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職責是什麼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為了穩定戰後的國際貨幣金融制度,根據布雷頓森林協定,1947年3月1日,作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宣告成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資金來源於成員國繳納的基金份額,份額的數量決定了各成員國在該組織內的投票權,以及可借外匯貸款和所能分配到的特別提款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行的一種記賬單位)的多寡。由於美國繳納的份額最多,佔全部份額的20%以上,因而它擁有20%以上的投票權,占統治地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資金的另一個來源是西方十個發達國家(又稱十國集團)提供的貸款。1961年,基金組織與十國集團達成「借款總安排」,從這十國借款作為對成員國貸款之用。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向成員國提供兩種使用資金的權力,一是普通提款權,即成員國按其份額的比例用本國貨幣向該組織申請購買外匯;二是特別提款權,該權力由基金組織在1969年創立,作為對原有提款權的補充。它是按成員國的份額分配。分配到的特別提款權可通過該組織換取外匯,作為國際儲備。它也能用於官方結算或向其他成員國換取可兌換的外匯。還可以支付國際收支逆差,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但不能直接用於貿易和非貿易方面的支付。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自成立以來通過提供貸款,幫助成員國解決外匯資金的短期需要,以調整其國際收支的暫時失調。這對改善成員國的國際收支狀況,穩定其匯率起了積極的作用。除此以外,它還是協商國際貨幣金融問題的主要場所和提供貨幣金融方面的技術援助的機構,並通過各種會議解決國際貨幣金融的問題。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和關貿總協定有密切業務關系的機構。關貿總協定的歷屆多邊貿易談判在涉及非關稅措施時,其中對各締約方貨幣金融、外匯匯率、對外收支平衡等問題談判時,主要依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參與和配合。
㈡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機構設置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執行董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使理事會委託的一切權力,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其中8名由基金份額最大的5個國家(美、日、德、法、英)和另外3個國家(中、俄、沙)任命。其餘16名執行董事由其他成員國分別組成16個選區選舉產生;中國為單獨選區,亦有一席。執行董事每兩年選舉一次;總裁由執行董事會推選,負責基金組織的業務工作,任期5年,可連任,現任總裁是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另外還有四名副總裁。
該組織臨時委員會被看作是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決策和指導機構。該委員會將在政策合作與協調,特別是在制訂中期戰略方面的充分發揮作用。委員會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每年與世界銀行共同舉行年會。 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
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
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
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
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
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的申請,首先會由基金的董事局審議。之後,董事局會向管治委員會提交「會員資格決議」的報告,報告中會建議該申請國可以在基金中分到多少配額,以及條款。管治委員會接納申請後,該國需要修改法律,確認簽署的入會文件,並承諾遵守基金的規則。而且會員國的貨幣不能與黃金掛鉤(不能兌換該國儲備黃金)。
成員國的「配額」決定了一國的應付會費、投票力量、接受資金援助的份額,以及特別提款權SDR的數量。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恢復中國的代表權。中國當時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80.901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4%(數據來源於2012年6月19日IMF官網公布數據)。
2010年11月6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通過改革方案,中國份額佔比計劃從4%升至6.39%。中國自1980年恢復在貨幣基金組織的席位後單獨組成一個選區並指派一名執行董事。1991年,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常駐代表處。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由188個國家參與的組織,致力促進全球金融合作、加強金融穩定、推動國際貿易、協助國家達致高就業率和可持續發展」。聯合國會員中朝鮮、列支敦斯登、古巴、安道爾、摩納哥、吐瓦魯和諾魯並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非聯合國會員科索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 IMF的議事規則很有特點,執行加權投票表決制。投票權由兩部分組成,每個成員國都有250票基本投票權,以及根據各國所繳份額所得到的加權投票權。由於基本票數各國一樣,因此在實際決策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加權投票權。加權投票權與各國所繳份額成正比,而份額又是根據一國的國民收入總值、經濟發展程度、戰前國際貿易幅度等多種因素確定的。
