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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中國證券市場的百年史
中國證券市場從1870年至今已有120多年的歷史,經歷了三個時期:1870年至1949年的香港、上海、天津、北平的證券市場,1950年至1980年的天津、北京、香港、台灣證券市場,1981年至今的上海、深圳、香港、台灣證券市場,形成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三個階段。 中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股票是洋人發行的。1840年鴉片戰爭後,外商開始在中國興辦工商企業並開始發行股票。最早在中國設立股份銀行的是英國匯豐銀行,1865年3月3日在香港設立總行,4月在上海設立分行,1870年前後中國出現了買賣外商股票的的經紀人。
與此同時,在清朝洋務運動的推動下也出現了中國人自己開辦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人自己發行的股票。1872年李鴻章、盛宣懷在上海開辦的輪船招商局發行了股票。1882年上海初步形成了證券市場,華商組織了上海「平準股票公司」,外商組織了「股票掮客公會」,這是中國出現的最早的專門從事股股票交易的機構。1891年洋商開辦上海股份公所。1902年清政府建立了上海眾業公所。1908年發生了我國歷史上股票交易的第一次嚴重的投機倒把事件。英國人麥邊在上海開設橡皮股票公司,宣稱在澳大利亞種有大量橡膠樹,一些外商銀行也與之勾結,開辦以該股票作抵押的放款業務,引起許多人爭相購買橡皮股票,一些中國錢庄認為有利可圖,也參與了收購橡皮股票哄抬股價的活動。1910年橡皮公司的外國人售出全部股票後攜款外逃,外國銀行宣布停止收購橡皮股票,並索要以前的抵押款。這時股東才知上當,相續倒閉的中國銀庄有幾十家,給當時的金融界和股市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為中國的民族資本主義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同時由於帝國主義忙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放鬆了對中國市場的控制,中國民族工商業迅速發展,股份公司日益增多,股票大量發行,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史上的一個新時期。
1914年上海股票商業公會成立,同年12月北洋政府頒布了我國第一部證券交易條例,證券交易有了初步的法規。當時的上海股票商業公會設在上海二馬路一帶(今九江路)。最初有會員12家,後增至15家,會員繳納12兩白銀作為公會資本,每月還要交會費2兩。交易品種包括政府公債、鐵路債券、公司股票及外匯等等。交易方式是現貨交易,交易時間為上午9——11時,手續費按1%—5%收取。這標志著中國人自己經營的第一家現代證券交易所誕生了。
1920年孫中山先生與虞洽卿聯名向北洋政府申請成立了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集資500萬元,於同年7月1日開業,經營品種除證券之外還有金銀、皮毛、花紗布、糧油等等。與此同時,上海股票商業公會也根據北洋政府頒布的《證券所交易法》改組為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集資300萬元,經紀人有55名,主要經營北洋政府發行的公債。這兩個交易所業務興隆,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開業半年就賺了100多萬,引起了各方面投資者的注意,各種證券物品交易所如雨後春筍般的建立起來,僅在上海就有200多家。隨後全國一些大城市陸續建立了證券交易所。
1918年北京股票交易所成立,1921年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成立。當時的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資本200多萬元,分為10萬多股,由天津和上海兩地籌資,理事長為曹錕之弟曹均,滬方代表由孫棣三擔任,監督人為天津一位巨紳。當年10月1日在天津東馬路開業,先是買賣公債,然後增加了股票交易,也曾興盛一時。
1921年秋,風雲突變,當時上海先後興起的150家交易所,有的發行股票成立了信託公司,因股票價格大幅下跌而倒閉,引起了連鎖反應,上海有近百家證券物品交易所倒閉,只剩下包括上海貨商交易所在內的十幾家。天津的證券物品交易所也因上海股價暴跌、交易所倒閉之風的影響,於1922年停止了營業。後來人們把1921年的交易所和信託公司的倒閉風潮稱為信交風潮,這是中國證券市場的第一次暴跌。
30年代至40年代,中國股市經歷了抗日戰爭時期的第二次大起大落的投機風潮。當時京津滬相續被日軍佔領,經濟處於停滯狀態,偽幣大量出籠,物價急劇上升,工商業萎迷不振,各路資金都湧向股市,證券交易所活躍起來,上海的交易所由不到10家增加到80家,天津的證券貿易行最多時達到150家。同時黑市風氣盛行,津滬兩地無照經營的達200多家。地方政府先是禁止股票交易,後來又改變策略,想利用證券交易吸引社會游資。1943年9月上海貨商證券交易所復業,經紀人由原來的50 人增加到150人,申請上市的股票150種,但開業後並不理想。1944年底華北政務委員會指定天津銀行業公會組織華北證券交易所,強行規定天津銀行出資 1000萬元,北京銀行出資500萬,青島、濟南銀行各出資250萬,於1945年1月成立華北證券交易所。但是當時偽幣貶值,時局動盪,各方面都不積極,直到日本投降也沒有開業。
1945年國民黨政府對證券市場的開放猶豫不決,爭論不休,各派人士意見不一致,
但是當時黑市的證券交易和轉讓仍在進行,社會游資沒有正當出路,1946年上海又開始籌備交易所,由原來的華商股票交易所的老股東認購6/10股份,其餘4/10由中國、交通、農民、中央信託、郵政儲蓄等單位承擔,定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946年9月開業,當時有經紀人250多。開業不久市場疲軟,經紀人陸續申請退出,股票交易清淡,形成中國股市的第三次暴跌。1946年3月華北證券交易所改為天津有價證券交易所,增加資本10億元,幾經周折於1948年開始營業,但由於國民黨政府發行金元券,貨幣貶值,天津證券交易所被迫停業。
1949年以前中國有香港、上海、天津、北平四個證券市場。香港是開業最早的證券市場,1891年香港股票經紀協會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建立了第二個證券交易所。1941年香港被日軍佔領,這兩個交易所停止活動。1947年兩個交易所合並,成立了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實際上,香港從1866年開始股票買賣到1947年香港香港證券交易所成立這一階段,市場規模很小。30年代在上海銀行操縱下股票經紀業務才有所擴展,舊中國的金融中心在上海,因而有「大上海」、「小香港」之稱。1949年內地(特別是上海、廣東)的企業人士移香港,帶來較多的資金,才使香港證券市場有了暫短的起色。香港市場的發展是在1960年以後。 1949年6月華東軍事管制委員會為了穩定上海金融秩序封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1949年1月天津解放,天津軍管會接收和清理了原國民黨時期的證券交易所,並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天津證券交易所,該所於1949年6月正式營業,成為新中國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所。1950年2月1日北京證券交易所成立。這兩家交易所在解放初期對融通社會資金,恢復生產起了積極作用。1950年以後金融和物價趨於穩定,證券交易減少。1952年天津證券交易所並入天津投資公司,北京交易所也停業。50年代至70年代中國大陸的有價證券是國家發行的公債,但只能還本會息不能買賣和轉讓。80年代中國大陸又興起國債、企業債券和股票的交易。
香港證券市場是1949年以後一部分內地資金的轉入才逐步發展起來的,但市場狹小,銀行信貸是各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到1962年也只有65家上市公司。1965年平均月營業額410萬美元(約3200萬港元),1967年8月31日恆生指數曾降至58.61點,香港證券交易所曾兩次停市10天。 1968年香港經濟增長,使證券市場成為地方實業重要的資金來源,1969年平均月營業額2720萬美元(約2.12億港元),上市公司72家,同年12 月17日遠東證券交易所開張。1971年9月15日金銀證券交易所開業,1972年九龍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業,在如此狹小的地區擁有四個證券交易所是世界上罕見的。但是特殊的地理位置使香港發展為東南亞的金融中心,港英當局和中外財團的投資迅速增長。1972年香港四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190種,當年上市的就有98種,成交額達到43.397億港元,是1969年的70多倍。1983年成交額達到482.17億港元,比1968年增長了53倍,總市值達到了1734.5億港元。在這期間香港股市也經歷了1973年和1982年的兩次暴跌。
