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共黨員能投資期貨嗎
沒問題,可以的,法律對黨員、公務員投資股票、期貨、黃金、外匯等沒有限制性規定,但不應在從事活動當中採用違法手段,公務員不能影響工作時間、工作質量。
⑵ 公務員是否可以炒股
公務員可以炒股。
2001年中辦發[2001]10號文《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規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具體有七項要求。
(一)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2)公務員期貨擴展閱讀:
第五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
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第八條各綜合性經濟管理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性質,對其工作人員進入證券市場的行為作出限制性規定,報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備案。
第九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參考資料:
關於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規定_共產黨員網
⑶ 專業是證券與期貨 公務員考試報考單位要求是金融 我是符合條件的 怎麼破 急急急 在線等
你問的問題,
那就聯系招聘單位,
或者招考單位,
再次更正,
其他又沒有方法的 ,
或者已經都到公示了,
只要沒有人提出異議,
就沒有問題了,
提出異議招聘單位應該會解析吧?
⑷ 公務員可以炒期貨嗎
可來以炒,但是不源要上班時間炒,被領導或者監察人員發現,下了班回家炒炒應該是自由的。不過也要看 你做的是哪個品種,有些期貨品種主要的行情時間是在白天,而有些主要是在下午和晚上,打好時間差。
另外能不能長期穩定的盈利,作為公務員來說應該沒那麼多專門的時間來研究這方面,技術方面還需要積累,最好是有一個經驗比較豐富的專業分析師帶著操作。
祝你投資順利。
⑸ 為什麼在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不能參與期貨交易
國家明文規定的,這是為了防止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已知信息操縱市場啥的。普通員工可能知道的少,但是出於重要位置上的人,很可能利用公權謀取私利。
⑹ 國家公務員可以開通股指期貨帳戶嗎
1、普通公務抄員可以開通非本襲行業的賬戶。
2、證監會銀監會發改委這種部門是不可以的。
3、股指期貨開戶國家規定需要驗資50萬資金;
4、股指期貨知識測試最少80分;
5、最少投資者必須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6、期貨公司對杭州開戶者的綜合情況的評估70分以上。
除以上股指期貨開戶條件外,對於存在不良誠信記載的投資者,期貨公司將依據狀況在該投資者歸納評價總分中扣減相應的分數,扣減分數不設上限。
⑺ 致遠期貨:女孩子做公務員還是國企財務好
首先,你要有一個概念,「編制很重要」。編制這個說法,是體制內的黑話。行政、事業、企業的編制,就其和體制內關系,依次遞減。主要體現在,其經費來源和職能職權和待遇上。
先解釋下三者的意思:
1、公務員編制:
先說公務員,公務員以前叫幹部,後來改叫公務員了。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這句有三個重點:「依法履行公職」就不多說了,說白了公務員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國家機器的組成者;所謂「公務員編制」的正規名字其實應該是指「行政編制」;國家財政負擔,就是大家說的,「納稅人養著的」、「吃皇糧的」。
2、事業編制:
