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證券期貨 > 證券包銷風險

證券包銷風險

發布時間:2020-12-21 04:41:32

Ⅰ 股票的包銷發行

對,券商以高於從發行公司購買的價格賣出股票,從中獲得收益。然而,如果上市公司直接向市場銷售,本可以以更高的價格賣出,然而選擇包銷卻喪失了這部分收益。

Ⅱ 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的區別是什麼

有以下幾個區別

一、兩者銷售形式的主體不同

1、全額包銷,是指按照約定的證劵數量,由主承銷商和承銷團其他成員負責向社會公眾全部銷售。

2、余額包銷,是指證劵發行人和承銷商共同按約定期限內向外發售,至約定的銷售期滿後,剩餘的證券,再由承銷商按協議價格全部認購。

二、兩者的銷售風險系數不同

1、全額包銷,發行人的證劵由承銷商按約定價格買下,然後承銷商再銷售出去。因此承銷商要承擔的是全部發行風險。

2、余額包銷,在約定的期限內,承銷人和發行人共同銷售證劵,承銷人只收取傭金。到約定期限後,再去購買未銷售完餘下證劵,因此承銷商對餘下的證劵銷售風險系數相對來說就沒有全額包銷的系數高。也就是說余額包銷的承銷商要承擔部分發行風險。

三、兩者的銷售所獲取的收益是不同的。

1、全額包銷,由承銷商按約定價格買下約定的全部證券,然後以稍高的價格向社會公眾出售,即承銷商低價買進高價售出,賺取的中間差額為承銷商的利潤。它的收益是比余額包銷理論上是要高一些的。

2、余額包銷,承銷商前期是和發行人共同發售證劵,並收取了傭金,後期剩餘的證劵才是承銷商自主向外發售,因此總體收益理論上是沒有全額包銷的多。

Ⅲ 什麼是全額包銷

全額報銷,是指承銷商先全額購買發行人該次發行的證券,再向投資者發售,由承銷商承擔全部風險的承銷方式

Ⅳ 1.證券公司承銷一共有幾種方式各自的含義是什麼發行風險各自由誰承擔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Ⅳ 股票證券的承銷、代銷、包銷分別是什麼呢

股票承銷方式:

股票代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發行版公司發行股票的方權式.

股票包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機構達成協議,如果證券機構不能完成股票發售的,由證券機構承購的股票發行方式,股票包銷又分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二種。

區別:

代銷和包銷都是發行公司於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前者發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間存在一些顯著區別:

(1)代銷指代企業銷售,銷售多少是多少,銷售不完的由企業自己處理。

(2)包銷指包銷商一次性從企業打包拿走所有發行標的後銷售,銷售不完剩下的包銷商要自己出錢買下。然後由自己處理。

(3)代銷對股票發行企業有銷售不完的風險;包銷對股票中介機構有銷售不完的風險。

Ⅵ 中國證券知識

[證券]

是用來證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憑證。如股票、債券、本票、匯票、支票、保險單、存款單、借據、提貨單等各種票證單據都是證券。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有價證券和憑證證券兩大類。

有價證券又可分為以下三種:
(1)資本證券,如股票、債券等;
(2)貨幣證券,包括銀行券、票據、支票等;
(3)財物證券,如貨運單、提單、棧單等。憑證證券則為無價證券包括存款單、借據、收據等。

[有價證券]

一種具有一定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通常簡稱為證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債券兩大類。其中債券又可分為公司債券、國家公債和不動產抵押債券等。有價證券本身並沒有價值,只是由於它能為持有者帶來一定的股息或利息收入,因而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自由買賣和流通。

[證券業]

從事證券發行和交易服務的專門行業。是證券市場的基本組成要素之一,主要經營活動是溝通證券需求者和供給者直接的聯系,並為雙方證券交易提供服務,促使證券發行與流通高效地進行,並維持證券市場的運轉秩序。主要由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協會及金融機構組成。