70年代香港證券市場的迅速發展,使證券交易所擠滿了家庭婦女、保姆和小販,每周都有新上市的股票,由於忽略了證券交易的基本法則,一些股票在市盈率100倍以上的價格上交易,使恆生指數從1970年的211.9點暴漲到1973年3月的1775點,交易所對風險毫無准備,終於發生了暴跌,到 1974年12月恆生指數跌到了150點。從1972年起香港證券交易委員會採取了一系列的規范化措施,並在1974 年提出四個交易所合並的設想,1977年形成統一的證券交易所取代原來的四個交易所的工作有顯著的進展,建立了由證監會牽頭並由四個交易所代表組成的工作班子。1980年7月7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組成,1981年3月31日正式注冊。1978年以後由於中國的改革開放政策極大地促進了香港的進出口和轉口貿易,香港房地產興旺,恆生指數又恢復到1972年的水平,1980年10月1日達到1810點,成交額達到957億港元。1982年香港股市因佳寧事件和撒切爾夫人訪華引發的所謂「信心危機」發生第二次暴跌,1983年初恆生指數跌至750點。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公布,人心穩定,恆生指數又上升到1200點。
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1949年國民黨當局逃到台灣以後,通過發行所謂「愛國債券」促進證券交易,但是真正的證券市場是從1953年開始的。台灣當局為了把地主的土地轉換給農民,對地主實行贖買政策,以七成稻穀實物債券和三成的公營事業股票(主要是台灣水泥、台灣紙業、台灣工礦、台灣農林四大公司)換取地主的土地。當時地主所得的債券和股票,連同台灣當局發行的愛國公債共22億新台幣,地主對其所擁有的股票不感興趣而大量開價出售,場外交易的商行應運而生,最繁榮時達到二三百家。為了加強管理,台灣當局1954年頒布了《證券商管理辦法》。1960年台灣證券管理委員會成立並開始籌備證券交易所,1962年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1家,其中上市公司18家,上市股票25種,面值54.9億新台幣,總市值為68.4億。1967 年編制了台灣證券交易所加權指數,1968年加權指數為111.75點,1973年由於紡織品出口激增,證券市場活躍,指數曾達到514.85。1974 年第一次石油危機又導致指數暴跌至188.74點,以後四年的指數一直在200—300點徘徊,1978年隨著經濟的恢復指數上升到688.52點, 1979年至1982年指數在400—500點區域內波動。台灣股市的狹小是因為大多數民營企業是傳統家族式經營,不願意發行股票便股權分散,從而使原有股東的利益受損。股市的交易制度不健全,投機性強,良好的公司也不敢貿然從股市上融資。 1981年10月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選舉了第一批成員,經過三年,原來的香港證券交易所、遠東證券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九龍證券交易所停止營業,1986年4月2日聯交所正式開業,並亨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使香港證券市場進入了一個新時期。1986年9月22日香港被接納為國際證券交易所聯合會的正式成員,開始向國際金融市場邁進。當時香港共有上市公司258家,證券330種,其中260種是普通股票,21種是認購權證,7種是公司債券,1種是政府債券,36種是單位信託,5 種是優先股。1987年恆生指數接近4000點,但由於美國股市暴跌而引起的世界性股災,香港股市在1987年12月7日跌到1894.94點,1990 年重新恢復到3500點。90年代香港股市雖然也受到各種外界影響,但搞風險能力較強,1992年恆生指數曾達到12000點,到1997年1月香港已有 550隻股票,其中包括綜合企業、航運貨倉、酒店飲食、金融投資、地產建築、零售傳播、電子玩具、工業和公用事業九類,此外還有基金16隻,認股權證36 只,中國H股22隻,共624隻。
台灣股市80年代初的加權指數在400至500點徘徊,直到1986年才上升到1039.11點,此後幾乎是翻倍的的增長,1987年達到4673 點,1988年8789點,1989年10773點,1990年12495點,終於暴發了一次暴跌,從90年2月的12682點跌到10月份的2485 點,跌幅達80%,到年底又回復到4530點,當時的355家證券公司受到不同程序的損失。
80年代至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是深圳、上海證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中國境內形成了深圳、上海、香港、台灣四個證券市場。
1981年中國政府開始發行國庫券,1984年7月北京天橋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這是 1979年改革開放以來證券市場發展的初級階段。到1989年全國發行股票的企業達到6000家,累計人民幣35億元,遍及北京、上海、天津、廣東、江蘇、河北、安徽、湖北、遼寧、內蒙古等省市,其中債券化的股票佔90%以上,經正式批準的比較規范的股票發行的試點企業有100多家。除股票之外, 1986年5月8日沈陽信託投資公司率先開展了債券買賣和抵押業務,到1988年全國61個大中城市開放了國庫券流通市場,1989年全國有100多個城市的400多家的交易機構開辦了國庫券轉讓業務,1990年全國累計發行各種有價證券2100多億,累計轉讓交易額318億,證券中介機構網點達到 1600多家,1990年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宣告成立,12月自動報價系統(STAQ)正式落成並投入使用,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始營業,中國證券市場進入了啟動階段。
1986年9月上海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靜安業務部開始了股票櫃台交易,主要交易飛樂音響和延中實業兩家公司的股票,1988年上海又有海通、萬國、振興三家證券公司成立從而初步形成了場外證券交易市場。到1990年上海市場上有延中實業、真空電子、飛樂音響、愛使電子、申華電工、飛樂股份、豫園商場、鳳凰化工等8隻股票進行交易,這就是所謂的老8股。到1991年上交所成立時除老8股之外,還有89年保值公債三種,87至91年國庫券四種,工行債券六種,交行債券一種,中行債券兩種,建行債券一種,還有上海石化、氯鹼化工等企業債券十四種。深圳證券市場從1987年啟動,到1990年已有發展、萬科、金田、安達、原野等5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公開交易,證券公司12家,營業網點16 個,深圳與上海不同,大宗的交易不是債券,而是股票。
1992年5月上海和深圳相繼開放股價,同時在兩個交易所進行規范化的場內交易,兩地綜合指數分別達到1429點和312點,到11月又分別回落到 386點和164點。1992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9隻,B股9隻,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3隻,B股9隻。1993年2月滬深股市的指數又上升到1558點和369點,同時又有大批新股上市,到93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107隻,B股22隻,國庫券5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76隻,B股19 只。1994年7月29日滬深股市在擴容的壓力下分別降到325點和94點,從8月份管理層提出暫停發行新股等三項政策,兩市指數在9月份又上升到 1052點和210點。到94年底,在上交所上市A股有168隻,B股32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5種,期貨10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118隻,B 股18隻,基金8隻,國債期貨15種。1995年初由於大量資金雲集國債期貨市場,深滬股市分別降到524點和122點,5月18日國務院宣布停止國債期貨交易並處罰違規的券商,3天之內滬深股市指數上升到927點和175點(成份指數1473點),到95年底在滬深證券市場上市的證券達到460個,全年累計成交額64097億,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184隻,B股35隻,基金12隻,國債現券6種,期貨14種,國債回購8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127 只,B股34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6種,期貨14種,國債回購7種。1996年初滬深股市指數在522點和104點徘徊,但是隨著宏觀經濟的好轉和 97年香港回歸以及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大次代表大會即將召開,兩市指數迅速上升,到12月11日和12日分別達到1258點(30指數3064點)和476 點(成份指數4522點)。