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金從業考試資格考試2015年12月違紀真的會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嗎
現將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第二次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截至報名日,年滿 18 周歲;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方式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於2015年11月11日18:00開始,通過協會官網提供的報名鏈接進行報名,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按照要求報名。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過其他網站進行報名。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5日21:00。
報名前,請先閱讀:2015年12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須知,確認了解報名信息後,點擊進入:2015年12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入口
三、報名繳費
每科考試報名費為人民幣65元,可通過網路在線支付,支付方式詳見報名須知。
已繳費報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試報名結束前可申請退費(詳見報名須知),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參加考試等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
四、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單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鍾。考生可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
五、考試大綱及教材
考試大綱已於2015年7月16日發布。
考試所用教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組編的《證券投資基金》,具體購買方法詳見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從業人員管理」欄目,網址鏈接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JJKSreg/ReadMe/book.html
六、考試方式
(一)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二)考試題型均為單選題,每科題量為100道,每題分值1分,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七、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預計於2015年12月19日、20日舉行。
本次考試在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蚌埠、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佛山、蘇州、汕頭、宜昌、衡陽、徐州、淮安、贛州、金華、溫州、泉州、拉薩等48個城市同時舉行。考生可選擇以上任一個城市參加考試。
八、考試違紀處理
根據《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參加考試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參加考試的,中國基金業協會一年內不受理其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已經參加考試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參加考試人員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取消當場考試成績、禁考一年、禁考兩年、及禁考三至五年的處理,並向考生所在單位通報其違紀違規行為;其行為如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追究刑事責任。基金從業人員發生違規違紀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可依據《基金法》等相關的規定,暫停或取消其從業資格。
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將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納入刑法范疇,在第二百八十四條中新增加了:「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九、其他說明
報考成功的考生,可在12月14日0:00至12月20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列印准考證。具體考試時間、考場地點將在准考證中明示。
考試成績合格可取得成績合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書可在考試平台下載)。
十、特別提示
(一)個別網站和培訓機構謊稱可以提供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真題,騙取考生錢財。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輕信,以免上當受騙。考生發現以提供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真題名義行騙,並掌握確切線索的,可以向協會或當地公安機關舉報。
(二)協會本年度不舉辦考前培訓,不出版考試輔導材料,也從未授權任何機構及個人舉辦相關培訓及出版相關輔導材料。
(三)考試報名、准考證列印及成績查詢的唯一網址為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官方報名網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請考生直接進入上述網頁辦理報名相關事宜。為防止釣魚網站竊取考生個人信息,請考生盡量避免在其他網站通過鏈接的形式跳轉到進入報名網頁。
十一、考試報名咨詢
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列舉了考試常見問題及解答,請考生登錄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查詢;考生也可通過考試報名在線客服咨詢相關問題;或者撥打
Ⅱ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需要提交外包協議嗎
2016年2月5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規定了最新私募基金登記、備案規定,強化私募基金行業管理,信息報告義務,並要求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必須提交法律意見書。包括大成律師事務所在內的18家律師事務所被基金業協會網站公示為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出具法律意見書服務機構。
一、哪些屬於需要登記備案的私募基金?
