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上購買基金630001第八次分紅是什麼方式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華商領先企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華商領先企業混合 基金主代碼 630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5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名稱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華商領先企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商領先企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收益分配基準日 2015年10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相關指標 基準日基金份額凈值(單位:人民幣元) 1.1043 基準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潤(單位:人民幣元) 301,500,433.23
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241,200,346.58 本次分紅方案(單位:元/10份基金份額) 1.0000
有關年度分紅次數的說明 本次分紅為2015年度第八次分紅
註:根據《華商領先企業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80%。
2 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權益登記日 2015年11月11日 除息日 2015年11月11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2015年11月13日 分紅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注冊登記人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紅利再投資相關事項的說明
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紅利再投資所得的基金份額將按2015年11月11日基金份額凈值計算確定,本公司將於2015年11月12日對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進行確認並通知各銷售機構,本次紅利再投資所得份額的持有期限自2015年11月12日開始計算,2015年11月13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稅收相關事項的說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及財稅【2008】1號《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徵收所得稅。
費用相關事項的說明 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由紅利所轉投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註: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於現金紅利發放日自基金託管賬戶劃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或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