96年底,滬深兩市上市的證券達到667個,全年成交額41610億,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87隻,B股42隻,基金15 只,國債現券9種,國債回購8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27隻,B股43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9種,國債回購9種。1997年5月滬深股市的指數分別達到1510點(30指數4286點)和520點(成份指數6130點)到97年10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已有361隻,B股48隻,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336隻,B股51隻。中國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發展引起了世界各國金融界的極大關注,特別是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上提出發展股份制進行企業改革之後,證券市場將進一步發揮它的籌資和融資功能。
Ⅲ 中國有多少個股票證券
問交易所么
中國大陸有2個證券交易所:滬市和深市(深圳)
中國只有兩家版證券交易權所,分別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其餘的是證券公司,這個是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其實就是一個為股票買賣股票的中介,至於什麼證券交易所好,其實兩家都一樣;至於什麼證券公司好,主要是看交易的便捷性、安全性,還有服務的優質與否,傭金的高低來選擇與比較的。
還有4個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中金所,鄭州商品交易所
還有礦產類交易所: 天津礦產資源交易所
Ⅳ 中國證券知識
[證券]
是用來證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憑證。如股票、債券、本票、匯票、支票、保險單、存款單、借據、提貨單等各種票證單據都是證券。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有價證券和憑證證券兩大類。
有價證券又可分為以下三種:
(1)資本證券,如股票、債券等;
(2)貨幣證券,包括銀行券、票據、支票等;
(3)財物證券,如貨運單、提單、棧單等。憑證證券則為無價證券包括存款單、借據、收據等。
[有價證券]
一種具有一定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通常簡稱為證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債券兩大類。其中債券又可分為公司債券、國家公債和不動產抵押債券等。有價證券本身並沒有價值,只是由於它能為持有者帶來一定的股息或利息收入,因而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自由買賣和流通。
[證券業]
從事證券發行和交易服務的專門行業。是證券市場的基本組成要素之一,主要經營活動是溝通證券需求者和供給者直接的聯系,並為雙方證券交易提供服務,促使證券發行與流通高效地進行,並維持證券市場的運轉秩序。主要由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協會及金融機構組成。
[證券商]
是由證券主管機關批准成立的證券市場上經營代理證券發行業務,代理證券買賣業務、自營證券買賣業務及代理證券還本付息和支付紅利等業務的金融機構。它主要由法人機構組成。證券商可分兩大類,一類是證券發行市場上的證券商,屬於證券承銷商;另一類則是證券流通市場上的證券商,屬於證券經紀商。證券經紀商又可分為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商和場外交易市場的證券商兩類。
[證券經紀商]
經營代理客戶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商,是證券投資者參加與證券市場的中介。證券經紀商的利潤來源是向委託證券買賣的投資人收取的手續費收入,稱傭金,各國一般對傭金收入作一定的規定。證券經紀商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證券投資經驗,而且信息來源廣泛,辦事效率高;普通的投資者對證券市場了解少,投資金額小,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市場,通過證券經紀商代理買賣是一條可取的途徑。
[證券市場]
證券商品的交易市場,是股票、公司債券、政府債券等有價證券的交易場所。證券交易通過發行各種證券,組織、吸收長期資金,提供政府和企業所需要的財政資金和長期資金。具體包括證券發行市場和證券交易市場兩部分。從整體上看,證券市場隸屬於長期金融市場(或資本市場),是其構成部分之一。證券市場交易種類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且兩者均由各自的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構成。
[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范圍]
主要包括:
①組織管理上市證券;
②提供上市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
③辦理證券集中交易的清算交割;
④提供集中交易的上市證券的交易信息;
⑤對證券商進行管理,制定上市證券交易規則(採取自律式證券管理體制的國家);
⑥辦理集中證券過戶;
⑦證券市場管理部門許可或委託的其他證券業務。
[證券經紀人]
指在證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戶指令買賣證券,充當交易雙方中介並收取傭金的證券商。它可分為三類,即傭金經紀人兩美元經紀人與債券經紀人。
①傭金經紀人
傭金經紀人與投資公眾直接發生聯系,其職責在於接受顧客的委託後的在交易所交易廳內代為買賣,並在買賣成交後向委託客戶收取傭金。傭金經紀人是交易所的主要會員。
②兩美元經紀人
兩美元經紀人不接受一般顧客的委託,而只在傭金經紀人的委託,從事證券買賣。
③債券經紀人
債券經紀人是以代客買賣債券為業務,以抽取傭金為其報酬的證券商,另外,債券經紀人亦可兼營自行買賣證券業務。
[證券發行公開原則]
是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發行債券、股票等人價證券所應遵循的基本准則之一。所謂證券發行的公開原則是指有價證券的發行主體在發行證券時,必須按規定將其發行情況及其財務經營狀況等向投資者公布。它的范圍:主要是特定投資人和社會公眾。發行公開原則的確定,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證券發行注冊]
是政府主管部門對公司發行證券的審核和管理制度之一。即發行人在發行證券以前,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並提交公開說明書、公司章程以及經注冊會計師審核的財務報表等文件。經證券主管機關審核債券方可發行的一種制度。在證券發行注冊中,公開說明書是一個主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必須真實並完全公開,否則要負民事或刑事責任。這樣規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公開招股說明書]
公開發行和出售其證券的公司向證券購買人說明該公司財務狀況和發行證券的數量、價格的正式印刷文件。該說明書應當盡可能全面和詳盡,以便投資人能夠對發行公司的情況做必要的了解,並據以做出是否投資的決定,其內容除對發行涉及的基本問題發發行種類、數量、價格、股東權益、起止日期、認購方法等做出明確規定外,還須詳細介紹公司的歷史沿革、組織設置、經營內容、近年的財務狀況等情況。我國《公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招股說明書有明確的內容和格式的要求。
[上市公告書]
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證券法規和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於其證券上市前,就其公司自身情況及證券上市的有關事宜,通過證券上市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刊向社會公眾公布的宣傳和說明材料。上市公告書的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①證券獲准在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號;②證券發行情況;③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證券在證交所交易的決議;④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其持有本公司證券情況;⑤公司近三年或成立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一年的溢利預測文件;⑥證券交易所要求載明的其它事項。
