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限责任公司在对股东的股权进行回购时为什么要扣除分红是怎么扣除的
因为股权是取得分红的依据,股东已经没有股权了,自然不能享有分红,其次,分红是由公司分给股权持有人,即公司分给公司自己。所以,要扣除分红
② 什么是"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就是原始股
③ 回购与分红对公司的区别(不是区别,看清问题)
回购与来分红对公司自来说虽然都是现金流出的,但分红是支出现金后,就成为不可再创造利润的成本,而回购却相反,再投入有创造可观收益的预期,现在回购的成本投入,也许就是以后的高回报收益了;简言之:分红冲减企业利润,回购增加企业利润。
④ 回购和分红
回购和红包嗯应该有两三千到100个100个金币
⑤ 公司要回购股票是否可以不向股东分红,而将这些钱用于回购股票
是的,公司用盈利回购公司股票注销后,虽然没有给股东分红,但是由于增厚了股东持有股份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相当于分红了,由于这种分红办法可以规避红利税,所以国家一般不允许这种操作。
⑥ 公司连续盈利不分红股东能否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2006年我投资与朋友共同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拥有公司15%的股权。六年来,公司经营红火,但利润都被用于扩大生产规模,股东没有分红。我打算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却没人愿意受让,而当初公司章程规定股权只可在股东间转让。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我的股权吗? 读者 张燕律师解答:我国《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假如你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你又在股东会上对不分配利润的决议投了反对票,你可以在股东会决议不分红后六十日内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回购你的股权。若双方就股权回购事宜无法达成协议,你可以在股东会决议不分红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⑦ 公司连续盈利不分红股东能否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可以。
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回购股票是否参与分红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⑧ 公司回购股票后还能分红么
只要在分红基准日持有该股,就能分红,公司回购股票不影响其他股东分红。
⑨ 公司回购股票一定要在除权分红前回购吗
那回购自家的股票肯定送配前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