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机构风险为本管理原则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效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架构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工作机制防范控制信息系统风险
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认真履行列信息系统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家关信息系统管理律、规技术标准落实银监相关监管要求;
(二)建立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内部控制规程明确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并监督落实;
(三)负责组织本机构信息系统风险进行检查、评估、析及向本机构专门委员银监及其派机构报送相关管理信息;
(四)及向银监及其派机构报告本机构发重信息系统事故或突发事件并按关预案快速响应;
(五)每经董事或其决策机构审查向银监及其派机构报送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度报告;
(六)做本机构信息系统审计工作;
(七)配合银监及其派机构做信息系统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八)组织本机构信息系统业员进行信息系统关业务、技术安全培训;
(九)展与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相关其工作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或其决策机构负责信息系统战略规划、重项目风险监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风险管理委员或其负责风险监督专业委员应制定信息系统总体策略统筹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定期评估、报告本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状况决策层提供建议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本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责任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设立信息科技部门统负责本机构信息系统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提供科技服务运行技术支持;建立或明确专门信息系统风险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并协助业务部门及信息科技部门严格执行提供相关监管信息;设立审计部门或专门审计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统风险审计制度配备适量合格员进行信息系统风险审计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事与信息系统相关工作员应符合要求:
()具备良职业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统相关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技能;
(二)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合格者岗;经考核适宜工作员应及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信息系统风险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建立才激励机制适应信息技术发展
第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关律规及规范披露信息系统风险状况
总体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 总体风险指信息系统策略、制度、机房、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面影响全局或共风险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制定明确、持续风险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统敏程度各集要素进行析评估并实施效控制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措施防范自灾害、运行环境变化等产安全威胁防止各类突发事故恶意攻击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明确与信息系统相关员职责权限建立制约机制实行授权
第十八条 境外设立我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境内设立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防范由于境内外信息系统监管制度差异等造跨境风险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家信息安全相关标准参照关际准则积极推进信息安全标准化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信息系统评估测试及进行修补更新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数据机房应符合家关计算机场、环境、供配电等技术标准全性数据至少应达家A类机房标准省域数据至少应达家B类机房标准省域数据至少应达C类机房标准数据机房应实行严格门禁管理措施未经授权进入
第二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使用版软件加强软件版本管理优先使用具自主知识产权软、硬件产品;积极研发具自主知识产权信息系统相关金融产品并采取效措施保护本机构信息化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信息系统相关电设备选型、购置、登记、保养、维修、报废等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选用设备应经技术论证测试性能应符合家关标准信息系统所用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应具较高靠性、充足容量定容错特性并配置适备品备件
第二十四条 信息系统网络应参照相关标准规范设计、建设;网络设备应兼备技术先进性产品熟性;网络设备线路应冗余备份;严格线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业务交易流量要求保证传输带宽;建立完善网管监测管理通信线路及网络设备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产网络与发测试网络、业务网络与办公网络、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应实施隔离;加强线网、互联网接入边界控制;使用内容滤、身份认证、防火墙、病毒防范、入侵检测、漏洞扫描、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效降低外部攻击、信息泄漏等风险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信息系统加密机、密钥、密码、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管理使用符合家安全标准密码设备完善安全要素、领取、使用、修改、保管销毁等环节管理制度密钥、密码应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数据采集、存贮、传输、使用、备份、恢复、抽检、清理、销毁等环节效管理脱离系统采集加工、传输、存取数据;优化系统数据库安全设置严格按授权使用系统数据库采用适数据加密技术保护敏数据传输存取保证数据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信息系统配置参数实施严格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非、变更、泄漏、丢失与破坏根据敏程度用途确定存取权限、式授权使用范围严格审批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评审修订省域数据至少实现数据备份异保存省域数据至少实现异数据实备份全性数据实现异灾备