[證券商]

是由證券主管機關批准成立的證券市場上經營代理證券發行業務,代理證券買賣業務、自營證券買賣業務及代理證券還本付息和支付紅利等業務的金融機構。它主要由法人機構組成。證券商可分兩大類,一類是證券發行市場上的證券商,屬於證券承銷商;另一類則是證券流通市場上的證券商,屬於證券經紀商。證券經紀商又可分為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商和場外交易市場的證券商兩類。

[證券經紀商]

經營代理客戶買賣有價證券業務的證券商,是證券投資者參加與證券市場的中介。證券經紀商的利潤來源是向委託證券買賣的投資人收取的手續費收入,稱傭金,各國一般對傭金收入作一定的規定。證券經紀商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證券投資經驗,而且信息來源廣泛,辦事效率高;普通的投資者對證券市場了解少,投資金額小,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市場,通過證券經紀商代理買賣是一條可取的途徑。

[證券市場]

證券商品的交易市場,是股票、公司債券、政府債券等有價證券的交易場所。證券交易通過發行各種證券,組織、吸收長期資金,提供政府和企業所需要的財政資金和長期資金。具體包括證券發行市場和證券交易市場兩部分。從整體上看,證券市場隸屬於長期金融市場(或資本市場),是其構成部分之一。證券市場交易種類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且兩者均由各自的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構成。

[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范圍]

主要包括:
①組織管理上市證券;
②提供上市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
③辦理證券集中交易的清算交割;
④提供集中交易的上市證券的交易信息;
⑤對證券商進行管理,制定上市證券交易規則(採取自律式證券管理體制的國家);
⑥辦理集中證券過戶;
⑦證券市場管理部門許可或委託的其他證券業務。

[證券經紀人]

指在證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戶指令買賣證券,充當交易雙方中介並收取傭金的證券商。它可分為三類,即傭金經紀人兩美元經紀人與債券經紀人。

①傭金經紀人
傭金經紀人與投資公眾直接發生聯系,其職責在於接受顧客的委託後的在交易所交易廳內代為買賣,並在買賣成交後向委託客戶收取傭金。傭金經紀人是交易所的主要會員。

②兩美元經紀人
兩美元經紀人不接受一般顧客的委託,而只在傭金經紀人的委託,從事證券買賣。

③債券經紀人
債券經紀人是以代客買賣債券為業務,以抽取傭金為其報酬的證券商,另外,債券經紀人亦可兼營自行買賣證券業務。

[證券發行公開原則]

是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發行債券、股票等人價證券所應遵循的基本准則之一。所謂證券發行的公開原則是指有價證券的發行主體在發行證券時,必須按規定將其發行情況及其財務經營狀況等向投資者公布。它的范圍:主要是特定投資人和社會公眾。發行公開原則的確定,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證券發行注冊]

是政府主管部門對公司發行證券的審核和管理制度之一。即發行人在發行證券以前,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並提交公開說明書、公司章程以及經注冊會計師審核的財務報表等文件。經證券主管機關審核債券方可發行的一種制度。在證券發行注冊中,公開說明書是一個主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必須真實並完全公開,否則要負民事或刑事責任。這樣規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公開招股說明書]

公開發行和出售其證券的公司向證券購買人說明該公司財務狀況和發行證券的數量、價格的正式印刷文件。該說明書應當盡可能全面和詳盡,以便投資人能夠對發行公司的情況做必要的了解,並據以做出是否投資的決定,其內容除對發行涉及的基本問題發發行種類、數量、價格、股東權益、起止日期、認購方法等做出明確規定外,還須詳細介紹公司的歷史沿革、組織設置、經營內容、近年的財務狀況等情況。我國《公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招股說明書有明確的內容和格式的要求。

[上市公告書]

