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市早盤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開盤價如何產生)每天交易開始前,即:9點15分到9點25分,滬深證交所開始接受股民有效的買賣指令,如:漲跌幅必須按規定填單(當日上市的新股除外),否則主機不接受。但此時電腦不撮合成交。在9點30分正式開盤的一瞬間,滬深證交所的電腦主機開始撮合成交,以每個股票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來確定每個股票的開盤價格。下午開盤沒有集合競價。集合競價不適用范圍:新股申購、配股、債券。
2006年7月1日,深滬證券交易所實施開放式集合競價。即: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 點25分,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主要產生了開盤價,接著股市要進行連續買賣階段,因此有了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位成交。而全國各地的股民此時還在連續不斷地將各種有效買賣指令輸入到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也在連續不斷地將全國各地股民連續不斷的各種有效買賣指令進行連續競價撮合成交。而無效的買賣指令主機不接受。如:股票價格漲跌幅超過限制等(當日上市的新股除外)。
⑵ 股市裡面的「集合競價」是怎麼回事
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版式。集合競價是,成交價格權的確定原則為: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者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和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晨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⑶ 股市15分鍾的集合競價什麼意思
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開盤之前,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內預測來輸入容股票價格,在集合競價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下單,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計算出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這個價格就被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⑷ 股票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2、高於成版交價格的買進申報權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申報規定: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