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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产品

发布时间:2020-12-19 19:00:41

㈠ 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业务主要做什么

金融市场部主要承担商业银行本外币金融市场相关的交易、投资、风险管理和研究等各项专职能,旨在属构建统一的、覆盖本外币两个资金市场的交易平台,全面提升农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竞争力和综合化、全球化服务水平。

金融市场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新兴业务,横跨境内外多个市场、连接本外币多个币种、包含债券外汇等多种工具,承担着资产管理、资金营运以及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重要职责。

(1)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产品扩展阅读:

金融市场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可作如下分类:

(1)按地理范围可分为:

①国际金融市场,由经营国际间货币业务的金融机构组成,其经营内容包括资金借贷、外汇买卖、证券买卖、资金交易等。

②国内金融市场,由国内金融机构组成,办理各种货币、证券及作用业务活动。它又分为城市金融市场和农村金融市场,或者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场。

(2)按经营场所可分为:

①有形金融市场,指有固定场所和操作设施 的金融市场;

②无形金融市场,以营运网络形式存在的市场,通过电子电讯手段达在交易。

㈡ 金融监管部门有哪些

金融监管部门包括“一行两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

金融监版管也被称作为金权融监管治理。该提法在国际学术界和监管实践中是一个较新的领域。治理水平、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有效性是决定金融体系稳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渐采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共同的责任,监管机构始终采取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其监管对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条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产品扩展阅读:

公共监管理论认为,金融业是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业,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监管当局为代表的外部监管正是一种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但是这种监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边界的,诸如监管法规的滞后性、监管弹性不足等,从而使有效监管受到限制。

㈢ 商业银行为何在现在的金融市场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我国的金融机构基本分为:央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内司、信托公司容、保险公司、证券机构等。一般而言,其他的金融机构都是建立在商业银行平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业务范围涵盖了经济领域的大部分范围,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基础。因此,商业银行的重要性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企及的。

㈣ (金融学问题)银行发放的贷款是资本市场工具它不是中介机构的业务吗

楼主你之所以为糊涂,是因为你没搞清楚金融市场的分类标准。
1、金融市场又称为资金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
2、按照资金融通的时间长短可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是融通短期(一年以内)资金的市场,资本市场是融通长期(一年以上)资金的市场。货币市场包括金融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协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短期政府债券市场、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资本市场包括中长期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中长期信贷市场是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之间的贷款市场;证券市场是通过证券的发行与交易进行融资的市场,包括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
3、按照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之间是否存在金融中介机构,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顾名思义,直接融资就是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之间不存在金融中介机构,资金可以直接从资金供给者手中流通到资金需求者手中。常见的直接融资有债券、股票等。间接融资在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多了一道金融中介机构,简单地说,即金融中介机构先把钱从资金供给者那里收集起来,然后再贷给资金需求者。最常见的形式即商业银行贷款,还有信托、保险等。
PS:在经济学中任何结论都是有前提的,分类标准就是其中之一,很重要!