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證券法規和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於其證券上市前,就其公司自身情況及證券上市的有關事宜,通過證券上市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刊向社會公眾公布的宣傳和說明材料。上市公告書的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①證券獲准在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號;②證券發行情況;③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證券在證交所交易的決議;④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其持有本公司證券情況;⑤公司近三年或成立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一年的溢利預測文件;⑥證券交易所要求載明的其它事項。

[證券承銷合同]

由證券發行者與證券承銷者雙方簽訂的、確立各自權利義務須共同遵守的協議。也稱證券承銷協議。其主要內容包括:承銷方式,承銷總額,承銷費用,承銷起止日期,證券交接和款項交割日期,剩餘證券的退還方法,違約責任,其他需約定的事項等。

[包銷]

承銷商與發行公司商定發行底價簽定銷協議書,然後組織力量在證券市場以某種方式進行銷售。如果證券不能全部銷完,所余的未售出部分就作為資產歸承銷者所有或任其降價出售,自行承擔損失。對承銷者來說,包銷所獲豐厚,但風險很大,所以,在新發證券數額較大時,一般由幾家承銷人組成包銷份額、包銷收費水平、承擔風險的方式等有多種確定方式。在國際證券市場中,銀團包銷方式最常見。

[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是各種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債券等發行和交換的地方。

證券市場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作用。首先,它能為企業從社會籌集和獲得自有資本以及長期債務提供一種辦法。其次,它能為各種投資提供清償條件,從而鼓勵儲蓄者投資於股票,把資本有效地導向生產領
域。第三,它為股票持有人的膽略提供應有報酬,並使他們的資本轉向新的事業,以促使風險資本工業的發展。第四,證券市場可以在更廣泛的領域網羅小額投資者從事經濟發展的投資,有助於在更大的范圍內分
配財富和所有權,以利於經濟的穩定。

證券市場包括:證券發行市場和證券交易市場兩大類。

[證券發行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是發行證券的場所,它為資金使用者提供了獲得資金的渠道和手段。要資本主義國家,新證券的發行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籌款公司自行上市發行,只要示投資銀行給予協助,由投資銀行充當發行公司與固體投資者之間的媒價,並從中收取一定的手續費。這種發行方式當然可以節省費用,但籌集時間往往較長。另一種是委託一家或幾家投資銀行承購保銷,由投資銀行收取手續費。投資銀行有的是獨立機構,有遙是經紀行的一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向籌集者建議發行證券的種類,比如,是發行債券,還是發行股票,或發行何種股票;幫助籌資者選擇和確定最佳發行時間,即選擇股票價格上升的時期,因為在這個時期內投資者容易接受新股票;幫助籌資者選擇和確定股票的出集團價
格,使其既利於籌資者,又吸引投資者,雙方都有利可嵊。確定合理價格,不僅可以擴大股票的需求,而且也可減少投資銀行的風險,使投資分行能夠在必要的發行時間內全部賣出持有的發行股票。同時,投資銀行本身也認購股票,並將這些股票以高些的價格賣給投資者,從中獲得一定的利潤。這種認購還可以通過幾個投資銀行所形成的投資銀行集團聯合進行,使集團中每個成員都購買一定比例的股票,然後各自分別向公眾出售,賺取買價與賣價之間的差額。委託投資銀行發行股票的做
法,可以使籌集者在較短時間內得到資金。

[證券交易市場]

1、證券交易市場

證券交易市場是買賣證券的場所,它為證券發行後證券所有權的轉移提供了條件。證券交易市場分為兩在類:一類是大型、活躍而有秩序的場內交易,即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交易;另一類是沒有固定地點的場外交易,大多是電話中成交。