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私募基金包括面向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以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對象進行投資的,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
按照《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2014年2月7日,基金業協會實施《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下簡稱《登記備案辦法》,詳細規定了登記備案操作。截至到2016年3月10日,在基金業協會辦理登記備案的基金類別有:
私募證券基金(自主發行);
私募證券基金(顧問管理);
私募股權基金
創業投資基金
其他私募基金
二、不辦理登記、備案的法律責任與後果
按照《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辦理登記、備案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此外,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基金,將不能開具證券投資賬戶。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三、基金業協會《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最新內容
2016年2月5日,基金業協會在上述《管理辦法》、《登記備案辦法》的基礎上,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下簡稱《規范登記公告》」公告加強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規范內部管理以及規范信息披露的義務和要求,有以下四個方面的規定要求:
一)、取消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基金業協會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此前發放的紙質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及登記電子證明不再作為辦理相關業務的證明文件,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及時履行了備案登記及登記備案的最新情況,以基金業協會網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匯」手機APP客戶端公示情況為准。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進行基金募集時,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公開宣傳由基金業協會公示的已備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另外,自《規范登記公告》發布之日(即2016年2月5日)起,中國基金業協會暫不辦理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以及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
二)、加強信息報送有關要求,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基金產品備案,管理人應當即使履行信息報送義務
1、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2、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4、被注銷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實業務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義務,明確了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的法律責任和後果:
1.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
2.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累計達2次的,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後,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3、本次《規范登記公告》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還與工商部門的信息公示形成聯動,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滿3年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不予登記。
此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財務報告需經審計。在《規范登記公告》頒布之前,登記系統對於是否需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審計報告並未作強制要求及並未明確未提交的後果,本次《規范登記公告》明確規定:
1、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對外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2、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將不予登記。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需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規范登記公告》首次將律師出具法律意見作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及產品備案的必備資料。根據《規范登記公告》,在下列情況下,需要提交法律意見書:
1.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需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申請材料。
2.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按照要求補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3.已登記且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將視具體情形要求其補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4.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應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
6. 法律意見書應當就以下內容發表明確意見(具體參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
(1)申請機構是否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並有效存續。
(2)申請機構的工商登記文件所記載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屬性密切相關字樣;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中是否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註:根據《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如果名稱和經營范圍未包含上述列舉的字眼,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
(3)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機構的工商經營范圍或實際經營業務中,是否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根據《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七)》,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防範利益沖突的要求,對於兼營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 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業務的申請機構,這些業務與私募基金的屬性相沖突,容易誤導投資者。為防範風險,基金業協會對從事與私募基金業務相沖突的上述機構將不予登記。)
(4)申請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申請機構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請說明穿透後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基金業協會的規定。
(5)申請機構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若有,請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冊信息,以及實際控制人與申請機構的控制關系,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能夠對機構起到的實際支配作用。
(6)申請機構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業、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業)、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若有,請說明情況及其子公司、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7)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
(8)申請機構是否已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經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包括(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內控制度的具體要求請參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此前已經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相關管理制度也應根據該指引修訂完善。)
(9)申請機構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並說明其外包服務協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風險。
(10)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置是否符合基金業協會的要求。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11)申請機構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申請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是否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是否在資本市場誠信資料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是否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
(12)申請機構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的情況。
(13)申請機構向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
(14)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四、私募基金高管必須取得基金業從業資格
《規范登記公告》首次明確了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1.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由此可見,創業投資基金等類基金可適當放寬要求。
3.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4.基金從業資格可通過考試方式取得,也可以通過認定方式取得。3類情況可以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1)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2)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3)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擬通過上述第1、2情形的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還應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5.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6.已登記的私募管理人,需於2016年12月31日前,整改高管人員的基金從業資格情況。逾期,暫停產品備案及重大事項變更申請。
Ⅲ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需要考幾門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包含三個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版
科目二:證券投權資基金基礎知識;
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考生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或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成績合格的,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注冊條件。
協會將根據行業與市場發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調整相關的考試科目。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內部從事基金銷售的人員或者希望從事該職業的外部人員。
報名條件為:
(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Ⅳ 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政策全文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編辦相關通知要求,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自2014年2月7日起正式開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兩年來,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制度得到行業和社會的廣泛認同,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誠實信用為基礎的自律監管體制。
一段時間以來,私募基金行業存在的問題倍受社會各界和監管機構關注。私募基金管理人數量眾多、魚龍混雜、良莠不齊,一些機構濫用登記備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一些機構合規運作和信息報告意識淡薄,一些機構甚至從事公開募集、內幕交易、以私募基金為名的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活動。從上述問題和兩年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工作實踐出發,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受託人義務,促進私募基金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於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鑒於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共享機制已基本建成,為加強對私募基金行業的社會監督,實現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有效、動態管理,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中國基金業協會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中國基金業協會此前發放的紙質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不再作為辦理相關業務的證明文件。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以通過協會官方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最新情況,以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匯」手機APP客戶端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實時基本情況為准。社會公眾和投資者可通過上述兩個官方渠道查詢相關信息。
二、關於加強信息報送的相關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及時備案私募基金
為實現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監管,督促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展業,及時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中國基金業協會對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時備案私募基金提出以下要求: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2、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被注銷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實業務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符合要求的申請機構,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以在官方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該申請機構再次辦結登記手續。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履行信息報送義務
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及時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等信息報送義務。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相關規定,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
2、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累計達2次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違反《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相關規定,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21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2、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
三、關於提交法律意見書的相關要求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部分重大事項變更,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中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對申請機構的登記申請材料、工商登記情況、專業化經營情況、股權結構、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及分支機構情況、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外包情況、合法合規情況、高管人員資質情況等逐項發表結論性意見。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具體適用情形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申請材料。對於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請但尚未辦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機構,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二)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三)已登記且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國基金業協會將視具體情形要求其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四)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應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詳見附件。
四、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基金從業資格相關要求
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符合相關考試成績認可規定情形的,可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擬通過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還應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應當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及《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相關高管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情況,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高管人員資格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持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對外公示該機構相關高管人員的基金從業資格相關情況。
中國基金業協會已發布的有關規定和解釋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准。
特此公告。
Ⅳ 怎樣辦理股權投資基金備案
一、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的性質?
