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財資金是什麼意思
理財資金就是可用於進行理財投資的本金,除去之後不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㈡ 公司募集理財資金未收回本金什麼意思
本金收不回來,說明出了問題,屬於利空的范疇。
㈢ 銀行自營投資,理財資金投資有什麼區別
經濟業務是代客理財來,不影源響自己的資產和負債
自營業務涉及自己的資產變動。分兩種,做市業務和自營交易業務。前者是用自己的錢和券,為某一隻或多隻證券報價並維持其連續交易,有人買沒人賣時提供證券,有人賣沒人買時自己買,靠買賣價差盈利。後者就是拿自己的資金進行投資,和一般的投資者一樣,靠投機盈利
㈣ 銀行理財資金 能直接投資 信託計劃嗎
能直接投。銀行理財資金,之前就有超過1/3的資金是轉手就投信託產品賺利差的。
㈤ 公司把資金買理財怎麼回事
一、進行風險評估來,源看您是屬於哪種風險投資者。
二、理財產品的分類:一種是資金池類,也稱固定收益性(最明顯的特徵就是網銀版理財產品,比如標明某某款28天
46天
96天
186
365天版)這款理財產品是最安全的,給到客戶的預期收益基本能達到。一般登陸個人網銀選擇風險系數最小的理財就為這類型的理財產品。
三、理財產品的分類:結構性理財產品,就是把客戶籌集的資金投資在其他金融工具,比如股票,外匯,黃金等理財,所以它的收益往往是區間收益,比如4.5%-12.5%,比如以股票滬深指數為標准,當天基數為2000點,上限是2200,下限是1800,到達2200就得到12.5%的年化收益,反之則4.5%,所以在購買結構性理財一定要慎重!
四、一般平衡型和保守型理財客戶建議選擇固定收益型產品,激進型客戶可選取結構性理財,當然要結合目前的經濟形勢切入購買,不然較容易觸碰下限而達到最低收益甚至虧損。
五、最後在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理財經理這款是固定還是結構性理財產品,結構性掛鉤的金融衍生工具是什麼,收益率怎麼計算,只有在了解全面的情況下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㈥ 銀行理財投資門檻將降低嗎
2018年7月20日,市場期待已久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降低投資門檻、打破剛兌、規范投資非標、消除多層嵌套等一系列要求,將給銀行理財業務帶來深刻變化,有利於行業規范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
據了解,目前20多萬億元的銀行理財產品中,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佔比為15%左右。
針對部分銀行通過購買資管產品,形成層層嵌套,難以及時、准確掌握底層資產情況等問題,辦法要求理財產品不得投資本行或他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理財產品所投資的資管產品不得再嵌套投資其他資管產品。
專家表示,這有助於縮短融資鏈條,防止資金空轉,增強理財資金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目前,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主要有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兩大類。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本型理財產品按照是否掛鉤衍生產品,可以分為結構性理財產品和非結構性理財產品,應分別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進行管理。
該負責人表示,結構性存款在國際上普遍存在,在法律關系、業務實質、管理模式、會計處理、風險隔離等方面,與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存在本質差異,要納入銀行表內核算、計提資本和撥備等。
辦法的過渡期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到2020年12月31日。
辦法規定,在過渡期內,銀行新發行的理財產品應當符合辦法規定,同時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未到期資產,但應控制存量理財產品的整體規模;過渡期結束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違反規定的理財產品。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銀行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財業務整改計劃。過渡期結束後,對於因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報監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安排,穩妥有序處理。
㈦ 放在gate.io里的理財資金安全嗎
對於你不了解的理財產品,你一定要謹慎投資。
㈧ 銀行是否可以用理財資金為自己的授信客戶辦理委託貸款
不可以的。
這是違規行為。
理財資金是客戶針對某個產品進行投資,只能作為這個產品前期既定計劃所需的資金運作使用,銀行只是起到管理和監督作用,不可挪作他用
㈨ 銀行理財資金是否可以直接購買信託計劃是否存在監管政策的限制
銀監會發布了《關於信託投資公司開展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創新試點有關問內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容》)。《通知》第十條規定,「各類金融機構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信託投資公司的創新產品。」那麼什麼是創新產品?實際上這一問題在《通知》第五條中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據此可以認為,創新試點公司所推出的符合《通知》第五條9項規定的產品就是創新產品。商業銀行和其他各類金融機構都可以購買。
㈩ 如何解讀「嚴禁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
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堅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銀行業金融機內構要持續提高風險容管理水平。一是「有扶有控」,有效化解產能過剩領域信貸風險。二是嚴控房地產金融業務風險,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規制要求和調控政策;審慎開展與房地產中介和房企相關的業務;規范各類貸款業務管理,嚴禁違規發放或挪用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領域;加強理財資金投資管理,嚴禁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加強房地產信託業務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