股票由發行者推銷出動和股票公開出售並到達投資公眾手中是兩個不同的階段。資本主義國家的證券市場一般分為「一級證券市場」(或稱「初級證券市場」)和「二級證券市場」兩類。在一級證券市場流通
的是企業和國家新發行的有價證券,這里場交易是占統治地位。在二級證券市場流通的是雙前發行或補充發行的有價證券,在這個市場上,交易所起主要作用。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在交易所買賣股票和經紀人必須是交易所組織成員,在交易所內買賣的股票必須是經過批
準的掛牌投票,由於在交易所買賣股票的費用較高,因而出現了掛牌的交易由非交易所成員經紀人在交易所外從事買賣的渠道。這種在交易所掛牌上市,卻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交易市場,稱為「第三市場」。另外,各種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年金基金、互助儲蓄協會等專業金融機構大量購買和持有股票,成了股票交易市場上舉足輕重的力量。這些大機構和一些巨型公司願出高價購買交易所中的席位,以便更有利地從事各種股票、債券的買賣活動、這種方式的股票買賣已形成了一個獨立的市場,稱為「第四市場」。

2、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是從事買賣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場所,通常被稱為「二級證券市場」。證券交易所訂有嚴格的規章制度來制約各個成員的交易活動,對於違反章程者給予開除、停止交易等紀律處分。各國政府還制定了有關法令,對各類證券交易進行控制。證券交易所並不直接從事股票買賣,只負責提供交易的便利,公布易額和牌價,促進掛牌股票的交易。證券交易所的收益來自會員們繳納的會費、掛牌費和專項服務費,如電話費。行情自動記錄機使用費。這種收入用於解決交易所和各項開支或聘用人員的薪金。

從國外的經驗來持,開辦證券交易所需要具備以下幾個前提條件。

第一,要有穩定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經濟環境。投資者對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往往十分敏感,他們需要一種心理上的安全感。戰爭。國內動亂,以及重大的邊境沖突等政治變動,都會給國內的經濟活動造成不利的影響,並導致投資者發生心理恐慌。社會政治的長期穩定和經濟的迅速發展,不僅會促進開辟新市場,吸引企業家拓展新業務,而且能使投資者產生安全和信任感,激起投資的慾望。所以,穩定的政治局勢和良好經濟環境,對證券交易所的開辦至關重要。

第二,要對股票有相當大的需求。投資者只有對股票有所需求,才會願意購買。一般投資者可分為個人投資者和集團投資者,個人投資者需求量的大少,取決於他的實際收入水平,分對股票的股票市場的了解認識程度,以及對投資方式的選擇等因素。個人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形成有著很大的影響,但集團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發展也有不可忽視的力量。因為集團往往擁有大量的資金,並且願意購買長期股票,在股票交易中蘊藏著巨大的潛力,但是,也要防止市場被集團投資者壟斷,否則市場將會變得沒有生氣。所以,在股票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中,個人和集團對股票的需求都有同等重要的意義。

第三,要有足夠數量的、符合上市條件的股票存在,並可以自由轉讓和買賣,因為股票數量的多汪對其價格的穩定有很大影響。如果股票數量大小,會使很多的投資者追逐很少的股票,從而導致價格劇烈波動。
第四,要對投資者利益加以保護。建立證券交易所,必須使投資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尤其是公司以外的投資者,更需要加以保護,以防止內部人員(主要股東、董事和經理)操縱股票,私分收益。同時,還要
為經紀人、包銷人建立較高的職業標准,防止由於市場謠言等因素引起的過分投機活動。否則,股票舞弊或詐騙的暴露,將會使 投資者失去對市場的信賴。

此外,開辦證券交易所,還需要一支訓練有素的職員隊伍和一批經營股票業務的經紀人;同時,國家在稅收上對股票投資應該和其它投資方式一樣,給以同等的待遇。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證券交易所可以是字辦字管的,也可以是民辦民管的,可以是營利性的,也可以是非營利性的。這些交易所不是營利單位,也不中政府壟斷企業,它們是靠優良的服務,在投資者之間和其它交易所之間展開競爭的。

[投資多元化策略]

