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收购子公司后什么时候合并报表
问:A与B为两家独立企业,没有关联关系。A于2011年11月收购B,B成为A的全资子公司。2011年报表中回,A、B企业答是否需要合并?如果需合并,会计期间是从1月1日—12月31日合并,还是收购日至年底合并?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十七条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Ⅱ 非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子公司吗(都没有发行股票,不是长期股权投资,是如何收购的呢)
你说的是”非上市公司收购子公司“。
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是一样的,只不过非上市公司回的股票不能在股票市答场里交易,但是它也可以交易,可以在股票市场以外的地方交易,当然不如在股票市场里那样灵活、热闹。上市公司可以在股票市场里交易。
子公司,是公司控股的公司或者参股的公司。这说明公司已经拥有子公司的股份了,如果这时再谈收购,说明公司又出资金把子公司余下部分的股份又收购了全部或者部分。
Ⅲ 母公司收购全资子公司持有的第三方股权合法吗
合法,注意按照法规操作即可。就是一次股权转让,涉及国资的话需要审计评估确定合理价格,其他就看双方约定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净资产就行。
Ⅳ 子公司收购母公司100%股权意味着什么
意味子公司变成母公司,母公司变成子公司。
子公司收购母公司100%股权意内味着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容母公司,也是唯一的股东,被收购方是收购方的全资子公司,收购方有责任行使股东权利、组建子公司的公司机构。很多离岸公司对母公司股权的收购就是这样,把母公司纳入上市资产,从而实现海外上市。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4)公司收购子公司股权会使股票扩展阅读: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从母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母公司要求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即必须满足合并报表准则所规定的控制的要求,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可以只控制一个子公司,也可以同时控制多个子公司。
二是母公司可以是企业,如《公司法》所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主体,如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Ⅳ 控股股东收购子公司持有的同一控制下另一子公司股权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据国家税总《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专2010]79号)明确,企业属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即如果B对C的初始投资是1000万元,净资产高于实收资本是缘于投资收益的话,那么B将自己所持有的45%股权转让给甲,年终需要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540-1000×45%)×20%=18万元。
当然啦,企业所得税是要年终汇算清缴的,如果B当年可以多计些费用或者有往年亏损需要弥补,这笔所得税也是可以规避的。
Ⅵ 集团内两个全资子公司,其中之一收购另一个的全部股权,涉及税务问题吗
一、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法》必须评估。二、关于税赋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2、股权转让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同一应税凭证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都应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3、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就增值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不知道你指的是否是如下规定: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国家税务总局《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法》公告2010年第4号如果是,则需要满足前两项规定的相应前提才能进行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如果是单纯的股权转让则不适用,建议此问题咨询税务师较为妥当。
Ⅶ 收购子公司股权账务处理
B公司本部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30
贷:银行存款130
合并时
借:实收资本2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亏损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Ⅷ 子公司收购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股份怎样置换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购买被投资企业股权所支付的初始投资成本,与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异(以下简称“支付与账面差异”),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简单摊销,而是区别差异形成原因,分别进行处理。
“支付与账面差异” = “支付与公允差异” + “公允与账面差异”
其中:
1、“支付与公允差异”,是指购买被投资企业股权所支付的初始投资成本,与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异。当前者大于后者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也不进行摊销;当前者小于后者时,计入营业外收入,之后,也不存在摊销问题。
2、“公允与账面差异”,是指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与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异。该部分差异,不进行简单摊销,而是应当结合投资收益的确认进行相关处理。
处理方式:将“公允与账面差异”按照相对应的被投资企业账面资产负债的耗用、处置等进行结转处理。
处理思路:上述“公允与账面差异”并未调整被投资企业的账面金额,因此,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核算结果。所以,应当按上述处理方式进行处理,使得“账面净利润”调整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公允净利润”。
举例:
经评估,被投资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万元,评估价值120万元,评估增值(“公允与账面差异”)20万元。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5年。假设被投资企业某年净利润100万元,则: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应增加的折旧额 = 20 / 5 = 40万元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净利润 = 100 – 40 = 60万元
投资企业以此净利润为基础,确认投资收益,由此,“公允与账面差异”变相得到摊销。
当然,上述叙述是假设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成本法”核算下不存在此类问题。此外,在新准则下,企业对子公司股权的核算,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Ⅸ 母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合并报表如何抵消
非同一控制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版本,
企业合并成权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型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所以不全是付出对价作为其入账价值。
不再确认商誉的的是同一控制的情况,非同一控制的情况还是要确认商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