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一個企業需要有多少人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書
目前股權類私募要求2個法人代表和風控總監,證券類要求4個法人代表、風控、基金經理、市場經理,當然在目前越來越難的情況下,有證的越多越好。
2.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需要提交外包協議嗎
2016年2月5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規定了最新私募基金登記、備案規定,強化私募基金行業管理,信息報告義務,並要求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必須提交法律意見書。包括大成律師事務所在內的18家律師事務所被基金業協會網站公示為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出具法律意見書服務機構。
一、哪些屬於需要登記備案的私募基金?
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私募基金包括面向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以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對象進行投資的,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
按照《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014年2月7日,基金業協會實施《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下簡稱《登記備案辦法》,詳細規定了登記備案操作。截至到2016年3月10日,在基金業協會辦理登記備案的基金類別有:
私募證券基金(自主發行);
私募證券基金(顧問管理);
私募股權基金
創業投資基金
其他私募基金
二、不辦理登記、備案的法律責任與後果
按照《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辦理登記、備案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此外,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基金,將不能開具證券投資賬戶。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三、基金業協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最新內容
2016年2月5日,基金業協會在上述《管理辦法》、《登記備案辦法》的基礎上,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下簡稱《規范登記公告》」公告加強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規范內部管理以及規范信息披露的義務和要求,有以下四個方面的規定要求:
一)、取消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基金業協會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此前發放的紙質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及登記電子證明不再作為辦理相關業務的證明文件,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及時履行了備案登記及登記備案的最新情況,以基金業協會網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匯」手機APP客戶端公示情況為准。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進行基金募集時,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公開宣傳由基金業協會公示的已備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另外,自《規范登記公告》發布之日(即2016年2月5日)起,中國基金業協會暫不辦理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以及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
二)、加強信息報送有關要求,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基金產品備案,管理人應當即使履行信息報送義務
1、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2、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4、被注銷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實業務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義務,明確了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的法律責任和後果:
1.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
2.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累計達2次的,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後,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3、本次《規范登記公告》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還與工商部門的信息公示形成聯動,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滿3年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不予登記。
此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財務報告需經審計。在《規范登記公告》頒布之前,登記系統對於是否需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審計報告並未作強制要求及並未明確未提交的後果,本次《規范登記公告》明確規定:
1、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對外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2、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將不予登記。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需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規范登記公告》首次將律師出具法律意見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及產品備案的必備資料。根據《規范登記公告》,在下列情況下,需要提交法律意見書:
1.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需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申請材料。
2.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按照要求補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3.已登記且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將視具體情形要求其補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4.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應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
6. 法律意見書應當就以下內容發表明確意見(具體參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
(1)申請機構是否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並有效存續。
(2)申請機構的工商登記文件所記載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屬性密切相關字樣;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中是否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註:根據《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如果名稱和經營范圍未包含上述列舉的字眼,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
(3)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機構的工商經營范圍或實際經營業務中,是否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根據《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防範利益沖突的要求,對於兼營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 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業務的申請機構,這些業務與私募基金的屬性相沖突,容易誤導投資者。為防範風險,基金業協會對從事與私募基金業務相沖突的上述機構將不予登記。)
(4)申請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申請機構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請說明穿透後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基金業協會的規定。
(5)申請機構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若有,請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冊信息,以及實際控制人與申請機構的控制關系,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能夠對機構起到的實際支配作用。
(6)申請機構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業、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業)、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若有,請說明情況及其子公司、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7)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
(8)申請機構是否已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經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包括(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內控制度的具體要求請參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此前已經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相關管理制度也應根據該指引修訂完善。)
(9)申請機構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並說明其外包服務協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風險。
(10)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置是否符合基金業協會的要求。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11)申請機構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申請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是否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是否在資本市場誠信資料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是否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
(12)申請機構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的情況。
(13)申請機構向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
(14)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四、私募基金高管必須取得基金業從業資格
《規范登記公告》首次明確了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1.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由此可見,創業投資基金等類基金可適當放寬要求。
3.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4.基金從業資格可通過考試方式取得,也可以通過認定方式取得。3類情況可以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1)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2)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3)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擬通過上述第1、2情形的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還應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5.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6.已登記的私募管理人,需於2016年12月31日前,整改高管人員的基金從業資格情況。逾期,暫停產品備案及重大事項變更申請。
3.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從業人員管理系統裡面,個人截至2017年4月10日是否還不能進行個人注冊登記
好像還不可以,我也在等個人登記。
4月5號新升級的系統有說:從業人員管理平台個人入口還沒有開通,該入口應該是預備給未在機構任職的基金從業人員進行登記的,但目前該功能還未開放。
4. 怎樣辦理股權投資基金備案
一、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的性質?
