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證券公司入職審批很慢嗎已經等了一個星期了。懂的朋友說說。
哥兒們,你現在什麼情況了,我也在等
② 證券開戶審核要幾天
如果是在開市時間申請的,半小時可以審核完畢。如果是晚上或周末申版請的,需要到下個交易權日才能審核。
網上開戶流程如下:
1.首先通過證券官網進入網上開戶界面
2.點擊右邊的馬上開戶開股票戶,然後輸入手機號獲取驗證碼進入正式開戶。
3.上傳事先准備好的頭像照片和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大小不要超過5MB,頭像照片要求不能是證件照,要看得清楚臉不能戴帽子和墨鏡也不能處理過,身份證照片不能有反光。
4.系統會自動識別信息,發現錯誤的地方要及時更正。
5.與見證人員進行視頻見證,回答幾個問題核實信息即可。
6.選擇開通的股東賬戶,簽署相關協議。這一步中協議需要仔細閱讀並打勾簽署。
7.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這個密碼很重要一定要記住。
8.選擇三方存管銀行並且輸入銀行卡號和銀行卡密碼。
9.三方存管支持的銀行可以參照系統右上角的常見問題查看。
10.完成風險測評和回訪問卷。
③ 中國會不會有新審批的證券交易所出現為什麼
三年內不會有新審批的證券交易所出現
④ 城軌審批重啟背後有何原因
據報道,近日,國家發改委召開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了吉林省長春市第三期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消息顯示,7月17日,國家發改委重新啟動了城市軌交規劃審批工作。這是國家發改委暫停城軌建設規劃審批一年之後的首個獲批項目。
此番國家發改委重啟城軌審批工作是在「52號文」出台之後,體現了謹慎原則。其實不管是15年前的「81號文」,還是如今的「52號文」,對城軌的建設都要求符合「量力而行、有序發展」的基本原則,只是更要求在「量」的基礎上,盡快把發展重心轉變到提高「質」上來。
唯有此,才能真正讓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走向健康持續發展的道路,使得城市軌道交通更好地滿足市民安全、快捷、舒適的出行需求,而非變成單純跟風的面子工程。
來源:新京報
⑤ 證券發行核准制的審核制度
1988年以來,我國在證券發行審核方面,是地方法規分別規定證券發行審核辦法。
1992年,中國證監會成立,開始實行全國范圍的證券發行規模控制與實質審查制度。
1996年以前,由國家下達發行規模,並將發行指標分配給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業的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在自己的管轄區內,或者行業內,對申請上市的企業進行篩選,經過實質審查合格後,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執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盡量將有限的股票發行規模,分配給更多的企業,造成了發行公司規模小,公司質量差的情況。於是,1996年以後,開始實行」總量控制,集中掌握,限報數家」的辦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中國證監會事先下達的發行指標,審定申請上市的企業,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中國證監會對上報的企業的預選資料審核,合格以後,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分配的發行指標,下達發行額度。審查不合格的,不能下達發行額度。企業得到發行額度以後,將正式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由中國證監會最後審定是否批准企業發行證券。這是計劃經濟。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國《證券法》第10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或審批,未經依法核准或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
《證券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有關文件。」
《證券法》第11條第2款還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審批。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規定的有關文件。」
總之,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視證券的種類不同而不同:
1、對股票發行採取核准制。
2、對債券發行採取審批制。
目前,我國的證券發行工作,從額度制和嚴格審批制向國際上普遍實行的核准制過度。
1999年9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與2000年3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核准程序》先後實施,我國股票發行審核制度市場化程度加快。在此基礎之上,股票發行價格也採取了市場定價方法,中國證監會不再對股票發行市盈率進行限制。
⑥ 證券審核制和注冊制有什麼區別
你好:
A、
1、在注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
2、如版果公開方式適當權, 證券管理機構不得以發行證券價格或其他條件非公平, 或發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盡合理等理由而拒絕注冊。
3、注冊制主張事後控制。
4、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 , 即使該證券沒有任何投資價值,證券主管機關也無權干涉,因為自願上當被認為是投資者不可剝奪的權利。
B、
1、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
