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貨和期權的區別在哪裡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期權與期貨的投資者權利和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貨合同是雙向合同,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必須在有效期內沖銷;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多頭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
其次,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期權交易中由於期權買方不承擔行權的義務,因此只有期權賣方需要交納保證金。
第三,期權與期貨的現金流轉不同。
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權利金,這是期權的價格;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價格則要根據標的資產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餘保證金。
第四,期權與期貨的盈虧特點不同。
期權改變了標的股票的收益風險結構,期權買方的收益受標的價格、波動率、剩餘期限等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費用;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所得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都面臨著無限收益和無限虧損的可能。
最後,期權是比期貨更基本的衍生品。
B. 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期權與期貨存在相似之處,兩者都是基本的場內衍生品,並且都具有風險管理功能。期權 (Options) 是一種金融衍生產品,賦予其持有者在未來以一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特定標的資產的權利。期貨是一個金融衍生品,期貨與現貨相對,是現在進行買賣,但是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但是期權與期貨在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風險收益特徵、保證金制度和合約數量等方面有區別:1、權利與義務期權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對等。期貨買賣雙方都承擔了履約的義務,必須在到期日進行交割。而期權只有賣方承擔履約的義務,買方僅享受權利而不承擔義務。通過買賣期權,投資者可將權利和義務進行分離,達到靈活投資和風險管理的目的。2、風險收益特徵期權與期貨的風險收益特徵不同,期權的收益與標的資產的收益是非線性關系,兩者不存在固定的比例關系;而期貨的收益與標的資產收益之間存在固定的比例關系。3、保證金制度期權與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交易賣方承擔義務,需要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買方僅享有權利,所以不需要繳納保證金。而期貨買賣雙方都承擔履約的義務,因此雙方都需要繳納保證金。4、合約數量期權合約的數量遠多於期貨合約。期權每個合約月份上有不同行權價格的看漲和看跌期權多個合約,而期貨每個合約月份上只有一個合約。
C. 期權和期貨有什麼區別
你好,期貨是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照約定的價格在交易所進行交收標的物的合約。期權是一種可交易的合約,它給予合約的買方在雙方約定期限以約定價格購買或者出售約定數量合約指定資產的權利。
期貨和期權有什麼區別:
1、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期權是單向合約,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被動履行義務。期貨合約是雙向的,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
2、履約保證金不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大的虧損為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所以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可能虧損無限,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履行義務。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不同。由於期權是非線性產品,因而保證金非比例調整。對於期貨合約,由於是線性的,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清算交割方式不同。當期權合約被持有至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的賣方則只能被行權。而在期貨合約的到期日,標的物自動交割。
5、合約價值不同。期權合約本身有價值,即權利金。而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6、盈虧特點不同。期權合約的買方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大虧損只為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虧損則是不固定的。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以上為期貨與期權的區別報道。
D. 期權與期貨有什麼不同
1、保證金與權利金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均要交納交易保證金,但買賣雙方都不必向對方支付費用。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權利金,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權利金,但要交納保證金。
2、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期權交易中,買方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是否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而賣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一旦買方提出執行,賣方則必須以履約的方式了結其期權部位。
3、買賣雙方的盈虧結構
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4、合約數量