事業編制就復雜了。這是中國特色的一類東西。用老話講,事業單位本質是社會服務組織,介於行政機構和企事業單位之間;或者說,都有涉及。總之,涵蓋特廣,成分特雜。大概分以下幾類: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自收自支、財政補貼。具體分類區別就是其經費來源不同。另外,就事業單位的編制而言,很多部門都是既有行政編制,也有事業編制。
3、企業編制:
既然涉及到編制,這個企業編制,不是說一般的企業員工。所謂企業編制,應該是在事業或者行政單位,但卻是體制外的人員,就是俗話說的編外人員。這個說法應該是特指的,或者說是事業編制中自收自支的那一類,也被稱作企業編制。而現在的國有私營企業的員工,廣義上也可以算是企業編制。但一般都不這么說。所以以下討論的都是狹義的」企業編制「。不過也聽說有的地方也有所謂的」企業編制「,說是裁員不會被先裁掉。
其區別為:
1、經費來源不一樣:行政編制,國家財政全額負擔;事業單位按不同的種類,由國家財政或全部或部分或一點不負擔;企業編制理論上不管國家財政什麼事。
2、待遇、地位不一樣:這點在很多地方都有體現,一般來說,在體制內的行政或事業單位中,行政編制地位最高、待遇最好,這里所說的待遇包括工資、福利、升遷機會。而三者的稀缺程度也是依次遞減,行政編制最少、最稀缺,事業編制多。這兩種編制很占資源。所以國家嚴格限制其數量。但事情有需要那麼多人做,so:企業編制,這玩意兒我懷疑是為了降低用工成本搞出來的。
3、職能職責不同:這個不用多說。理論上,公務員是」依法行政「的;而事業單位是全稱是公益性事業單位,部分事業單位也有公共服務、行政的只能,部分其實是企業行政的,鑒於此事業編制也是這些職能;企業編制,我之前已經說了,算是體制外的。
優劣:
1、行政編制就是公務員,公務員的優勢不必多說了。收入一般是個中產階級,還有希望奮鬥成為官員。
2、事業編制待遇不一定比公務員差。因為公務員的監管日趨嚴格,而事業單位是和本身效益有關系的,也沒有公務員那麼嚴格的約束,很多事業單位錢是很多的。事業單位最終是會改革的,部分分流為行政編制,部分變成企業編制,剩下的才是正兒八經的公益性事業單位。
3、事業單位或者行政單位的企業編制的話,我個人意見是沒什麼前途,雖然待遇或許不差,但還會受一些歧視。所以,如果是這些單位的企業編制,就想辦法走到體制內。廣義上的國企私企的員工。我對其中的一部分表示羨慕。我恐怕一輩子也不會有那麼高的工資,錢是相當多。不過另一部分國企、私企,就一般般了。
未來十年三種編制發展前景
已經有很多人跟我說過,公務員會有大量下崗,跟以前的國企下崗職工一樣。作為知乎上一位經常發言的公務員,還是一個一直想辭職的公務員,無論以後我當不當公務員,對於這個行業我願意用比較客觀的眼光來看待它,我相信在未來10年公務員行業都不會有大量下崗的存在,甚至因為社會的不穩定性加劇,還會加大公務員的錄取人數。
公務員職業從來都不是香餑餑,如果是香餑餑也是人們想像當中的香餑餑。有的時候可能公務員這個職業外在看起來很正常,其他行業競爭太激烈。
工資待遇在當地收入只能算是略高於當地收入平均水平,吃不飽,餓不死。對於工資待遇,公務員的工資待遇只會升,不會降,這個是肯定的,公務員享受的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權,它的工資收入會隨著整個國家GDP一起進行上漲,每年都在微漲,每十年一大漲的趨勢,基本吻合社會經濟的發展。
福利待遇,就住房來說,從集資房,團購房,到現在的住房公積金,公務員的公積金比起企業還是要高一點。現在的養老並軌,也是將之回歸一個職業正常化。養老保險,不能說公務員從來沒有交過養老保險就享受養老保險,他們退休以後不是靠養老保險,是退休工資。還有一些諸如食堂,宿舍,交通車這類,也算是正常現象吧!
社會地位,作為一個以官為大的國家,士農工商,士以吏為師,學而優則仕,幾千年以來的文化傳統真的很難改變。從整個國家政策的角度上來說,沒有哪一個統治者會冒歷史之大不韙,去改變這個傳統,歷史包袱沒有辦法改變的。當然可以看到的一個當前的趨勢,就是政府放權,這個也算一個政策紅利,所以政府權力受到一定的削減。但是在我看來,政府這樣的放權收權不是什麼新把戲,在建國時候,社會主義大改造,公私合營。改革開放,發展市場經濟,又放權。在 2000年到如今,因為政府的印鈔機開動,政府主導經濟,因此大量行政審批又強化了政府權力。現在開始放權,要刺激經濟,算是政策紅利吧!
公務員未來改革方向?