2、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的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
3、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
⑦ 取消行政審批對證券業有哪些影響
從政策取向看,取消上述項目的行政審批程序明確體現了證券業務准入管制趨於放鬆、證專券類金屬融機構的管理人員的聘任機制趨於市場化。
證監會內部下放部分審批權一方面能有效提高行政審批的效率,同時可以使證監會擺脫對證券經營企業日常經營管理的事務性監管,將有限的資源集中於證券監管法律法規的完善、推動監管體系不斷優化以適應證券行業創新的需要。
整體上看,把證監會不該管或不必管的事務交給市場、交給企業、交給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去定奪,適度收斂行政權力,對於改善政府和社會、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都大有裨益。
然而,資本市場、證券行業是違法違規行為的高發領域,行政審批的退出要配套以合規監管的加強。
⑧ 設立證券公司由誰審批
中國證監會統一負責證券公司設立、變更、終止事項的審批,依法履行對證券公司的專監督管理職責。證券公屬司可以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申請設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證券服務部等分支機構。綜合類證券公司需要設立專門從事某一證券業務的子公司的,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核定的業務范圍內提出申請。
設立子公司必須符合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綜合類證券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不得低於51%,不得從事與控股子公司相同的業務,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證券公司變更下列事項,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撤銷或轉讓分支機構;變更業務范圍;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證券營業部異地遷址;修改公司章程;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以及解散或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它事項。
證券公司變更下列事項,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備案: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總公司、分公司的住所;證券營業部和證券服務部的同城遷址;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它事項。
⑨ 證券保薦制度與原先的證券審批制度相比有什麼優越性及其保薦制度推行的意義
日前,中國證監會根據目前市場變化的實際情況,對《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管理暫行辦法》予以修訂,並於上周末正式就修訂稿(擬定名為《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證監會完善保薦制度、強化制度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是對證券發行監管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對於促進發行上市審批制向核准制轉變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強化保薦機構內控管理
「目前保薦機構小作坊式的經營方式較為普遍,內部控制水平低。而加強保薦機構的內部控制,始終都是強化保薦制度的關鍵點。」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這樣表示。
對比原來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修訂稿首先強化了對保薦機構的內部控制。為完整反映項目進行的整個過程,本次修訂在保留《暫行辦法》要求保薦機構建立健全的各項保薦業務制度的基礎上,還要求保薦機構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為每一項目建立獨立的保薦工作底稿。其次,將保薦機構的責任具體落實到人,明確要求保薦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保薦業務各項制度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在保薦機構資格的申請上,《管理辦法》強化了對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指標的要求,要求申請人具有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經驗,風險控制指標符合相關規定。對保薦代表人數量的要求,也將最低人數由2名提高到了4名。同時對保薦業務部門設置及人員配置提出了具體要求。
加大保薦代表人責任並強化監管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保薦工作應該有新的突破,要注重投資人特別是公眾投資人所關心的問題。如果下一步能夠充分從普通的公眾投資人的角度出發,將之作為一個標准來約束保薦工作,那麼整個保薦工作水平將得到有效提升。」
《管理辦法》還要求保薦代表人必須為其具體負責的每一項目建立盡職調查工作日誌,作為盡職調查工作底稿的一部分存檔備查。「要在工作日誌中註明去了企業多少趟,都見了誰,談話內容是什麼。」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要把保薦代表人的責任落到實處,對那些執業質量低劣、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只簽字不幹活」的保薦代表人,以及極少數擾亂行業正常秩序、違背基本的職業操守、利用保薦代表人的特殊地位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害群之馬」,證監會將嚴加監管、堅決撤銷其保薦代表人資格。