㈤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的第一章

加快金融业改革开放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金融业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金融业将抓住机遇,顺应国内外金融形势变化的新趋势,继续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全面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十一五”时期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金融业成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显着增强,金融调控和监管不断加强,金融市场快速发展,金融改革和开放深入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金融机构综合实力显着提升。
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
2010年末,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 101.36 万亿元,较 2005 年末累计增长 158%.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 94.26 万亿元,比 2005 年末增长 152%,平均资本充足率为 12.2%,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达到 217.7%,整体实力显着增强。证券业机构总资产达 2.05 万亿元,比 2005 年末增长,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保险业机构总资产达到 5.05 万亿元,比 2005 年末增长 230%,机构体系不断完善。
(二)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不断加强。
针对不同时期经济金融运行情况,货币政策适时适度调整,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进行宏观调控,货币政策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不断提高。金融监管进一步强化。银行业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证券期货业基础监管制度趋于完善,保险业现代监管框架基本形成。金融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不断完善,金融稳定动态评估机制逐步健全,金融安全网建设稳步推进,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设立,积极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
(三)金融市场功能显着增强。
债券市场迅速发展,2010 年债券发行量(含中央银行票据)达 9.7 万亿元,比 2005 年增长 120.5%.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继推出。货币、外汇、黄金市场快速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金融创新步伐加快。股票市场不断壮大,2010 年末,沪深股市上市公司达 2063 家,总市值 26.54 万亿元,分别较 2005 年末增长 50%和 719%.主板市场进一步巩固,中小板市场得到加强,创业板市场平稳推出,场外市场逐步发展。期货市场稳步发展,上市了 13 个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商品期货成交量跃居全球第一位,股指期货顺利推出。保险市场快速发展,年保费收入达到 1.45 万亿元,比 2005 年增长 170%.
(四)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并成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中小商业银行改革持续深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稳步推进。
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有序推进,金融支持“三农”力度不断加强。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股票发行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证券机构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并转入常规。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了原保险、再保险、保险中介、保险资产管理协调发展的现代保险组织体系。
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初步建立起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代表的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市场化定价机制作用增强。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进一步完善。
(五)金融对外开放与合作进一步深化。
金融业全面履行对外开放承诺,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国民待遇,积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中资金融机构通过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并购等方式,稳妥布局境外市场。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加快转变,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加快实施,进口核销制度改革深化,强制结售汇制度取消,境内市场主体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自主保留。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继续推进,合格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稳步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始试点,双边本币互换稳步推进。金融对外交往合作继续深化,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标准和准则制定与修改,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国金融业的国际地位和话语权不断提升。
(六)金融法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着。
金融法律制度和执法体系逐步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日益多元化。支付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征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货币发行体制进一步完善。经理国库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反洗钱监管不断深化。金融会计制度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建成。金融人才建设成效显着。 “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二五”时期,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金融格局也将继续深度调整。“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加快金融改革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从国际看,金融危机改变了世界经济金融格局,新兴市场国家特别是中国成功应对了金融危机冲击,在国际经济、金融事务中将发挥更大作用。危机促使全球金融监管规则不断改进,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对资本、流动性、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影子银行”的监管将得到加强,这为我国借鉴国际标准、推进金融改革提供了新动力。从国内看,“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为下一步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既为金融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也加大了对多样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我国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和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加快金融改革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发展模式均面临转型压力,货币、金融政策的国际协调难度增大。我国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在国际金融标准制定、国际金融治理等全球金融问题上将承担更多责任。从国内看,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需要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调节大国开放经济的金融政策框架。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人口红利”开始减少甚至消失,人口老龄化将逐步显现,金融发展的经济基础出现新变化。金融宏观调控面临更复杂的挑战,在经济结构和国际收支失衡背景下,外汇净流入增加较多导致货币被动投放的机制和压力仍然存在。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等金融服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金融业粗放经营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需进一步完善,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待增强。各种潜在风险因素不容忽视。
面对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诸多复杂的挑战,我们必须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准确把握金融业发展趋势,有效化解风险,更加奋发有为地开创金融发展和改革的新局面。 主要目标--金融总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面发展金融服务业,“十二五”时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 5%左右,社会融资规模保持适度增长。
--金融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 15%以上。银行、证券、保险等主要金融行业的行业结构和组织体系更为合理。
--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扩大。在信息监测及时有效、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实现。银行、证券、保险业市场化水平显着提升,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大型金融机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创新发展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证券期货机构规范发展,保险机构创新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金融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小型微型企业等领域的贷款增速超过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功能进一步发挥,保险覆盖面和服务领域明显拓宽。
--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质量和水平保持较高标准,不良贷款率继续保持较低水平,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证券业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不断健全。保险业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明显增强。外汇和国际收支风险防范能力显着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安全网制度基本建立。 政策着力点--着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更加突出和重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目标。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丰富金融宏观调控工具和手段。
--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通过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
支持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节能减排。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促进低碳金融发展。
--着力促进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发挥利率、汇率和外汇管理等金融政策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重点支持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促进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支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逐步改变贸易不平衡状况。完善资本流出入均衡管理,便利企业和个人境外投资。
--着力深化金融关键领域的改革。逐步解决阻碍金融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着力促进金融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根本目的,鼓励和加强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通过调整监管者功能定位、发展机构投资者和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创新。动态把握金融创新的界限,把防范风险贯穿金融创新全过程。
--着力发挥金融市场的投融资功能。优化投融资结构,实现社会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丰富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金融投资工具,推动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疏通投资渠道,提高金融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着力提升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建立和完善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防火墙”,防止风险跨业传染。规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行为,避免因过度发展造成“大而不能倒”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化监管合作,完善监管协调机制,抑制监管套利行为,持续改进监管工具和方法,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接受公众监督。
--着力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广大存款人、投资人、被保险人等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教育和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了解,识别相应风险,严肃查处金融机构损害存款人、投资人、被保险人等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㈥ 投资银行的ECM, ED, CMD, 和IBD分别指的是什么部门或职务 大概职责是什么