答: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並履行行業自律監管職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投資者進行私募基金投資時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
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的范圍?
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應當履行基金備案手續。
三、登記備案信息提交後,經多長時間辦理通過?
答:協會在收齊機構的申請材料及書面承諾函後,立即開展登記工作。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除暫緩登記情形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同時相應辦理會員入會手續。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四、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是否對外公示?
答:協會將會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並接受社會監督。全部公示信息系由經登記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1)基金管理人公示。包括基金管理人名稱、注冊地址、成立時間、登記時間、登記編號、企業性質、注冊資本/認繳資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姓名及工作履歷、其他高管人員姓名、具有從業資格的員工人數、機構網址等基本信息。
(2)私募基金公示。包括私募基金名稱、基金編碼、幣種、成立時間、備案時間、基金類型、運作狀態、基金管理人名稱、管理類型、託管人名稱、主要投資領域等基本信息。
(3)從業人員公示。包括從業人員姓名、從業資格證書編號、注冊變更記錄等基本信息。
五、私募基金從業資格的認定標准及從業人員注冊程序?
答: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事先確認本機構報送的從業人員注冊信息符合《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並承擔核實責任。協會將予以進一步核對。如發現注冊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協會將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採取相應自律處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六、外資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是否納入登記備案范圍?
答:境內注冊設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境外注冊設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暫不納入登記范圍。
七、自然人是否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八、實繳資本未到位的機構能否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
九、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承諾保底保收益?
答:私募基金不得違規承諾保底保收益。基金業協會正在制定私募基金相關業務規范。
十、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是否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如不登記有何後果?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否則,不得從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活動。基金業協會與中國證監會已建立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共享和定期報告機制。已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4月底以前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到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手續。對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應提供各項服務;對於未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國證監會將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十一、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答:目前證監會正在制定合格投資者認定標准。在證監會有關規定出台之前,協會建議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符合以下條件的投資者募集資金: (1)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十二、沒有管理過基金的機構可否在協會登記?
答:協會優先登記有管理基金經驗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申請。對於沒有管理過基金的申請機構,協會除核對其是否如實填報申請材料、申請機構及其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的誠信信息外,還將通過約談高管人員、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核查。對於符合以下條件的此類機構,協會予以辦理登記:一是高管人員具有相應的投資管理從業經歷;二是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三是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5.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第四章 人員管理
第十五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基金從內業人員基本信息及變容更信息。
第十六條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
(三)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
第十八條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基金業協會或其認可機構組織的執業培訓。
6.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中哪些高管必須有基金從業資格
法人必須有基金從業資格,其他無所謂,並且必須兩名以上基金從業資格,越多越好,更容易通過備案。
7. 機構申請注冊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的條件
能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證的機構需要先申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系統用戶,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普通會員。基金業協會將在收到會員單位書面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將系統用戶名和密碼發送到會員單位系統管理員預留的郵箱。
基金行業機構負責本機構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各機構內部應指定資格管理員負責本機構從業資格管理工作。如從業人員的個人賬號開立、基本信息注冊登記及變更、離職備案信息、誠信信息等進行審核與維護。
中國基金業協會普通會員包括哪些機構?
根據2017年1月1日實施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協會會員包括普通會員、聯席會員、觀察會員和特別會員。
一、普通會員包括下列機構:
(一)從事公開募集基金業務的基金管理人(以下簡稱公募基金管理人),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及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從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其他機構;
(二)基金託管人,包括依法設立並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
(三)符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從事非公開募集基金業務的基金管理人(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管理人);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請成為普通會員:
①自成為觀察會員之日起滿一年;
②最近一年在協會備案的基金規模在二十億元以上,或者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規模在三億元以上;
③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及協會自律規則的行為。
④受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各類金融機構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金融機構)在協會備案的私募資產管理業務規模在二十億元以上的。
成為會員可享受各項僅針對會員的服務。如信息咨詢、資格公示和查詢業務等,可及時接收訊息,與業內會員深入交流,參與相關自律規則的制定等。
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條件
基金從業資格注冊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號)等規定,從業人員在從事基金業務活動前應注冊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通過從業資格考試;
(2)已被機構聘用;
(3)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處罰;