此外,《管理辦法》還增加了保薦機構對保薦代表人的管理許可權,要求保薦代表人必須服從保薦機構的日常監管。同時還提高了對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的要求,將申請人擔任項目協辦人的年限從1年放寬到3年,相應嚴格了對從業經歷的要求,更強調境內市場的特定證券發行項目。
保薦制度實施4年成效顯著
作為證券發行上市市場化約束機制的重要步驟,保薦制度實施四年來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首先,保薦制度落實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責任,培養了一支具備執業水準的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隊伍。保薦制度的理念,已經逐步內化為保薦業務從業人員的行為准則。其次,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負責推薦企業發行上市,從源頭上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質量,防範了歷史上出現過的欺詐發行或上市當年即虧損等惡性事件。再次,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互相制約、協調發展的良性互動關系初步形成,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職責既統一又相對獨立。最後,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責任的落實,豐富了證券發行監管的手段和措施,增強了證券發行監管的效果,有利於逐步形成市場主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擔風險的良好局面。目前保薦制度的作用得到了市場的廣泛認同和支持。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還表示,今後證監會將繼續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不動搖,進一步深化發行監管的改革創新。
市場專家指出,可以預見,《管理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促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可持續發展,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質量,推動市場誠信建設。隨著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市場供求關系的基本平衡,發行制度最終將從現行的核准制轉變為注冊制。保薦制度的不斷完善,也將為我國證券發行制度最終向注冊制的過渡奠定基礎。
⑩ 什麼是ipo審批制
現在已經取消了審批制。
新股的發行監管制度主要有三種:審批制、核准制和注冊制,每一種發行制度都對應於一定的市場發展狀況。其中,審批制是完全計劃發行的模式,核准制是從審批制向注冊制過渡的中間形式,注冊制則是目前成熟資本市場普遍採用的發行體制。
根據中國《證券法》的相關規定,證券發行審核制度視證券的種類不同而不同:對股票發行採取核准制,對債券發行採取審批制。目前,中國的證券發行工作,也正從額度制和嚴格審批制向國際上普遍實行的核准制過渡。所以,中國現行的核准制度其實是有中國特色的核准制度,本質上還是審批制。
審批制:企業的選擇和推薦,由地方和主管政府機構根據額度決定的;企業發行股票的規模,按計劃來確定;發行審核直接由證監會審批通過;在股票發行方式上和股票發行定價上較多行政干預。
核准制:發行人在發行股票時,不需要各級政府批准,只要符合《證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即可申請上市。但是,發行人要充分公開企業的真實狀況,根據《證券法》和《公司法》,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股票發行申請。
注冊制:證券主管機關則對證券發行人發行有價證券事先不做實質條件的限制,發行人在發行證券時只需全面、准確地將投資人判斷證券性質、投資價值所必須的重要信息和材料做出充分的公開,經證券主管機關所確認公開的信息全面、真實、准確即可允許。
IPO審核制存在著種種弊端:
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審批制的弊端顯得愈來愈明顯。
第一,在審批制下,企業選擇行政化,資源按行政原則配置。上市企業往往是利益平衡的產物,擔負著為地方或部門內其他企業脫貧解困的任務,這使他們難以滿足投資者的要求,無法實現股東的願望。
第二,企業規模小,二級市場容易被操縱。
第三,證券中介機構職能錯位、責任不清,無法實現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
第四,一些非經濟部門也獲得額度,存在買賣額度的現象。
第五,行政化的審批在制度上存在較大的尋租行為。
IPO注冊制的優點: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後目標,均在於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價格發現、融資、資源配置等三大基礎功能,對定價、交易干預過多,不利於價格發現功能的實現;發行節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於融資功能的實現;上市門檻過高,審核過嚴,則不利於資源配置功能的實現。
注冊制與審批制相比,發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對社會資源耗費更少,資本市場可以快速實現資源配置功能。
注冊制最大的好處在於把發行風險交給了主承銷商,把合規要求的實現交給了中介機構,把信披真實性的實現交給了發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