答: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並履行行業自律監管職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投資者進行私募基金投資時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
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的范圍?
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應當履行基金備案手續。
三、登記備案信息提交後,經多長時間辦理通過?
答:協會在收齊機構的申請材料及書面承諾函後,立即開展登記工作。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除暫緩登記情形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同時相應辦理會員入會手續。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四、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是否對外公示?
答:協會將會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並接受社會監督。全部公示信息系由經登記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1)基金管理人公示。包括基金管理人名稱、注冊地址、成立時間、登記時間、登記編號、企業性質、注冊資本/認繳資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姓名及工作履歷、其他高管人員姓名、具有從業資格的員工人數、機構網址等基本信息。
(2)私募基金公示。包括私募基金名稱、基金編碼、幣種、成立時間、備案時間、基金類型、運作狀態、基金管理人名稱、管理類型、託管人名稱、主要投資領域等基本信息。
(3)從業人員公示。包括從業人員姓名、從業資格證書編號、注冊變更記錄等基本信息。
五、私募基金從業資格的認定標准及從業人員注冊程序?
答: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事先確認本機構報送的從業人員注冊信息符合《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並承擔核實責任。協會將予以進一步核對。如發現注冊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協會將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採取相應自律處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六、外資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是否納入登記備案范圍?
答:境內注冊設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境外注冊設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暫不納入登記范圍。
七、自然人是否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八、實繳資本未到位的機構能否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
九、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承諾保底保收益?
答:私募基金不得違規承諾保底保收益。基金業協會正在制定私募基金相關業務規范。
十、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是否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如不登記有何後果?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否則,不得從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活動。基金業協會與中國證監會已建立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共享和定期報告機制。已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4月底以前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到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手續。對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應提供各項服務;對於未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國證監會將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十一、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答:目前證監會正在制定合格投資者認定標准。在證監會有關規定出台之前,協會建議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符合以下條件的投資者募集資金: (1)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十二、沒有管理過基金的機構可否在協會登記?
答:協會優先登記有管理基金經驗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申請。對於沒有管理過基金的申請機構,協會除核對其是否如實填報申請材料、申請機構及其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的誠信信息外,還將通過約談高管人員、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核查。對於符合以下條件的此類機構,協會予以辦理登記:一是高管人員具有相應的投資管理從業經歷;二是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三是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Ⅵ 私模基金備案
一、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的性質?
答: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並履行行業自律監管職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投資者進行私募基金投資時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
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的范圍?
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應當履行基金備案手續。
三、登記備案信息提交後,經多長時間辦理通過?
答:協會在收齊機構的申請材料及書面承諾函後,立即開展登記工作。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除暫緩登記情形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同時相應辦理會員入會手續。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四、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是否對外公示?