IMF的投票權主要掌握在美國、歐盟手中。
美國是IMF的最大股東,具有17.69%的份額,中國僅佔4%,顯然不能准確反映中國在世界經濟中日益增加的重要性。IMF這種以經濟實力劃分成員國發言權和表決權的做法與傳統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顯然是背離的,引起了不少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不滿。據統計,基本投票權曾經超過IMF所有投票權的15%,但由於IMF的擴大,現只佔總數的2%。
2010年IMF執行董事會通過改革議案,中國的份額計劃由3.65%升至6.19%。2013年3月11日,美國國會否決這一提案。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亦稱「紙黃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SDR)。
特別提款權不是一種有形的貨幣,它看不見摸不著,而只是一種帳面資產。
2011年1月1日,IMF「一籃子」貨幣在特別提款權中所佔的比例分別為美元(41.9%)、歐元(37.4%)、日元(9.4%)、英鎊(11.3%)。
2015年11月30日,IMF將籃子貨幣的權重調整為:美元佔41.73%,歐元佔30.93%,人民幣佔10.92%,日元佔8.33%,英鎊佔8.09%。 總裁是IMF的最高行政長官,其下設副總裁協助工作。總裁負責管理IMF的日常事務,由執行董事會推選,並兼任執行董事會主席,任期5年。總裁可以出席理事會和執行董事會,但平時沒有投票權,只有在執行董事會表決雙方票數相等時,才可以投決定性的一票。雖然IMF和世界銀行都是全球性機構,但二者仍處於西方國家的控制之下。IMF的總裁通常由歐洲人擔任,而世界銀行的一把手總是由美國人出任。
自根據1944年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於1945年12月成立後,迄今共有10位歐洲人出任IMF總裁,其中包括4位法國人。第一位女總裁總部設在華盛頓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2011年6月28日宣布,現任法國女財長拉加德將出任IMF總裁。拉加德提名中國央行前副行長朱民出任新增設的第四副總裁,後者將於26日赴IMF履新。 IMF設有16個職能部門,負責經營業務活動。此外,IMF還有2個永久性的海外業務機構,即歐洲辦事處(設在巴黎)和日內瓦辦事處。
㈢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作用和功能
1、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
2、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
3、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4、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
5、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
6、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
7、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3)貨幣基金組織建立擴展閱讀:
組織機構
1、理事會
理事會是IMF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各成員國各派一名理事、一名副理事組成,任期5年。理事通常由該成員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有投票表決權。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時才有投票權。
理事會的主要職權是:批准接納新的成員國;批准IMF的份額規模與特別提款權的分配,批准成員國貨幣平價的普遍調查;決定成員國退出IMF;討論有關國際貨幣制度的重大問題。理事會通常每年開一次年會,一般同世界銀行理事會年會聯合舉行。
2、董事會
執行董事會是IMF負責處理日常業務工作的常設機構,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任期2年。執行董事包括指定與選派兩種。執行董事由持有基金份額最多的5 個成員國即美、英、德、法、日各派一名,中國、俄國與沙烏地阿拉伯各派一名。選派董事由其他成員國按選區輪流選派。
3、總裁
總裁是IMF的最高行政長官,其下設副總裁協助工作。總裁負責管理IMF的日常事務,由執行董事會推選,並兼任執行董事會主席,任期5年。
㈣ 世界貨幣基金組織成立的原因,性質,作用,與中國的關系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世界銀行巨頭們私有的歐美中央銀行以及其它一些掌控了世界經濟命脈的銀行家們所掌握的(歐美中央銀行一般是私有的,這些國際銀行家們掌握了貨幣發行權,也就是這些政府真正的幕後之手)國際金融組織。1946年3月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華盛頓。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其主要職能: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項目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1980年4月17日,該組織正式恢復中國大陸的代表權。中國在該組織中的份額為80.901億特別提款權,占總份額的3.72%。中國共擁有81151張選票,占總投票權的3.66%。中國自1980年恢復在貨幣基金組織的席位後單獨組成一個選區並派一名執行董事。1991年,該組織在北京設立常駐代表處。2010年中國的份額將由目前的3.65%升至6.19%,超越德、法、英,位列美國和日本之後。不過,改革後擁有17.67%份額的美國依舊擁有「否決權」。
