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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抵押给非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01-19 17:39:22

① 车辆抵押登记一定是要抵押给金融机构么抵押给非金融机构单位可以么怎么操作流程上方便

您的车辆可以抵押给抄任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② 非金融机构的企业间民间借贷,能否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非金融机构的企业间民间借贷,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因为担保法没有版规定抵押权人不能权是
非金融机构的企业。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③ 办理有证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抄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④ 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

由于各地具体实施政策不同,各地放对抵押权人的要求也不一样,

能办理内抵押的除了银行以外 目前是 个人容之间 和 典当行 有权利做
个人属于民间接待,民间私人接待只要利息不高于规定,这是允许的
典当行 是国家合法借贷公司,不过目前也要看各地的实施又能做的也有不能做的,因为典当只有管理办法,没有上位法额支持,导致各地行政尺度不一
企业或担保公司无法做抵押权人,这取决他们公司性质没有借贷此项

题外话,您是那个行业?
如果不理解或相关问题 请直说或者 发提问后 把地址消息给我,我帮你解答

⑤ 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高新技术产业是近年来各国增长最为迅速也是支持力度最大的产业,其贸易竞争力受贸易发展战略、外资规模和结构、人力资本投入和知识积累、国内经济的增长速度和相关产业的支持等因素的影响。本文对中国的高技术产业贸易的整体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问题研究竞争力进行实证分析, 研究在当前科技创新和知识积累迅速增长的背景下,随着中国其他国家之间贸易规模的急剧增加,中国贸易竞争力在高技术产业领域是否有所改善, 随着知识要素的积累和人力资本的投入, 其比较优势是否已经提高, 通过对比研究以期得到一些有价值的结论。
关键词: 高新技术产业 比较优势 研究和开发 (R &D ) 外商直接投资 (FD I)
一. 技术产业贸易及提高高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的理论框架
关于高新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问题的基本理论和研究背景古典国际贸易理论认为, 各国使用的技术 (生产函数) 不同或者生产要素使用比例的差异而导致的生产成本不同决定了国际间生产和贸易的分工, 发展中国家有劳动力和资源的比较优势, 发达国家有资本和技术丰富的比较优势, 因此典型的国际分工模式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 而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 自由贸易会使贸易的双方福利都增加。然而古典贸易理论只是两种产品两种要素的简单模型, 没有考虑知识、人力资本以及科技创新对比较优势的影响, 而信息经济时代决定各国产业贸易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已经转移到知识、人力资本等科技创新要素上, 由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遇到了科技创新等因素越来越多的挑战: (1) 传统要素已细化为有形资本、一般劳动力、人力资本 (可细分为技能型人力资本和高素质人力资本) 等种类, 而智力要素成为决定当前各国比较优势的最关键因素, 智力或知识密集型的高技术产业具有规模报酬递增和外部经济的特征, 这是以假定规模报酬不变为前提的新古典经济学所没有考虑到的; (2) 高技术产业贸易更多的表现为使用相同生产要素的水平型或产业内国际分工, 使用相同生产要素比例的国家间发生高新技术产业贸易的规模占全球高技术产业贸易的主体; (3) 跨国公司推动的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极大的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贸易的发展; (4) 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战略要求发展关键产业, 特别是在通讯信息、生物技术、计算机等高技术产业中占有竞争优势, 但新古典贸易理论不支持发展中国家从事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 因此发展中国家陷于两难选择, 要么以牺牲静态贸易利益为代价换取长期的动态比较优势, 要么放弃长期工业化努力。
动态贸易理论考虑到了科技等要素对比较优势的影响, 并将落后国家的工业化战略与国际贸易理论协调起来。同时新增长理论对动态贸易理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超越索洛模型中已经系统的研究了研究和开发 (R &D ) 以及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的作用, 决定经济长期增长的因素是知识及人力资本等要素的观点更符合目前国际贸易结构中高技术所占比重不断提高的事实 (罗默, 1999)。动态贸易理论认为比较优势的变化关键在于要素的不平衡增长, 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只要保证经济的快速增长就可以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同时实现工业化利益和贸易利益, 发展中国家完全可以在不损失贸易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 逐步改变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利地位 (李荣林, 2000)。近年来战略贸易理论对发展中国家发展关键产业特别是高技术产业也提供了理论支持, 通过技术引进、高科技投入以及贸易保护政策扶植本国战略产业,能较快的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二) 高新技术产业国际贸易的地位和影响高技术产业的贸易竞争力的因素
