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資管新規下銀行理財有哪三種轉型路徑
銀行繼續大力發行新型凈值型理財產品,進一步加大銀行理財對債券市場的配置規模。
銀行繼續大力發行新型凈值型理財產品,但投資標的可能轉向ABS產品。
銀行選擇逐漸放棄傳統的理財業務,將轉向銀行存款、固定收益類資管產品(包括銀行新型資管產品)、貨幣基金之中。
B. 銀行理財打破剛兌 資管新規帶來了哪些改變
資管新規實施後,資管行業規模增速將會有較顯著的放緩趨勢,實現由回量變到質變的答過程,促進資管業務向著更高質量發展階段邁進。他同時表示,資管新規並不是資管行業嚴監管的結束,而是進一步升級。
此次監管層明確要進一步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立足整個資產管理行業,堅持宏觀審慎管理和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相結合,按照資產管理產品的類型統一監管標准,實行公平的市場准入和監管,最大程度消除監管套利空間,促進資產管理業務規范發展。
C. 資產管理計劃和理財產品有什麼區別
資管計劃和理財業務最大的區別是:
(1)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一般都會給定預期收益率,而且通過銀行的管理都能達到預期收益率,漸漸地在儲戶或者投資者心目中,銀行理財產品都是保本保證收益的,雖然銀行理財的銷售人員在給客戶的風險警示書上明示「理財非存款,投資須謹慎」,但在客戶的心目中銀行理財產品本質上是一種特殊類型的保本保收益存款。
而從銀行自身的理財投資運作來看,由於所投資的債券資產可通過折溢攤收益率來計提理財產品收益並鎖定;非標資產的話,並不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交易,凈價沒有波動,只需按照持有的時間來計提收益率,因此理財產品的單位凈值1元是恆定不變的,隨著理財期限的延續,單位凈值均是往上升的。
在理財產品到期兌付的時候,可以通過續發理財或者轉回自營賬戶來實現本金和收益的兌付,收益其實是可以鎖定的。在管理費的收取上,銀行傳統理財產品除了扣除一定的託管費和應分配給客戶的收益外,餘下部分均計入管理費,這也是銀行理財產品遭到最多詬病的地方,因為很多學者、專家認為作為代客理財,本質上應當是為客戶進行財富管理,銀行應當是收取固定的管理費,餘下收益應分配給客戶。
(2)新近推出的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則不設定預期收益率。像工行所發行的資管計劃則是設定一個收益率臨界值,超出該臨界值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若未達到該臨界值設定了管理費回撥補償客戶投資收益的機制。從而在管理費的收取上與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有本質的不同。
至於在具體的操作上,我個人認為並沒有本質的不同,資產的投向也應該沒有很大變化、除了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的引入。 其實,資產管理計劃的首批試點規模區區200億,理財直接融資工具120億(印象中好像是),對10萬億規模的銀行理財市場其實只是杯水車薪,理財直接融資工資相較於理財賬戶資產投向中的信貸類資產也是很小量的,對於券商等通道業務的壓縮效果很小。但是銀行資產管理計劃的推出政策意義更大吧,一個很好的政策導向,路漫漫吧。
資管不設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之前銀行的(自銷)理財業務收入除了託管費和銷售手續費,銀行會以投資管理費的名義獲取對於理財投資到期後超過最高預期年化收益率的超額部分。資管業務也收取託管費和銷售手續費,但管理費不是以投資收益的超額部分收取,而是以規模比例和(或)收益比例收取。
說白了,理財的超額收益全歸銀行,資管的超額收益大部分歸投資者。網上有人提到資管相比理財取消了「剛性兌付」,其實這不能算兩者區別,因為之前理財達不到預期收益的現象也有發生,但是大部分消費者依然無法理解理財非存款的觀念,所以這屬於金融普及程度的問題。
D. 資管新規對銀行理財有何影響
