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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涉嫌證券違法違規行為

發布時間:2021-01-26 03:01:39

❶ 證劵交易中對違法行為有什麼處罰

第一百九十一條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版,沒收違法所得,可以權並處三十萬元以上
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給其他證券承銷機構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
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或者證券從業資格:

(一)進行虛假的或者誤導投資者的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推介活動;

(二)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承銷業務;

(三)其他違反證券承銷業務規定的行為。

❷ 證券違法違規案件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原則上由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國務院各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做出具體規定。國務院可以授權具有行政處罰權的直屬機構依照上述要求硯定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設定的原則和要求,《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性文件對證券中場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做了明確規定,主要種類有。
(1)警告,即證券監管機構對違法違規的羊位和個人給予的警示和告戒。警告不涉及被處罰人的實體權利,只是對被處罰人精神上的一種懲戒。警告可以獨立行使,也可以和其他罰則合並運用。
(2)罰款,即證券監管機構要求違法違規的單位和個人強制繳納一定數量貨幣。罰款是對被處罰人的一種經濟制裁。罰款的數額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和行政法硯的規定來確定。
(3)責令遲還非法所籌股款、基金資金,即證券監管機構對於未經批准擅自或變相發行股票,基金等證券的,要求有定責任單位或個人退還非法所籌集的股款和基金資金及其利息。
(4)役收非法所得,即證券監管機構將違法違規行為單位和個人的非法所得,包括非法獲取的股票、基金等證券,依法收歸國有。
(5)停止股票發行資格,即證券監管機構依法取消違法違規的有關公司發行股票的資格,該公司不能向社會發行股票。
(6)暫停證券業經營、從業許可,即證券監管機構對違法違規的證券經營機構及其他證券從業機構,依法停止其定期限內證券業務經營、從業的圩可,證券經營機構及其他證券從業機構在規定期限內不能進行證券業務經營、從業活動。
(7)撤銷證券業務經營、從業許可,即證券監管機構對違法違規的證券經營機構及其他證券從業機構,依法撤銷其證券業務經營,從業資格,證券經營機構和其他證券從業機構不得進行證券業務經營、從業活動。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在我國,上市公司不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十口內注銷該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也規定「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購其發行在外的股票」。
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具體來說,主要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過買賣、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進行內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職員或主要股東,由於其地位、職務等便利,在獲取有關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內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資者有優勢。如果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他們很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利用內幕消息來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內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❸ 證券交易傭金的違規行為

《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第五條明確規定「證券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不得採用現金返佣、贈送實物或禮券、提供非證券業務性質的服務等不正當競爭方式吸引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禁止證券公司將機構投資者繳納的證券交易傭金直接或間接返還給個人。」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對方單位或者其個人附贈現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業慣例贈送小額廣告禮品的除外。違反前款規定的,視為商業賄賂行為。」
《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反商業賄賂公約》第五條規定「會員應當共同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公平競爭,不得有下列行為: 1、證券公司在經紀業務中,為了做大交易量,增加收入,向機構客戶的負責人或居間人賬外暗中給予好處費和返佣。」
依據前述法規、規章之規定,證券公司不得採用所謂的零傭金、現金返佣、贈送實物或禮券、提供非證券業務性質的服務等不正當競爭方式吸引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給予傭金回扣也應是明扣,而不能是帳外暗扣,如果證券公司在吸引投資者時採用前述行為和手段,就不僅是經紀業務違規定問題,其還有可能涉嫌價格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商業賄賂,甚至可能觸犯《刑法》構成犯罪行為。

❹ 請問證券違法行為的種類謝謝

證券違法行為的種類
1)虛假陳述是指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證券發行,交易及其相關活動的事實,性質,前景,法律等事項作出不實,嚴重誤導或者含有重大遺漏的,任何形式的虛假陳述或者誘導,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投資決定的行為。
證券發行人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的,有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材料,偽證,變造或者銷毀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或者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等。
2)內幕交易是指內幕人員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內幕消息的其他人員違反法律規定,泄露內幕信息,根據內幕信息買賣股票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的建議的行為。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買出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購買該證券等。
3)操縱市場是指利用手中掌握的資金,信息等優勢或者濫用職權影響證券市場價格,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或者製造證券交易的虛假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擾亂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
4)空買交易是指投資者在不持有錢款或債券的情形下,向金融機構或證券經營機構融資或融券,從事證券買入或買出。以期謀取私利的行為。
未經法定的機關核准或審批,擅自發行證券的,或者製造虛假的發行文件發行證券的,證券公司承銷或者代理買賣未經批准或者審批擅自發行證券的;為客戶買賣其帳戶上未實有的證券或者融資為客戶買入證券;
5)違規運作
非法開設證券交易所;挪用公款買賣證券;當日接受客戶的委託或者自營買入證券又於當日將證券買出的等。

