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你好請問金盈灃這支原始股是不是個騙局呢
金盈灃的創始人牛嘉林,這個人你知道不?金朝陽財富俱樂部聽說過沒有,其課程分為免費試聽、ITF沙龍、IBS課程以及IFC商學院五類,最貴者價68800元,由創辦人牛嘉林女士主講。這些課程內容除了淺顯的證券、銀行知識做鋪墊外,便是如何借老會員錢購房,利用高於實際價格的授信還債、大額信用卡套周轉、將餘款貸給新會員購房,而且所有課程都極少留下印刷品,也絕不允許拍照、錄音。不說了,自已體會吧。詳細了解看下面:
金朝陽財富俱樂部 大玩兒「信用漂移」神秘游戲
2015-01-03 17:19:14
編輯:中華十大品牌網
來源: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作者:文馨
「他們說,新人從老會員那裡以3%的月息借錢購買別墅,和原業主簽訂高於成交價的合同,再拿合同去指定的評估中心訂價,以此辦理按揭和信用卡。之後再申請其他銀行信用卡,將所有卡內資金套現後又以3%月息貸給新會員。如此持續循環,就可實現『從零到財務自由』的轉變。」近日,一位曾被該俱樂部「面授機宜」的佛山前私企業主譚先生告訴記者,這些方法並沒有拯救經營多年的金屬加工廠。相反,個人和家庭還背上了沉重的債務。
在老會員紛紛陷入困境或悔悟退出的同時,「金朝陽財富俱樂部」仍然於珠三角乃至全中國吸引著一批又一批求財心切的新「夥伴」。和過去數年一樣,「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依舊是這家機構「讓1000萬中國人改變財商觀念」的經營特色。
匪夷所思的生財之道
「請把手機、平板電腦、數碼相機等一切電子產品都拿出來,放在桌上。」4月23日下午,記者在廣州中信廣場舉辦的「金朝陽珠三角財商沙龍體驗」活動上,發現該公司對任何有可能記錄會議內容的設備和行為都保持著極高的警惕。
沙龍的內容更似「現身說法會」——從二十多歲稚氣未脫的青年,至頭發花白的古稀老者,紛紛上台講述「金朝陽引進的、曾獲諾貝爾獎的資產配置技術令自己財務自由」,卻不留隻字片紙。
台下,來自廣州、佛山、清遠、中山、惠州等地近百名參加者中,一些人聽得搖頭,拂袖而去;一些人聽得疑惑,追問不止;還有人聽得興奮,當場表示要學習價格更貴的「課程」。
「現身說法,逗起慾望,引人學習付費內容,乃至參與『實戰』,是這家公司引人上套的一貫路數。」譚先生坦陳,他從俱樂部「朋友」處借資購買一套價值3000萬元的別墅後,因按揭申請未獲通過只好減價拋售,損失慘重。
據多位金朝陽財富俱樂部前成員指出,其課程分為免費試聽、ITF沙龍、IBS課程以及IFC商學院五類,最貴者價68800元,由創辦人牛嘉林女士主講。這些課程內容除了淺顯的證券、銀行知識做鋪墊外,便是如何借老會員錢購房,利用高於實際價格的授信還債、大額信用卡套周轉、將餘款貸給新會員購房,而且所有課程都極少留下印刷品,也絕不允許拍照、錄音。
「如果財富游戲靠的是虛抬購房成交價,則涉嫌詐騙。而3%月息,是典型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一旦豪宅價格下跌,新會員無法抬高估值貸來足額款項,整個『信用漂移』就會斷鏈,後果更不堪設想。而且,隨著銀行授信監管的加強,這個游戲越來越難玩了。」暨南大學金融系杜金岷教授如是說。
面目不清的神秘公司
與處處提防,生怕「留下證據」的作風匹配,金朝陽財富俱樂部組織結構異常神秘。官方網站(jinzhaoyang.net)並沒有分公司聯系方式——它們都建立了彼此獨立、互不鏈接的網站。據記者統計,這樣的網站不下50個,遍及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
「這樣做的原因據說是『代理人制』。金朝陽總部先在各地吸收代理商,再由代理商在當地發展客戶、開班授課。」曾任該俱樂部佛山營業部(下稱:金朝陽佛山營業部)客戶經理的陳小姐(化名)說。
據「網路」相關詞條及歷史版本顯示,金朝陽財富俱樂部成立於2006年,總部一直在深圳。去年5月才遷至上海,公司全稱也由「深圳市金朝陽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變更為「金朝陽(上海)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可在上海市工商局網站里,記者始終查不到這家咨詢管理公司的蹤跡。而在深圳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平台上,前述公司則更名為「深圳市金朝陽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時間就在2013年5月。
經常變更營業部地址、聯系人姓名,也是這家財富俱樂部一些分支機構的常態。以其佛山營業部為例,該部成立於2012年,起初在汾江中路某大廈22樓,聯系人為「梁先生」。可2013年11月,它突然搬到季華四路創意產業園,負責人也變成了「錢經理」。錢經理表示,據了解搬遷是因業務擴大,需要更好場所,但創意產業園租金較前述大廈至少低廉30%。
身份模糊的創始人
在「資產配置培訓」和變更不定的企業信息背後,創始人牛嘉林女士高調的宣傳攻勢里也蘊含不少令人疑惑的內容。
1979年留學美國「華盛頓商學院」、6年中先後獲得市場學和金融學學士學位、從花旗銀行(C.ny)實習生升到「國際信貸部主任」……去年3月6日一篇名為《財富中國·海歸夢》的報道這樣勾勒她的成功史。