投資多元化,就是將資金有選擇地分散投資於多種證券,以努力減少未來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要爭取以較少的投資風險來獲取較多投資收益,這是證券投資者制訂投資多元化策略的基本考慮。投資多元化自力更生的理論依據是,如在各種股票短期內的趨勢難以捉摸時,買進多種股票則是可減少風險,因為在一般情況下,一種或幾種股票市價下跌,收益受損,但總有會另一些股票市價上升,收益增加,從而能夠彌補投資者的部分或全部損失。

投資多元化的具體策略較多,一般是當股票市價輪番上漲時,股票持有者相繼以高價拋出手中的股票,以獲取收益,但這樣就往往會把手中的好股票在價格較低時就賣出了,而把一些劣勢股票握在手中。為此,也可以採用「追漲賣跌法」即哪種股票市價上漲就多買一些;哪種股票股價不上漲或者下跌時,就賣出哪種股票,這樣就會獲得較多的強勢股票,使獲得能力大大增強。因此,在具體運用投資多元化策略時,關鍵是要分析時弊、把握時機。當然,在投資安全性較高時,對投資多元化的要求也就較低;而當投資風險較高時,對投資的多元化要求也就相對較高。

[個人投資策略]

一是正確處理好證券投資與日常生活的關系。因為對從事個人證券的大多數人來說,均是依據工薪收入來維持日常家計開支的,結余資金並不充裕。這就要求個人投資者在從事證券投資時,應首先安排和保證家庭生活所必需的開支,再將結余資金投資於證券,切不能因作出不恰當的投資決策而影響家庭正常的生活支出。

二是合理地籌措資金來源。用於證券投資的資金,一般情況下主要利用家庭的結余資金;如果支用暫時閑置留待未來有特定用途的資金時,則應考慮投資於風險相對較小的證券,如國庫券、公司債券等。切莫負債投資,除非所投資的證券限期較短、可靠性極強、且收益較好。

三要合理確定投資證券的期限。一般講,投資期限越長,收益也越高,但風險也愈大,這時,則應以投資者本人可支配資金期限為投資依據,以防止資金周轉困難。

四是盡量投資於變現能力強的證券。這樣,在投資者需要現金時,或者需要調整投資證券的種類時,能夠及時「脫手」變現。為此,投資才在選擇投資證券時,應優先考慮投資於上市證券,因為上市證券的流通性與變現性最強,但其收益率可能較非上市證券相對低些。這就需根據投資者的客觀情況進行選擇了。

五要權衡證券投資收益與風險的利弊得失,特別要分析自身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做好承擔風險的心理准備和物質准備,然後再付諸投資。

[企業投資策略]

第一,企業在進行投資決策時,首先必須分析和選擇是從事證券投資合算、還是進行商品生產或經營投資合算?在進行這種選擇時,一般通過比較分析來確定,一是對證券投資與其他投資形式的投資收益率進行比較,選擇投資收益率較高的投資形式;二是進行投資凈收益比較,即在投資收益率比較基礎上,還要比較扣除各項成本、稅金後的凈收

第二,如果選擇證券投資,就必須對證券發行單位的資信等級、經營狀況以及發展前景、財務狀況及其變動趨勢等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從中選擇信譽高、營運能力強且具發展前景的政府債券或企業證券作為投資對象。

第三,要合理選擇投資證券的期限,既要考慮證券的收益率,又要考慮證券的風險性。

綜上所述,進行證券投資決策時,總的原則是應該選擇那些收益高、風險小、期限短、變現性好的證券為投資對象,但在現實生活中十全十美的證券是不存在的,還必須由投資者根據自身的條件制訂相應的目標,權衡利弊作出恰當的決策。

證券市場管理: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最高證券管理權力機關,簡稱證券委。成立於1992年10月,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由國務院辦公廳代管,其任務是加強證券市場的宏觀管理,統一協調股票、債券、國債等有關政策,保護人民群眾利益。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主任由總理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經貿辦、監察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經貿部、國家工商局、國家稅務局、國家國有資產局、國家外匯管理局等十三個部委的負責人擔任委員。