公務員現在行政編制加上參公編制大概有1200萬左右,這個數量的確不小,特別是一些黨政部門根本沒有必要設置,還有一些機構重置,比如交安辦, 綜治辦的許多職能與公安局重合,造成人員浪費,以後改革的方向會形成人員編制流動,也就是部門間流動,黨政間流動,但是這個可以這樣說,舉步維艱,非常困難,相當於讓黨來減少對國家控制力量,強化政府領導。可以細想的是,簡單的人員重新配置都如此難,更何況是要削減,要讓他們下崗了。至於上面提到的北京部分高級公務員聘任制,這個也是十年前,甚至更早時候有的,還有什麼民主黨派人士,還有一些知名人士掛職,比如大學教授掛職當正處級。我只能說這些人只是有一個職位而已,當當政府的花瓶。政治是什麼?是相互之間因為利益的苟合,空降下來,上面沒人罩住,出錯了怎麼辦?下面沒有人認識,誰給你執行你的政策?後面沒有背景,單槍匹馬闖官場?前面沒有人指點,以後的職業發展怎麼走?怎麼能一起做事呢?權力是什麼?權力不是上級領導的一張空文,說簡單點,這樣一個職位上坐著的人,沒有班底,你想想看,現在倒掉的大佬,哪個不是一批一批的倒呢?一座城市,數百萬的百姓,兩只手管得過來嗎?還不是要靠大大小小的官員!人家官員憑什麼給你干呢?想想看?
公務員還會成為鐵飯碗嗎?
中國公務員職業之所以會成為鐵飯碗,有一個特殊的東西存在,編制。編制是一個特別的東西,體制內的人都對之很熟悉,編制也是一個很有趣的東西, 有編制的公務員,你不是給這個單位做事,你不是給領導辦事,你是給國家辦事,給黨辦事,在你的身後,是黨和國家做後盾,原則上要辭去一個公務員的行政流程 是非常復雜的,所謂的要打破公務員的鐵飯碗,十年前就提出過,所謂的末位淘汰制,結果呢?全省二十多萬公務員,淘汰沒幾個,這個政策也就名存實亡。順便說 一句,公務員不受《勞動法》保護,是受到《公務員法》的保護。所以公務員加班基本上沒有加班工資,有也是單位自己小金庫私發的。同時《公務員法》規定,公 務員不得隨意辭職,辭職必須審批,審批不合格,不得辭職,即便是這個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這樣,不同意你辭職,你就得繼續干,干不好,涉嫌瀆職就要拿下你。 編制的主要作用就是:「三權分立」,人權,事權,財權。簡單點說,人,你是公務員,領導可以給安排事務給你,你的工資是當地的政府財政局統一打到工資卡上。
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並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我給大家一條一條分析:
第一條,當過公務員的人都知道,一般來說如果當年受到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等等,那麼年度考核就是不稱職,別著急,還有下一年吧!如果你連續兩年受到處分,算你倒霉了。
第二條,不勝任現職工作,什麼叫不勝任,一般都是犯了點小錯誤,或者身體不好,或者年紀大了,比如公安部門一些老民警換崗,接受就好了。
第三條,以上的,接受安排。
第四條,依然沒有具體說,什麼是公務員義務,教育後什麼叫做不改變的,一般來說,寫檢討,公開認錯就算轉變了。
第五條,這個沒得說,誰無緣無故的缺席呢?在單位,請假即便當時沒有批,跟領導好言好語,事後補上不是不可能。
分析辭退公務員的五條,基本上都可以看出裡面的操作成分很大。
所以之所以難以將除違法違紀以外的理由辭退公務員的難度極大,就是因為有公務員法保護公務員的各項權利。現在深圳那邊搞的聘任制要麼是換湯不換 葯,實際上深圳聘任制上台以來,應該還是沒有辭退多少公務員,因為他們還是編制內人員。要麼就是在探索改革《公務員法》了,也就是將公務員辭退這項人權下 到地方甚至於單位,但是不太可能,一旦這樣做,部門領導的權力就會空前擴大,對於下屬的掌控力。
所以現在辭退沒有編制的臨時工就太容易,經常看到新聞辭退某某臨時工,缺極少看到犯錯誤的公務員被辭退,類似於停職檢查這些,連警告,記過這些處分都要經過單位黨組成員審批通過才行,這個流程起碼一個月。
因為編制,中國公務員榮登全球最穩定的職業,跳槽率最低的職業。