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只有交割月份的差異,數量固定而有限。期權交易中,期權合約不但有月份的差異,還有執行價格、看漲期權與看跌期權的差異。不但如此,隨著期貨價格的波動,還要掛出新的執行價格的期權合約,因此期權合約的數量較多。
期權與期貨各具優點與缺點。期權的好處在於風險限制特性,但卻需要投資者付出權利金成本,只有在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彌補權利金後才能獲利。但是,期權的出現,無論是在投資機會或是風險管理方面,都給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資者提供了更加靈活的選擇。
5、部位了結的方式
期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平倉或進行實物交割的方式了結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中,投資者了結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種:平倉、執行或到期。
E.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是什麼
①權利和義務不同
期貨合約的雙方都被賦予相應的權利和義務,除非到期前平倉,這種權利和義務在到期日必須行使,也只能在到期日行使,期貨的空方甚至還擁有在交割月選擇在哪一天交割的權利。而期權合約只賦予買方權利,賣方則無任何權利,他只有在對方履約時進行對應買賣標的物的義務。特別是美式期權的買方可在約定期限內的任何時間執行權利,也可以不行使這種權利;期權的賣方則須准備隨時履行相應的義務。
②盈虧風險
期貨交易雙方所承擔的盈虧風險都是無限的。而期權交易賣方的虧損風險可能是無限的(看漲期權),也可能是有限的(看跌期權),潛在盈利是有限的(以期權費為限);期權交易買方的虧損風險是有限的(以期權費為限),潛在盈利可能是無限的(看漲期權),也可能是有限的(看跌期權)。
③保證金
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都須交納保證金。期權的買方則無須交納保證金,因為他的虧損不會超過他已支付的期權費,而期權賣方則也要交納保證金,與期貨交易類似。
④合約序列不同
期權除了不同到期月份外,還有不同的履約價格。
⑤套期保值的效果不一樣
運用期貨進行的套期保值,在把不利風險轉移出去的同時,也把可能的盈利轉移出去。而運用期權進行的套期保值時,只把不利風險轉移出去而把可能的盈利留給自己。
F. 期權和期貨的區別
期權與期貨都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准化衍生產品,都是風險管理的工具,都能用於風險對沖、套利、方向性交易和組合策略交易等。
期權與期貨有根本性的不同:
(1)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權利和義務。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平倉。期權交易中,權利方在支付權利金後獲得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義務方則有被動履約的義務,不享受權利。
(2)保證金收取不同。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能力。
(3)保證金計算方法不同。股票期權是非線性產品,保證金與標的價格間的關系也是非線性的;期貨是線性產品,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4)如果期貨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將自動交割;而期權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期權的權利方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放棄行權,期權的義務方需做好被行權的准備,如果認購或認沽期權的權利方提出行權,義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賣出或買入標的資產的義務。
(5)合約價值方面,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期權合約類似保險合同,本身具有價值,期權合約價值的市場表現就是權利金。
(6)盈虧風險方面。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期權權利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義務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其損失則由市場價格決定,是不固定的。
(7)期貨持倉者每天收盤後需根據結算價進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對於結算後保證金不足的投資者進行追加保證金或強行平倉;期權交易不需要進行盈虧結算,只要計算義務方的維持保證金是否充足。
G.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有什麼區別
1、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同
在期貨交易的過程中,買賣雙方都是有相對應的權利和義專務,期權的買方有權屬利在合適的時候選擇行權,但是沒有必須要買進或者賣出的義務。期貨交易,是期貨合約買賣交換的活動或行為。
期權的賣方是沒有任何的權利,只有義務滿足期權買方要求履約的時候賣出或者買入一定的期貨合約。相反,買方可以放棄行使權利,此時買方只是損失權利金,同時,賣方則賺取權利金。總之,期權的買方擁有執行期權的權利,無執行的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是履行期權的義務。
2、交易的內容不同
期貨交易是在未來支付一定數量的實體物品或者證券,期權交易的就是權利。
3、交割的價格不同
期貨交割價格在到期前是一個變數,期權的交割價格就是執行權利。
4、合約種類數不同。
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間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而期權交易中,在任一時間,可能有多種不同執行價格的合約存在,在搭配不同的合約月份,就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
H. 商品期權和期貨的區別
期貨: 我以3000元/噸的價格,賣給你10噸螺紋鋼,明年1月交貨;交貨前,你可以把回這個關系轉讓給別人;否則你答必須到期收貨交貨款。~【你我各押貨值10%的定金】
期權: 我以30元/噸的價格(權利費),賣給你【明年1月,以3000元/噸購買10噸螺紋鋼的】權利;到期前你可以將這個權利轉讓給別人,或者到期憑這個權利,購買螺紋鋼;(再或者)到期你也可以浪費這個權利,僅損失30元/噸的權利費。~【你僅支付權利費,我付押金】
期貨價格:就是反映的是明年1月的【螺紋鋼價格】。
期權權利金價格:則是反映接下來螺紋鋼漲跌幅度及可能性的大小。
期貨大漲:直接意味著能買到的【明年1月螺紋鋼】漲價了。
期權權利金大漲:意味著【明年1月份,3000元買螺紋鋼的權利】更值錢了
做期貨的買賣雙方都要保持押金的足夠,所以有時候需要補保證金。
期權買方已經付了權利費了,後期權利漲跌都沒關系。期權的賣方則要付押金保障有能力履行義務,所以有時候也要補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