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財公司如果宣布破產,或者跑路本金能追回嗎
如果理財公司涉及非法集資,通過報警處理,警察立案後追查回來後,減少損失內。如果是正規理財,且容理財合同並不違法,儲戶的錢款屬於合法范圍無法追回。如果是購買的理財產品。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如果儲戶所選擇的理財公司都倒閉了,那儲戶的錢也很難再拿回來了。所以如果您要理財,可以去正規的大型的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去進行辦理。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如果儲戶所選擇的理財公司都倒閉了,那儲戶的錢也很難再拿回來了。所以如果您要理財,可以去正規的大型的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去進行辦理。
第一:報警,讓警察幫你處理。
第二:去法院投訴。在這里給各位理財投資者一些建議,各位朋友做理財之前,先要去考慮以下幾點:
①有沒有理財能力
②是不是正規的理財公司
③去公司實地考察,簽訂資金安全合同
如果以上幾點都符合,那你再去他們公司做理財,這樣可以保證你的資金安全,和你的理財收益。
馬上去維權,如果能堵住老闆,說不定能現場拿回一點錢。 不行的話只能報案,記錄自己的投資金額。 等立案了處理資產了,說不定能拿回一部分錢。 當然可能要等個1-2年了。
㈡ 理財公司倒閉了,投資的錢能要回來嗎.如果起訴需要
倒閉的話夠嗆了 只能等著國家定性和法院宣判以後了
㈢ 我一個朋友在理財公司做業務員,通過他在理財公司買理財產品,理財公司倒閉了沒還錢我能給他要嗎
如果是理財公司給你出具了收據發票,款項也是全部支付到理財公司的,你是不能向你專朋友追討的。
你朋屬友只是起到業務介紹的作用,就相當於保險公司的業務員。
購買理財產品現在屬於風險投資,不是像以前保本無風險。這種風險是要投資者自己承擔的。
你朋友承諾退錢給你只是他個人人品不錯,對朋友看重情義,並不是在法律上他必須承擔的義務。換句話說,他現在反悔的話,也是可以的。
㈣ 投資公司倒閉老闆被抓,業務員也要承擔責任嗎
投資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是否承擔責任,應當分情況討論:
1.如果業務員回不知道公司涉嫌非答法詐騙,則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2.若業務員明知公司從事的是詐騙行業,依然從事這一行為,則應當承擔相應的刑罰責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主要犯罪行為人,犯罪後果主要由公司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承擔;
3.如果公司為空殼公司,是為了從事犯罪行為而成立的,則承擔較為嚴重的刑事責任。
㈤ 現在p2p理財公司,暴雷潮,,跑路,倒閉,良退導,該公司是否有關聯
這類公司大同小異,都遠離他們!還有就是變相的旅遊公司,交十幾萬無利息,多少年後退回的,都是騙人的
㈥ 理財公司破產了,投進去的錢怎麼辦
一、進行風來險評估,看您是屬源於哪種風險投資者。
二、理財產品的分類:一種是資金池類,也稱固定收益性(最明顯的特徵就是網銀版理財產品,比如標明某某款28天
46天
96天
186
365天版)這款理財產品是最安全的,給到客戶的預期收益基本能達到。一般登陸個人網銀選擇風險系數最小的理財就為這類型的理財產品。
三、理財產品的分類:結構性理財產品,就是把客戶籌集的資金投資在其他金融工具,比如股票,外匯,黃金等理財,所以它的收益往往是區間收益,比如4.5%-12.5%,比如以股票滬深指數為標准,當天基數為2000點,上限是2200,下限是1800,到達2200就得到12.5%的年化收益,反之則4.5%,所以在購買結構性理財一定要慎重!
四、一般平衡型和保守型理財客戶建議選擇固定收益型產品,激進型客戶可選取結構性理財,當然要結合目前的經濟形勢切入購買,不然較容易觸碰下限而達到最低收益甚至虧損。
五、最後在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理財經理這款是固定還是結構性理財產品,結構性掛鉤的金融衍生工具是什麼,收益率怎麼計算,只有在了解全面的情況下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㈦ 理財公司倒閉錢怎麼辦
公司被破產保護 然後漫漫官司路
㈧ 因為幫朋友的投資理財打了個欠條給你他,理財公司倒閉,現在投資的朋友拿出欠條向我要款,我該怎麼辦
這個沒有辦法,誰打的欠條都要注意這個資金負責任,不管你們雙方以前是干什麼,版只要你說權欠人家的錢就要還人家的錢,天經地義沒有辦法,這個既然投資公司倒閉,當初為什麼你要打借條給他?打借條也應該是公司的名義,而不是個人的名義。
㈨ 我投資的財富公司國家不允許理財了面臨倒閉他們不讓我把錢拿出來,我該怎麼辦
被騙不要擔心,證據確鑿的話是能夠追回損失的,我也是被騙幾萬元,求助了法援的把錢全部追回了
㈩ 我投資理財投了35萬然後公司倒閉了我怎麼辦錢還能要回來么
應該馬上報警立案。
如果涉及非法集資,通過報警處理,警察立案後追查回來後,減少損失,如果是正規理財,且理財合同並不違法,儲戶的錢款屬於合法范圍無法追回。如果是購買的理財產品,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
綜上所述,理財有風險,投資須謹慎,如果儲戶所選擇的理財公司都倒閉了,那儲戶的錢也很難再拿回來了。所以如果您選擇要理財可以去正規的大型的銀行或者證券公司去進行辦理。
(10)投資理財公司倒閉擴展閱讀
法律處罰
1、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
3、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犯罪手段
具體手段
非法集資波及的領域日漸廣泛,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跨界特徵更加突出,傳染積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低收入人群、農民群眾、退休人員參與其中,有的案件中超過半數參與者為老年人,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幾乎血本無歸。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
2、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是拆東牆補西牆,用後集資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3、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眾存款。
4、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不法分子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路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假稱為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