第三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技术文档资料重要数据备份管理;技术文档资料重要数据应保留副本并异存放按规定限保存调用应严格授权信息系统技术文档资料包括:系统环境说明文件、源程序及系统研发、运行、维护程形各类技术资料重要数据包括: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客户数据及产报表数据等
第三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能影响客户服务应适式告知客户
研发风险控制
第三十二条 研发风险指信息系统研发程组织、规划、需求、析、设计、编程、测试投产等环节产风险
第三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研发前应立项目工作组重项目应立项目领导组并指定负责项目领导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项目工作组由业务员、技术员管理员组具体负责整项目发工作
第三十四条 项目工作组员应具备与项目要求相适应业务经验与专业技术知识组负责需具备组织领导能力,保证信息系统研发质量进度
第三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部门根据本机构业务发展战略充进行市场调查、产品效益析基础制定信息系统研发项目行性报告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部门编写项目需求说明书提风险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功能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部门依据项目功能说明书别编写项目总体技术框架、项目设计说明书设计编码应符合项目功能说明书要求
第三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独立测试环境保证测试完整性准确性测试至少应包括功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压力测试、验收测试、适应性测试测试直接使用产数据
第三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部门应根据测试结修补系统功能缺陷提高系统整体质量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员、技术员应根据职责范围别编写操作说明书、技术应急案、业务连续性计划、投产计划、应急退计划并进行演练
第四十条 发程所涉及各种文档资料应经相关部门、员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第四十二条 项目验收应具由相关负责签字项目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投产使用
第五章运行维护风险控制
第四十三条 运行维护风险指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程操作管理、变更管理、机房管理事件管理等环节产风险
第四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应实行职责离运行员应实行专职由其员兼任运行员应按操作规程巡检操作维护员应按授权维护规程要求产状态软硬件、数据进行维护除应急外其维护应非工作间进行
第四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运行应符合要求:
()制定详细运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规定巡检间操作范围、内容、办、命令及负责员等信息;
(二)提供见简便操作菜单或命令信息系统启或停止、运行志查询等;
(三)提供机房环境、设备使用、网络运行、系统运行等监控信息;
(四)记录运行值班程所现象、操作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维护应符合要求:
()除信息系统设备系统环境维护外软件或数据维护必须通特定应用程序进行添加、删除修改数据应通柜员终端数据库进行直接操作;
(二)具备各种详细志信息包括交易志审计志等便维护审计;
(三)提供维护统计报表打印功能
第四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变更应符合要求:
()制订严密变更处理流程明确变更控制各岗位职责并遵循流程实施控制管理;变更前应明确应急退案授权进行变更操作;
(二)根据变更需求、变更案、变更内容核实清单等相关文档审核变更确性、安全性合性;
(三)应采用软件工具精确判断变更真实位置内容形变更内容核实清单实现真实、效、全面检验;
(四)软件版本变更应保留初始版本所历史版本保留所历史变更内容核实清单
第四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投产定期内应组织系统评价并根据评价及系统功能进行调整优化
第四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机房环境设施实行巡检明确信息系统及机房环境设施现故障应急处理流程预案实交易服务数据应实行24值班
第五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实行事件报告制度发信息系统造重经济、声誉损失重影响事件应即报并处理必要启应急处理预案
外包风险控制
第五十条 外包风险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合作伙伴或外部技术供应商形风险
第五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信息系统外包应根据风险控制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外包原则范围认真析评估外包存潜风险建立健全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应风险防范措施
第五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外包承包评估机制充审查、评估承包经营状况、财务实力、诚信历史、安全资质、技术服务能力实际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水平并进行必要尽职调查评估工作委托经家相应监管部门认定资质具相关专业经验独立机构完
第五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承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权利、义务并规定承包安全、保密、知识产权面义务责任
第五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认识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风险控制直接间接影响并其纳入总体安全策略风险控制
第五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完整信息系统外包风险评估与监测程序审慎管理外包产风险提高本机构外包管理能力
第五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外包风险管理应符合风险管理标准策略并应建立针外包风险应急计划
第五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外包承包建立效联络、沟通信息交流机制并制定意外情况能够实现承包顺利变更保证外包服务间断应急预案
第五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敏信息系统及其涉及家秘密、商业秘密客户隐私数据管理与传递等内容进行外包应遵守家关律规符合银监关规定经董事或其决策机构批准并实施外包前报银监及其派机构律规规定需要报告机构备案
❷ 门禁卡的管理制度
一般情况下,为有效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小区,提高安全因素,发挥门禁卡的作用回,小区对居民、员工答门禁卡的使用管理会做出相应的规定。常用门禁卡管理制度: 1、门禁卡属于智能IC卡,卡内存储了小区楼宇的相关信息。如遗失,请速到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
2、因门禁卡遗失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引起的后果,由领用人全部承担。
3、领用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使用时,需上交所领用门禁卡,办公室需加以核对编号无误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❸ 门禁管理