[證券承銷合同]
由證券發行者與證券承銷者雙方簽訂的、確立各自權利義務須共同遵守的協議。也稱證券承銷協議。其主要內容包括:承銷方式,承銷總額,承銷費用,承銷起止日期,證券交接和款項交割日期,剩餘證券的退還方法,違約責任,其他需約定的事項等。
[包銷]
承銷商與發行公司商定發行底價簽定銷協議書,然後組織力量在證券市場以某種方式進行銷售。如果證券不能全部銷完,所余的未售出部分就作為資產歸承銷者所有或任其降價出售,自行承擔損失。對承銷者來說,包銷所獲豐厚,但風險很大,所以,在新發證券數額較大時,一般由幾家承銷人組成包銷份額、包銷收費水平、承擔風險的方式等有多種確定方式。在國際證券市場中,銀團包銷方式最常見。
[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是各種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債券等發行和交換的地方。
證券市場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作用。首先,它能為企業從社會籌集和獲得自有資本以及長期債務提供一種辦法。其次,它能為各種投資提供清償條件,從而鼓勵儲蓄者投資於股票,把資本有效地導向生產領
域。第三,它為股票持有人的膽略提供應有報酬,並使他們的資本轉向新的事業,以促使風險資本工業的發展。第四,證券市場可以在更廣泛的領域網羅小額投資者從事經濟發展的投資,有助於在更大的范圍內分
配財富和所有權,以利於經濟的穩定。
證券市場包括:證券發行市場和證券交易市場兩大類。
[證券發行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是發行證券的場所,它為資金使用者提供了獲得資金的渠道和手段。要資本主義國家,新證券的發行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籌款公司自行上市發行,只要示投資銀行給予協助,由投資銀行充當發行公司與固體投資者之間的媒價,並從中收取一定的手續費。這種發行方式當然可以節省費用,但籌集時間往往較長。另一種是委託一家或幾家投資銀行承購保銷,由投資銀行收取手續費。投資銀行有的是獨立機構,有遙是經紀行的一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向籌集者建議發行證券的種類,比如,是發行債券,還是發行股票,或發行何種股票;幫助籌資者選擇和確定最佳發行時間,即選擇股票價格上升的時期,因為在這個時期內投資者容易接受新股票;幫助籌資者選擇和確定股票的出集團價
格,使其既利於籌資者,又吸引投資者,雙方都有利可嵊。確定合理價格,不僅可以擴大股票的需求,而且也可減少投資銀行的風險,使投資分行能夠在必要的發行時間內全部賣出持有的發行股票。同時,投資銀行本身也認購股票,並將這些股票以高些的價格賣給投資者,從中獲得一定的利潤。這種認購還可以通過幾個投資銀行所形成的投資銀行集團聯合進行,使集團中每個成員都購買一定比例的股票,然後各自分別向公眾出售,賺取買價與賣價之間的差額。委託投資銀行發行股票的做
法,可以使籌集者在較短時間內得到資金。
[證券交易市場]
1、證券交易市場
證券交易市場是買賣證券的場所,它為證券發行後證券所有權的轉移提供了條件。證券交易市場分為兩在類:一類是大型、活躍而有秩序的場內交易,即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交易;另一類是沒有固定地點的場外交易,大多是電話中成交。
股票由發行者推銷出動和股票公開出售並到達投資公眾手中是兩個不同的階段。資本主義國家的證券市場一般分為「一級證券市場」(或稱「初級證券市場」)和「二級證券市場」兩類。在一級證券市場流通
的是企業和國家新發行的有價證券,這里場交易是占統治地位。在二級證券市場流通的是雙前發行或補充發行的有價證券,在這個市場上,交易所起主要作用。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在交易所買賣股票和經紀人必須是交易所組織成員,在交易所內買賣的股票必須是經過批
準的掛牌投票,由於在交易所買賣股票的費用較高,因而出現了掛牌的交易由非交易所成員經紀人在交易所外從事買賣的渠道。這種在交易所掛牌上市,卻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交易市場,稱為「第三市場」。另外,各種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年金基金、互助儲蓄協會等專業金融機構大量購買和持有股票,成了股票交易市場上舉足輕重的力量。這些大機構和一些巨型公司願出高價購買交易所中的席位,以便更有利地從事各種股票、債券的買賣活動、這種方式的股票買賣已形成了一個獨立的市場,稱為「第四市場」。
2、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是從事買賣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場所,通常被稱為「二級證券市場」。證券交易所訂有嚴格的規章制度來制約各個成員的交易活動,對於違反章程者給予開除、停止交易等紀律處分。各國政府還制定了有關法令,對各類證券交易進行控制。證券交易所並不直接從事股票買賣,只負責提供交易的便利,公布易額和牌價,促進掛牌股票的交易。證券交易所的收益來自會員們繳納的會費、掛牌費和專項服務費,如電話費。行情自動記錄機使用費。這種收入用於解決交易所和各項開支或聘用人員的薪金。
從國外的經驗來持,開辦證券交易所需要具備以下幾個前提條件。
第一,要有穩定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經濟環境。投資者對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往往十分敏感,他們需要一種心理上的安全感。戰爭。國內動亂,以及重大的邊境沖突等政治變動,都會給國內的經濟活動造成不利的影響,並導致投資者發生心理恐慌。社會政治的長期穩定和經濟的迅速發展,不僅會促進開辟新市場,吸引企業家拓展新業務,而且能使投資者產生安全和信任感,激起投資的慾望。所以,穩定的政治局勢和良好經濟環境,對證券交易所的開辦至關重要。
第二,要對股票有相當大的需求。投資者只有對股票有所需求,才會願意購買。一般投資者可分為個人投資者和集團投資者,個人投資者需求量的大少,取決於他的實際收入水平,分對股票的股票市場的了解認識程度,以及對投資方式的選擇等因素。個人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形成有著很大的影響,但集團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發展也有不可忽視的力量。因為集團往往擁有大量的資金,並且願意購買長期股票,在股票交易中蘊藏著巨大的潛力,但是,也要防止市場被集團投資者壟斷,否則市場將會變得沒有生氣。所以,在股票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中,個人和集團對股票的需求都有同等重要的意義。
第三,要有足夠數量的、符合上市條件的股票存在,並可以自由轉讓和買賣,因為股票數量的多汪對其價格的穩定有很大影響。如果股票數量大小,會使很多的投資者追逐很少的股票,從而導致價格劇烈波動。
第四,要對投資者利益加以保護。建立證券交易所,必須使投資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尤其是公司以外的投資者,更需要加以保護,以防止內部人員(主要股東、董事和經理)操縱股票,私分收益。同時,還要
為經紀人、包銷人建立較高的職業標准,防止由於市場謠言等因素引起的過分投機活動。否則,股票舞弊或詐騙的暴露,將會使 投資者失去對市場的信賴。
此外,開辦證券交易所,還需要一支訓練有素的職員隊伍和一批經營股票業務的經紀人;同時,國家在稅收上對股票投資應該和其它投資方式一樣,給以同等的待遇。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證券交易所可以是字辦字管的,也可以是民辦民管的,可以是營利性的,也可以是非營利性的。這些交易所不是營利單位,也不中政府壟斷企業,它們是靠優良的服務,在投資者之間和其它交易所之間展開競爭的。
[投資多元化策略]
投資多元化,就是將資金有選擇地分散投資於多種證券,以努力減少未來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要爭取以較少的投資風險來獲取較多投資收益,這是證券投資者制訂投資多元化策略的基本考慮。投資多元化自力更生的理論依據是,如在各種股票短期內的趨勢難以捉摸時,買進多種股票則是可減少風險,因為在一般情況下,一種或幾種股票市價下跌,收益受損,但總有會另一些股票市價上升,收益增加,從而能夠彌補投資者的部分或全部損失。
投資多元化的具體策略較多,一般是當股票市價輪番上漲時,股票持有者相繼以高價拋出手中的股票,以獲取收益,但這樣就往往會把手中的好股票在價格較低時就賣出了,而把一些劣勢股票握在手中。為此,也可以採用「追漲賣跌法」即哪種股票市價上漲就多買一些;哪種股票股價不上漲或者下跌時,就賣出哪種股票,這樣就會獲得較多的強勢股票,使獲得能力大大增強。因此,在具體運用投資多元化策略時,關鍵是要分析時弊、把握時機。當然,在投資安全性較高時,對投資多元化的要求也就較低;而當投資風險較高時,對投資的多元化要求也就相對較高。
