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公司 > 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论文

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论文

发布时间:2021-01-24 22:24:42

1. 本科毕业论文《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研究—以p2p网络借贷为例》 大佬们觉得这个题目怎么样急!

很ok,结合热点吧,现在网贷平台,多如牛毛,泥沙混杂。之前的裸贷、校园高利贷坑了多少大学生,你这个论点蛮不错的,起码资料好收集、详细论述下之间的因果得失,过了还是没问题的。

2. 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论文从哪几个方面去写

1、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监管;2、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作用以及意义;3、当今互联网金融监管形式内容及可能的变化;4、以后的发展走势;5、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漏洞、意见及可能性补救(自己意见)

3. 互联网金融,央行应如何加强引导和监管论文

首先要规范平台吧
注册资金上
还有诚信认证等等
很多种
选择正确的模式才对
安全不安全谁都不好说
乾包的就不错

4.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论文提纲怎么写

善意提醒你,网上代 写都是骗子,别信他们,自己在网络上搜些相关资料作参考吧

5. 政府在互联网金融监督方面应如何发挥作用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10日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实施有效行业监管与指导成为市场的敏感因子。尤其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兴起,更将监管权力边界问题置于风口浪尖,监管,究竟如何在互联网金融形态的异军突起中“搅动一池春水”,推进行业和谐发展,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话题。

“用创新的方式监督创新,用互联网的手段监管互联网”,互联网金融领军企业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在名为《重构监管边界》的2014博鳌论坛早餐会上提出:互联网金融创新可以降低成本提高配置效率增加流动性,它的积极作用远没有真正显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更需要市场在自律及监管的结合上进行创新,需要更多政策面的关注和包容。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张维迎对此表示认同,张维迎认为,创新不可预测,过早的干预、监管会扼杀创新。现在互联网金融处在开始阶段,目前过早的去定义监管的规则,并不是聪明的办法。

至于什么样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是最好的,张维迎给出的观点也很明确,“政府监管并不是最合适的方法”。从市场规律来看,市场有其自身检测的方式,这个应用到互联网很重要。政府过分监管会扼杀了创新。创新本身是不可预测的,如果还没看见他的未来的时候政府首先扼杀了它。相比之下,用社会的智慧去不断提醒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会更好。这样既可以不会过早扼杀创新,也可以借助社会监督(媒体)和提醒来避免新事物成长的风险和出现的问题。

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副院长,多伦多大学金融学博士陈龙也认为,当下的互联网金融,在监管的逻辑,包括什么是创新,好的创新等,都是需要重新定义的。“只为风险而监管是个伪命题。”互联网金融监管,业态相对复杂,尤其需要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标准,尤其,监管不可被既得利益者操纵。

实际上,在本次博鳌论坛中,对于有效推进监管创新决策层表现出极大的推崇,在金融主管单位,也一直有主张政府需要划立权力与市场的边界、对互联网金融宜“创新监管”的声音的存在。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博鳌“小微金融:亚洲的创新与实践”论坛上表示,今后要给互联网金融定一些基本的、最低的条件的监管,否则会使金融不公平,同时要注重协同监管,减少监管的套利。

计葵生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负面清单是一个好的方式。此外,必要的行业门槛必须树立,未来有三方面应加强:第一,要建立标准,通过资本金及行业资质来推进准入制;第二,在政策上要设定红线,资金池与非法集资等绝对不能碰;第三,规范平台运营方式,用平台化的思想去构筑新的流动性体系与风险管理体系。

法无禁止即可为,为创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法无授权不可为,又为创新划定了边界。在决策层的对外表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互联网在这一轮的中国金融体系变革中,正发挥着推手的作用,推动的不仅仅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变革,也在考量着中国监管创新之路。

6. 如何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第一,明确监管主体、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理顺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针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交易的快速、频繁和虚拟性等特点,监管部门应通过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建立有效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针对跨国互联网金融活动,监管部门需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监管合作与协调。
第二,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借鉴国际经验,梳理与互联网相关的现有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金融特点加大基础性立法工作,建议明确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的责权利、行业准入门槛、交易行为规范;修订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法律体系,建议修订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互联网金融不适用的条款,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补充制定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行业法规,建议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规则以及安全法规。
第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监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商业信用数据平台;建议将互联网融资纳入社会融资总量,建立完善的互联网融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按照“特定非”的反洗钱监管要求,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反洗钱监管;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完善相关立法,明确机构职责,强化信息披露,建立司法保护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

阅读全文

与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论文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国银行货币收藏理财上下班时间 浏览:442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公司 浏览:520
公司分红股票会涨吗 浏览:778
基金定投的定投规模品种 浏览:950
跨地经营的金融公司管理制度 浏览:343
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基金吗 浏览:671
开间金融公司 浏览:482
基金从业资格科目一的章节 浏览:207
货币基金可以每日查看收益率 浏览:590
投资几个基金合适 浏览:9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 浏览:273
亚洲指数基金 浏览:80
金融公司贷款倒闭了怎么办 浏览:349
金融服务人员存在的问题 浏览:303
怎样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浏览:123
今天鸡蛋期货交易价格 浏览:751
汕头本地证券 浏览:263
利市派股票代码 浏览:104
科创板基金一周年收益 浏览:737
2016年指数型基金 浏览: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