有留學機構專家指出,上述學校至今未在美國注冊,「倒是新加坡有家『華盛頓商學院』」。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人士亦回應:「花旗集團沒有『國際信貸部』,全球人事檔案也沒有『牛嘉林』記錄,還望提供英文名、入職時間等詳細信息。」
而在2013年6月發表於「網易財經」的一篇訪談里,她的身份成了「深圳金盈灃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據查,該公司成立於2011年底,法人代表確系「牛嘉林」,在2012至13年間,曾向泛海建設(000046.sz)預付數千萬元項目開發款、又從新天地產集團(00760.hk)處以10.15億人民幣購得廣州天河新天希爾頓酒店。
前述知情人表示,借財商教育向學員收取培訓費,或募資入股,再進行地產開發、商業經營是金朝陽財富俱樂部2010年後的新運作方式。而在此前一年,曾有人擔任CEO慘遭欠薪(參見2009年6月26日《羊城晚報》報道:《CEO也遇欠薪,被炒向東家索賠270萬》)。
另據廣告顯示,牛嘉林合夥人中文名叫「麥博才」(Tony.D.McBride)。據查,麥氏曾與牛嘉林成立「(香港)華甲有限公司」。該公司在上世紀90年代的一次轉口貿易中拖欠安徽省醫保公司貨款本息共計410萬元人民幣,後經多番庭訴,方達成變賣廠房、轎車、貨物還債的調解協議(參見美國《僑報》1995年4月6日報道《美商護照被扣之後……》,作者:顧立軍)。
記者以上述信息向金朝陽財富俱樂部數位高級教練和管理層人士求證時,對方大都表示,「不知道,可能搞錯了吧?」個別人直接掛上電話。
② 美國144A規則下的私募存托憑證是什麼意思
由於美國聯邦法律對證券發行有嚴格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許多外國公司因此不願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券。為此,美國證監會於1988年起草、1990年頒布實施了「144A規則」(即「在私募市場面向機構的證券再銷售」),主要目的是吸引外國企業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券,提高美國國內私募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和有效性。 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發行人可以發行不受美國證監會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限制的證券,但這些證券只能在私募市場向 QIB(Qualified Institutional Buyer,合格的機構認購者)發行並只能在QIBs之間交易,稱為受限證券(Restricted Securities),即144A規則下的ADR。為便利此類證券的發行與交易,美國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建立了具備交易和信息發布功能的電腦化PORTAL系統,該系統只有QIBs和一些合格的交易商和經紀人可以進入。 這種證券的特點是,只要該外國公司按美國證監會的要求提供了有關信息,則該發行人可不向證券購買人披露財務信息,否則,發行人應應購買人的要求對其業務性質、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及財務狀況等作簡要說明,這些財務信息包括可按發行人所在國會計原則編寫、經審計的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等。 144A規則的這一規定,通過減輕信息披露負擔有效吸引了外國公司進入美國資本市場。 所謂QIB,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包括下列機構:1、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的保險公司、投資公司等九種機構;2、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或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3、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代表QIB從事無風險委託人交易的。 4、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投資公司,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所屬的投資公司家族持有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的。 5、其所有股東都是QIB的機構,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的。 6、本國或外國的銀行、儲蓄貸款協會或類似機構,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其最近年度財務報表顯示的經審計凈值在2500 萬美元以上的。 外國企業發行或銷售受限證券即144規則下的CDR的條件是:1、證券只向QIBs、銷售機構或代其銷售的人員認為是QIBs的機構發行或銷售;2、證券的銷售機構及代其銷售的人員應採取合理措施使購買人意識到,銷售機構遵守了144A條款;3、發行或銷售的證券: A、與公司依照美國證券交易法注冊、在全國性交易所上市的或在交易商之間的自動交易系統交易的證券不是同類證券。可轉換或交換為已在交易所上市證券、實際轉換溢價低於18%的證券與相應的交易所上市證券是同類證券;標的為已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且有效期少於3年,或實際行使溢價低於10%的權證與行使權證時所發行的證券是同類證券。 B、不是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開放式基金、單位投資信託或面額憑證公司發行的證券。
