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監會 屬於國家什麼部門
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
1995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機構編制方案》,確定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副部級事業單位,是國務院證券委的監管執行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證券期貨市場進行監管。
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現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1名;會機關內設20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
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Ⅱ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目標和意義是什麼
信息披露制度,也稱公示制度、公開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為保障投資者利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而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將其自身的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證券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便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情況的制度。它既包括發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後的持續信息公開,它主要由招股說明書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臨時報告制度組成。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主體上看,它是以發行人為主線、由多方主體共同參加的制度。從各個主體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氣息的地位看,他們大體分為四類;第一類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體,它們所發布的信息往往是有關證券市場大政方針,因而也是較為重要的信息,這類主體包括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它們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既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體,也是有搓信息披露的法律得以實施的招待機關,因此它們在披露制度中處於極為重要的地位。第二類是信息披露的一般主體,即證券發行人,它們依法承擔披露義務,所披露的主要是關於自己的及與自己有關的信息,是證券市場信息的主要披露人。第三為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體,它們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一般沒有信息披露的義務,而是在特定情況下,它們才履行披露義務。第四類主體是其他機構,如股票交易場所等自律組織、各類證券中介機構,它們是制定一些市場交易規則,有時也發布極為重要的信息,如交易制度的改革等,因此也應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職責。
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公開的時間上是個永遠持續的過程,是定期與不定期的結合。各國企業股份化的經驗證明,證券市場是股份制發展的必然結果,只有給股份持有人創設一個可以隨時變現其股份的制度,股份制改造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群眾基礎,才能更快的推廣,從而實現資金規模化所產生的效益。
信息披露的強制性。有關市場主體在一定的條件下披露信息是一項法定義務,披露者沒有絲毫變更的餘地。雖然從證券發行的角度看,發行人通過證券發行的籌資行為與投資者購買證券的行為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發行人從而應按照招募說明書中的承諾,在公司持續性階段中履行依法披露義務,投資者之間關系的一個次要方面,而更主要的方面,還在於法律規定的發行人具有及時披露重要信息的強制義務。即使在頗具契約特徵的證券發行階段,法律對發行人的披露義務也作出了詳盡的規定,具體表現在發行人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格式和內容編制招募說明書,在此基礎上,發行人的自主權是極為有限的,它有在提供所有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之後,才有少許自由發揮的餘地。這些信息不是發行人與投資者協商的結果,而是法律在徵得各方同意的基礎上,從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基礎上所作的強制性規定。並且,它必須對其中的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信息披露制度權利義務的單向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法律上的另一個特點是權利義務的單向性,即信息披露人只承擔信息披露的義務和責任,投資者只享有獲得信息的權利。無論在證券發行階段還是在交易階段,發行人或特定條件下的其他披露主體均只承擔披露義務,而不得要求對價。而無論是現實投資者或是潛在投資者均可依法要求有關披露主體提供必須披露的信息材料。
Ⅲ 上市公司證券部都做什麼
上市公司的證券部一般隸屬於財務部門,或者獨立一個部門,其主要工作為與證券監管部門、交易所的溝通,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維護,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安排,記錄。
證券上市作用:
1、證券上市可以擴大上市公司的社會影響,提高公司的名望和聲譽,使其能以較為有利的條件籌集資本,擴大經濟實力。
2、對投資者來說,由於上市公司必須定期公布其經營及財務狀況,因而有利於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3、掛牌上市為證券提供了一個連續性市場,證券在市場上的流通性越強,投資者就越願意購買。證券交易的價格由於競價買賣,一般都比較合理,因而有利於降低投資者的投資風險。
(3)證券上市監管擴展閱讀:
證券交易所要求申請上市的公司提供的情況主要包括 :
1、申請上市的股票或債券的數額和市場價值。
2、股東持有股票的情況。
3、納稅前的收益和股利分配情況等。
每個交易所均有其上市標准,其中以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的要求最為嚴格。經核准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將其分列入股票名單(stock list)或債券名單(bond list)。未上市證券(unlisted securities)則在店頭市場(over the-counter)交易。
Ⅳ 證券監管的目標是什麼
Ⅳ 證券市場的參與者與監管者包括哪些
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包括證券發行人、證券投資者、證券市場中介、自律性組織和證券監管機構。這些主體各司其職,充分發揮其本身的作用,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證券市場參與體系。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
2、證券投資者
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是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投資者可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1)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目前是我國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具有分散性和流動性的特點。
(2)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相對於中小投資者而言擁有資金、信息、人力等優勢,他們包括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QFII等。
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機構投資者為實現資本增值或通過市場化模式並購擴張也會參與證券市場投資,成為主要的機構投資者。
3、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證券市場上的中介機構主要包括:
(1)證券交易所。其主要職責在於:提供交易場所與設施;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會員交易行為的合規性、合法性,確保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
(2)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商;主要指證券公司(專業券商)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部(兼營券商);
(3)具有證券律師資格的律師事務所;
(4)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
(5)資產證券評級機構;
(6)證券投資的咨詢與服務機構。
4、自律性組織
在我國證券自律性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協會。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證券業協會是證券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它發揮政府與證券經營機構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證券業的發展,維護投資者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完善證券市場體系。我國證券業自律性機構是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和中國國債協會。
5、證券監管機構
依據《證券法》,證券監管機構是依法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並依法對證券的發行、交易、登記、託管、結算,證券市場的參與者進行監督管理的部門,主要包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地方證券監管部門。
中國證監會是我國證券管理體制中的核心構成部分,其核心地位由我國《證券法》第1條和第166條加以明確。第1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第166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履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這兩條總括了中國證券會的法律地位:是我國最高的證券監管機構,是專門的證券監管機構。
Ⅵ 企業掛牌與上市有哪些區別
我國的《公司法》關於上市是這么定義的:
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所是場內市場,也就是說,不在場內市場上交易的股份公司只能叫做掛牌公司。
由此,一切在場外市場(包括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等)上掛牌的公司,都不能叫做「上市公司」,而只能叫做「掛牌公司」。
掛牌公司是指:注冊地在境內、股票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與上市公司相對;是公眾公司的一類。
掛牌條件是:
1、為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有健全的公司組織結構。
3、登記託管的股份比例不低於可代辦轉讓股份的50%。
4、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我國,上市分為中國公司在境內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中國公司直接到香港或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如過期在香港上市的H股,中國各省市、中央機關在香港注冊的窗口企業在香港上市的紅籌股),以及中國公司簡介通過海外設立的離岸公司並以該離岸公司的名義在境外證券交易所「紅籌上市」三種方式。其他的,股份公司在場外市場掛牌的就都不叫上市了,只能叫掛牌。
Ⅶ 中國證券監管部門對公司上市做出資格規定有什麼意義
中國證券業務對上市公司資格規范的意義是非常明顯的。
Ⅷ 目前國內證券業主要監管內容有哪些,.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違背了證券業監管的哪項
目前國內證券業主要監控內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