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有重大資產重組意向前,需要向證券交易所還是證監會報告
一般這種信息之前是看不到的,只有證券所證明重組事實後,將該司股票停牌後才能看的到披露的消息。
⑵ 問下大家,那些證券公司中的人,關於一些股票要重組之類的秘密消息都很清楚,那麼他們是不是可以提前買好
知道上市公司重來組的必然都是券商源高層或者負責重組業務的部門,保薦人是最先知道項目進展。
但是他們參與其中必然會被監控或者讓人發現的。
不過想外泄信息也不是很難的。就看事情做得有夠低調。保密程度如何了。
因為重組前期通過信息介入,成交量會體現的,那麼交易所的大數據會監控到的。
⑶ 判斷題:重組後是否可以不等一個會計年度馬上公開發行證券
第四十九條抄 經並購重組委審核後獲得核準的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後,上市公司申請公開發行新股或者公司債券,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前的業績在審核時可以模擬計算:(一)進入上市公司的資產是完整經營實體;(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後,重組方的承諾事項已經如期履行,上市公司經營穩定、運行良好;(三)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後,上市公司和相關資產實現的利潤達到盈利預測水平。基於此條款,重組前業績是可以模擬計算的,相當於滿足了1和3都滿足了「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公開發行證券條件」的要求。如果題干中給出「重組實施後承諾事項如期履行、經營穩定、運行良好;達到盈利預測水平」的信息,1和3是對的。
⑷ 重大風險的證券公司為什麼進行行政重組
證券公司既是市抄場的重要中介,襲聯系著成千上萬投資者,具有很強的公眾性;又是證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證券公司的規范、穩定和發展關系著證券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如果證券公司積聚了巨大的風險,比如挪用客戶巨額資產而又無法償付,就會嚴重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這種風險還可能產生連鎖反應,波及市場的方方面面,甚至波及社會,產生系統性的影響。
從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實踐看,基於證券公司風險的社會性、復雜性,證券交易的連續性,證券市場運行的系統性和一體性,如果對高風險證券公司僅僅採用關閉或者破產的辦法解決,可能會產生大量的社會問題,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對高風險證券公司的風險處置程序,使投資者的損失減至最低限度,以維護市場安全穩定運行,從而控制市場和社會的系統性風險。證券公司風險的「外部性」和「系統性」特徵,決定了國家需要對高風險證券公司採取必要的風險處置措施。
⑸ 股票重組被證監會受理後多久之內能批復 怎麼有人說20+10 有人說三個月 到底多少天啊 證券法怎麼寫的
一、證監會股票重組審批不超過個工作日。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以及名稱改變。
二、重組委通過方案的審結程序:並購重組委工作會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經並購重組委表決通過的,證監會上市部將以部門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並購重組委反饋意見。
公司應將完整合規的落實重組委意見的回復上報證監會上市部。落實重組委意見完整合規的,予以審結,並向上市公司出具相關批准文件。
(5)重大重組證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 、規則,並依法行使審批或者核准權;
(二)依法對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登記、存管、結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證券發行人、上市公司、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服務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證券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四)依法制定從事證券業務人員的資格標准和行為准則,並監督實施;
(五)依法監督檢查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開情況;
(六)依法對證券業協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依法對違反證券市場監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實施跨境監督管理。
⑹ 中信證券資產重組能漲嗎
資產重組是利好能漲。
⑺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來2008〕13 號
為規范上市公司重大源資產重組的信息披露行為,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53號)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規定,我會制定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現予公告,請各上市公司、相關機構和人員遵照執行。
證監會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6號
⑻ 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獲證券會核准後還會停牌嗎
資產重組必須停牌,因為會影響股票波動,時間要根據重組進展情況確定,最長版1年多,最短也要個把月權。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停牌是指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⑼ 重組上市(借殼上市)主體需要進行上市前券商輔導(上市輔導協議)嗎請問出自哪部法律法規
需要聘請券商等證券服務機構就重大資產重組出具意見。相關文件都有提及。內
《上市公司重大資容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三章 重大資產重組的程序
第十七條:
上市公司應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以及具有相關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就重大資產重組出具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和律師事務所應當審慎核查重大資產重組是否構成關聯交易,並依據核查確認的相關事實發表明確意見。重大資產重組涉及關聯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應當就本次重組對上市公司非關聯股東的影響發表明確意見。
資產交易定價以資產評估結果為依據的,上市公司應當聘請具有相關證券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證券服務機構在其出具的意見中採用其他證券服務機構或者人員的專業意見的,仍然應當進行盡職調查,審慎核查其採用的專業意見的內容,並對利用其他證券服務機構或者人員的專業意見所形成的結論負責 。
參考相關文件: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
《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⑽ 證券,股票,恆順電氣停牌重大重組事項到底是什麼情況
這是去年底的事情,當時是第三股東病重為委託表決權的事停牌,停牌期間,公司和專雲南冶金、青島屬城投簽訂戰略合作協議。12月26日復牌時的公告說,恆順眾升於2017年12月22日與雲南冶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島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友好協商,決定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各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以各自的資源整合優勢,共同開展戰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