主要職責:
①組織擬定證券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目前證券委組織有關方面已完成和正在完成《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證券經營機構管理辦法》、《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證券從業人員行為規范》、《股票發行資格審查管理辦法》等法規的起草修改工作;目前,國家體改委正組織有關部門抓緊起草《證券法》。
②研究制訂證券市場的方針政策和規章。
③監督檢查證券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查處重大違法違紀案件,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證券市場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突破國家計劃規模或違反規定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的行為;加強廉政建設,堅決查處在股份制企業設立和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等工作中的腐敗行為和證券從來人員及會計師、律師等人員利用職權違法違紀、營私舞弊的行為。
④制訂證券市場發展規劃和提出計劃建議,組織各有關方面,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和證券市場發展的規律,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研究制訂證券市場的發展戰略和規劃,不斷加強和改善國家對證券市場的宏觀調控,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對資金配置所起的積極作用,努力克服並限制其自身的弱點和消極面,指導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⑤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一證券市場有關的各項工作。包括嚴格規范上市程序、密切注意研究解決股票發行、上市中出現的問題,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完善有關的管理辦法;證券發行額度證券委根據有關部門提出的計劃,結合全國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計劃建議,經國家計委綜合平衡後,報國務院審批。
⑥歸口管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⑦代表政府統一組織與國外有關的交往與合作事項。
⑧審批國內企業到海外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
⑨審核新的證券交易所的設立。
⑩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Ⅶ 我國券商承銷可以採用全額包銷嗎

根據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不同,承銷可分為包銷、盡力推銷及余額包銷三種形式。
??(1)包銷(firm commitment)。即投資銀行按議定價格直接從發行者手中購進將要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出售給投資者。投資銀行必須在指定的期限內,包銷證券所籌的的資金全部交付給發行人。採用這種銷售方式,承銷商要承擔銷售和價格的全部風險,如果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承銷商只能自己「吃進」。這樣,發行失敗的風險就從發行者轉移給了承銷商。然而,承銷商承擔風險是要獲得補償的,這種補償通常就是通過擴大包銷差價來實現的。對於發行人而言,他無需承擔證券銷售不出去的風險,而且可以迅速籌集資金,因而特別適合於那些資金需求量大、社會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證券發行經驗的發行人。
??(2)代銷(best efforts)。即承銷商只作為發行公司的證券銷售代理人,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盡力推銷證券,發行結束後未售出的證券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不承擔發行風險。因此,盡力推銷也稱代銷。採用這種方式時,投資銀行與發行人之間純粹是代理關系,投資銀行為推銷證券而收取代理手續費。盡力推銷一般再以下情況下採用:①在投資銀行對發行公司信心不足時提出;②信用度很高、知名度很大的發行公司為減少發行費用而主動向投資銀行提出採用;③在包銷談判失敗後提出採用。
??(3)余額包銷(standby commitment)。通常發生在股東行使其優先認股權時,即需要在融資的上市公司在增發新股之前,向現有股東按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比例提供優先認股權,在股東按優先認股權認購股份後若還有餘額,承銷商有義務全部買進這部分剩餘股票,然後再轉售給投資公眾。