❺ 發現證券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將案件移送什麼處理

發現證券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證券法》第一回百八十六答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發現證券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對涉嫌證券違法違規行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六條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可以設立派出機構,按照授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八條國家審計機關依法對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進行審計監督。

❻ 證券交易中有哪些違規行為如何進行有效監管

證券交易中有哪些違規行為?如何進行有效監管?這個可以直接進行監管的

❼ 求證券遠程培訓中《證券業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案例分析》解讀和《證券營銷違規行為與案例分析》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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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什麼可以對涉嫌違法違規交易的證券進行監管

上市公司股票股價在沒有任何公告通知情況下動盪漲幅過大,由證券交易所可以對涉嫌違法違規交易的證券實施特別停牌並予以公告

❾ 求證監會發表的《科龍電器涉嫌證券違法違規案件調查終結報告》

證監會發布《關於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證券違法違規案件調查終結報告》,對顧雛軍及格林柯爾系有關涉嫌違法犯罪的事實作了詳盡的記錄。
調查結果表明,顧雛軍等人涉嫌犯罪行為共有八類。分別為:侵佔挪用科龍電器財產;採用關聯交易詐騙科龍電器財產累計2.278億元;詐騙國有土地及或侵佔科龍電器相關利益;虛假出資或抽逃注冊資金;為掩蓋挪用、侵佔江西科龍資金的目的,編制虛假銀行票證,提供虛假財務報告;利用虛假證明文件,騙取公司登記注冊,並偽造公司印章,從事虛構收入等活動;在深圳開設賬外秘密賬戶,涉嫌轉移科龍資金;以廣告費名義挪用科龍電器8033萬元用於非法目的。報告稱,顧雛軍等人及格林柯爾系有關公司涉嫌侵佔、挪用科龍電器財產累計發生額為34.85億元。
該報告還認為,科龍電器作為上市公司,2002年開始實施了多起證券違法違規行為。
首先是科龍電器採取虛構銷售收入、少提壞賬准備、少計訴訟賠償金等手段,2002年年報虛增利潤1.2億元,2003年年報虛增利潤1.14億元,2004年年報虛增利潤1.49億元。對上述連續三年編造的虛假財務會計報告追溯調整後,科龍電器2003年年報少計利潤609.5萬元,2004年年報虛增利潤6003.6萬元。
其次,科龍電器2003年年報現金流量表披露存在重大虛假,少計借款收到現金30.255億元,少計「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21.36億元,多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8.897億元。
2002年至2005年,科龍電器未披露多起會計政策變更等重大事項,也未披露與格林柯爾系公司連體投資、關聯采購等關聯交易事項。

關於對顧雛軍等人實施市場禁入的決定(證監法律字[2006]4號)

當事人:顧雛軍,男,1959年出生,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龍電器)時任董事、董事長,住址:北京市宣武區珠市口大街120號太豐慧中大廈17層。

嚴友松,男,1965年出生,科龍電器時任董事、營銷副總裁,廣東科龍空調器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住址:北京市豐台區四合庄村恆泰園15棟1門。

張宏,男,1962年出生,科龍電器時任董事,江西科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總裁,住址:天津市河西區環湖北里12號401。

李志成,男,1955年出生,科龍電器時任財務總監、公司秘書,住址:香港中環德輔道中300號20樓。

姜寶軍,男,1967年出生,科龍電器時任首席財務官、財務督察、監事會主席,住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康富花園賞虹閣401。

晏果茹,男,1969年出生,科龍電器時任財務資源部副總監,住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嘉信花園8座10A。

方誌國,男,1962年出生,科龍電器時任董事,住址:天津市河東區向陽樓前進24號樓3單元。

依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對科龍電器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市場禁入的事實、理由及依據,應當事人的要求舉行了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科龍電器披露的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報告存在以下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等違法事實:

一、2002年至2004年,科龍電器採取虛構主營業務收入、少計壞賬准備、少計訴訟賠償金等手段編造虛假財務報告,導致其2002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1,996.31萬元,2003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1,847.05萬元,2004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4,875.91萬元。

(一)2002年至2004年,科龍電器通過對未真實出庫銷售的存貨開具發票或銷售出庫單並確認為收入的方式虛增年度報告的主營業務收入、利潤

1.2002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40,330.54萬元,虛增利潤11,996.31萬元

