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境内首次发行美元计价优先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
中国国内首发的美元机票优先股非常的好。
2. 基金发展过程
中国基金业发展历史中国的投资基金起步于1991年,并以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为标志,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一、1997年10月前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 1991年10月,在中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时,“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深圳南山风险区政府批准成立,成为第一批投资基金。此后仅于1992年就有37家投资基金经各级人民银行或其他机构批准发行,其中“淄博乡镇企业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第一只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1993年初,建业、金龙、宝鼎三只教育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上海发行,共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当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1997年10月,全国共有投资基金72只,募集资金66亿元。其特点表现为:1、组织形式单一。72只基金全部为封闭式,并且除了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天骥基金和蓝天基金为公司型基金外,其他基金均为契约型。2、规模小。单只基金规模最大的是天骥基金,为5.8亿元,最小的为武汉基金第一期,仅为1000万元。平均规模8000万元,总规模仅66亿元。3、投资范围宽泛,资产质量不高。绝大多数投资基金的资产由证券、房地产和融资构成,其中房地产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流动性较低。1997年末的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其投资范围大体为:货币资金14.2%,股票投资31%,债券投资3.5%,房地产等实业投资28.2%,其他投资占23.1%。4、基金发起人范围广泛。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包括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政和企业等,其中由信托投资公司发起的占51%,证券公司发起的占20%。5、收益水平相差悬殊。1997年,收益水平最高的天骥基金,其收益率达到67%,而最低的龙江基金收益率只有2.4%。中国投资基金业的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包括:第一是基金的设立、管理、托管等环节均缺乏明确有效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例如,大部分基金的设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分行或者由地方政府审批,其依据是《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在名称上都存在较大差异。在基金获批设立后,审批机关也没有落实监管义务,基金资产运营、投资方向等方面均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第二是一些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不规范,投资者权益缺乏足够的保障。例如,部分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发起人三位一体,基金只是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一个资金来源,而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资产混合使用,账务处理混乱。又如,基金托管人并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监控。第三是资产流动性较低,账面资产价值高于实际资产价值。投资基金的大量资产投资于房地产、项目、法人股等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同时存在资产价值高估的问题。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部分地区房地产泡沫逐渐消除时,沉淀在房地产的资产仍然按照成本计价而没有按照市价进行调整,使个别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实际资产价值。二、1997年10月之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该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运作与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1998年3月,金泰、开元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标志着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成为中国基金业的主导方向。2001年华安创新投资基金作为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的又一个阶段性标志。与此同时,对原有投资基金清理、改制和扩募的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之中,其中部分已达到规范化的要求,重新挂牌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02年11月底,共有17家正式成立的规范化运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54只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17只开放式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发行规模达到817亿元,市值约773亿元,历年合计分红超过200亿元,开放式基金管理规模564亿元,并出现多种投资风格类型。与此同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也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到2007年6月底,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达到了58家,证券投资基金的数量已有330只,投资者人数接近2000万,资产规模达到了1.8万亿,在资产规模上已逼近保险业。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已从量变走向质变,其在中国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大。
3. 中国人民银行取消收费有哪些
以下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中国人民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你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40元降低至2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4元降低至2元,实际收费标准根据用户机构向征信系统提供的数据量和查询量计算确定,数据查询量适用超额累退计算方法,具体计算公式和计费办法详见附件。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实行优惠收费标准。上述享受优惠政策的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由每份15元降低至1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继续维持每份1元。
上述各类机构中,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一份企业信用报告计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计费。
二、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各地征信查询网点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个人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每年3次及以上的查询,应提前告知查询人收费事项,征得查询人同意后提供查询服务。征信中心应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加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次数。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60元降低至30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20元降低至10元,查询登记信息免费。
四、征信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收支情况、业务量变化情况以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补偿成本、收支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征信业务增长、服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对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五、各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机构等征信系统用户,不得违反规定自定收费项目,将征信查询费转嫁给被查询对象,增加被查询对象负担,也不得要求被查询对象自行提供其信用报告。要采取措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凡是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4. 公允价值计价与金融风险的关系
金融危机前,普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使得一些资产的账面价值虚高,这样为泡沫埋下了伏笔! 金融危机来临时,由于恐慌心理,造成资产账面价值大幅缩水,而这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危机!
