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股票账户怎么避免被分割
最好去做一个公证吧。但是之后这个账户再有操作和盈利,应该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了。
B. 婚前股票账户有10万,婚后涨到20万,财产怎么分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增值部分”进内行了详细解释。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中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后只要动过,收益部分就要算共同财产。
该问题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
1、如果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2、如果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则其增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C. 结婚前股票帐户是对方的十万,婚后股票挣钱了怎么
你好,这个属于法律问题。还是问律师比较靠谱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内取得的财产。容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账户的钱算婚前财产,赚了的钱是婚后那就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是赔钱的话也应该算双方的,然后10万块钱还算婚前财产么?
D. 婚前女方投入的股票资金损失了,离婚后怎么计算
1、婚前女方投入的股票资金损失了,离婚时该股票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用分割。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侵害的是现存的夫妻共同财产。
E. 婚前我的股市帐户里的钱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股来市帐户里的钱属于婚前源财产,离婚时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婚后,由于股市波动所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离婚时需要参与分割。但是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了婚前财产公证外,还可以提供股东帐号、股票操作交易凭证等证明是你的个人财产。其实,不光婚前可以做财产公证,婚姻存续期间也可以就婚前双方的财产情况进行公证,只要双方都同意就行。还可以在公证的同时约定婚后财产的使用或分割方法。
F. 婚前的股票,要离婚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前一方的股票,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股票属于登记人所有。
但是规定,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
G. 我的股票账户是婚前建立的
新婚姻法明确的说明了,婚后购买的房产财产只属于归属人,不属于共有分配财产。所内以你的房子容和公司只要没有写上对方名字,对方是分不到的。都是你的私人财产,至于股票帐户更不可能作为共同财产分配,除非你自愿给予对方。
H. 婚前的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也是可以做一个婚前资产证明的 而且股票账户是可以查询到转账的日期的 所以估计是应该可以只属于一方的 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用一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完成的
I. 婚前买的股票,结婚后的收益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9)婚前的股票账户扩展阅读: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例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的男女,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获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期间,从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到配偶死亡或离婚之日。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丈夫和妻子或其中一方获得的财产。它不仅包括丈夫和妻子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还包括其他非劳动收入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了该人的独特财产和夫妻双方同意的个人财产除外。此处使用的“收入”一词是指在不要求实际拥有财产的情况下获得财产权。
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诸如起草费等财产,但实际上没有获得,但出版商只在结婚时支付了费用,此时,笔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如果出版商承诺在结婚后支付汇票费用,但在结婚关系终止前未收到稿件费,则笔费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4、丈夫和妻子拥有共同财产的平等所有权,双方享有相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同的义务。丈夫享有处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特别是,除非另有约定,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配偶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离婚案件离婚案件的处理特别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索赔权利的一方难以确定个人财产或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提供证据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