(4)未被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採取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滿;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6)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相關科目考試後,在四年內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超過四年未通過機構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的,需在注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後續培訓學時或重新參加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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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暫不參加本次年檢 什麼意思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法(試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私募投資基金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第三條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按照本法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私募基金備案,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進行自律管理。第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提供私募基金登記和備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證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登記第五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第六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第七條登記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申請登記期間,登記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告知基金業協會並變更申請登記內容。第八條基金業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第九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結登記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成立時間、登記時間、住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誠信信息。公示信息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管理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基金資產安全的保證。第十條經登記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基金管理人登記。第三章基金備案第十一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統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第十二條私募基金備案材料不完備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第十三條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結備案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稱、成立時間、備案時間、主要投資領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等基本信息。第十四條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第四章人員管理第十五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基金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及變更信息。第十六條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一)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三)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第十八條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基金業協會或其認可機構組織的執業培訓。第五章信息報送第十九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相關信息,包括基金規模、單位凈值、投資者數量等。第二十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非證券類私募基金的相關信息,包括認繳規模、實繳規模、投資者數量、主要投資方向等。第二十一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或合夥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受託管理享受國家財稅政策扶持的創業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還應當報送所受託管理創業投資基金投資中小微企業情況及社會經濟貢獻情況等報告。第二十二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更;(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合夥人發生變更;(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並;(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六)可能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第二十三條私募基金運行期間,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一)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化;(二)投資者數量超過法律法規規定;(三)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發生變更;(五)對基金持續運行、投資者利益、資產凈值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第二十四條基金業協會每季度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從業人員及私募基金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中國證監會報告。第六章自律管理第二十五條基金業協會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類型設立相關專業委員會,實施差別化的自律管理。第二十六條基金業協會可以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實施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提供有關的資料和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配合檢查。第二十七條基金業協會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誠信檔案,跟蹤記錄其誠信信息。第二十八條基金業協會接受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從業人員的投訴,可以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進行處理。第二十九條基金業協會可以根據當事人平等、自願的原則對私募基金業務糾紛進行調解,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第三十條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存在以下情形的,基金業協會視情節輕重可以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採取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上海契石財富-六八七八-五零二七,公開譴責、暫停受理基金備案、取消會員資格等措施,對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採取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從業資格等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移交中國證監會處理:(一)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及本法規定;(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及其他信息報送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及時填報業務數據或者進行信息更新的,基金業協會責令改正;一年累計兩次以上未按時填報業務數據、進行信息更新的,基金業協會可以對主要責任人員採取警告措施,情節嚴重的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9. 私募備案最嚴出資要求 如何進行私募備案
2016年2月5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明確了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部分重大事項變更,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中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該規定的出台標志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進入新的階段。
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協會通過發布系列問答、指引,組織培訓,以及安排律師事務所、管理人代表答疑等多種方式,使私募基金管理人、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備案的要求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協會鼓勵並支持優質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對於資質薄弱、專業化程度低的申請人保持了審慎的態度。
一、高管資格
高管必須至少有2名以上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其中法定代表人必須有從業資格,總經理、風控負責人之一必備基金從業資格。
高管必須是「從業人員管理系統」中進行了從業資格注冊或個人信息登記的自然人。
二、經營范圍
按上述注冊的要求即可。
三、注冊資本
實繳資本能保證公司運營超過6個月時間,好超過注冊資本的25%及300萬。
四、辦公條件
需要有實際的辦公地址,200平以上,能滿足公司所有員工正常辦公,以及適當的辦公設備。根據中基協新改版通知,系統中需要上傳機構所在寫字樓圖片及機構前台圖片。
五、從業人員
好有10名以上(持證少5人)的員工,組織架構有:總經理、投資部、風控部、市場部、人事行政部、財務部等,各1-2名員工,其中總經理,風控負責人,投資經理好是全職。
六、制度性文件
根據監管要求及公司自身情況,編寫制度性文件,一般有20個左右制度性文件,協會必備制度為9-11個。
以下文件必備:
1.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2.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
3.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管理制度
4.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
5.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批流程制度
6.內部交易記錄制度
7.防範內幕交易及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
8.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
9.公平交易制度
10.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10. 私募基金牌照登記需要多少基金從業人員
私募基金牌照登記需要多少基金從業人員?
申請私募證券基金備案需要三名基金從業人員,專其他三類需要兩名屬基金從業人員。這是協會給的最低要求。就是說沒有達到數量的話無法提交。
但是從申請實際操作中來看,按著協會的底線來操作被駁回的次數越來越多。尤其是證券投資基金申請。即便是提供的人員質量極高好像也很吃力。畢竟人員數量太少本身就是一個缺憾。
最終建議,其實申請私募基金牌照最大的變數就是人員,其他提交的數據都是固定的、不會兩樣的。只有人員情況是要評估的、審查的。比如你的從業經歷、教育水平等等,驗資報告不管怎麼做都是那個樣子,不是一回事。建議申請證券投資基金提供最少4名人員。其他三類提供三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