③ Rule 144A是什麼意思啊
[即144a規則]由於美國聯邦法律對證券發行有嚴格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許多外國公司因此不願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券。為此,美國證 監會於1988年起草、1990年頒布實施了「144A規則」(即「在私募市場面向機構的證券再銷售」),主要目的是吸引外國企業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 券,提高美國國內私募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和有效性。
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發行人可以發行不受美國證監會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限制的證券,但這些證券只能在私募市場向QIB(Qualified Institutional Buyer,合格的機構認購者)發行並只能在QIBs之間交易,稱為受限證券(Restricted Securities),即144A規則下的ADR。為便利此類證券的發行與交易,美國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建立了具備交易和信息發布功能的電 腦化PORTAL系統,該系統只有QIBs和一些合格的交易商和經紀人可以進入。
這種證券的特點是,只要該外國公司按美國證監會的要求提供了有關信息,則該發行人可不向證券購買人披露財務信息,否則,發行人應應購買人的要求對 其業務性質、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及財務狀況等作簡要說明,這些財務信息包括可按發行人所在國會計原則編寫、經審計的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等。 144A規則的這一規定,通過減輕信息披露負擔有效吸引了外國公司進入美國資本市場。
所謂QIB,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包括下列機構:1、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 元以上的保險公司、投資公司等九種機構;2、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或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 券價值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3、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代表QIB從事無風險委託人交易的。 4、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投資公司,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所屬的投資公司家族持有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的。 5、其所有股東都是QIB的機構,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的。 6、本國或外國的銀行、儲蓄貸款協會或類似機構,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其最近年度財務報表顯示的經審計凈值在2500 萬美元以上的。
外國企業發行或銷售受限證券即144規則下的CDR的條件是:1、證券只向QIBs、銷售機構或代其銷售的人員認為是QIBs的機構發行或銷 售;2、證券的銷售機構及代其銷售的人員應採取合理措施使購買人意識到,銷售機構遵守了144A條款;3、發行或銷售的證券: A、與公司依照美國證券交易法注冊、在全國性交易所上市的或在交易商之間的自動交易系統交易的證券不是同類證券。可轉換或交換為已在交易所上市證券、實際 轉換溢價低於18%的證券與相應的交易所上市證券是同類證券;標的為已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且有效期少於3年,或實際行使溢價低於10%的權證與行使權證時 所發行的證券是同類證券。 B、不是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開放式基金、單位投資信託或面額憑證公司發行的證券。
144a規則導致:某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品種,不向社會公開募集說明書,無法看到具體條款。
④ IBD是什麼