㈤ 簡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其宗旨是就國際貨幣問題進行合作、促進國際貿易版的平衡發展、提高就權業水平、增加收入、避免會員國貨幣的競爭性貶值、向成員國提供所需要的臨時性貸款、設法消除國際收支的嚴重失衡。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要職能有兩個:一是當成員國遇到短期的經常項目逆差,而實行緊縮的貨幣或財政政策將影響國內就業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隨時准備向它們提供外幣貸款,以幫助它們度過難關。二是可調整的貨幣平價。盡管該貨幣體系規定,成員國之間的匯率保持固定,但是如果該組織認為該國的國際收支處於「根本性不平衡」狀態時,該國可以調整其匯率。
㈥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有什麼作用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其宗旨是就國際貨幣問題進行合作、促進國際貿易的平衡發專展、提高屬就業水平、增加收入、避免會員國貨幣的競爭性貶值、向成員國提供所需要的臨時性貸款、設法消除國際收支的嚴重失衡。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要職能有兩個:一是當成員國遇到短期的經常項目逆差,而實行緊縮的貨幣或財政政策將影響國內就業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隨時准備向它們提供外幣貸款,以幫助它們度過難關。二是可調整的貨幣平價。盡管該貨幣體系規定,成員國之間的匯率保持固定,但是如果該組織認為該國的國際收支處於「根本性不平衡」狀態時,該國可以調整其匯率。
㈦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組成結構是什莫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其成員國負責。這種責任對其有效性至關重要,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日常工作由執行董事會及工作人員開展。執行董事會代表184個成員國。工作人員從國際上招聘,受總裁和三名副總裁的領導。這一管理小組的每一名成員來自世界不同地區。執行董事會開展基金組織業務的權力由理事會賦予。理事會行使最終的監督權。
代表所有成員國的理事會是管理基金組織的最高當局。理事會通常每年在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年會上召開一次會議。每個成員國任命一名理事(通常是該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及一名副理事。理事會決定主要政策問題,但將日常決策賦予執行董事會。
一個稱為國際貨幣和金融委員會或IMFC(1999年9月之前稱為臨時委員會)的理事委員會每年就與國際貨幣體系有關的重要政策問題進行討論,一個稱為發展委員會的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理事會聯合委員會就發展政策及發展中國家關注的其他問題向理事提出建議並向其匯報。
執行董事會由24名執行董事構成。總裁是執行董事會的主席。執行董事會通常每周在華盛頓特區該組織總部召開三天全體會議,如果需要則更頻繁地開會,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五個最大股東(美國、日本、德國、法國和英國)及中國、俄羅斯和沙烏地阿拉伯,在執行董事會擁有單獨席位。其他16個執行董事由各組國家(稱為選區)選舉,任期兩年。
為執行董事會討論提供基礎的文件主要由基金組織工作人員准備,他們有時與世界銀行合作。這些文件在管理層批准後提交執行董事會,但有些文件由執行董事自己提交。近年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的文件越來越多地通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網站向公眾公布。
與一些在「一國一票」原則下運作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大會)不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實行的是加權投票體系:一國在基金組織的份額(主要由其經濟規模決定)越大,它擁有的票數越多。但執行董事會很少以正式投票為基礎進行決策。相反,多數決定以成員國的一致同意為基礎,並得到全體支持。
執行董事會選舉總裁。總裁除作為執行董事會的主席之外,還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工作人員的主管,在執行董事會的指導下開展基金組織的業務。總裁任期五年,可連任。總裁由第一副總裁和另外兩名副總裁協助。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雇員是國際公務員,他們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而非本國當局負責。該組織約有2800名雇員,來自133個國家。其專業工作人員的約三分之二是經濟學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22個部門和辦公室由部門主任領導,他們向總裁匯報,多數工作人員在華盛頓工作,但約有80名常駐代表在成員國工作,幫助提供經濟政策建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巴黎和東京設有代表處,與其他國際和區域性機構及國內組織進行聯絡。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紐約和日內瓦也有辦事處,主要是與聯合國系統內的其他機構進行聯絡。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資金主要來自成員國加入基金組織時認繳的份額(或資本金),或來自定期檢查後成員國繳納的增資份額。各國以特別提款權或主要貨幣(如美元或日元)支付份額認繳額的25%。需要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可以要求成員國以本幣形式支付其餘的份額,用於貸款。份額不僅決定一國的認繳支付額,還決定它的投票權、它可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得到的資金數額以及它在特別提款權分配中所佔比例。