4月底發布的資管新規改變了資管行業過去賴以生存的舒適土壤,最明顯的沖擊便是打破剛兌帶來的市場環境劇變。在最新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普益標准研究員指出,一旦剛兌產品大量退出市場,因青睞剛兌而選擇銀行理財的客戶,很可能會轉移至其他更具投研能力的資管機構,銀行理財整體規模或將萎縮近兩成,這也倒逼銀行向精耕細作的「真資管」經營模式轉型。
其中在風險偏好需求方面,報告指出,資管新規發布後,客戶需求發生明顯變化,市場份額佔比近20%的一級風險產品(規模約為5.15萬億元)所對應的客戶或將逐步退出理財市場。二級風險產品所對應的客戶經過教育和引導,會繼續留在理財市場,但未來將更偏好於類貨幣基金型或其他相對低風險的產品。三級風險產品所對應的客戶風險偏好適中,可較快適應中低風險理財產品的凈值化轉型。四五級風險產品所對應的客戶風險偏好相對較高,資管新規後,理財資金投向范圍擴大,適時推出主要投向權益類資產的理財產品,可進一步匹配這一部分客戶的需求。
E. 大資管統一監管時代,對銀行理財和私募基金有哪
對銀行理財的影響之一:
上市銀行業績影響偏小,對市場影響預計有限
對銀行理內財的影容響之二:
銀 行 不 能 做 保 本 理 財 了
對銀行理財的影響之三:
剛兌打破,銀行理財凈值計算應做過渡安排:銀行未來新發的銀行理財可能會跟公募基金一樣出現收益率的較大波動。
對私募的影響之一:
私募投資門檻再提升:合格投資者門檻提至500萬元,這可能會直接減少合格投資者數量。
對私募的影響之二:
私募基金業務模式:目前市場通行的「銀行理財+私募FOF模式」違背了資管產品只能嵌套一層的規定,將直接導致當前大量以該模式存在的私募FOF規模收縮。
F. 資管新規的發布對銀行理財有哪些影響
無論是保本理財還是非保本理財,銀行在對接金融資產上,在風控內能力等方面擁有專業、豐容富的經驗。銀行非保本理財是一種投資產品,本質上與銀行的存貸產品不同。但是過去老百姓覺得是銀行的產品,就要保本保息,然而事實上理財產品的收益比銀行存款的收益目前要高兩個百分點左右,這高出的收益就是風險溢價,需要投資人來獨立判斷、承擔。
G. 關於銀行理財和銀行資管業務問題
1、銀行以前的產品也是自己設計的,不過形成了很壞的行業習慣,就是實質版的保底保收益,這樣風險全權部集中到銀行了。而去年出台的新規就是解決這個問題,明確是資管產品,不保底的,虧了是客戶自己的,銀行只收管理費。
2、大部分都是自己設計的,銀行產品部門很多的,產品類型也很多樣。內部消化為主,
參考:普益財富:2013年銀行理財產品發行規模超56萬億元_網易財經http://money.163.com/14/0307/08/9MNK90VK00253B0H.html
H. 資產管理,信託,有限合夥,銀行理財在產品和業務層面有什麼區別
1.關於資產管理
「資產管理」是一個比較大的概念,在中國現行法律體系下,接受監管、具備合法開展資產管理資格的持牌機構(概括的說,這個牌照的價值就是「合法募錢的資格+合法運用的資格」,一個可以連接資產和貨幣的中間渠道)大概可以做如下劃分:
·銀監會監管:銀行(理財)、信託
·證監會監管:證券公司及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貨公司及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保監會監管:險資資管
至於近年興起的一些地方金融局批准設立的資產交易所,也會發行一些「理財產品」,但我個人認為其法律依據和效力還不是很充分,確實也亂象叢生。其他的打著「資產管理」稱號的機構,大多沒有合法資格。
2.關於信託
信託是一項源自國外的古老制度安排,創設了一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核心是法律認可的財產獨立和破產隔離。
在我國,可以發行信託產品的,有且僅有68家持牌信託公司。信託產品按照委託人的人數可以分為單一信託(一個委託人)、集合信託計劃(兩個以上委託人);按照信託財產的類型,可以分為資金信託、財產信託、財產權信託等;按照投資領域,可以劃分為房地產類、基礎設施類、工商企業類、證券投資類等領域。
信託產品在我國依據的主要規范框架是《信託法》、《信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及銀監會的各類規范性文件、通知、窗口指導意見。信託產品需要遵守的人數限制、合格投資者標准、投資限制等不展開說了,比較多且雜。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監管嚴格,限制多多,但信託公司是具備發放貸款的資格的。
