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机构有成本类的会计科目吗没有成本
有成本类的会计科目复。成本类科目是反制映成本费用和支出的,用于核算成本的发生和归集情况,提供成本相关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
对成本费用和支出的不同内容进行分登,可以分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研发支出和工程施工。金融企业,没有生产过程。
成本类科目是归集生产费用、核算生产成本而用的。金融企业会计不设成本类科目。
Ⅱ 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果概念
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果概念主要包括收入、费用和利润,通过利润表及其附表集中反映金融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的经营成果。
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新制度第八十三条规定,“金融企业提供金融商品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贴现利息收入、保费收入、证券发行差价收入、证券自营差价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垫的工本费、代邮电部门收取的邮电费。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条件,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
费用和成本:费用是指金融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提供劳务和产品而发生的各种耗费。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新制度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分别对金融企业的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作了具体的规定。
利润: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根据新制度第九十七条的规定,金融企业成本、费用与利润的关系式可以表述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投资净收益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扣除资产损失后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和其他各项资产损失准备+转回的资产损失 净利润=扣除资产损失后的利润总额-所得税
Ⅲ 某银行上年末的有关财务指标为:营业支出520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780万元;营业收入6800万元,其中金融机构
费用率=本年开支的业务管理费/(营业收入-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100%
780/(6800-380)*100%=12.15%
Ⅳ 如何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
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同时要缩短企业的融资链条,减少不必要版的环节。权
当前我国货币信贷总量不小,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不仅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也带来金融风险隐患。
其实企业融资难题长期存在,特别是企业需要资金的特点“短、频、快”,金融机构贷款时间长、通过其他渠道成本高,而且有些企业资质有时也难过银行的审核关。
针对这些问题着重指出,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同时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而且还要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
同时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此外对于小微企业资质不够、需引入担保等问题,要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
Ⅳ "营改增"后金融机构会增加哪些成本
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融资成本,以及开展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而版纳入营改增范围后,小额贷权款公司通过银行贷款、金融资产售后回购、第三方抵押借款等方式融资所产生的相关成本均无法抵扣进项税,而开展业务的相关费用中占比较大的人工费用、福利费用、交通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用等亦不能抵扣进项税。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费用通常包括固定资产与物料费用、房屋租赁费用、咨询服务费用和住宿费用等,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进项抵扣比例很低。
加强对进项税的管理,包括加强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进项发票管理等方式提高进项税抵扣比例和拿票率,做到进项税“应抵尽抵”,进一步降低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是要成本的。
Ⅵ 金融机构代理发行证券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如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谢谢。
要看代理机构代发时相关费用是否可以从发行款中扣除(既能否按扣专除后净额向发行属企业支付款项),如果能扣除,该部分款项已经得到弥补,自然不能税前抵扣;如果不能扣除,当然可以抵扣。
我觉得你对法理的理解是有问题的,法无禁止即许可,如果不能抵扣得有相关的法律来明确,而不是我要找相关法律来支持,因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然后又明示了一些不能扣除的项目,只要不在明示范围之内当然可以抵扣了。
查了一下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相关政策法规中没有看到禁止性规定。
Ⅶ 为什么金融机构具有降低交易成本这一功能
除非年费,补卡费,挂失费等费用外,没有消费当然无需还款了。
银行在账单日后发账单,提供具体需还款金额的,按要求还款即可。
Ⅷ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种款项,用于日常经营生产的所发生的利息均应计入财务费用,对吗,解析
错误的。
当你的借款是为了资产所借入,并且你的这个借款的利息达到资本化条件的时候,你这回个利答息就应该资本化的,计入对应的资本成本。
例如: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分别不同情况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Ⅸ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开发费用,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你这样算正确.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费用扣除的规定版: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权,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这个(一)指的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指的是(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房地产企业(一)(二)可加计20%:(1000+800)X120%=2160万
开发费用的扣除限额为:(1000+800)X10%=180,实际费用合计为400万,不可以全额扣除,只能扣除180万
增值额=3000-2160-180=660万
Ⅹ 土增税清算时,利息支出有金融机构证明,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建造成本5%扣,但当地政府规定10%,应按哪个
土增税清算时,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内融机构证明的,允容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 %以内予以扣除。凡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不单独扣除,三项费用的扣除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 %以内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