高新技术产业贸易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地位和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产业贸易反映了动态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 有利于提升一个国家的贸易结构。动态贸易理论已成为近年来国际贸易理论的主流, 比较优势不再囿于一个国家的禀赋的绝对拥有量和相对拥有量, 加大知识技术及人力资本等要素的投入, 使其增长速度快于实物资本及劳动力普通要素, 就会将该国的比较劣势部门产业变成比较优势产业, 进而提升其贸易结构。
2. 高新技术产业贸易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升级和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形式。高技术产业成为中国推行工业化战略中优先考虑发展的产业之一, 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的贸易优势转向高技术产业后, 国内围绕该产业的相关行业的成长发展和市场的扩大, 加之要素积累都会更有利于其发展, 从而带来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3. 高技术产业贸易是跨国公司企业内贸易的主要形式, 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全球利润最大, 将处于不同国家的各个子公司的生产、销售连为一体, 特别是通过加工贸易的国际分工形式, 将各个东道国参与到了跨国公司构造的国际分工体系中, 享受国际贸易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
4. 高技术产业贸易有技术外溢的作用, 有利于推动一个国家的技术水平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是各国发展最为迅速也是支持力度最大的产业, 其贸易竞争力受各国贸易发展战略、外资规模和结构、人力资本投入和知识积累及研发投入 (R &D )、国内工业增长速度和相关产业的支持等因素的影响。本文准备对发展中国家的整体高技术产业贸易的竞争力进行实证分析, 研究在当前科技创新和新技术革命条件下, 随着发展中国家内部以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贸易规模的急剧增加, 发展中国家贸易竞争力在高技术领域是否有所改善, 随着知识要素的投入和人力资本的积累其比较优势是否已经提高, 通过对比研究以期得到一些有价值的结论。
二、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一) (一) 以RCA指标衡量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
通常以进口数据为基础的竞争力指标包括国际市场占有率。净出口。贸易分工指数和RCA指数等。由于RCA指标剔除了国家总量波动和世界总量波动的影响,能较好的反映该产品的相对优势,因此,本文采用RCA指标来衡量我国在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力。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处于竞争优势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品和服装鞋帽等商品很由外资占很大比重的办公室及信息处理设备等商品上,这充分表明了现阶段我国主要利用廉价劳动力优势参与国际贸易的实现。在技术含量较高的化工产品和专用机械产品以及高端电子产品上,则处于全面的劣势。外资企业不仅在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占有较高份额, 而且生产技术水平和出口商品档次较高。根据一项对外资在中国投资的研究表明, 33 家著名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项目中, 有 17家企业填补了中国空白的技术。另有一项日本在中国 40 家企业的调研表明, 新技术、填补空白技术和先进技术三种类型企业有 39 家, 占全部调查企业的 95% 以上 (江小涓, 1999)。 外商投资高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是跨国公司全球生产和研发体系的组成部分, 对中国具有很强的技术溢出效应。创新型研究的技术领先性、技术全面性和技术共用性较好, 与跨国公司研发体系的联系密切, 但在使用东道国人才和产生技术溢出效应方面的作用相对较弱。适应型研发和专用技术型研发活动, 虽然技术先进性、技术全面性和技术共用性方面相对较差 , 但能够更多地使用东道国当地人才, 产生较多的技术溢出效应(江小涓, 2000)。发展中国家高技术产业贸易与产业结构的升级。 高新技术产业关联度高,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远远强于一般制成品贸易, 根据清华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 高新技术及产品出口对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度为 4. 76, 成套设备的带动度为 3. 89, 轻纺产品为 2. 4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贸易会带动很多产业的调整, 推动整个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会成为推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强有力的工具。1980 年代末 1990 年代初以来, 亚洲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四小龙”等新兴工业化经济中第三产业已占据主导地位, 因其保持核心产业技术和占据高新技术产业关键生产环节而将附加值低劳动力成本高的环节转移到中国和其他东亚国家, 其国内已经出现了从制造业撤出的迹象 (吴建伟, 1999)。