[個人投資策略]
一是正確處理好證券投資與日常生活的關系。因為對從事個人證券的大多數人來說,均是依據工薪收入來維持日常家計開支的,結余資金並不充裕。這就要求個人投資者在從事證券投資時,應首先安排和保證家庭生活所必需的開支,再將結余資金投資於證券,切不能因作出不恰當的投資決策而影響家庭正常的生活支出。
二是合理地籌措資金來源。用於證券投資的資金,一般情況下主要利用家庭的結余資金;如果支用暫時閑置留待未來有特定用途的資金時,則應考慮投資於風險相對較小的證券,如國庫券、公司債券等。切莫負債投資,除非所投資的證券限期較短、可靠性極強、且收益較好。
三要合理確定投資證券的期限。一般講,投資期限越長,收益也越高,但風險也愈大,這時,則應以投資者本人可支配資金期限為投資依據,以防止資金周轉困難。
四是盡量投資於變現能力強的證券。這樣,在投資者需要現金時,或者需要調整投資證券的種類時,能夠及時「脫手」變現。為此,投資才在選擇投資證券時,應優先考慮投資於上市證券,因為上市證券的流通性與變現性最強,但其收益率可能較非上市證券相對低些。這就需根據投資者的客觀情況進行選擇了。
五要權衡證券投資收益與風險的利弊得失,特別要分析自身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做好承擔風險的心理准備和物質准備,然後再付諸投資。
[企業投資策略]
第一,企業在進行投資決策時,首先必須分析和選擇是從事證券投資合算、還是進行商品生產或經營投資合算?在進行這種選擇時,一般通過比較分析來確定,一是對證券投資與其他投資形式的投資收益率進行比較,選擇投資收益率較高的投資形式;二是進行投資凈收益比較,即在投資收益率比較基礎上,還要比較扣除各項成本、稅金後的凈收
第二,如果選擇證券投資,就必須對證券發行單位的資信等級、經營狀況以及發展前景、財務狀況及其變動趨勢等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從中選擇信譽高、營運能力強且具發展前景的政府債券或企業證券作為投資對象。
第三,要合理選擇投資證券的期限,既要考慮證券的收益率,又要考慮證券的風險性。
綜上所述,進行證券投資決策時,總的原則是應該選擇那些收益高、風險小、期限短、變現性好的證券為投資對象,但在現實生活中十全十美的證券是不存在的,還必須由投資者根據自身的條件制訂相應的目標,權衡利弊作出恰當的決策。
證券市場管理: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最高證券管理權力機關,簡稱證券委。成立於1992年10月,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由國務院辦公廳代管,其任務是加強證券市場的宏觀管理,統一協調股票、債券、國債等有關政策,保護人民群眾利益。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主任由總理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經貿辦、監察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經貿部、國家工商局、國家稅務局、國家國有資產局、國家外匯管理局等十三個部委的負責人擔任委員。
主要職責:
①組織擬定證券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目前證券委組織有關方面已完成和正在完成《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證券經營機構管理辦法》、《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證券從業人員行為規范》、《股票發行資格審查管理辦法》等法規的起草修改工作;目前,國家體改委正組織有關部門抓緊起草《證券法》。
②研究制訂證券市場的方針政策和規章。
③監督檢查證券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查處重大違法違紀案件,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證券市場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突破國家計劃規模或違反規定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的行為;加強廉政建設,堅決查處在股份制企業設立和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等工作中的腐敗行為和證券從來人員及會計師、律師等人員利用職權違法違紀、營私舞弊的行為。
④制訂證券市場發展規劃和提出計劃建議,組織各有關方面,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和證券市場發展的規律,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研究制訂證券市場的發展戰略和規劃,不斷加強和改善國家對證券市場的宏觀調控,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對資金配置所起的積極作用,努力克服並限制其自身的弱點和消極面,指導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⑤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一證券市場有關的各項工作。包括嚴格規范上市程序、密切注意研究解決股票發行、上市中出現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完善有關的管理辦法;證券發行額度證券委根據有關部門提出的計劃,結合全國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計劃建議,經國家計委綜合平衡後,報國務院審批。
⑥歸口管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⑦代表政府統一組織與國外有關的交往與合作事項。
⑧審批國內企業到海外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
⑨審核新的證券交易所的設立。
⑩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Ⅳ 請問中國證券交易有哪些法律法規
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章程
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1991年1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證券交易系統正常運行,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在本規則中下列名詞具有本條所規定的含義:
一、中證交: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的簡稱,中證交的英文譯名:China Securities Trading System CorporationLtd.(縮寫CSTS);
二、交易系統:指中證交所屬並由中證交管理和運作的全國電子交易系統,英文譯名:National Electronic Trading System(縮寫NETS或簡稱為NET系統);
三、證券:指通過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的有價證券,包括:
1.國家債券;
2.市政債券;
3.國家銀行債券;
4.公司債券;
5.公司股票;
6.投資基金債券;
7.其它有價證券;
四、上市:指證券在交易系統掛牌買賣,其中法人股上市是指法人股通過交易系統在法人之間流通轉讓;
五、證券主管部門:指國家授權管理證券市場的部門;
六、證券商:指中證交批準的通過交易系統從事證券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
七、委託人:指委託交易系統證券商進入交易系統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和法人;
八、證券法律、會計、資產評估機構:指證券主管部門批准認可從事證券法律、會計、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
第三條 交易系統業務除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外,均依本規則處理。
第二章 證券分銷服務
第一節 證券分銷服務的委託
第四條 為提高證券發行的效率,證券發行人和證券主承銷商可利用交易系統設施發行證券。
第五條 中證交為證券主承銷商提供下列服務:
一、招幕證券分銷商;
二、接收處理承購申請;
三、證券承購資金的收付。
第六條 中證交提供分銷服務的證券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證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批准認可發行的證券;
二、面向全國公開發行的證券;
三、該證券發行額在三千萬元以上(含三千萬元);
四、該證券的發行有主承銷商。