信託公司經歷了多次清理,到現在只有68家(其實銀監會名單上的牌照我記得是71家,還有三塊牌照躺著等待買家吧~),大多是政府、央企、國企控股,股東背景和實力普遍比較強。隨著《信託法》頒布,新的信託框架搭建完畢,且借著房地產的十年火爆、08年的四萬億等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契機,信託的資產管理規模幾何式上漲,截至2016年2季度末,信託資產管理規模已達到172851.66億元,是我國第二大金融行業(老大哥是銀行)。
3.關於資管計劃
券商、基金、期貨的資管子公司及保險資管公司所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叫做「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的架構類似,都是一邊連接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一邊將匯集的資金運用投資出去。證監轄下三類公司的子公司都有各自的監管體系和規范要求,和信託一樣,都對投資者人數、合格投資者標准、投資范圍等有所限制。
值得一提的基金專戶子公司,這是12年證監會所新設的一個牌照。在最初的幾年行業號稱「萬能牌照」,在資金安排(比如投資者人數、結構化的杠桿比)、投資運用(除了不能直接放貸款外基本沒有限制)上極為靈活,也不用計提風險資本等,所以搶走了大量原來信託、券商的通道業務,僅用了幾年時間,截至2016年2季度,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專戶業務規模已達到16.47萬億元,比肩信託,還是很可怕的。
不過隨著股災和實際經濟下行壓力大、國家樹立的去杠桿要求,從14年底開始陸續出台了諸如八條底線等一系列規則,證監體系下的資管機構業務開展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資金池不得開展、結構化產品杠桿比大降、產品推介的規范、投資者人數、投資顧問等都有嚴格規范,基金子公司也很快會開始計提風險資本。對證監的監管水平我不做評價,但證監體系的資管公司無疑將進入第一個優勝劣汰的艱苦階段。值得一提的是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具備發行資產專項計劃做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資格,信託也可以實現類似的結構,但我們一般稱為私募ABS,沒法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險資資管因為其資金來源的特殊性,出於安全考慮,對其投資限制自始就十分嚴格,包括合作機構的准入條件、投資領域的限制要求等。
4.關於私募基金
有限合夥式的私募基金利用了合夥制度,依據合夥企業法開展業務,迴避了「牌照」限制。通過LP出資認購合夥份額實現資金募集,通過合夥企業法確保了GP的管理資格和LP的有限責任,然後以合夥企業對外開展投資運作。
近年隨著私募業務規模的快速發展,私募業務也被納入了監管體系。開展私募基金運作應當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並對基金的募集、信息披露、管理運作都有了明文的要求。私募基金的形式,除了傳統的合夥企業外,還有有限公司式(現實里比較少見)和契約基金式(沒有法律實體,通過合同構建一個獨立的財產集合)。需要注意的是,合夥企業除需遵守《合夥企業法外》,現在也需要遵守證監會、基金業協會的相關規范。
5.關於銀行理財
銀行理財也是一種資產管理產品,但因為其投資者門檻較低,出於金融穩定等考慮,對其投資限制也比較嚴格,甚至法律規定是可以保本的,具體要求可以看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及銀監會的一些通知。理財資金量大、期限靈活、成本較低(銀行其實就是個大資金池),基於金融人士的不懈「創新」,理財資金常嵌套各種信託、資管產品規避限制和監管而活躍在幕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