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貸已經放款,可以把之前捆綁銷售的理財產品退了嗎
之前的理財產品到期了嗎?如果到期了可以退掉,如果沒有到期,理財產品是不能提前退掉的。請給我一個好評吧
⑵ 信託公司將高風險和低風險理財產品捆綁銷售合規嗎
如果產品合規的話,捆綁銷售沒有問題。
關鍵是投資者要做好判斷。
看看相關的理財產品是否適合自己。
⑶ 關於建行提前還房貸為什麼還要你買理財產品
銀監會三令五申禁止銀行「捆綁銷售」,有銀行「頂風作案」,仍在進行捆綁銷售或變相捆綁銷售。
⑷ 銀行工作人員能否在客戶辦理業務時誘導客戶搭售理財產品
應該不能誘導客戶挌售理財產品的。
⑸ 銀行理財業務的存在問題
(一)理財市場不規范,導致惡性競爭
2005年前,商業銀行推行理財業務目的並不完全是為了增加中間業務收入,而在於爭奪存款、提高市場份額。一些銀行採取盲目承諾高保本收益率,甚至採取搭售儲蓄存款的方式銷售理財產品,將個人理財產品演變為變相高息攬儲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業銀行甚至在虧損讓利的條件下推出理財產品,以理財產品為競爭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戶、爭奪零售客戶資源。而國有商業銀行推出個人理財產品的主要目的是應對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同業競爭,鞏固中高端客戶,減少客戶流失。
(二)理財人員知識結構不健全,專業的理財規劃師嚴重缺乏
個人理財業務是一項綜合性的業務,要求理財人員不僅要了解銀行的各項產品和功能,還要掌握證券、保險、房地產等行業的相關知識。目前銀行理財人員知識構成較為單一,具備理財規劃師資格的就更少了。由於缺乏對個人理財業務熟悉的人才,銀行理財師隊伍建設可能成為銀行理財業務發展的瓶頸。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國政府允許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起,中國理財規劃師人才的爭奪戰已進入白熱化階段,目前各地金融機構理財規劃師已成搶手人才。06年理財規劃師持證人數不過2萬人。人才匱乏亟待培養。麥肯錫的一項調查資料表明,2006年中國的個人理財市場增長到570億美元,專業理財成為我國最具發展潛力的金融業務之一。與理財服務需求不斷看漲形成反差,我國理財規劃師數量明顯不足。我國國內理財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一個成熟的理財市場,至少要達到每三個家庭中就擁有一個專業的理財師,這么計算,中國理財規劃師職業有20萬人的缺口,僅北京市就有3萬人以上的缺口。在中國,只有不到10%的消費者的財富得到了專業管理,而在美國這一比例為58%。
(三)理財產品營銷不規范,產品透明度不高
部分銀行在推銷理財產品時,沒有清楚、全面地告知客戶該理財產品的收益和風險,甚至為了完成發售任務,採取模糊收益率、弱化風險提示等手段誤導投資者,或吸引不適合該理財計劃的客戶購買。在中國社科院日前發布的《2008年銀行理財產品評價報告》中,匯豐、花旗、恆生、東亞等6家中外資銀行因理財產品的運作信息缺乏透明度而登上了報告中的「黑名單」。報告指出,在信用類和利率類產品方面,光大銀行和招商銀行信息不明產品合計佔全部不明產品的3/4,尤其是光大銀行,其不明產品佔到本行產品的77.59%。而外資銀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最為嚴重。在人民幣和外幣的股票產品中,外資銀行的不明產品占其全部產品的比重分別高達78.6%和32.9%,遠高於中資銀行的33.3%和11.1%。
(四)對公眾理財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不夠
客戶對於理財產品的認知尚不成熟,理性投資理念尚未完全樹立,投資風險意識比較淡薄。最近很多針對銀行理財產品「零收益」、「負收益」現象的投訴事件也隨之增多。理財產品的投訴除了部分是源自銷售人員的誤導以外,實際上相當一部分都是投資者對於風險的應急能力以及金融知識欠缺導致的。據調查有近八成的消費者對理財業務知之甚少。
(五)理財業務售後服務不到位
從各商業銀行理財實踐活動看,客戶在理財過程投訴乃至訴訟最多的是開放式基金、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個人賬戶黃金買賣、個人賬戶外匯買賣業務、個人理財業務等理財流程問題。雖然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不斷創新,但相關的業務咨詢、功能介紹、金融導購等售後服務卻嚴重滯後,使得許多居民對個人金融服務項目一知半解,無法真正享有服務。
(六)風險揭示不到位
部分銀行在向客戶推薦銀行理財產品時,沒有向客戶揭示銀行理財產品的資金投向、還款來源以及銀行理財產品存在的風險。甚至有的銀行理財經理口頭告訴客戶,他們的理財產品是保本保收益的,誤導部分客戶。
⑹ 辦理房貸時,銀行捆綁銷售理財產品,合法嗎
銀行的要求不合法。銀行只能選擇貸或不貸,不可以利用貸款搞推銷。如果銀行堅持推銷的話,你可以要求銀行另外再貸5W用於購買他們的貴金屬理財產品,也可以換一家銀行。
⑺ 你好我想問一下貸款買房貸款下來了,銀行讓買個理財產品,一年一萬交三年,五年才能取這樣保險安全嗎
保險不是必須買的,你可以說有錢還貸什麼款啊!如果銀行強迫購買,那就是違法,你可以投訴到銀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