有些人說,那就廢除編制,修改《公務員法》。實際上修改公務員法比廢除編制容易,中國的法律現在本身就在完善中,所以修改公務員法並不難。難的就是廢除編制,編制這種東西太重要了,它是牽制中央領導層,地方勢力,各部門勢力的絕佳武器,你想一旦編制廢除,那麼公務員的人身權和事務權就歸單位所有,甚至歸於單位領導了,那麼公務員對於領導的人身依附就更加強,這個時候就會面臨這樣一個問題,公務員是忠於國,忠於黨還是忠於上級領導呢?上級領導決定你是否繼續當公務員,感興趣的可以參考宋朝官制_網路,做一個比較,截止數千年的中央與地方博弈,現在的中國基本上已經把地方勢力消滅殆盡,稍有冒頭,就全部拿下,更顯而易見的是,現在的中央還在不斷上收權力,最明顯的就是中央紀委的強化,中央集權到達巔峰中的巔峰,這個時候,一個古老的詞彙會出現。經過幾千年的公務員管理制度進化與發展,不得不嘆服領導層的智慧啊!
除非看到公務員行政編制,事業編制被廢除的那一天,不然公務員的鐵飯碗都不可能打破,換湯不換葯而已,也就是幹得再差只要不違法違紀,都不會被辭退,這個也是公務員懶政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在中央有一個編制管理機構,也就是中央編制辦公室,這個機構也是正部級機構,也就是跟科技部,商務部,公安部平級的機構,而且一般還由中央委員領導,高半級。從這個可以看得出來,這個國家是有多麼重視公務員編制這個東西。
公務員有前途嗎?
請記住任何一個行業,任何一個職業,都是金字塔結構。在下面辦事的都是大多數人,所以你問我,一個初入公務員有沒有前途,我能給你的答案就是你 這輩子很有可能沒有前途,因為90%的公務員一輩子都是辦事情的主任科員以下。作為一名公務員更要學會當好一顆螺絲釘,默默干好自己的事情,積極履行自己的職責。年輕人一般都是眼高手低,特別是現在這個浮躁的時代更是如此,很多初入公務員都是這樣感覺自身的才華沒有得到施展,過得很憋屈的原因之一。如果你的目標是成為一個風雲人物,權傾朝野,那麼不建議你來當公務員,這里沒有個人理想,只有集體理想,學會做好自己的事情。
⑻ 國家公務員能參與期貨交易嗎
1、普通公務員可以開通非本行業的賬戶。
2、證監會銀監會發改委這種部門是不可以的。
3、股版指期貨開戶國家權規定需要驗資50萬資金;
4、股指期貨知識測試最少80分;
5、最少投資者必須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模擬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6、期貨公司對杭州開戶者的綜合情況的評估70分以上。
除以上股指期貨開戶條件外,對於存在不良誠信記載的投資者,期貨公司將依據狀況在該投資者歸納評價總分中扣減相應的分數,扣減分數不設上限。
⑼ 國家公務員允許從事期貨交易嗎
唐金誠銀回答:嚴格來說,期貨市場是正對法人的交易市場,散戶如要投資是需要通過期貨公司之手才能參與期貨交易。不過監管上目前限制沒有那麼嚴格,大部分人都可以炒的。哪怕公務員炒股也是正常的事情。
⑽ 什麼是公務員違規買賣股票
公務員違規買賣股票,即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情節較輕的行為。
該違紀行為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包括《證券法》和2001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所禁止買賣股票人員中的黨員。違紀對象包括股票、其他股票類證券及其衍生產品。
其中,《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此外,《若干規定》中第四條規定:「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規定:「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規定:「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證券法》第七十四條明確指出「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為下列人員: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