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楊百萬早年是怎麼「倒賣」國債的
——楊百萬評早期生活
楊百萬的第一桶金來自國債買賣。
「我是1988年3月28日從工廠辭職的,把自己的鐵飯碗扔下之後,在家裡躺了兩個禮拜,琢磨該干哪一行。」在楊百萬回憶中,那兩周做的另外一件事情,就是看報紙——他訂了市場上所有能買到的報紙,一共73張。在4月初的一天,一條新聞引起了他的注意:1988年4月21日,中國將開放國庫券交易。
「我看過電影《子夜》,只要有證券交易,就有高低價。雖然我們是社會主義經濟,但證券交易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只要存在,就一定會有高有低……」楊百萬稱,當時他就「傻」想,或許能從差價中賺上一筆。
在首個交易日,楊百萬,不,是楊懷定,拿著兩萬元錢到了交易所,站在交易所的門口,他算了一筆賬:國庫券1985年的開盤價104元,利息率15%,如果2萬元全部買下,一年就有3000元。「當時存在銀行的利率是5.4%,全年利息1080元。那多出來的近2000元,早已超出我在工廠的工資。」於是他把所有的錢都買了國庫券。
「買是買了,但是心裡忐忑不安,害怕跌。下午就迫不及待地跑去交易所看行情,一看,發現漲到112元了,我趕緊賣了,賺了800元。」一年的工資到手了,楊懷定心放寬了些,又開始突發奇想:如果我能把104元的國庫券買回來,再以112元的價格賣出去,不就可以賺錢了嗎?由於當時全國有7個城市都開放了國庫券交易,楊懷定決定要打聽一下其他城市的行情。「但是那時候國庫券行情屬於國家機密,但當天的《解放日報》報道了上海的開盤價和收盤價,依此類推,各地的黨報一定會報當地的行情。」楊懷定立即跑到了上海圖書館,翻看全國各地的黨報,終於查到,安徽合肥當日國庫券開盤價94元,收盤價98元。
連夜去合肥!一個來回,20000元的本錢一下子變成了22000多元。跑了幾次以後,楊懷定決定借錢,在把所有親朋好友的錢都借了之後,他手頭有了14萬元現金,開始背著更多的錢往返於合肥和上海之間。隨著投入的錢越來越多,楊懷定每一個往返所賺的錢也越來越多,每次到家,就是和老婆頭對著頭數錢。
「那時候只有10元面值的人民幣,那時候沒有點鈔機,我們嘩啦嘩啦地數錢,真的數到手抽筋,而且神經高度刺激。當時我吃4粒安眠葯,晚上也只能睡兩個小時。錢的力量太大了!」而通過這種螞蟻搬家的方式,一年之間,楊懷定變成了楊百萬。
專做「傻事」只為吃顆定心丸
錢給楊懷定帶來了興奮和激動,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在身家超過百萬半年之後,楊百萬便聲名在外了,因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每天80萬的成交量中,有四分之一來自楊懷定,證券所納悶:他究竟為何會有那麼多的國債券?
「查一查制度上是否有什麼漏洞,為什麼楊百萬賺得比我們證券公司還多。」當時上海市高層領導的批示,讓楊百萬一度感到不安。「當時最大的擔心是有一天有人來割資本主義尾巴。」如何才能避免發生這樣的情況?楊百萬天天想,之後做了其他「倒爺」眼中的幾件「傻事」。
「我先去了稅務局,那天正好是局長接待日,我說,我是小平同志說的先富起來的人,我要交稅。」報上「楊懷定」的名字,局長驚嘆:你就是楊懷定啊,我們早就注意你了。但是國庫券的稅是免掉的,從事國庫券交易也不用交稅。
楊懷定又跑到人民銀行,要求接受黨和國家的教育。買賣國庫券到底合法不合法?接待的同志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復,而是反問楊百萬「你覺得呢?」楊百萬隨即拿出事先准備好的《金融時報》,指出在開放國債市場首日,人民銀行總行發出的「歡迎公民隨時買進隨時賣出」的鼓勵。「我是公民,我做的事情就是隨時買進隨時賣出,那就應該是『合法的』。」
以上是楊百萬為賺到的錢所做的工作,而為了確保自己之後的買賣有理有據,他跑到公安局,以每月600元的工資請了兩名公安人員為其當保鏢。「說實話,不是為了保護自己,而是為了給自己留條後路,哪怕今後真有什麼狀況,也能說是在人民公安的監督下所做的事情,總不至於給太嚴重的處分。」
對於自己最初的百萬身家,楊懷定並不覺得有什麼了不起,但這幾件「傻事」,卻是楊百萬引以為豪的。「我的戰略步驟把人震撼了。」
「1993年到2002年,從事證券交易不再是外人眼中的『投機行為』。當炒股成為養家糊口的工具,我研究市場,分析心理,真正轉變為一個投資者。」
『貳』 倒賣火車票可定為有價證券罪嗎
倒賣車票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 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井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罰金。
『叄』 倒賣股票信息犯法嗎
關鍵是看你這「別人」信息的來源。如果他是某公司高管或證券管理部門相關人員知道的某些內幕信息。那他就犯法,你也跟著犯法了。
要是他是通過這個分析那個分析,分析出來的。那他就不犯法。當然你也就不犯法。
『肆』 證劵公司自己跟自己倒賣股票需要交手續費嗎!
證券公司自己交易屬於「自營業務」,不需要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