2002年12月,科龍電器通過其17家銷售分公司向廣東東莞泰林貿易有限公司等81家單位開具發票或銷售出庫單,並確認收入40,330.54萬元(不含增值稅,下同)。事實上,上述開單、開票並確認收入的商品並無真實交易,相關存貨實物封存於科龍電器的倉庫而未發送給客戶。同時,科龍電器虛轉銷售成本29,724.53萬元和安裝維修費用1,735.94萬元,並少計提存貨跌價准備3,126.24萬元。上述行為導致科龍電器 2002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1,996.31萬元。

2.2003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30,483.86萬元,虛增利潤8,935.06萬元

2003年11月至12月,科龍電器向合肥市維希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維希)開具發票或銷售出庫單並確認收入30,483.86萬元。事實上,上述開單、開票並確認收入的商品並無真實交易,相關存貨實物封存於科龍電器的倉庫而未發送給客戶。同時,科龍電器虛轉銷售成本20,321.36萬元和安裝維修費用1,792.55萬元,並少計提存貨跌價准備565.11萬元。上述行為導致科龍電器2003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8,935.06萬元。

3.2004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51,270.29萬元,虛增利潤12,042.05萬元

2004年,科龍電器及其16家銷售分公司向合肥維希、武漢長榮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長榮)等66家客戶開具發票或銷售出庫單並確認收入51,270.29萬元。事實上,上述開單、開票並確認收入的商品並無真實交易,相關存貨實物封存於科龍電器的倉庫而未發送給客戶。同時,科龍電器虛轉銷售成本36,331.49萬元和安裝維修費用3,142.82萬元,並少計提存貨跌價准備246.07萬元。上述行為導致科龍電器2004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2,042.05萬元。

(二)2003年至2004年,科龍電器通過虛構與珠海德發空調配件有限公司、珠海隆加製冷設備有限公司的廢料銷售業務虛增年度報告的利潤

1.2003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2,002.52萬元

2003年12月24日,江西科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科龍電器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科龍)將900萬元資金劃入珠海德發空調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德發),2003年12月26日,珠海德發將900萬元資金劃入廣東科龍配件有限公司(科龍電器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科龍配件)作為支付廢料購買資金,科龍電器偽造了廢料出倉單等憑證,確認科龍配件其他業務收入903.61萬元。2003年12月24日,江西科龍將1,100萬元資金劃入珠海隆加製冷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隆加),當月,珠海隆加向廣東科龍冰箱有限公司(科龍電器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科龍冰箱)、廣東科龍空調器有限公司(科龍電器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科龍空調)分別匯入600萬元、500萬元作為支付廢料采購款。科龍電器偽造了廢料出倉單等憑證,確認科龍冰箱其他業務收入599.41萬元,確認科龍空調其他業務收入499.5萬元。上述行為導致科龍電器2003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2,002.52萬元。

2.2004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2,833.86萬元

2004年12月15日,江西科龍劃款1,760萬元至珠海隆加,劃款1,240萬元至珠海德發。當月,珠海隆加分別向科龍冰箱、廣東科龍冷櫃有限公司(科龍電器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科龍冷櫃)和科龍空調匯入資金945萬元、260萬元、555萬元。科龍電器偽造了廢料出倉單等憑證,確認科龍冰箱其他業務收入945.32萬元,確認科龍冷櫃其他業務收入262.85萬元,確認科龍空調其他業務收入556.07萬元。當月,珠海德發向科龍配件匯入503萬元,科龍電器偽造了廢料出倉單等憑證,確認科龍配件其他業務收入489.84萬元,並計提壞賬准備157.22萬元;珠海德發還向科龍電器匯入737萬元,購買報廢空調樣機,科龍電器直接沖減2004年的樣機費用737萬元。上述行為導致科龍電器2004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2,833.86萬元。

(三)2003年,科龍電器通過少計壞賬准備虛增年度報告的利潤

科龍電器將2003年期末對廣州市海珠區騰遙電器有限公司應收賬款余額122.14萬元和對東莞市虎門供銷社粵華家電公司應收賬款余額-472.1萬元合並進行賬齡分析,少計提對廣州市海珠區騰遙電器有限公司應收賬款壞賬准備122.14萬元。科龍電器將2003年期末對深圳市新楚源電器有限公司應收賬款余額476.46萬元與應收電白縣水東遠東家電商場余額-51.19萬元合並進行賬齡分析,且部分賬齡劃分錯誤,少計提對深圳市新楚源電器有限公司應收賬款壞賬准備70.14萬元。科龍電器將對順德市龍涌五金交電有限公司賬齡一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全部劃分為三個月以內賬齡,少計提壞賬准備262.97萬元。科龍電器將對大慶海浪物資貿易公司2003年期末應收賬款余額全部作為三個月以內賬款,少計提壞賬准備60.3萬元。上述行為導致科龍電器2003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515.55萬元。