1、ECM=Equity Capital Market 资本市场部门

为投资银行部及其客户提供市场分析,为客户融资过程中的决策提供多种金融衍生产品的专业建议

2、CMD=Capital Market Department 资本市场部门,叫法不同

协助IBD的证券承销业务,评估和控制承销风险,设计股票或者债券的发行结构,组织承销团,协调市场推介路演,主导定价和配售,以及管理项目收入。

3、IBD=Investment Banking Department 投资银行部门

投资银行部主要从事投资理财,也就是皮包银行。是银行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食物链的顶层。这个业务主要在谱银行业务基础上进行包装整合,以效率或者效益的形式整合银行传统产品。因此很多成为金融衍生产品。

4、ED=Executive Director,执行董事

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s)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6)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产品扩展阅读:

投资银行是金融市场主要的服务提供者。

投资银行是指传统商业银行以外的金融服务机构,区别于商业银行的特征是风险不隔离;

在美国,投资银行往往有两个来源:一是由综合性银行分拆而来,典型的例子如摩根士丹利;二是由证券经纪人发展而来,典型的例子如美林证券。

投资银行的类型:

1、商人银行

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对现存的投资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属公司形式从事商人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

2、全能型银行

这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主要在欧洲大陆,他们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

3、跨国财务公司

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美林、雷曼倒台,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也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

㈦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功能的缺陷有哪些,以及如何改变

一,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功能的缺陷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银行机构设置行政化,业务范围狭窄,仍以传统业务为主,服务手段落后,金融产品单一,中国有价证券只占20%,无法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大金融机构相比。
2,中国金融近几年还正在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制度,虽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但却不利于金融机构拓展业务,限制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限制了银行业的发展,目前金融市场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很难适应加入WTO 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3,中国金融业最令人担忧的是透明度低,内部监控机制不完善,道德风险普遍存在。我国银行虽然已经开始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但相应的机制还不健全,造成整体协调不强、很难接受国际挑战。


4,金融扩大开放,对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监管带来许多难题。


5,金融业将面临所有制及管理体制与人事制度等体制上的竞争压力。
二,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改变:
1,完善金融管理制度与管理技术。
2,尽快培育市场体系,实现本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在封闭运行下的完善性,然后通过不断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和利率、汇率机制、使市场开放后能够具备基本的抵抗、缓冲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3,提高国内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按照先利率后汇率的开放秩序,让市场决定价
格。
4,确立正确的对外开放策略。
5,实行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
6,政府应加强金融的监管。

㈧ 中国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哪些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架构是“一行三会”。“一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三会”是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监管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3、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4、保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8)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产品扩展阅读:

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的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国际上主要的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双线多头监管体制、一线多头监管体制和单一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产物。确立监管体制模式的基本原则是,既要提高监管的效率,避免过分的职责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在监管权力相对集中于一个监管主体的情况下,必须实行科学合理的内部权力划分和职责分工,以保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

参考资料:

网络-中国金融机构监管体制

㈨ 金融机构与金融中介的区别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版融服务业(银行、证券权、保险、 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金融中介是指在金融市场上资金融通过程中,在资金供求者之间起媒介或桥梁作用的人或机构。约翰·G·格利和爱德华·S·肖(Edward S.Shaw)把金融中介机构分为两大类:货币系统和非货币的中介机构。货币系统作为中介机制,购买初级证券和创造货币;非货币的中介机构只履行购买初级证券和创造对自身的货币债权的中介作用,这种债权采取储蓄存款,股份,普通股票和其它债券形式。
金融中介属于金融机构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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