IBD是英文縮寫,是指:炎症性腸病(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 IBD)、克羅恩病(Crohn』s disease,CD)和潰瘍性結腸炎(ulcerative colitis,UC)並稱IBD。
克羅恩病(Crohn』s disease,CD)又稱局限性腸炎、節段性腸炎或肉芽腫性小腸結腸炎。本病是一種原因不明的胃腸道慢性肉芽腫性疾病。可累及從口腔到肛門的各段消化道,但多見於回腸末端和臨近結腸,病變成節段性或跳躍式分布,為全層腸壁性炎症。
潰瘍性結腸炎(ulcerative colitis,UC)又稱非特異性潰瘍性結腸炎,是一種原因不明的直腸和結腸的慢性炎症性疾病。病變主要累及大腸粘膜和粘膜下層,直腸和遠端結腸是最常見的受累部位,但病變嚴重時也可累及全結腸及末端回腸。
(4)ibs證券擴展閱讀:
康耐爾大學的Belgin Dogan等也在2008年指出:大量實驗研究表明:是原籍腸道菌群,而不是典型的致病菌,參與和導致了IBD等腸病。
依據是:
1、IBD的病灶大多位於腸腔細菌濃度較高的結腸和末端回腸。
2、活動性IBD患者與靜止期IBD患者比較,其腸道菌群的細菌種類及其數量都有很大變化。這兩類患者的腸道菌群的細菌種類及其數量又與健康受試者的有顯著差異。
⑤ 什麼是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
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
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現代金融業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形成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區別於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點是,其一,它屬於金融服務業,這是區別一般性咨詢、中介服務業的標志;其二,它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其他專業性金融服務機構的標志。
⑥ 北京是不是只有清華北大的MBA比較厲害
清華、北大、人大都是一流的院校,還有這些院校與國外院校合辦的一些MBA項目。
1. 清華五道口-康奈爾雙學位金融MBA 學費 580k
2.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金融MBA 學費 498k
3. 長江在職金融MBA 學費 478k
4. 北京大學-英國倫敦大學學院 MBA (在職) 學費310k
5. 清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在職金融財務MBA 學費308k
6. 北大在職MBA 學費298k
7. 北大匯豐在職MBA 學費298k
8. 北大-弗拉瑞克商學院 學費290k
9. 人大非全日制(互聯網金融方向)學費288k
10. 清華在職MBA 學費278k
11. 人大在職MBA 學費218k
12.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在職MBA 學費198k
13. 中國人民大學-英國曼徹斯特大學全球在職MBA 學費179.487k
⑦ 什麼是ETF
ETF基金是交易型開抄放式指數基金,通襲常又被稱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TradedFunds,簡稱「ETF」),是一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可變的一種開放式基金。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屬於開放式基金的一種特殊類型,它結合了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特點,投資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同時,又可以像封閉式基金一樣在二級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買賣ETF份額,不過,申購贖回必須以一籃子股票換取基金份額或者以基金份額換回一籃子股票。由於同時存在證券市場交易和申購贖回機制,投資者可以在ETF市場價格與基金單位凈值之間存在差價時進行套利交易。套利機制的存在,使得ETF避免了封閉式基金普遍存在的折價問題。
⑧ 什麼是標准144a 存托憑證
144A存托憑證是美國存托憑證在美國發行的五種形式中的一種,它是指遵照規范條款,採用私下募集(private placement)的方式來發行.私募的存托憑證主要是針對所謂的專業機構投資人(qualified institutional buyers,QIBs),而不是以公共大眾為發行目標,因此,此類憑證只能在美國政權商協會(DASD)的PORTAL(Private Offerings,Resale and Trading Through Automated Linkages)交易系統上買賣.所謂QIB是指掌握至少1億美金投資於證券的機構,由於美國目前僅有將近四千個合格的QIBs,因此以私募方式發行的美國存托憑證其市場流通性不如公開發行者來得高.不過由於公開發行的成本較高,以規范144A方式發行存托憑證仍受到多數外國企業的歡迎.