公司门禁管理规范及制度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门禁管理制度。
公司门禁出人管理
第一条 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签发《来访条》、发放来访证,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第二条 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 7:30-22:00,晚上外出人员于23:30前回公司、节假日00:00前回公司。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员工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每次罚款20元,多次发生将予以严惩。
第三条 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行政部核准后的《离职人员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成品销售、凭营销部签发的出门证;次品、生产劳动工具、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生产物料废品凭生产部凭生产部签发的出门证;办公、生活用具凭行政部开具出门证;物料部采购的物品需退换货时,凭物料部签发的出门证放行。保卫人员对出门证分类夹放,每天8:30以前将前一天出门证送交行政部,禁止丢失和损坏出门证。
第五条 厂商来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人员接洽。
第六条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第七条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八条 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第九条 来访者办事完毕,需持由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经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有特殊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
第十条 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四)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五)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六)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离开公司:
(六)员工出公司,携带公司物品,放行条上无部门经理签核者。
(七)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单据,但物单不符者。
公司办公区门禁管理
第一条外来人员应持有保安发放的来访证进入登记允许接待的办公室,严禁随意在其他办公室游走,否则一律予以驱逐。
第二条接待来访人员时,各部门接待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如客人翻阅办公桌的资料时应予以制止。
第三条外来人员办事完毕,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在保安发放的《来访条》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离开公司的,应及时通知门卫和保安。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厂区大门、车间时,应将工作牌挂戴于胸前。对上班出入厂区、车间不带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内,直至按要求佩带后;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部处理。行政部将该位员工的违规事实书面告知所在部门, 由所在部门根据事实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第五条车间员工进入换鞋间后,按照排班要求在保安室打卡后进入车间。
第六条车间员工严禁带包进入车间,有带包人员应将包存放在鞋柜,如有带包进入者,保安要求其自行开包检查。
第七条上班时间,车间上班的人员原则上严禁接访客人,若有特殊情况,需向保安说明情况,生产部经理同意后在公司会议室会客,未经生产部经理同意严禁将外来人员带人车间参观。车间员工有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车间时,须有部门经理签发的放行条,否则保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第八条外来公干人员未经生产部同意和接待部门人员陪同严禁进入车间,擅自进入车间者保安和车间工作人员有权利阻止。
第九条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安排上班,车间大门落锁,员工如需进入车间,须经生产部部长同意后并告知行政部安排开门,离开时进入人员告诉保安及时锁门。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进入办公区:
(一)携带违禁物品者。
(三)不戴工作牌者、无来访证者
(四)上班穿拖鞋、短裤、衣帽不整者。
(五)未经部门经理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❹ 如何进行门禁管理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门禁管理规范及制度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门禁管理制度。
公司门禁出人管理
第一条 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签发《来访条》、发放来访证,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第二条 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 7:30-22:00,晚上外出人员于23:30前回公司、节假日00:00前回公司。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员工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每次罚款20元,多次发生将予以严惩。
第三条 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行政部核准后的《离职人员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成品销售、凭营销部签发的出门证;次品、生产劳动工具、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生产物料废品凭生产部凭生产部签发的出门证;办公、生活用具凭行政部开具出门证;物料部采购的物品需退换货时,凭物料部签发的出门证放行。保卫人员对出门证分类夹放,每天8:30以前将前一天出门证送交行政部,禁止丢失和损坏出门证。
第五条 厂商来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人员接洽。
第六条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第七条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八条 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第九条 来访者办事完毕,需持由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经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有特殊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
第十条 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四)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五)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六)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离开公司:
(六)员工出公司,携带公司物品,放行条上无部门经理签核者。
(七)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单据,但物单不符者。
公司办公区门禁管理
第一条外来人员应持有保安发放的来访证进入登记允许接待的办公室,严禁随意在其他办公室游走,否则一律予以驱逐。
第二条接待来访人员时,各部门接待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如客人翻阅办公桌的资料时应予以制止。
第三条外来人员办事完毕,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在保安发放的《来访条》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离开公司的,应及时通知门卫和保安。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厂区大门、车间时,应将工作牌挂戴于胸前。对上班出入厂区、车间不带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内,直至按要求佩带后;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部处理。行政部将该位员工的违规事实书面告知所在部门, 由所在部门根据事实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第五条车间员工进入换鞋间后,按照排班要求在保安室打卡后进入车间。
第六条车间员工严禁带包进入车间,有带包人员应将包存放在鞋柜,如有带包进入者,保安要求其自行开包检查。
第七条上班时间,车间上班的人员原则上严禁接访客人,若有特殊情况,需向保安说明情况,生产部经理同意后在公司会议室会客,未经生产部经理同意严禁将外来人员带人车间参观。车间员工有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车间时,须有部门经理签发的放行条,否则保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第八条外来公干人员未经生产部同意和接待部门人员陪同严禁进入车间,擅自进入车间者保安和车间工作人员有权利阻止。
第九条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安排上班,车间大门落锁,员工如需进入车间,须经生产部部长同意后并告知行政部安排开门,离开时进入人员告诉保安及时锁门。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进入办公区:
(一)携带违禁物品者。
(三)不戴工作牌者、无来访证者
(四)上班穿拖鞋、短裤、衣帽不整者。
(五)未经部门经理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❺ 门禁门卫管理办法
门禁管理规定
1、目的:维护广大业主/使用人的整体利益,保障小区各出门口正常的秩序;
2、适用范围:业主/使用人、出入小区人员。
3、职责:当值保安员认真执行出入人员程序管理及本职岗位职责,领班对其进行指导、监督。
4、工作程序:
4.1业主/使用人凭IC卡进入小区各入口;
4.2业主/使用人未携带IC卡的参照以下程序执行:
A.礼貌询问所住楼号和房号的号码及业主/使用人的姓名称呼,如有疑问可查业主资料;
B.通知附近楼宇的保安员追踪到楼宇门口是否真实;
C.礼貌同业主/使用人解释下次别忘了带上IC卡;
4.3谢绝推销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4.4租用或通过其他途径,使用本物业者,需要物业业主带领至业主服务中心办理临时IC卡,临时IC卡使用期限由业主申报到期该卡将自动作废;
4.5外来人员到访需在保安门口利用带讲系统征得被访业主同意后,方可凭本人身份证登记,佩带由保安员发放的标志进入;此项由保安员操作,被访者可事先通知业主,由业主达电话到保安员查询;
4.6看楼人员和外来人员需由售房人员陪同或佩带,由销售部门发放的标志进入小区;
4.7外来工作人员进入园区需要征得业务对口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方可进入;
4.8内部工作人员需要佩带工作证入园区;
4.9施工人员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需在门岗处办证,临时出入证应随身携带;
4.10业主/使用人,车辆进入园区随车人员应配合保安员进行身份确认工作;
4.11车辆出入园区,应按照《车辆管理规定出入程序》执行;
4.12施工人员凭施工证件出入;
4.13如遇上级领导,业主或前来参观、指导的社会各界人士来小区应做好接待的礼节工作,将参观客人的人数、单位情况记录清楚;
4.14凡是对出入小区的车辆、客人及公司领导都要敬礼,对步行出入小区的业主都要问好、打招呼;
4.15如遇不愿出示证件,蛮横无理者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消除其不满的情绪,对处理不当的可移交给当地政法部门处理;
❻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包括哪些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金属防护门、金属防护栏、火灾自动报警、应急照明系统等,具体应按照公安部GA38-2004进行配置。
❼ 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说明复制门禁卡/扣是违法的
没有哪部法律明确细致规定复制门禁卡是违法的。但是这就和偷偷配别人家门的版钥匙是一样的,可权能是一个违法行为的一部分或准备。
如果被发现复制门禁卡是为盗窃或其他违法犯罪行动做准备,那就可能按盗窃未遂或其他罪名处理。
❽ 我需要企业门禁管理制度一份
公司钥匙(门禁)管理制度
一、目的
维护公司物品的安全,保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达到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使用门锁钥匙的部门(含行政楼、开发中心、各生产部门、仓库、宿舍,及各重要文档存放的钥匙)。
三、保管原则
行政部保管公司备用钥匙一套(财务重要部位钥匙由财务室负责人保管),各部门钥匙由其部门第一负责人保管使用,特殊重点部门房间钥匙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专人保管。
四、具体保管内容
行政楼、消控室、大门钥匙 由监控保安负责管理;
行政楼各部门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公司任何人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下复制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该部门负责人应负相关连带责任;
特殊部门(含门禁)需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给予开通;
办公家具(含存档案橱柜之钥匙)由使用人保管,不得外借
5.厂区生产部门、各仓库钥匙由该部门第一负责人管理、签发。
五、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任何保管、合理使用,高度负责、严肃认真;
不得将钥匙随处乱放,以防止被盗或仿制;
不得随意借用他人使用;
如钥匙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及行政部报告,并采取补救保护措施;
宿舍钥匙由宿管员统一安排发放,员工退宿时应及时交回钥匙。出门忘带、遗失由宿管核对身份后给予开门,严禁宿管对陌生人员开启宿舍之门;
项目部负责公司所有门锁的维修保养;
公司宿舍橱柜请员工切勿放入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六、钥匙保管人员应遵守下列条例
1.离职时应将钥匙交行政部负责人;
2.钥匙遗失是,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备,个人不得私自配制;
3.公共区域钥匙(门禁)由总经理批准,报备行政部,由人事部负责开启;
4.门锁坏了,应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开具工作联系单,由项目部维修更换,其余人不得私自拆装;
5.不得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七、奖惩措施
1.如发现钥匙丢失,该员工需按价赔偿其直接损失;
2.如遇该员工利用钥匙做违规违法之事,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连续发生3次丢失钥匙情况,将取消其对钥匙的保管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