份額主要是為了反映成員國在世界經濟中的相對規模:一國以產出表示的經濟規模越大,它的貿易額越大且越波動,它的份額就趨向越大。世界最大經濟體美國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資金貢獻最大,占總份額的17.6%;世界最小經濟體塞席爾的出資占總份額的0.004%。
如果需要,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可以借款,補充其份額資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現有兩個借款安排,在需要時可以對付國際貨幣體系面臨的任何威脅。
1、借款總安排(GAB),1962年建立,有11個參加方(工業十國集團及瑞士的政府或中央銀行)。
2、新借款安排(NAB),1997年建立,有25個參加國和機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從這兩個安排下總共可以借款340億特別提款權(約合460億美元)。
特別提款權(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69年創造的國際儲備資產,引入這一資產的原因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成員國擔心,國際儲備的現有存量和潛在增長可能不足以支持世界貿易的擴大,當時主要的儲備資產是黃金和美元。成員國不希望全球儲備依賴於黃金的生產(因為它具有內在不確定性)和美國國際收支的持續逆差(以保證美元儲備不斷增長)。特別提款權作為補充儲備資產而出現。需要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可以定期「分配」特別提款權;必要時可以取消。
特別提款權—有時被稱為「紙黃金」,盡管它沒有實物形式—-按成員國份額的一定百分比進行分配。迄今為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已向成員國分配了214億特別提款權(約合290億美元)。最近的一次分配是在1981年,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當時的141個成員國分配了41億特別提款權。自1981年以來,成員國沒有再需要特別提款權的普遍分配,部分原因是國際資本市場的增長。然而,1997年9月,考慮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的增加(包括沒有得到分配的國家),理事會《基金組織協定》提出第四次修正案。在得到所需多數的成員國政府批准後,這一修正案將授權進行214億特別提款權的特殊的一次性「股本」分配,以使所在成員國累計特別提款權分配額占份額的比例提高到同一基準點。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員國之間、成員國與16個特別提款權「機構」持有者及與基金組織的交易可以使用特別提款權。特別提款權還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記帳單位。其他一些國際和區域性組織及國際大會用特別提款權作為記帳單位,或作為記帳單位的基礎。
特別提款權的價值每日確定,使用四種主要貨幣組成的貨幣籃子:歐元,日元,英鎊和美元。2001年8月1日,1特別提款權=1.26美元。貨幣籃子的構成每五年檢查一次,以確保它代表國際交易使用的貨幣,並保證賦予各貨幣的權重反映了它們在世界貿易和金融體系中的相對重要性
㈧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簡介成立的背景,組織形式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45年12月27日成立,與世界銀行並列為世界兩大金融機構之一,其職責是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制度運作正常;其總部設在華盛頓。我們常聽到的「特別提款權」就是該組織於1969年創設的。
是世界銀行巨頭們私有的歐美中央銀行以及其它一些掌控了世界經濟命脈的銀行家們所掌握的(歐美中央銀行一般是私有的,這些國際銀行家們掌握了貨幣發行權,也就是這些政府真正的幕後之手)國際金融組織。1946年3月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開始工作,1947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在經營上有其獨立性。總部設在華盛頓。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㈨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是什麼
該組織宗旨是通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通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低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
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
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9)貨幣基金組織建立擴展閱讀:
發展歷程
1944年,聯合國贊助的財金會議於美國新罕布希爾州的布雷頓森林舉行。
1944年7月22日,會議上簽訂了成立國際貨幣基金協議。國際貨幣基金的主要設計者是費邊社成員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以及美國副財政部長亨利·迪克特·懷特(Harry Dexter White)。
1945年12月27日,協議條款付諸實行。
1946年5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正式成立,是為二戰完結後之重建計劃的一部分。
1947年3月1日正式運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