由於美國聯邦法律對證券發行有嚴格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許多外國公司因此不願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券。為此,美國證監會於1988年起草、1990年頒布實施了「144A規則」(即「在私募市場面向機構的證券再銷售」),主要目的是吸引外國企業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券,提高美國國內私募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和有效性。
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發行人可以發行不受美國證監會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限制的證券,但這些證券只能在私募市場向QIB(Qualified Institutional Buyer,合格的機構認購者)發行並只能在QIBs之間交易,稱為受限證券(Restricted Securities),即144A規則下的ADR。為便利此類證券的發行與交易,美國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建立了具備交易和信息發布功能的電腦化PORTAL系統,該系統只有QIBs和一些合格的交易商和經紀人可以進入。
這種證券的特點是,只要該外國公司按美國證監會的要求提供了有關信息,則該發行人可不向證券購買人披露財務信息,否則,發行人應應購買人的要求對其業務性質、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及財務狀況等作簡要說明,這些財務信息包括可按發行人所在國會計原則編寫、經審計的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等。144A規則的這一規定,通過減輕信息披露負擔有效吸引了外國公司進入美國資本市場。
所謂QIB,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包括下列機構:1、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的保險公司、投資公司等九種機構;2、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或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3、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代表QIB從事無風險委託人交易的。 4、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投資公司,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所屬的投資公司家族持有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的。 5、其所有股東都是QIB的機構,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的。 6、本國或外國的銀行、儲蓄貸款協會或類似機構,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其最近年度財務報表顯示的經審計凈值在2500萬美元以上的。
外國企業發行或銷售受限證券即144規則下的CDR的條件是:1、證券只向QIBs、銷售機構或代其銷售的人員認為是QIBs的機構發行或銷售;2、證券的銷售機構及代其銷售的人員應採取合理措施使購買人意識到,銷售機構遵守了144A條款;3、發行或銷售的證券: A、與公司依照美國證券交易法注冊、在全國性交易所上市的或在交易商之間的自動交易系統交易的證券不是同類證券。可轉換或交換為已在交易所上市證券、實際轉換溢價低於18%的證券與相應的交易所上市證券是同類證券;標的為已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且有效期少於3年,或實際行使溢價低於10%的權證與行使權證時所發行的證券是同類證券。 B、不是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開放式基金、單位投資信託或面額憑證公司發行的證券。
由於美國聯邦法律對證券發行有嚴格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許多外國公司因此不願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券。為此,美國證監會於1988年起草、1990年頒布實施了「144A規則」(即「在私募市場面向機構的證券再銷售」),主要目的是吸引外國企業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券,提高美國國內私募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和有效性。
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發行人可以發行不受美國證監會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限制的證券,但這些證券只能在私募市場向QIB(Qualified Institutional Buyer,合格的機構認購者)發行並只能在QIBs之間交易,稱為受限證券(Restricted Securities),即144A規則下的ADR。為便利此類證券的發行與交易,美國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建立了具備交易和信息發布功能的電腦化PORTAL系統,該系統只有QIBs和一些合格的交易商和經紀人可以進入。
這種證券的特點是,只要該外國公司按美國證監會的要求提供了有關信息,則該發行人可不向證券購買人披露財務信息,否則,發行人應應購買人的要求對其業務性質、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及財務狀況等作簡要說明,這些財務信息包括可按發行人所在國會計原則編寫、經審計的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等。144A規則的這一規定,通過減輕信息披露負擔有效吸引了外國公司進入美國資本市場。