公允价值以市价作为计量的基础,最关键的问题是市价是否是资产或负债的真实价值的反映。如果金融市场是有效的,市场价格反映了资产未来真实的盈利能力,以市值计价是最优的;但是,如果金融市场是有效的或者低效,尤其当金融系统出现不稳定因素时,以市值计价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的结果。
在美国次贷危机中,公允价值会计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
(一)增加了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目前,现代银行的经营模式经历了重大的转型,传统的银行经营模式让位于“发起和销售”的银行经营模式。在传统模式中,发放贷款的银行持有贷款直至贷款被收回;而在“发起和销售”模式中,银行将贷款集中在一起,并分出不同的档次,经过证券化以后将它们销售出去。在这种经营模式下,资产的风险主要是由其融资的期限和被证券化资产的质量来决定。
在市场流动性差时,金融机构的长期资产仍依赖短期融资来为其持有资产而融资,是本次金融危机中不稳定的主要来源。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下降,以此为抵押物的资产风险增加,房贷违约率不断上升,由房屋贷款衍生出来的资产抵押类证券如MBS 、CDO 的价格持续下跌,导致金融机构不得不按公允价值对其计提减值,致使净资产账面价值大幅度缩水;由于这些损失会侵蚀银行的资本,进而拉低了资本充足率,引发了追加保证金或增加抵押资产的要求,在资本紧张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能获得短期融资,被迫在短时间内变卖手中的次贷资产;引发新一轮由于更低市价引起的资产减值。由此,形成一个“死亡螺旋”: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恐慌抛卖—价格进一步下跌。特别是在目前的银行监管中,资本充足率是管制的重要指标,金融体系中一个银行通过贱卖调整其资本结构,以满足最低资本的监管要求,会导致其他机构的连锁反应,很多银行如果都被迫采取同样的行动,资本市场就会崩溃。Adrian and Shin (2009) 的证据表明,投资银行同样具有这种周期性行为。而在银行中,低价贱卖、信用紧缩具有极强的外部性,会造成整个经济的运转困难。其中,资产计量采用市值计价,加速或放大了金融系统的这种顺周期效应。
次贷危机中涉及的主要产品为场外产品,既缺乏活跃的市场价格,也缺乏相关产品价格。根据公允价值会计规定,如果不具有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的信息,就可以根据模型来定价。在这种情况下,价格受外界影响很小,众多金融机构可以相安无事。然而,当某一金融机构出现危机,需要卖出相关资产时,由于缺乏相应的活跃市场,通常只能采用拍卖的方式,而一旦拍卖价出来,就为同类资产提供了参考价。在谨慎的会计师和审计师坚持下,金融机构不得不根据市场上这种“挥泪甩卖价”作为手中持有次贷资产的价值,计提巨额的资产减值。
在这种制度下,只要有一家金融机构因为财务问题折价出售了某类流动性不佳的资产,市场上的所有机构就都必须按这一低价调整所持这类资产的公允价值,从而引发连锁反应和恶性循环,使市场陷入恐慌性抛售持有次贷产品的金融机构股票的狂潮,引发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二)加剧经济的周期性波动
公允价值计量会形成明显的顺周期效应。即市场上涨时,公允价值计量会将价格上涨计入收益,进一步推高资产价格,造成相关金融产品价值的高估;而当市场低落时,公允价值计量将快速降低收益,进一步压低市场价格,形成交易价格持续下跌的恶性循环。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由资产价格的上升或资产信用等级的提高而产生的未实现收益,增加了金融企业的利润和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的进一步扩张奠定基础。同时,过于宽松的信用条件和高比例的抵押贷款又加速资产泡沫的产生,美国次贷危机的始作俑者即是信贷市场泡沫,这与资产价格的顺周期特性是分不开的。
通常情况下,银行贷款的发放随实体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即在经济增长时,扩张信用贷款规模,在经济衰退时,收缩贷款规模。因而,从本质上说,银行贷款的发放是周期性的,而公允价值会计又可能提前确认收益或损失,进而,会增强发放贷款的周期性,并导致经济周期更加明显。因为,在经济增长时,公允价值会计提前确认收益,不可行的项目可能获得贷款;而在经济衰退时,公允价值会计提前确认损失,即使是前景非常好的项目也可能得不到融资,这将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以及投资行为的次优化。(三)加剧市场的趋势化
尽管从理论上说,在一个信息对称且市场有效的环境中,会计信息不会对市场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在现实的金融市场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也不是完全理性,市场常常受心理、情绪等因素影响。在金融危机中,会计信息完全可能引发市场恐慌气氛,短期内引发市场大幅波动,对金融市场造成致命的冲击。
在这一过程中,公允价值会计已成为一个市场趋势的追随者,它试图反映出市场最新的价格。然而,在这种价格追随过程中,会计信息可能会加剧市场的趋势化。
美国60名国会议员联名写信给美国证监会(SEC),要求暂停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他们认为,失灵的市场常常意味着没有什么价格可以让银行作为基准来“盯住”,如果银行不必按市值给其资产定价的话,金融危机就会消退。这种观点虽然有主观性,但它引申出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也就是在有限理性的市场中,某些会计信息可能存在很大的负面作用,而减少这种会计信息数量对市场健康发展是有好处的。
(四)改变金融机构的行为模式
欧洲中央银行(ECB)2004年从金融稳定性视角 ,在设定四种情景下,包括信用质量的严重恶化、难以预期的利率变动、房地产危机以及权益价格的大幅度调整等,深入分析了公允价值会计对欧洲银行业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公允价值会计应用范围越广,就越可能导致银行损益账户的波动性的增加,因为经济条件的变化将更快地反映于财务报表之中。会计规范的确会对公司的行为产生影响。
在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会计对市场变化过程的反映是不对称的,由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经济上升周期中所引起的价值上升,会计通常不予反映,银行通常以权益或准备金的形式建立大量财务储备。这一方法一方面帮助银行应对经济下行的周期风险,另一方面,也使银行的经营与投资者不过度乐观。而公允价值会计广泛应用后,资产负债表项目波动性大幅增加,传统银行经营中所依赖的特定财务比率的临界值可能被打破,导致银行经营方式的改变。例如,影响他们的经营决策或风险管理实务。并且,从更一般的层面上看,这种波动性的增加将影响银行提供流动性的作用和对不同时期投资和储蓄进行平滑的功能的发挥。
在次贷危机中,大量金融机构进行去杠杆化交易 ,这是对会计制度的一种适应。并且,去杠杆化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即资产价格的下跌触发了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过程,而去杠杆化过程导致资产价格的进一步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