(二) 决定中国高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因素的经验与实证
1 外商直接投资仍是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改善的重要原因。1990 年代以后, 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规模剧增,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 1980年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 (FD I) 净流入额为 44亿美元, 到 1990 年增加到 243 亿美元, 10 年增长了 4倍, 1999 年又激增到 1854 亿美元, 比 1990 年增长了近 7 倍, 2000 年 FD I 虽有所下降, 但净流入仍高达 1780 亿美元。外资在中国的产业分布大多集中在其具有传统比较优势的纺织、食品、机械、原材料加工业以及近年来发展极为迅速的电子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设备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智力型投入要素、贸易发展战略、经济增长等因素与高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的关系: 一项计量检验。正如前文所论述,中国在高技术产品贸易中的份额有逐渐上升的趋势, 表明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决定中国高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除了跨国投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将中国纳入到世界高技术产业国际分工体系中外, 投入要素的积累、国内经济增长以及是否外向型的贸易战略都会直接影响到高技术产业的贸易竞争力, 它是内外各种因素聚合和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新古典贸易理论一般认为, 产业贸易竞争力的提高是国内生产要素积累状况使要素价格变动导致各国产业劣势的转换和产业的升级, 按此推论, 近年来中国日益提高的高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应该与其正在或已经积累起来的高技术产业最重要的投入要素——知识积累以及人力资本要素有很强的相关性。国内经济增长代表了供给方面的因素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 同时也是传统资本要素积累的数量的反映, 应该与高技术贸易竞争力有一定相关性, 外向型贸易战略直接推动本国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也应该与高技术贸易竞争力有很强相关性。中国家在知识积累等高技术要素方面仍处于劣势, 高技术产业竞争力的提高主要靠其他因素如外贸、国内工业的快速增长以及外资来推动,比较优势仍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及部分资本密集型产品, 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高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的改善主要靠政府的推动而非知识等智力型要素生产率大幅提高之带动, 其高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仍不能同发达国家抗衡。另外吴建伟 (1999) 对影响中国出口贸易因素作过计量模型分析, 他把劳动力分为普通劳动力、技能型劳动力和人力资本, 用受高等教育人数占同龄人比重代表各国人力资本储备虽然不尽完美, 但回归结果得出人力资本要素对出口的回归系数为负数, 表明中国人力资本仍很匮乏, 对出口的正面影响较小, 这也符合要素禀赋决定的比较优势理论。三、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贸易竞争力状况及政策主张1980 年代以来,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高技术产品出口也迅猛增长, 从而使中国的进出口贸易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与国外相比, 中国高技术产业及高技术产品贸易仍存在很大差距, 中国不但与发达国家在高技术产业贸易中差距大, 而且也落后于有的发展中国家。与国外比较, 中国及主要的高新技术产品贸易的重点城市近年来在高技术贸易中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是: (1) 高技术产品竞争力依然很弱。 (2) 完善的国家创新系统没有建立起来对推动高技术贸易的持续发展作用有限。(3) 外商直接投资大规模流入与中国高技术产品贸易的比重提高幅度缓慢形成了反差。(4) 近年来中国高技术产品贸易逆差有所扩大。高技术产业具有不完全竞争、战略选择的相互依存、动态的规模经济和技术的外在性等特征, 这为政府对高技术产业的干预提供了沃土 (罗拉, 1996) , 欧盟、日本、巴西以及亚洲“四小龙”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对本国高技术产业的大力扶植就是一例, 即发达国家对高技术工业也有贸易壁垒和国内贸易补偿等手段。虽然自由贸易仍是当今国际贸易的主流, 对高技术贸易的保护主义仍存有不同意见,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 放任自流的高技术产业会使本国贸易条件损失、损害国家安全、放弃带动经济良性增长的贡献, 因此无一例外的是各个国家都对发展高技术产业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扶植。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追赶发达国家及在关键产业中提高竞争力的任务, 重点支持高技术产业是发展中国家首选战略之一。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 存在着知识等智力要素投入和积累不足、高技术产业发展主要靠跨国公司、外向型贸易战略等外部因素推动的共同问题。为了缩短在高新技术产业及高新技术产品贸易方面的差距, 中国应该在政策扶植、提高国内配套率和出口产品附加值、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海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产品出口等方面做好工作, 迎头赶上。
参考文献:
[1] 戴维·罗默《高级宏观经济学》(中译本) , 商务印书馆 2002 年版。
[2] 罗拉·D 安生·迪森:《鹿死谁手? —高技术产业中的贸易冲突》,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3年版。
[3] 江小涓:“利用外资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管理世界》2003 年第 2 期。
[4] 江小涓:“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研发行为”,《科技导报》2003年第 9 期。
[5] 吴建伟:《国际间产业竞争与市场容量》,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版。
[6] 李荣林:《动态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 年版。

