力资源、IT技术、风险控制、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组建的西藏银行将有利于完善西藏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调节、支持和引导作用;有利于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快培育具有西藏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战略产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县域和农牧区经济发展,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西藏银行将继续坚持商业化运作并兼顾社会效益,加大对藏区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环境保护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西藏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2011年10月15日下午,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签约仪式在拉萨举行,标志着西藏银行进入了开业前的冲刺阶段。这也标志着经过严格审查和考核之后,从60多家候选股东中最终确定的15家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正式成为西藏银行的股东。

❸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2014 年10 月,银监会联合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北京召开银行业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回发展座谈会,明确提出支答持在西藏自治区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公司注册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12月,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资产规模突破20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兆廷
成立时间:2015-05-25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4009110000517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11号投资大厦11层

❹ 西藏微众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西藏微众来金融网络科自技有限公司是2015-05-13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达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2-5号。

西藏微众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400913213919545,企业法人郭守铭,目前企业处于注销状态。

西藏微众金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金融信息咨询服务(除金融许可业务);金融网络科技技术信息服务;企业征信调查;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与销售;电脑及配件销售;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西藏自治区,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10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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