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財產品 可以通過銀監會投訴嗎
只有銀行的理財產品問題,才能向銀監會投訴
㈡ 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並之後為什麼不允許高利率的理財險存在
為了防範金融風險,對於高利率金融理財險全部下架,其實說白了也是變相的一種金融壟斷,如果大家都去買理財,誰去存銀行,那麼銀行還能存活下去嗎?所以藉助行政手段來保護國家利益,這是正常現象
㈢ 銀監會是什麼時候規定銀行理財不許承諾客戶保本保息
理財盲更需要安全。抄很多「保本+保息」理財產品所能保證的收益,都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存款利息(銀監會不允許高息攬儲)。
誘人的「高利息」往往都打著「預期」的幌子,不能被寫進合同中,這點你給小心。
當然連本都不保的理財產品你更給小心,別到時候怎麼賠的你都不知道。
㈣ 銀監會對商業銀行利用短期限、高收益的理財產品「沖時點」的行為進行了規范。請問「沖時點」時什麼意思
商業銀行考核存款量時分著幾個時點,如每年最後一天,每季度最後一天,每月最後一天,銀行經常披露自己的存款量時都說截止X年X月X日,存款量多少多少,向這些特殊的時間點就是銀行的時點~~~~~~~~~
㈤ 查理財產品是銀監會嗎
銀行保本型的理財產品都必須向銀監會報備,且要向客戶展示理財系統登記編碼。
㈥ 銀行理財被欺詐,投訴銀監會管用嗎
現在允許銀行破產,銀行理財也都有合同,要看合同中有沒有保證資金安全的相關條款。
估計沒多大用處,數額大的話直接打官司吧
㈦ 銀行工作人員誤導了,購買了理財產品,可以向銀監會投訴嗎
可以向銀監會投訴銀行的,屬於欺騙行為。
㈧ 中國銀監會官網最新出條的對p2p理財的法律法規
2015年12月28日,《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專(以下簡稱《意見稿》)正屬式發布,這份《意見稿》無疑讓一直以來備受爭議的p2p行業有望走出蠻荒時代,正式邁入監管時代。《意見稿》明確要求,網貸中介機構做好融資信息披露及風險揭示,並細化到中介機構需要向出借人披露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資項目信息、風險評估及可能產生的風險後果。
參考資料:http://www.zbzx.com/website/notice/getNotice/521.html
㈨ 銀監會監管哪幾家理財公司
國銀抄行業監督管理委員襲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
中國銀監會在中國內地所有的22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以及5個計劃單列市共設有36個派出機構。
建議登陸他們官方網站咨詢。
㈩ 哪種理財是受銀監會監管,第三方託管
P2P受銀監會監管
銀監會介入改變監管真空
P2P借貸行業出現的問題,引起監管部門持續關注。2013年下半年,央行在北上廣深及杭州進行調研。去年12月20日,國務院107號文明確,由央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研究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措施。近期,有消息指出,P2P網路貸款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P2P行業本質是網路貸款,理應由銀監會監管。」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不過,也有反對聲音:P2P網貸行業在最近一兩年野蠻生長,監管難度不小。銀行業總資產超過百萬億元,P2P的規模不過幾十億元或上百億元。「各地銀監局的監管資源很緊張,到底監管哪個更重要?」
不論誰來監管P2P,作為類金融機構,必須堅持幾個「底線」,即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不涉及資金池、平台本身不提供擔保、建立嚴格資金管理制度、公開透明披露風險信息。不僅如此,P2P平台需要建立第三方資金託管機制,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歸集客戶出借資金,不存在居間交易,平台不承諾收益,不提供擔保,定期引入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並對公眾披露風險指標及運營數據。
如果按上述要求,目前真正能做到的P2P機構並不多。王征宇表示:希望確定底線原則,以行業自律、行業標準的方式,推動行業健康發展。從海外發展看,P2P是一個正在萌芽的行業,具有廣闊的市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