Ⅷ 國債的 包銷 包括 承銷和 代銷嗎 包銷,承銷,代銷 三者 是什麼關系

承銷
當一家發行人通過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時,就要聘請證券經營機構來幫助它銷售證券。證券經營機構惜助自己在證券市場上的信譽和營業網點,在規定的發行有效期限內將證券銷售出去,這一過程稱為承銷。它是證券經營機構的基本職能之一。根據證券經營機構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不同,承銷又可分為代銷和包銷兩種形式。
代銷是指證券發行人委託承擔承銷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又稱為承銷機構或承銷商)代為向投資者銷售證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銷售截止日期,證券如果沒有全部售出、那麼未侍出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在代銷過程中,承銷機構與發行人之間是代理委託關系,承銷機構不承扣銷售風險,因此代銷傭金很低,代銷發行比較適合於那些信譽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業。它們的證券容易被社會公眾所接受,用代銷方式可以降低發行成本。
包銷是指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合同,由承銷機構買下全部或銷侍剩餘部分的證券,承擔全部銷售風險。對發行人來說,包銷不必承擔證券銷售不出去的風險、而且可以迅速籌集資金,因而適用於那些資金需求量大、社會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證券發行經驗的企業。與代銷相比,包銷的成本也相從較高。包銷在實際操作中有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之分。全額包銷是指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承購合同,由承銷機構按一定價格買下全部證券,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價款一次付給發行公司、然後承銷機構以略高的價格向社會公眾出售。在全額包銷過程中,承銷機構與證券發行人並非委託代理關系,而是買賣關系,即承銷機構將證券低價買進然後高價賣出,賺取中間的差額。對發行人來說,採用全額包銷方式既能保證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資金,又元須承擔發行過程中價格變動的風險,因此全額包銷是西方成熟證券市場中最常見、使用最廣泛的方式。
余額包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機構在約定期限內發行證券,到銷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額由承銷商按協議價格認購。余額包銷實際上是先代理發行,後全額包銷,是代銷和全額包銷的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承銷包括包銷和代銷兩種方式,承銷協議中應當載明承銷方式。承銷朗滿,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銷階議約定的包銷或盲代銷方式分別處理。

Ⅸ 證券承銷方式

根據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不同,承銷可分為包銷、盡力推銷及余額包銷三種形式。

Ⅹ 比較余額包銷,全額包銷和代銷三種方式對證券發行人和承銷商的影響

比較余額包銷全額包銷和代銷三種方式對證券發行人和承銷商的影響:全專額包銷方式:屬承銷商承擔 證券發行的全部風險,而發行人不承擔風險,只要對承銷商支付高於採用其他承銷方式所付出的承銷費,或者給予承銷商較大的承銷折扣即可。

代銷方式:承銷商只接受發行人的委託,作為證券銷售代理人,並不承擔發行風險,所獲得的承銷傭金較低。而 證券發行人則承擔證券發行的全部風險。

余額包銷方式:發行人和承銷商共同承擔證券發行風險,承銷商獲得的承銷費也比代銷的傭金高。

(10)證券包銷風險擴展閱讀

余額包銷在一定量的前提下,承銷商先行銷售,全額包銷在股票還沒有向公眾發行前, 承銷商就全部買入並承銷,在最後截止日那天如果沒有全部賣完,那麼承銷商就自己消化。

承銷商承擔證券發行的全部風險,而發行人不承擔風險,只要對承銷商支付高於採用其他承銷方式所付出的承銷費。

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承銷商只接受發行人的委託,作為證券銷售代理人,並不承擔發行風險,所獲得的承銷傭金較低。

而證券發行人則承擔證券發行的全部風險。

閱讀全文

與證券包銷風險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國銀行貨幣收藏理財上下班時間 瀏覽:442
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公司 瀏覽:520
公司分紅股票會漲嗎 瀏覽:778
基金定投的定投規模品種 瀏覽:950
跨地經營的金融公司管理制度 瀏覽:343
民生銀行理財產品屬於基金嗎 瀏覽:671
開間金融公司 瀏覽:482
基金從業資格科目一的章節 瀏覽:207
貨幣基金可以每日查看收益率 瀏覽:590
投資幾個基金合適 瀏覽:909
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地址 瀏覽:273
亞洲指數基金 瀏覽:80
金融公司貸款倒閉了怎麼辦 瀏覽:349
金融服務人員存在的問題 瀏覽:303
怎樣開展普惠金融服務 瀏覽:123
今天雞蛋期貨交易價格 瀏覽:751
汕頭本地證券 瀏覽:263
利市派股票代碼 瀏覽:104
科創板基金一周年收益 瀏覽:737
2016年指數型基金 瀏覽: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