第七條 主承銷商擬通過交易系統發行第二條第三款中所規定的第1—3項證券時,應向中證交提交下列文件:
一、證券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二、證券發行章程或招募說明書;
三、通過交易系統發行的委託書。
主承銷商發行第二條第三款中所規定第4—7項證券時,除提交上述文件外,還應提交:
一、發行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發行人章程;
三、發行人近三年的財務報表;
四、發行人經營狀況的說明;
五、中證交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八條 中證交如受理委託,主承銷商應與中證交簽訂證券分銷服務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節 證券分銷商的招募
第九條 凡參加交易系統承購、分銷的證券經營機構為證券分銷商(以下簡稱分銷商)。
第十條 主承銷商招募前,須通過新聞媒介公布詳細的發行章程或招募說明書及分銷辦法。
第十一條 主承銷商招募時,須通過交易系統向分銷商發布招募書,招募書按中證交規定的格式制定,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證券的名稱、種類與證券代號;
二、分銷總量和分銷的基本數量單位;
三、證券的分銷條件(分銷手續費、劃款時間、承購價格等)。
第十二條 分銷商應通過交易系統計算機終端,輸入分銷申請,分銷申請應包括分銷的證券名稱、代號、分銷數量等。
第十三條 交易系統接到分銷商申請後,先判明是否有效,然後向分銷商發出回報。
第十四條 中證交按證券分銷辦法,確認分銷商及其分銷數量、分銷條件。
第十五條 中證交按時將分銷確認結果通知主承銷商和分銷商。
第三節 證券的發行
第十六條 證券分銷商確認後,分銷商應按分銷辦法規定的時間將承購款項通過交易系統上劃至中證交帳戶,中證交再轉撥至主承銷商帳戶。
第十七條 中證交根據資金上劃情況,及時將證券劃入分銷商帳戶,並通知分銷商。
第十八條 分銷商未按分銷辦法劃款即為違約,中證交對違約分銷商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分銷商如向社會售出證券,應為投資人開立資金和證券帳戶。投資人劃入足額承購資金後,分銷商應及時將投資人承購的證券劃入投資人帳戶。
第三章 證券上市
第一節 上市的條件
第二十條 申請其社會公眾股(個人股)在交易系統上市的公司,同時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其股票可在交易系統上市:
一、其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其發行後的股本總額在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
三、持有面值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個人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個人持有的股票面值總額不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
四、公司有最近三年連續盈利的記錄;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業有最近三年連續盈利的記錄,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以下簡稱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 申請法人股在交易系統上市的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其股票的發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末的凈資產在4,000萬元以上;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稅後利潤與凈資產的比率不低於10%(含設立前的主體企業);
四、法人股面值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
五、法人股股東不少於100個。
第二十二條 申請債券上市的企業,同時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其債券可在交易系統上市:
一、債券的期限不低於1年;
二、債券經省級以上(含省級)的債券評信機構評估,其信用等級不低於A級;
三、債券的實際發行額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第二十三條 申請上市的國家銀行債券,同時具備本規則第二十二條一、三款條件者,可在交易系統上市。
第二十四條 國債和市政債券在交易系統上市,依證券主管部門的通知,豁免上市申請、審查及收費等事項。
第二十五條 股票的認股權證、投資基金證券及以上各種憑證的副產品,包括期貨、期權等的上市條件,由中證交根據需要另行制定。
第二節 上市的申請
第二十六條 申請其股票在交易系統上市的發行公司應向中證交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一、上市申請書;
二、股票公開發行的批准文件;
三、經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申請人近三年及當年一月至申請日前一個月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
四、交易系統證券商的上市推薦書;
五、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六、上市公告書:
上市公告書至少須說明下列情況:
1.股票獲准上市的日期和批准文號(上市申請批准後填
寫);
2.公司的名稱、住所、成立日期、上級主管部門及內部組
織機構;
3.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其持有本公司證
券的狀況;
4.公司的歷史沿革;
5.公司的經營范圍;
6.發起人或發行人簡況;
7.初次發行的發起人認購股本的情況、股權結構及驗資證
明;
8.所籌資金的運用計劃及收益、風險預測;
9.股票發行情況、股權結構和最大的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
股數額;
10.公司未來三年發展規劃;
11.公司近三年或成立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
一年的盈利預測文件;
12.重要的合同;
13.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上市的決議;
14.涉及公司的重大法律訴訟事項;
15.增資發行的公司前次公開發行股票所籌資金的運用情
況;
16.其他重要事項。
七、實際發行數額的證明;
八、企業登記注冊文件;
九、申請上市的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上市的決議;
十、股東名冊及股票樣張;
十一、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草案;
十二、省級主管部門推薦參加法人股內部流通試點的書面文件(適用於法人股)。
第二十七條 申請企業債券(含國家銀行債券)上市,其發行者須向中證交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一、上市申請書;
二、上市公告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債券獲准上市的日期和獲准上市的批准文號(上市申請
批准後填寫);
2.債券發行情況;
3.企業有關其債券上市決議的主要事項;
4.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簡況;
5.債券發行後的資金運用情況、財務狀況及最近一年的預
測報告;
6.其他重要事項。
三、批准發行債券的文件;
四、債券發行章程;
五、債券資信評估證明(國家銀行發行的債券除外);
六、債券實際發行數額的證明;
七、企業注冊登記的證明件;
八、記名債券過戶事項的說明。
第三節 上市的獲准
第二十八條 中證交受理上市申請後,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批意見,並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備案,同時抄報證券委。
第二十九條 獲准上市的證券,由中證交出具「上市通知書」通知申請者,並在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予以公告。
第三十條 獲准上市的證券,其發行者應將證券樣張和簽名的法定代表人印鑒樣式送中證交存驗,無券發行者,必須向中證交繳存承銷協議或登記公司證明文件(登記協議)復印件。
第三十一條 獲准股票上市的公司,最遲須於上市日的三天前公布下列文件:
1.上市公告書;
2.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當年一月至上市日前一個月經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鑒證的財務報表;
