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定增是怎麼回事上市公司怎麼才可以發定增
定增,就是給幾個大佬,創始人,高管啥的股票,從他們那兒募集資金版用於公司做大權做強。這個股票價格一般比市場上交易價格要低不少,方便1、2年之後高價賣給散戶賺錢。
上市公司定增,一般是公司有一個項目要投資建設,比如說收購,擴大生產,多元化啥的,反正就是這些事兒,只要報批給證監會通過了,就OK了。
B. 定增什麼意思
定增全稱為定向增發,指的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實際上就專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屬已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如今的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C. 一般證監會審核增發需要多少時間
1、一般證監會審核增發,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核准或內者審容批的,應作出說明。
2、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
(一)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二)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三)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
(四)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3、《證券法》第二十四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D. 非上市公司定增是什麼意思
定增全稱為定向增發,指的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是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背景下推出的一項新政。非公開發行還將成為股市並購的重要手段和助推器。這里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大投資人(例如外資)欲成為上市公司戰略股東、甚至成為控股股東的。
以前沒有定向增發,它們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東購買股權(如摩根斯坦利及國際金融公司聯合收購海螺水泥14.33%股權),新股東掏出來的錢進的是大股東的口袋,對做強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
相信只要有幾家企業帶頭,整個市場就可大大活躍起來,並從中創造出多姿多彩的各種新概念和新題材。另一種是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後去購並他人,迅速擴大規模。
(4)證券法定增擴展閱讀:
2006年2月,之前定增中止過的鞍鋼股份成功實施定增,拉開了定增盛宴的大幕。2006年5月8日,隨著我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已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新股再融資進行定向增發的制度正式建立。
伴隨著國內牛市的號角,2006年起我國資本市場得到迅速發展,投資者對優質上市公司的定增認購積極。股權分置改革逐步推進,控股股東的股票可以上市流通,大股東參與定增的熱情增加。
E. 證券公司定增業務是什麼,證券公司定增業務是什麼資訊
定增全稱為定向增發,指的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是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背景下推出的一項新政。
F. 股票定增是什麼意思
股票定增又稱為定向增發,是指向有限數目的資深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發行債券或股票等投資產品,有時也稱「定向募集」或「私募」,發行價格由參與增發的投資者競價決定,發行程序與公開增發相比較為靈活。一般認為,該融資方式較適合融資規模不大、信息不對稱程度較高的企業。中國在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上市公司較多採用此種股權融資方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80%,發行股份6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18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0-12-1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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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所有的定增方案最終都能實施嗎為什麼
不是所有的定增方案最終都能實施。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版:中國證監會依照權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
(一)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二)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三)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2個月應該公布證監會通過,可以適當推遲幾天,因為上市公司補充材料的時間不能計算在2個月時間內)
(四)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這個過程一般需要1個月)
《證券法》第二十四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這個一般是重大項目,普通項目2個月夠了),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H. 非公開發行和定增的區別與聯系是什麼
根據《證券法》第十條,證券發行包括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而公開發行又包括「不定向」和「定向」超過200人;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非公開發行」是和「公開發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辦法第37條);如果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東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否則,應由證券公司承銷(辦法第49條),承銷時當然可以詢價,但仍然是非公開發行。比如諾普信(002215)於2010年3月非公開發行時,即向91名特定對象發出《認購邀請書》,最後確定了8家。
「定向增發」,則沒有任何方法律法規對他有準確定義。定向增發是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3條關於「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簡稱「增發」)」的規定對應的。從而定向增發可以理解為只面向特定對象再發新股。與公開發行相比,定向增發和公開增發都是新股的增量發行,對其他股東的權益財有攤效應。但是定向發行和公開增發有著本質的區別:
1.定向增發的目的是為了進行重組和並購,而不是從公眾投資者手中籌資。
2.定向增發的對象是特定人,而不是廣大社會公眾投資者。
3.定向增發的對價不限於現金,還包括非現金資產(包括權益)、債權等,而富公開增發必須以現金認購。
4.由於特定人不同於社會公眾投資者,不需要監管部門予以特殊保護,定向增發的條件可不受《公司法》關於三年連續盈利及發行時間間隔的限制。
5.定向增發不需要承銷,成本和費用相對較低。
綜上所述,從理論上講非公開發行是向不股超過10人發行,一定是定向增發;但是定向增發,可能向10人以下(這時是非公開),或者10人以上、200人以下(比如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私募),也可能向超過200人發行(根據證券法屬於公開發行),因此,定向增發不一定是非公開發行。
但是,實務中,由於歷史的吧原因(《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2006年才出,非公開、定增才予以明確,之前使用比較混亂),也由於定向增發超過10人,甚至超過200人比較少見,投行人事把上市公司非公開和定向增發等價混用。實務中也有人認為非公開融資的意味濃一些,而定增更側重引入戰略投資者。
I. 股票的定增是什麼意思
定增全稱為定向增發,指的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如今的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在2006年證監會推出的《再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以及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外,沒有其他條件,這就是說,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也可申請發行。
非公開發行的最大好處是,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由於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提出非公開增發計劃、並且已經被大投資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會有較好的成長性。
非公開發行還將成為股市並購的重要手段和助推器。這里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大投資人(例如外資)欲成為上市公司戰略股東、甚至成為控股股東的。以前沒有定向增發,它們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東購買股權(如摩根斯坦利及國際金融公司聯合收購海螺水泥14.33%股權),新股東掏出來的錢進的是大股東的口袋,對做強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相信只要有幾家企業帶頭,整個市場就可大大活躍起來,並從中創造出多姿多彩的各種新概念和新題材。另一種是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後去購並他人,迅速擴大規模。
J. 關於《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的疑問定向增發受這條法律的限制嗎
在這種條件下,增發與買賣股票並不相同。
大股東定向增發股份所獲版收益並不歸公司所有。權
證券法47條指的是在二級市場(交易市場)買賣。
而定向增發是在一級市場(發行市場)。
如果大股東在賣出股票前事先知道上市公司要定向增發,通過買賣股票獲利,則構成內幕交易,甚至是操縱市場(大股東坐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