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股票掛單和成交價不一樣
絕大多數的委託價格和成交價格是一致的。出現委託價格和成交價格不一致的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1、集合競價階段的成交。
此事委託價格是預估的,會按照買入委託價高者得,賣出委託價低者成的原則進行交易。比如最終成交價格10.00元,委託10.05買入會比10.00優先成交。
同理賣出9.95委託會比10.00優先。此時就會出現委託價格與成交價不一致。
2、正常交易階段,出現在大單拋售或買入時。比如買1價10.00,賣一價格10.01,此時當某一投資者委託10.01賣出時,恰好遇到大單吃進,委託買入價格為10.05。
此時成交的價格可能就會是10.05,這種情況也會時有發生,但不確定會遇到,而且通常情況下都不會相差很大。
(1)買股票委託價格和成交價格擴展閱讀: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開立一個股票帳戶(即股東卡)。
股票帳戶相當於一個「銀行戶頭」,投資者只有開立了股票帳戶才可進行證劵買賣。
如要買賣在上海、深圳兩地上市的股票,投資者需分別開設上海證劵交易所股票帳戶和深證證劵交易所股票帳戶,開設上海、深圳A股股票帳戶必須到證劵登記公司或由其授權的開戶代理點辦理。
股票帳戶有許多不同種類。個人投資者如需買賣滬、深股市的A股股票,則需開設A股股票帳戶。
⑵ 第一次買股票,委託的價格和成交的價格有差距
委託的價格和成交的價格有差距,屬於正常,因為還有手續費,買進費用等:專
1、傭金0.2%-0.3%,根據客屬戶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客戶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客戶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3、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⑶ 股票買進時是以成交價格還是委託價格為准
股票是撮合制交易,在交易時間內你買進的股票是以成交價格來計算的,回在交易時間內委託的交易單答成交的話就是委託價格的。
成交價格:應付的,實付的,並調整後的價款總額,不同於發票或合同價格,它還包括間接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交易所計算機自動撮合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 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⑷ 股票委託價格和成交價格是什麼意思
5元即可賣出 如果申請買入價格比市價高 則按市價成交 如果申請買入價格比市價低回 則不成交 賣出情況答與買入情況相反 (目前委託情況均為市價委託 很少有限價委託) 證券成交的基本原則是 時間優先價格優先
⑸ 為什麼我買的股票委託價格和成交價不一樣
因為交抄易軟體自動將各項稅費計入成本
各種稅費如下:
印花稅0.1%
(股票有,基金沒有)
單向徵收
傭金0.15%-0.3%
最低5元(不同的證券公司會因交易方式及交易金額大小各不相同)
過戶費1分/股
最低1元(上海收,深圳不收)
雙向徵收
⑹ 為什麼買股票的成交價格比委託價格高(5分錢)
因為股票交易實行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價格優於時間的原則;買入價一定小於或等專於委託價屬,賣出價一定大於或等於委託價;
1、股票交易價格是股票的持有者和購買者在股票交易市場中買賣股票時形成的股票成交價格,目的是完成股票交易過程,實現股票所有權的轉移。與其他商品的價格一樣,股票的價格也是由其內在的價值和外在的供求關系所決定。
2、股市委託買賣,即指委託買賣投資者開立了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後,就可以在證券營業部辦理委託買賣。所謂委託買賣是指證券經紀商接受投資者委託,代理投資者買賣股票,從中收取傭金的交易行為。
⑺ 為什麼我買的股票委託價格和成交價不一樣
由於您買的股票的金額較少,有最低傭金5元,加上1元的過戶費,所以收了6元的手續費。不同的營業部的傭金比例不同,極個別的營業部還要每筆收1-5元委託(通訊)費。
交易傭金一般是買賣股票金額的0.1%-0.3%(網上交易少,營業部交易高,可以講價,一般網上交易0.18%,電話委託0.25%,營業部自助委託0.3%。),每筆最低傭金5元,印花稅是賣出股票金額的0.1%(基金,權證免稅),上海每千股股票要1元過戶手續費(基金、權證免過戶費),不足千股按千股算。
(7)買股票委託價格和成交價格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手續費是進行股票交易時所支付的手續費。委託買賣的手續費分「階段式」和「跟價式」。
(1)階段式。根據股票價格和交易股數收取手續費。
(2)跟價式。根據股票的交易金額收取手續費,目前世界上多採用跟價式。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國家為避免證券公司間的過度競爭,穩定證券業的經營,採取委託交易手續費最低限額制度。
70年代中期以來,在證券市場自由化潮流的沖擊下、美國、英國等一些國家先後放棄這一制度,實現委託交易手續費的自由化,但日本等國至今仍實行這一制度。
費用內容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 》,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另外,部分地方還收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由證券公司營業部決定收不收,證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競爭,大多取消這項,比如大城市,證券公司少的地方,營業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筆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鎮)
參考資料:網路-股票交易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