答:協會將會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並接受社會監督。全部公示信息系由經登記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1)基金管理人公示。包括基金管理人名稱、注冊地址、成立時間、登記時間、登記編號、企業性質、注冊資本/認繳資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姓名及工作履歷、其他高管人員姓名、具有從業資格的員工人數、機構網址等基本信息。
(2)私募基金公示。包括私募基金名稱、基金編碼、幣種、成立時間、備案時間、基金類型、運作狀態、基金管理人名稱、管理類型、託管人名稱、主要投資領域等基本信息。
(3)從業人員公示。包括從業人員姓名、從業資格證書編號、注冊變更記錄等基本信息。
五、私募基金從業資格的認定標准及從業人員注冊程序?
答: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事先確認本機構報送的從業人員注冊信息符合《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並承擔核實責任。協會將予以進一步核對。如發現注冊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協會將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採取相應自律處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六、外資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是否納入登記備案范圍?
答:境內注冊設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境外注冊設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暫不納入登記范圍。
七、自然人是否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八、實繳資本未到位的機構能否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
九、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承諾保底保收益?
答:私募基金不得違規承諾保底保收益。基金業協會正在制定私募基金相關業務規范。
十、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是否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如不登記有何後果?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否則,不得從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活動。基金業協會與中國證監會已建立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共享和定期報告機制。已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4月底以前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到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手續。對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應提供各項服務;對於未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國證監會將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十一、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答:目前證監會正在制定合格投資者認定標准。在證監會有關規定出台之前,協會建議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符合以下條件的投資者募集資金: (1)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十二、沒有管理過基金的機構可否在協會登記?
答:協會優先登記有管理基金經驗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申請。對於沒有管理過基金的申請機構,協會除核對其是否如實填報申請材料、申請機構及其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的誠信信息外,還將通過約談高管人員、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核查。對於符合以下條件的此類機構,協會予以辦理登記:一是高管人員具有相應的投資管理從業經歷;二是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三是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Ⅶ 基金業協會會發基金從業考試成績查詢公告嗎
會的,基金從業考試過後都會發布考試成績查詢時間的。成績查詢一般在考後一周會公布版。
2018年4月份權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全國統考已於4月21、22日順利結束。根據協會微信號通知,考生可於4月27日18:00起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考試成績。
2018年5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5月26日(周六)在全國18個城市舉行。成績查詢時間考試結束後7個工作日公布。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每科考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取得該科成績合格證明。
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相關科目考試後,在四年內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超過四年未通過機構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的,需在注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後續培訓學時或重新參加從業資格考試。
具體要求見協會相關規定。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網站也就是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查詢網站。
Ⅷ 什麼時候公布基金從業考試考場和具體時間安
基金從業考試每年會有不同場次的考試,每次考試的考場和具體時間安排都是提前根據實際情況,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上公布公告的。如:2019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1月份考試的信息於2018年12月19日在官網上公布的;2019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6月份考試的信息於2019年05月15日在官網上公布的。
參照《2019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公告 (第6號)》第五條,考試時間及報名安排。
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從業人員管理」欄目提供的報名鏈接進行報名,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報名。預約式考試機位有限,每場限定報名名額,先報先得。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過其他網站進行報名。2019年6月份預約式考試具體時間如下:
(8)基金從業申請公示時間擴展閱讀
參照《2019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公告(第6號)》第一條,報考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截至報名日,年滿 18 周歲;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參照《2019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公告(第6號)》第二條,考試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
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單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鍾,考生可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
參照《2019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公告(第6號)》第四條,考試方式。
(一)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二)考試題型均為單選題,每科題量為100道,每題分值1分,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Ⅸ 基金從業資格和基金銷售資格有何區別 解釋得越清楚越好,最好有相關法律文獻或法規,公告
一般來講,從業資格通過基礎和基金兩門,就有基金銷售資格,如果你嫌少可以再考專一屬個基金銷售資格證,很簡單,沒多大用,從業資格那個比較好,我是兩門都過了,進基金公司的時候也就是提供的從業資格考試裡面的基金科目成績就行了
Ⅹ 外部公示後,就有從業資格了么
證券執業證書外部公示是證券執業證書年檢的一個主要環節。協會通常專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後三十日內屬審核完畢,對於證券經紀人證書的申請,協會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證券執業證書證券公司給你申請的,通過基礎科目及任意一門專業科目考試的,即取得證券從業資格,符合《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規定的從業人員,可通過所在公司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