所謂QIB,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包括下列機構:1、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的保險公司、投資公司等九種機構;2、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或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3、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代表QIB從事無風險委託人交易的。 4、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投資公司,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所屬的投資公司家族持有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的。 5、其所有股東都是QIB的機構,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的。 6、本國或外國的銀行、儲蓄貸款協會或類似機構,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其最近年度財務報表顯示的經審計凈值在2500萬美元以上的。
外國企業發行或銷售受限證券即144規則下的CDR的條件是:1、證券只向QIBs、銷售機構或代其銷售的人員認為是QIBs的機構發行或銷售;2、證券的銷售機構及代其銷售的人員應採取合理措施使購買人意識到,銷售機構遵守了144A條款;3、發行或銷售的證券: A、與公司依照美國證券交易法注冊、在全國性交易所上市的或在交易商之間的自動交易系統交易的證券不是同類證券。可轉換或交換為已在交易所上市證券、實際轉換溢價低於18%的證券與相應的交易所上市證券是同類證券;標的為已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且有效期少於3年,或實際行使溢價低於10%的權證與行使權證時所發行的證券是同類證券。 B、不是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開放式基金、單位投資信託或面額憑證公司發行的證券。
由於美國聯邦法律對證券發行有嚴格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許多外國公司因此不願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券。為此,美國證監會於1988年起草、1990年頒布實施了「144A規則」(即「在私募市場面向機構的證券再銷售」),主要目的是吸引外國企業在美國資本市場發行證券,提高美國國內私募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和有效性。
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發行人可以發行不受美國證監會的注冊和信息披露要求限制的證券,但這些證券只能在私募市場向QIB(Qualified Institutional Buyer,合格的機構認購者)發行並只能在QIBs之間交易,稱為受限證券(Restricted Securities),即144A規則下的ADR。為便利此類證券的發行與交易,美國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建立了具備交易和信息發布功能的電腦化PORTAL系統,該系統只有QIBs和一些合格的交易商和經紀人可以進入。
這種證券的特點是,只要該外國公司按美國證監會的要求提供了有關信息,則該發行人可不向證券購買人披露財務信息,否則,發行人應應購買人的要求對其業務性質、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及財務狀況等作簡要說明,這些財務信息包括可按發行人所在國會計原則編寫、經審計的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等。144A規則的這一規定,通過減輕信息披露負擔有效吸引了外國公司進入美國資本市場。
所謂QIB,根據144A規則的規定包括下列機構:1、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的保險公司、投資公司等九種機構;2、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持有或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3、依照證券交易法注冊的證券自營商,代表QIB從事無風險委託人交易的。 4、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投資公司,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所屬的投資公司家族持有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的。 5、其所有股東都是QIB的機構,管理自有賬戶或其他QIBS的委託賬戶的。 6、本國或外國的銀行、儲蓄貸款協會或類似機構,持有和全權投資的非關聯人發行的證券價值在1億美元以上,其最近年度財務報表顯示的經審計凈值在2500萬美元以上的。
外國企業發行或銷售受限證券即144規則下的CDR的條件是:1、證券只向QIBs、銷售機構或代其銷售的人員認為是QIBs的機構發行或銷售;2、證券的銷售機構及代其銷售的人員應採取合理措施使購買人意識到,銷售機構遵守了144A條款;3、發行或銷售的證券: A、與公司依照美國證券交易法注冊、在全國性交易所上市的或在交易商之間的自動交易系統交易的證券不是同類證券。可轉換或交換為已在交易所上市證券、實際轉換溢價低於18%的證券與相應的交易所上市證券是同類證券;標的為已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且有效期少於3年,或實際行使溢價低於10%的權證與行使權證時所發行的證券是同類證券。 B、不是依照投資公司法注冊的開放式基金、單位投資信託或面額憑證公司發行的證券。
⑨ 求這段英文的中文翻譯
你好,我是英語師范學校畢業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你們認識版Douglas MacArthur,他是二戰時一位著名的權美國將軍,是人們心中的英雄。所以,我選擇Michael作為我的英文名。我是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商務專業的一名二年級學生。明年,我將到澳大利亞的一個城市布里斯班去,並將從九月開始我的昆士蘭大學的學業,我將在那裡至少學習兩年。所以我和我的父母以及親戚朋友們在一起的時間很明顯很有限。正如我們都了解的那樣,我們花很多時間在工作上與學習上,所以,如果你有足夠的時間請給我一個機會讓我與您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