3.證券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二條 申請上市公司在有價證券上市申請獲准後須與中證交簽訂有價證券上市協議。
第三十三條 上市的證券由中證交編定其代號及簡稱,統一使用。
第四節 上市的暫停
第三十四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中證交可暫停其有價證券上市,並報證券主管部門備案:
一、公司發生重大改組或經營有重大變更而不符合上市條件者;
二、公司資產不足以抵償其所負債務;
三、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
四、最近二個會計年度連續虧損;
五、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有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的行為,並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者;
六、公司不履行法定公開的義務或其財務報告和呈報中證交的文件有不實記載者;
七、違反政府法令及中證交規定或不履行上市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者;
八、最近半年月平均成交量注足100股或最近三個月無成交;
九、公司因信用問題發生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的情況;
十、連續一個季度不繳納上市費;
十一、發生其他重大事情而足以影響市場秩序或損害公共利益,證券主管部門決定暫停上市者;
十二、其他必須暫停上市的原因。
證券上市暫停期限最長不超過九個月。
第三十五條 暫停上市的證券因被暫停的原因消除,可恢復上市,由中證交出具「恢復上市通知書」通知上市公司,並報證券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節 上市的終止
第三十六條 上市證券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經證券主管部門核准後中證交可終止其上市;
一、本規則第三十四條所列情況,並已造成嚴重後果;
二、在暫停時間內未能消除被暫停的原因;
三、企業(公司)解散或破產清算;
四、其他必須終止上市的原因。
第三十七條 債券於本息兌付日前一周自動終止上市。
第三十八條 上市證券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均由中證交予以公告。
第四章 證券商接受委託准則
第一節 委託契約辦理
第三十九條 證券商參加中證交交易系統後,方可接受委託人通過交易系統進行證券買賣的委託。證券商參加交易系統的辦法,詳見中證交頒布的證券商管理暫行細則。
第四十條 證券商接受證券買賣委託前,必須先與委託人辦妥委託契約,並據以開辦委託人的資金戶口、證券託管戶口和股東編碼。未辦妥委託契約者,證券商不得受理其證券買賣委託。
委託人為自然人的,證券商須交驗委託人居民身份證,並要求委託人親自簽訂委託契約。
委託人為法人的,證券商須要求其指定買賣證券的授權人(自然人),並交驗委託人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副本、合格的授權書以及被授權人的居民身份證。
第四十一條 委託契約應載明委託人或被授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聯系電話和地址,居民身份證統一編號、開戶銀行帳號,其為法人者還應載明法人名稱、地址。
委託契約應認定中證交規章為其契約的一部分。
第四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證券商不得與其簽訂委託契約:
一、未成年且未經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允許者;
二、受破產宣告未經復權者;
三、未能提出法人授權合格證明者;
四、曾有證券交易違約記錄,至今未滿三年者;
五、曾因違反法令規章,經證券主管部門通知停止買賣證券而未滿五年者。
第四十三條 委託契約的有效期間,由契約雙方當事人約定。委託人要求撤銷委託契約時,證券商應了結委託人債權債務等有關事宜,並與委託人在委託契約書上簽署撤消委託契約意見,委託契約隨即失效。
第四十四條 證券商或委託人,因違反有關法規、交易系統有關規則和委託契約情節嚴重者,在出具有效證明,並了結雙方債權債務有關事宜後,委託契約自動失效。證券商應將有關情況通知中證交。
第二節 委託指令受理
第四十五條 證券商目前受理的委託指令限於限價委託。
第四十六條 證券買賣委託單(簡稱委託單)是與證券商簽訂委託契約的委託人向證券商下達買賣證券委託指令的證明文件。
第四十七條 委託單應按交易系統所規定的統一格式制備,買進委託單以紅色印製,賣出委託單以藍色印製。
委託單應記載委託人姓名或名稱,委託日期、時間、證券種類、股數或面額、限價、有效期間、交易員簽字、委託人簽字。
第四十八條 證券商必須依據委託人或其代理人的書信、電報、電話或當面委託,由交易員填造及承辦前條所規定的委託單,當面委託須經委託人確認,電報、書信委託,以電報、書信為確認文件。電話委託先以電話錄音為確認證明,待委託買賣成交後,委託人應補辦簽章。
第四十九條 證券商交易員受理委託單前,應驗證委託人的身份證和股東編碼,並查詢委託人的資金帳戶或證券託管帳戶,確認是否有足夠委託買入資金賣出證券。如數量不足,不能受理委託。數量足夠時,須鎖定委託人帳戶中與委託買入證券數量相應金額的資金,或與委託賣出相應數額的證券。
第五十條 證券商接受委託時,應在每一委託單上依序註明接收時、分,並依據委託單所載委託事項及其編號順序執行,在委託有效期內,證券商不得擅自撤消委託單,或不予執行。
Ⅵ 中國新手如何炒股票
交易股票需要先開通證券賬戶。如果您是年滿18周歲且持有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版證的個人權投資者,可以通過手機應用商城下載券商開戶APP,比如「廣發證券開戶APP」,進行開戶,您需要准備好本人二代身份證以及同名銀行借記卡(部分銀行支持存摺)。
自助開戶一般支持7*24小時辦理。
Ⅶ 關於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券監督什麼意思
公司拿到尚方寶劍可以發行a股
Ⅷ 有關中國股市的歷史
中國證券市場經歷了十幾年的發展歷程,已經初具規模。在這十幾年發展過程中,最讓投資者興奮的莫過於大幅飆升的牛市行情。近期,股市出現連續上漲的走勢,受此影響,許多人都在高唱牛市到來了。而面對漲聲四起的牛市論,仍有些投資者不敢踏入股市這個「雷池」,繼續悲觀地看待現在的市場。
其實,一輪牛市的產生需要多方面因素的支持和配合,這里我們把中國證券歷史上牛市特徵和歷史背景做一個分析,給廣大投資者以參考。
1994
2個月漲2倍多不是牛市勝似牛市
1994年8月的行情驚心動魄,人稱解放軍叔叔救市行情,其實並非解放軍出面救市,只是行情在8月1日建軍節啟動而已。
在這之前,股市一路陰跌,在跌破777點鐵底後一路下滑到325點,其間沒有稱得上反彈的上漲。就在投資者一片絕望之中,管理層出台三大利好救市:停發新股、允許券商融資、引進國外投資者。1994年7月29日,上證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收盤333點。
1997年8月1日星期一,投資者眼睜睜地看著股市在394點開盤,漲幅接近20%,所有人都傻了。由於對以前反彈過後更大下跌的恐懼,大量投資者開始賣出股票,股指開始回落,很快屏幕上顯示出378點。正當賣出股票的人沾沾自喜的時候,股指再次被強大的買盤托起,並一路上揚,收盤報445.64點,比前日上漲33%,山東渤海更是漲幅高達108%,兩市沒有下跌的股票。上海股市成交量超過30億元,為前一個交易日的6倍。
隨後股市直線上揚,到8月8日星期五,上證指數收盤683.04點,比一周前上漲105%,連境外投資者都大呼看不懂,行情非常凌厲,僅僅一個半月便達到了巔峰1052點。這次行情可以說是斜率最大的行情,起因為政策利好,但由於時間較短,業內人士並不願意將這波上漲歸結為牛市,而更願意說是一次反彈,但2倍多的漲幅,即使不是牛市,也讓投資者過足了癮,不是牛市勝似牛市。
1996
十三道金牌方能鎮壓的最強牛市
經過連續的下跌,1996年1月股市終於開始走穩,最低點已經探明512點,新股再次發行困難,管理層被迫停發了新股。而政策也開始偏暖,券商資金面開始寬裕,各路資金也開始對優質股票進行井井有條的建倉。
什麼是優質股票?還是那句老話,散戶不要的股票就是好股票,當時新發行的股票肯定沒人要,湖北興化這個大牛股就出現在這個群體。四川長虹(資訊 行情 論壇)因轉配股的紅股上市的丑聞,復牌後也遭到散戶的拋售,成為了沒人要的股票,它也是這次牛市的主要牛股。另外,由於當時投資者偏愛上海的股票,深圳的普遍沒人要,為首的深發展(資訊 行情 論壇)由於流通盤偏大,自然成為散戶拋售的主要對象,而它也成為了整個牛市的領頭羊。
牛市來了,什麼都敢炒,瘋狂程度讓局外人不可想像,1996年4月23日,深科技(資訊 行情 論壇)拔地而起,6天時間從4.9元上漲到20.99元,20.99元買入的投資者會不會像現在的投資者一樣永遠套牢呢?不會,1997年的5月,深科技達到70元,20.99元買入的投資者仍有2.5倍的盈利,這就是牛市。
牛市生命是頑強的,1996年12月12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認為當時的股市出現了泡沫,股市連遭打壓,幾乎是3個跌停板,而就在這期間,交易制度也發生了改變,實行了漲跌停板和T+1。