(四)2003年,科龍電器通過少計訴訟賠償金虛增年度報告的利潤

2003年12月10日至16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科龍電器與部分員工勞動的合同糾紛案件作出一系列終審判決,判定科龍電器應當向227名員工支付生活補助費、案件受理費用等共計393.92萬元,科龍電器未將上述費用計入2003年損益。上述行為導致科龍電器2003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393.92萬元。

二、科龍電器2003年年度報告現金流量表披露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2003年,科龍電器將產品在科龍電器及其子公司之間互相買賣,並以此貿易背景開具銀行承兌票據和商業承兌票據到銀行貼現,獲取大量現金。科龍電器的現金流量匯總表並未如實反映上述現金流。經統計,科龍電器2003年年度報告合並現金流量表少計借款所收到的現金 302,550萬元,少計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213,573萬元,多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88,976萬元。

三、科龍電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會計政策變更等重大事項,也未披露與關聯方共同投資、購買商品等關聯交易事項。

(一)科龍電器2002年年度報告未披露維修保證金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2002年9月,科龍電器變更了維修保證金會計核算政策。科龍電器未在2002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會計政策變更的內容、理由及影響數。

(二)科龍電器對涉及廣東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原順德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格林柯爾)所持科龍電器股份的重大事項未履行臨時報告和公告義務,也未在200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2004年10月11日,廣東格林柯爾、顧雛軍、格林柯爾采購中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格林柯爾)與中國農業銀行深圳羅湖支行(以下簡稱羅湖農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廣東格林柯爾為深圳格林柯爾在該行最高額為26,000萬元的債務提供擔保,在該合同約定的擔保期間內,廣東格林柯爾保證其持有的科龍電器26.43%股份不得向第三方質押、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處分;如果違反約定,深圳格林柯爾須將未結清銀行承兌匯票及未結清信用證的保證金提高至100%。根據上述保證,羅湖農行對開票、開證收取的保證金比例為20%。科龍電器對上述重大事項未履行臨時報告和公告義務,也未在200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三)科龍電器2002年、2003年年度報告未披露江西科龍與關聯方江西格林柯爾資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格林柯爾)共同投資的事項,2003年、2004年年度報告未披露使用關聯方巨額資產的事項

2002年5月,江西格林柯爾與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訂《進區協議》,約定開發區「全力支持格林柯爾資本公司興辦格林柯爾—科龍家電工業項目」。2002年10月,江西格林柯爾作為投資主體興建廠房,江西科龍作為投資主體在上述廠房內投巨資興建十二條空調生產線,並於2003年11月投入試生產,當年產量4,000多套,2004年產量達30多萬套。科龍電器未在2002年、2003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共同投資事項,也未在2003年、200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使用關聯方資產的事項。

(四)科龍電器2004年年度報告未披露珠海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科龍)與關聯方珠海格林柯爾(工業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格林柯爾)共同投資事項

2003年5月18日,順德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與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政府簽訂《格林柯爾工業園項目協議書》。根據該協議,2003年9月24日,珠海格林柯爾成立,2004年2月,珠海科龍成立。此後,珠海格林柯爾在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青灣工業區內修建廠房,珠海科龍在此廠房內投資建設冰箱生產線及相關設備。科龍電器未在200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事項。

