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理財產品遭遇「飛單」 到底誰的責任
銀行,至少它沒讓客戶放心。
2. 銀行客戶經理飛單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沒有違背《刑法》就不會有刑事責任
3. 關於銀行理財經理飛單造成損失的責任
這個問題如果銀行有過錯,那麼,就應該要承擔賠償責任。
4. 銀行理財經理飛單是否屬於詐騙
屬於!
思路都是一樣的,根據4321原則進行資產配置,分散投資。
首選性價比專高的理財屬平台,通過分散投資來規避風險。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選擇靠譜的性價比高的平台更重要。
現在互聯網理財這么熱門,可以考慮一下P2P分散投資。
可以根據知名風投來選平台,目前最便捷的方式了。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作一個資產配置和分散投資,更多策略可參見《財富日記專欄》,很適合你現在的階段。
5. 銀行理財經理賣飛單所在銀行承擔什麼責任
這個理財經理嚴重違規,銀行應該承擔相應責任,負責賠償損失
6. 總行查實銀行飛單對責任人如何處罰
年來,隨著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大發展,銀行理財產品日益受到投資者青睞,財富管理達到爆炸式增長的時代。截至2013年3月,中國的財富管理規模達8.2萬億元,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長。但近來一些銀行員工非法吸存、私售非銀行投資產品、非法集資案件頻頻被曝光,國內銀行「飛單」事件糾紛時有發生,凸顯了「銀行在向投資者出售投資產品過程中引發的信譽風險」。從法律角度看,即使是銀行合法合規代銷的產品,銀行作為中介機構也不提供代償,投資風險應由按照合同規定在發行人、擔保機構、投資者之間分擔。由於我國表見代理制度建立時間不長,還有不完善之處,有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探討。其中,相對人對義務人的選擇權問題、無權代理人的法律責任問題以及代理人的抗辯權問題便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正是由於表見代理制度不完善,對「飛單」案件中銀行的責任認定還存在困難。而商業銀行的賣者之責應該體現在為客戶提供其需要的產品上,即為合適的客戶推介合適的產品。其中最為關鍵的一步在於中後台部門對產品進行審批,這需要金融機構具有豐富的投資經驗和獨到的判斷能力。對理財產品的審批主要應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是對代銷理財產品的機構進行審核,包括對這些機構做准入性審批,在合作期間按期作出復核、嚴格按照退出機制淘汰機構。第二是對理財產品作出審核,包括理財產品的交易對手、結構設計、風控措施等。目前部分銀行已經開始注意這兩個方面。
7. 在銀行買理財讓理財經理給騙買飛單了怎麼辦
這個說實話,來把錢要回自來的概率不是特別高,因為你不能證明買非此銀行的理財產品是你資源的還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的。
但是,對於這種欺騙客戶、違背職業道德的客戶經理是不能姑息的。
1.向該銀行總部投訴,例如你在XX省農業銀行XX支行購買的理財產品,你就向農業銀行XX省分行投訴。
2.向當地銀監會舉報此不法行為。
我一個朋友就成功將錢追了回來,祝你成功
8. 三方公司理財經理飛單給客戶造成損失應承擔什麼責任
由客戶經理承擔責任
9. 律師詳解華夏銀行員工「飛單」案,銀行理財就安全嗎
只要理財產品的設立是非法的,一旦出現風險時,從生產到銷售的回各個環節,都可能被追究刑答事責任。
一方面因飛單產品發生風險而被入刑,對金融機構理財經理的私下飛單行為產生很大震懾力,進而也會影響很多第三方機構,因為他們主要依靠各種渠道來銷售產品,其中80%-90%都是各種飛單銷售。
另一方面,也可制止各類機構為追求傭金利益,盲目代銷差的有限合夥理財產品的行為,作為代銷方應該重點考察產品發行方的資質和道德操守。一旦是非正規的金融產品,在發生捲款的風險後,作為代銷機構被認定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法律風險是絕對存在的。而產品發行方甚至可能會以詐騙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