1997年2月20日,偉人鄧小平與世長辭,股市也以階段性低點870點開盤,經過30分鍾的默哀,股市再次被資金推起。有傳言說,當天管理層要求各證券公司:不管買什麼,只給你們30分鍾時間,所有券商必須建滿倉。牛市再次一發不可收拾,3個月後,上證指數達到1510點。一路上管理層連發13道金牌打壓牛市,1997年新增300億新股發行額度的消息終於讓牛市低下了高昂的頭。
牛市,偉大的牛市終於結束。
1999
轟轟烈烈的5·19行情
1999年的5·19行情是在特定的背景下爆發的一波單邊急升走勢,中間經歷了諸多利好傳聞和消息的推動,場外資金不顧一切地接力買進,造成了32個交易日的輝煌,讓人至今難以忘懷。
在行情啟動前,我國駐南聯盟大使館遭美國導彈襲擊,同時也炸出了中國股市著名的「導彈缺口」。隨後深滬股指連創新低,上證指數跌破1100點。在此危難時刻,證監會先後向國務院提交利好政策:改革股票發行體制、保險資金入市、逐步解決證券公司合法融資渠道、允許部分具備條件的證券公司發行融資債券、擴大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規模、搞活B股市場、允許部分B股H股公司進行回購股票的試點等六項政策建議獲批,這一系列「政策利好」也成為了奠定5·19行情的基石。
行情正式發動的當天,上午還顯得相當平靜,真正的變化發生在下午,大量湧入的場外資金不斷推高指數,成交量猛烈放大,市場開始驟然升溫。此後連續3天,市場量能梯次推進,從75億元到102億元到145億元。市場的做多信心迅速膨脹,場外資金繼續蜂擁入場,直到放出滬市單日445億的天量,指數上攻至最高1756.18點才戛然而止。
本輪行情的發展過程中,經歷了有線電視網路股、高科技股、銀行股板塊、除權股板塊、權重股板塊、績優股板塊和標購股板塊等多個熱點的猛烈炒作,幾乎整個市場95%以上的股票都上漲超過50%,體現出十足的牛市特徵。這與後來出現的二八現象的局部牛市有著本質的區別,也是5·19被投資者念念不忘的主要原因。
2000
至今無法逾越的2245點
5·19行情力度之強史上罕見,但在見到階段高點後,隨之而來的持續半年的大調整,在1999年的最後幾天,一輪新的牛市在一片觀望中突然爆發。
這波由網路科技股引領的行情,無論在持續時間上,還是個股漲幅上都到了近乎瘋狂的地步。上證指數從1999年12月28日起步,到2001年6月14日上證指數創出了2245.43點的歷史新高,經過1年半的上揚,滬指創造了至今仍無法超越的歷史高點。
2000年初政策利好接踵而來,先是允許券商股票質押貸款,之後實施新股二級市場配售,滬深大盤應聲而起。大盤上漲的過程中,雖然有轉配股流通上市,新股增發定製框架,寶鋼等新股擴容等利空因素出現,但在開放式基金、保險機構、社保機構等增量資金大量入市的背景下,滬深股市大漲小回,一路創造出歷史新高。
2001年,兩市繼續演澤著牛市的行情,但有所不同的是,大盤指數的震盪幅度明顯加劇,「牛勁」已大不如前。滬深指數的綜指也僅從年初的2077點至最高2245點,漲幅僅約8%,而成交量相對2000年已有所萎縮。
2002年中期,「中科系事件」、「億安丑聞」、「基金黑幕」等一系列惡性事件相繼曝光,銀廣夏、三九醫葯(資訊 行情 論壇)、麥科特、藍田股份等一大批上市公司違規遭到立案稽查,投資者信心崩潰,滬深指數反轉向下,一輪牛市宣告結束。
Ⅸ 中國證券交易所關於股票面額規定
股票面值如何確定?股票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標明的金額,其作用是表明每一張股票所包含的資本數額。紫金A股上市前,我國A股市場的股票面值均以人民幣為記價單位,且每股面值統一為人民幣1元。
股票面值的確定,並不是隨心所欲的,而是有章可循的。我認為,從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來看, 其每股面值應統一為人民幣1元。理由如下:
1994年8月4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特別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國-務-院證券委會同國-務-院授權的公司審批部門,可以對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作出規定。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章程必備條款所要求的內容;公司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刪除公司章程中有關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的內容」。1994年8月27日,原國-務-院證券委、國家體改委根據《特別規定》第十三條發布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規定:到香港等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在其公司章程中載明《必備條款》所要求的內容,並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刪除《必備條款》的內容。同時還指出,在此之前已經獲得批准到香港等境外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不符合《必備條款》規定要求的,有關公司應當在該《通知》發出後的第一次股東年會上,對其公司章程做出相應修改。《必備條款》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公司發行的股票,均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
但是,由於歷史原因,143家H股公司中有41家公司的H股每股面值低於1元,與《必備條款》的上述規定不一致。這部分公司回歸境內發行A股,涉及到以人民幣為記價單位的面值確定。由於長期以來我國股票市場早已形成了每股面值1元的慣例,因此,紫金礦業0.1元面值股票的發行,不可避免地帶來一系列問題:
一是不同面值股的出現加大了證券市場監管的復雜性和難度。過去近20年中,不僅我國廣大投資者早已對1元面值股習以為常,而且監管部門也早已習慣了對統一面值股票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其監管規則亦大多與這種面值統一的市場運行狀況相契合。如果市場上充斥著成千上萬種面值的股票,甚至同一家公司發行多種面值股的話,其所帶來的市場亂象將顯而易見。市場的混亂不可避免地會加大監管的難度,如果監管部門的監管思維、規則、方式和手段不能適應這種市場變化作出及時的調整,可能會削減監管的效力,對市場穩定運行產生不利的後果。
二是不同面值股的發行異變為一些公司惡意圈錢的手段。股票面值雖然在股票發行與交易價格的決定中並不起作用,但在統一面值的情況下,人們可以通過對不同公司股票發行價格或溢價倍率的對比,大體判斷某種股票發行價格的高低。但是,在股票面值多樣化的情況下,不同公司股票發行價格的對比失去了統一的基礎,一隻面值1元的股票和一隻面值0.1元或0.01元的股票可能具有相同的發行價格。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公司可能會有意利用這種股票發行價格的不可比性,名義上降低股票的發行價格,實質上則將低面值股的發行作為高價惡意圈錢的手段。以紫金礦業本次0.1元股的發行為例,表面看,其發行價的區間上限只有7.13元/股,發行價似乎低得不能再低,但摺合為1元面值股,其發行價區間上限實則高達71.3元/股,面值溢價率超過70倍,創出了A股發行溢價倍率的新紀錄,其對應的市盈率也高達39.26—40.69倍,與當前整個中國股市的市盈率基本持平。可以預料,隨著股票面值的進一步多樣化,今後以降低股票面值做幌子而高價發行、惡意圈錢的現象會時有發生。如何防止這種行為的蔓延,是監管部門面臨的一個新課題。
三是不同面值股的發行加大了投資者了解情況的難度。與成熟的股票市場相比,我國股市的散戶投資者可能是最多的。這些小投資者相關知識極度缺乏,即使在1元面值股統一的情況下,面對1600隻左右的股票和大量的權證等投資對象,都雲里霧里。如果再面對股票面值的千差萬別以及由此引起的市場估值體系的混亂,更會使股在交易中無所適從,甚至很容易受到所謂「低價股」的誤導。這種情況下對肩負著投資者教育職責的監管部門無疑是一種新的挑戰。
四是不同面值股票的發行還有可能導致股票價格指數的失真。目前兩市股價指數的編制乃是建立在股票面值統一的基礎上。而0.1元股的發行以及隨後可能出現的股票面值多樣化,將使現行股價指數失去統一的基礎,特別是大量小面值股的發行,更有可能使名義股價指數與實質股價指數相背離,從而導致隱性股市「泡沫」的出現。如何適應股票面值多樣化的新情況而形成新的股票市場估值體系,也是擺在監管部門面前的一項新課題。
五是估值標准紊亂。中國股市一大問題是上市公司估值標准不夠規范和穩定。成熟市場上股票定價標準是比較明確的,市盈率在15~20倍左右,新興市場高一點,在35倍市盈率左右。反觀中國股市,對股票的估值一直缺乏穩定而明確的標准。去年市場上漲時,許多分析師可以把企業估值標准提高到市盈率60倍甚至是100倍以內,而在最近呢,甚至是市盈率低至10倍的股票機構還在不斷賣出。
總之,股票面值的確定,離不開此時、此地的實際,決不能夠隨心所欲、生搬硬套。那種以為把國際資本市場「司空見慣」的東西套到中國股市就可以,以為股票面值要怎麼定就怎麼定的言論,完全是痴人囈語,十分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