(五)科龍電器對向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菱電器)采購冰箱等產品791.39萬元的關聯交易事項未履行臨時報告和公告義務,也未在2003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2003年5月2日,科龍電器與美菱電器簽定《OEM產品生產合同》,約定科龍電器在2003年8-12月期間向美菱電器采購冰箱等產品共計791.39萬元(含17%增值稅)。2003年5月29日,順德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與合肥美菱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簽署協議,受讓該公司持有的美菱電器20.03%股份,成為美菱電器第一大股東。7月5日顧雛軍擔任美菱電器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依據上述合同,科龍電器實際支付貨款701.14萬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尚有90.25萬元未支付。科龍電器對上述關聯交易未履行臨時報告和公告義務,也未在2003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六)科龍電器對科龍空調從江西科盛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盛工貿)購買格林柯爾R411C製冷劑的關聯交易事項未履行臨時報告和公告義務,也未在200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2004年10月25日,科龍空調與關聯方科盛工貿簽訂購買95噸製冷劑協議,11月22日,科盛工貿將95噸格林柯爾R411C製冷劑送達科龍空調倉庫,2005年4月6日,科龍電器支付貨款1,282.5萬元。科龍電器對上述事項未履行臨時報告和公告義務,也未在200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顧雛軍、嚴友松、張宏、方誌國在審議通過科龍電器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報告正文及摘要的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姜寶軍在審議通過科龍電器2002年、2003年年度報告正文及摘要的監事會決議上簽字。顧雛軍、李志成、晏果茹在科龍電器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報告中分別作為企業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字。顧雛軍為科龍電器時任董事長;嚴友松為科龍電器時任董事、營銷副總裁,廣東科龍空調器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宏為科龍電器時任董事,江西科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李志成為科龍電器時任財務總監、公司秘書;姜寶軍為科龍電器時任首席財務官、財務督察、監事會主席;晏果茹為科龍電器時任財務資源部副總監;方誌國為科龍電器時任董事。顧雛軍組織、領導、策劃、指揮了科龍電器上述全部違法行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嚴友松、張宏、李志成、姜寶軍、晏果茹、方誌國分別對其參與、知悉的違法行為或者審議通過的相關年度報告負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我會認定上述事實的主要證據有:1、科龍電器及其相關子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科龍電器2002年至2004年的公告文件、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科龍電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科龍電器關於當事人的任職文件。2、科龍電器及其子公司2002年至2004年的電子賬光碟、財務報告、總賬、明細賬、會計報表、記賬憑證以及對財務問題的專項說明。3、科龍電器財務部門關於年終壓貨的通知、會議紀要、統計表,虛假出庫單、虛假財務憑證,物流盤點表和說明,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調賬資料,公司關於壓貨的說明,分公司關於壓貨統計表和說明,合肥維希與武漢長榮的工商登記資料、驗資報告、會計資料,營銷部門《關於從C/W公司開單發貨的通知》。4、珠海德發與珠海隆加的工商登記資料、驗資報告、會計資料,江西科龍資金流向科龍冰箱、科龍空調、科龍配件的憑證,科龍電器關於廢料銷售的說明,虛假出庫單,財務調賬分錄。5、科龍電器2003年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應收賬款明細賬,《三項准備計提指引》,科龍電器及有關人員關於賬齡問題的說明。6、勞動糾紛判決書,賠償金劃款憑證,科龍電器關於勞動訴訟披露及列支情況的說明。7、科龍電器及其子公司2003年有關貸款的董事會決議、與銀行的融資協議、三方信貸協議,科龍電器及其子公司票據及貼現憑證,科龍電器會計分錄、明細賬,科龍電器對現金流量表的說明。8、科龍電器《關於2000-2001年保修准備的說明》,科龍電器關於2000-2003年維修保證金相關會計資料。9、《最高額保證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羅湖農行貸款批復通知書和信貸業務運作審批表,廣東格林柯爾與羅湖農行簽訂的債務債權合同,相關票據及開票資料。10、江西科龍與江西格林柯爾的工商登記資料,科龍電器關於投資江西科龍的董事會決議,《進區協議》,有關土地出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江西科龍關於項目的說明、建設用款憑證,江西格林柯爾資金情況說明、建設用款憑證。11、珠海科龍與珠海格林柯爾的工商登記資料,珠海格林柯爾2004年會計資料,珠海科龍項目預算和建設用款憑證,土地出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12、《OEM產品生產合同》、科龍電器采購冰箱的付款憑證,增值稅發票,美菱電器的股權收購文件,關於顧雛軍在美菱電器任職的文件。13、科盛工貿的工商登記資料、驗資報告,采購合同,科龍電器的提貨單、化驗單、入庫單、付款憑證、發票、會計分錄,科龍電器購買R411C製冷劑清單。14、調查人員對當事人及有關人員的談話筆錄,當事人及有關人員提供的說明等證據。15、科龍電器及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據。

我會認為,科龍電器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原《證券法》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構成原《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所述的「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的行為。本會依據原《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對各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同時,對於我會調查中發現的顧雛軍等人侵佔、挪用科龍電器巨額財產等涉嫌犯罪行為,我會已將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同時,依據《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第四條,「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或對該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認定其為市場禁入者:……(二)公司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或在信息披露時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第五條,「被認定為市場禁入者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自中國證監會宣布決定之日起,3至10 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情節特別嚴重的,永久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我會決定:

一、認定顧雛軍為市場禁入者,自本會宣布決定之日起,永久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二、認定嚴友松、張宏為市場禁入者,自本會宣布決定之日起,10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三、認定李志成、姜寶軍、晏果茹、方誌國為市場禁入者,自本會宣布決定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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