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触及平仓底线被爆仓后,那原有质押的股权,是不是归被质押方了如果被质押方在质押期间
股东们也会稳定股价,或者回购或者增持。
Ⅱ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爆仓了,公司有什么影响,如果很多上市公司的股都集体爆仓会不会引发经济的危机
这个是肯定的,因为股票的价格说白了就是一个数字,今天10块,明天9块,最低会是多少?
因此一旦深幅下跌,不光股民的钱没有了,连银行的钱也同样蒸发了。会引起连锁反应,整个金融体系面临着崩溃。
Ⅲ 如果股东股权质押爆仓了,怎么办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71条2款之规定,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1、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
2、以出资出质的,在折价、变卖、拍卖时,应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因股权质权的实现而使股权发生转让后,应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否则该转让不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
4、对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出质的,其股权质权实现时,必须经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5、受出质权担保的债权期满前,公司破产的,质权人可对该出质股权分得的公司剩余财产以折价、变卖、拍卖的方式实现其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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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将正式实施。具体而言,新规将对“融资门槛、资金用途、质押集中度、质押率”等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且停止小额股票质押业务(首次融资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
2、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禁止通过股票质押融资申购新股和买入股票;
3、严控股票质押集中度(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且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接受单只股票质押比例不得超过30%、15%);
4、限制质押率,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
参考资料
网络-股权质押
Ⅳ 股权质押濒临爆仓上市公司是什么意思的最新相关信息
股权质押濒临爆仓,就是控股股东把他手里的股票做抵押出去借钱,比如手里原来股票市值100个亿,借了40个亿的钱 用于企业运营, 但是当他手里股票的股价下跌的时候,100亿的市值就会缩水。
借钱给控股股东的券商或银行就要设置一条强制平仓线,比如市值低于45亿 就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即把股票卖了以保证控股股东的偿还能力),这里濒临爆仓就是股价已经跌到控股股东质押的股票快要触及强平线的时候了,一旦爆仓 就会有大量的控股股东的股票被抛售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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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中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
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Ⅳ 8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濒临红线 离全面爆仓多远
股市没有对错,只有利益。
换个角度去想想:这意味着,这公司将不得不放弃大量的股票,止损出来。
如果这个公司还有价值,价格会体现出来。
翻看历史的走势,你会发现危机中才有牛市。
Ⅵ 什么叫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爆仓
股权质押,是拿持有的股票作为抵押品,向银行或者券商等单位贷款。一般按照当时的股价打折贷款。所以,银行或券商等贷款单位,会有一个按照抵押股价计算的成本价。
由于股票的价格是变化的,当股价跌破贷款单位的成本价时,处于保护贷款单位本钱的约定,贷款单位可以按照市场价强制卖掉被质押的股票。这就叫做强行平仓。对质押贷款者来说,就相当于质押品被没收了,自己的持股仓位没有了,俗称爆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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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
这一条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