⑥ 房产可以抵押给非金融机构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回产,比如个人住房、家答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⑦ 关于土地抵押登记的疑问,如果土地局不受理非金融机构的抵押登记,双方拿着协议合同走公证的程序可以吗

可以将你们之间的抵押借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具体事宜请咨询该宗土地所在地公证处。

⑧ 请问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以“股权出质”抵押的,工商局是否给予登记呢有没有相关规定呀!

我国物权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机关。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某公司(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物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它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

股权质押贷款的基本条件:1、申请质押的股权依法可以流通,即上市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法律文件对公司股权的质押、转让未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2、申请质押的股权在此次质押之前必须是未设立质押或有效质押已解除,即借款人对所质押的股权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3、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实行特别处理、限制转让或暂停上市。

我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以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法律专家对后者作出修改如下: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被质押股份所在公司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贷款优势表现在:第一,企业贷款成本低、时间快。以武汉某公司为例,公司若使用抵押房地产的方法贷款2500万,房地产评估费、权证费及保险费用保守估计要花30万以上,且需要2-3个月时间。而该公司此次股权质押贷款只花了数千元评估费用,登记和审批完全免费。算上前后筹备时间也只花了一个月时间。第二,银行风险降低。从前基本没有银行会接受股权质押贷款,因为风险太大。企业还可以在抵押期间将股权转让,银行如果找不到股东,将承受很大损失。而根据新《规定》,企业股权在质押期间,将被工商部门锁定,无法进行转让,风险大大降低。

不过,单纯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也不容忽视。这主要是因为股权价值很难评估,且无法预料其保值性如何。一般来讲,金融机构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净资产以及每股净资产来确认企业股份的价值,然后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给予授信。所以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时候,仍需要选择现金流充足、贷款期限较短、企业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商业银行在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时,应注意两点:首先要清醒认识到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相对于实物质押,股权质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股权变现时,其价值的实现取决于该权利对应的财产价值。股权质押的风险在于股权的价格很有可能因公司经营不善而下跌。当股权价格下跌后,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担保法》规定变价收入不足抵偿债务时,债务人需要就不足部分继续进行偿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务人时常因缺少能力而使进一步偿还成为泡影。因此,商业银行在接受股权质押时,还要对企业资产加以锁定,即限制企业某些经营行为,以免股权价值被掏空。其次在接受股权质押时,须对该股权质押情况及质押成立条件进行充分了解。《担保法》对股份和股票设定质权采取不同的生效条件:以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股票质押的,质押合同以出质人和质权人向证券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接受股权质押时,商业银行一定要实际查看股东名册或向证券登记机构查询股权质押情况。

⑨ 房产证能抵押给非金融机构吗

可以,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版。
一般办理需要
1.房产权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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