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理財產品和股票的關系
與股票相比,銀行理財產品種類繁多,投資者對風險的識別猶如霧里看花。專目前,銀行理財產品屬大致分為結構性、信託項目類、證券類。其中,證券類理財產品與打新股債券基金的相似度較高,特別是「打新」的共性,使相互間的碰撞更激烈。但在新股申購、收益分成、費用、申購起點、流動性等方面,債券基金佔有一定優勢。
此外,銀行理財產品購買起點較高,通常設定在2-5萬元,債券基金起點較低,通常1000元就可申購。而且,債券基金的手續費一般也低於銀行理財產品。從流動性角度看,投資銀行理財產品一般只允許在每月規定日期贖回,有的甚至要向投資者收取罰金,而債券基金在封閉期後可隨時贖回,流動性相對較好。
㈡ 銀行理財和股票的關系
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股票風險高,潛在獲得高收益的概率也比較大,前提是需要能夠承擔內股市容的波動風險。
銀行理財:根據資管新規要求,理財產品均不能承諾保本保息,包括銀行理財產品。當然不承諾保本保息並不意味著理財產品就有很大的「風險」了,主要還是看產品的風險等級。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前贖回,目前收益率大約在3.5%-4%左右。
可以關注一下(中小銀行)智能存款,享受存款保險保障(根據《存款保險條律》規定:個人在單個銀行的普通存款享受50萬以內100%賠付),「利率」在4%-5.5%左右,具有流動性高(可提前支取)、利率高於一般定期存款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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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銀行理財可以炒股嗎
想做股票?
㈣ 國內銀行理財顧問可以炒股嗎
國內銀行理財顧問當然是可以炒股啦!有本事你讓可以去炒股,沒有問題的。想去炒股你就去吧。
㈤ 企業找銀行委託理財,對股票價格有什麼影響
企業找銀行委託理財,
對股票價格沒有影響。
㈥ 銀行理財新規:限制股票投資影響大嗎
投資股票有最少資金限制。
在股票買賣時,最少資金是買100股股票回及股票交易手續費。答
簡介: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㈦ 理財和股票的區別
股票與理財,可以理解為激進與保守的兩種方式。
兩者並沒有絕對的界限,只是版根據人們的慣例權來理解,兩者的風險度略有不同。
股票是相對比較激進的一種理財方式,因為股市存在較大的風險,參與股票交易的人,需要承擔相對比較大的風險,當然高風險與高收益也是並存的。
而理財相對風險較小一點,很多理財的項目都打著保本的標簽,相對來說,理財項目的收益也較少而較穩定。
以上解答內容僅限於正規的股票與理財項目,符合法律和常識的機構經營的股票及理財項目。不包括社會上一些打著股票或者理財的招牌進行招搖撞騙的項目。
投資必須謹慎!切記切記!
㈧ 什麼銀行理財資金可以直接入股市
銀行理財資金入股市是誤讀。(來自人民日報)
銀監會近日向商業銀行下發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理財業務中銀行的「隱性擔保」和「剛性兌付」問題,推動理財業務向資產管理業務轉型。《辦法》還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明確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是代客資產管理業務。《辦法》指出目前銀行理財業務最大的問題在於預期收益率型產品仍是理財產品的主流,客戶認為預期收益率即為實際收益,銀行具有「隱性擔保」職責,應該「剛性兌付」,但銀行認為投資者應該對投資風險「買者自負」,雙方分歧明顯,一旦發生風險,可能會影響到銀行的聲譽和正常經營。《辦法》同時指出,化解理財業務的風險在於真正落實風險承擔主體,讓產品的風險和收益真正過手給投資人。
業內人士指出,未來銀行理財產品將由預期收益率型產品向凈值型產品轉變,成為「類基金」產品,由投資人自己承擔投資風險,同時也獲得完全收益,而銀行回歸受託管理人的位置。
《辦法》允許商業銀行「以理財產品的名義獨立開立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相關賬戶,鼓勵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有人將此解讀為「銀行理財資金將直接進入股市」。
業內人士指出,這是一種誤讀,證券賬戶並非是指股票賬戶,也包括債券賬戶,這里實際上指的是交易所債券市場賬戶。而對於銀行理財產品進入股市,此前的文件早有明確規定,即2009年銀監會出台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理財資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辦法》同樣遵循此前《通知》的規定,在第六十六條有相同的明確規定限制。
此次為何強調「直接投資」?業內人士指出,此前受監管要求,銀行理財資金不能直接投資非銀行間市場,往往需要借道信託、基金等通道進入交易所債券市場,增加了資金鏈條和投資環節,也變相增加了資金成本。此次放開限制,允許理財產品開立資金和證券賬戶打通了銀行和交易所市場的通道,銀行理財不再限於銀行間市場。
因此《辦法》明確了理財資金投資運用以直接投資形式為主,杜絕層層嵌套,以「去杠桿、去通道、去鏈條」為目標,允許銀行設立理財管理計劃及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實現理財資金與企業真實融資項目的直接對接,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更好地直接服務實體經濟。
據銀監會測算,徵求意見稿實施後雖然會給銀行理財業務帶來陣痛,但不會對理財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長遠看利大於弊,而且有利於向真正的資產管理轉型。
㈨ 買銀行理財產品和買股票差不多
嚴格來說是這樣的,但我國現行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比較穩定且風險較小,股票投資的風險要大,損益波動要高,合適於風險偏好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