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剛畢業去銀行工作有前途嗎
去銀行工作和前途是兩碼事,這里我來給你分析一下吧。
第一畢業去銀行工作。
我是剛畢業就到銀行工作的,四大行之一。那時候大約是10年前,按照父母的意思這是一個旱澇保收,每日喝茶,悠閑的工作。當然10幾年前銀行屬於事業單位的時候也聽說確實是這樣的。進了單位以後從最基層的櫃員工作干起來,大概需要7到8年的時間,你就會轉崗位,做營銷或者做專業,這個大部分人時間上有些差別。如果你有一定的背景,可能時間短一些,但也差不哪裡去,畢竟國有企業你要排資歷的。然後你可以通過競聘,轉崗,業績跳槽等方式實現你的追求個自我價值,這些也都是因人而異,或者說和你所處的環境有些關系。從我目前的工作情況來看,應該是很不錯的選擇的。和同期的同學比較來看,也屬於中上級別。與公務員相比可能有些差別,但也還能接受。
2、銀行工作前途?
這個不好說,舉個例子,有的人可能幹一輩子銀行也還是在基層任職,有的人可能通過努力或者其他因素(這個不好具體說)升職的比較快,但是也要承受上升帶來的壓力。我們單位也有過超一流大學畢業生(好像是清H或者北D)干櫃台受不了就離職的,後續發展不清楚。所以這個前途還是要看你的付出與機遇的,不能一概而論。
至於銀行發展前途,這個要多說幾句,目前來講壓力與競爭是比較大的,前兩天網上不還流傳某銀行員工因為壓力過大輕生的嘛。因為現在銀行的競爭非常激烈,所以你工作的壓力會比較大,一般人可能不太能適應,或者長期在壓抑的環境中,人的心理容易起變化。
所以,銀行工作並不是想像中朝九晚五,那麼地輕松,既然選擇就要堅守與忍耐的。
在此,希望你在這個行業中找到自己發展的道路,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我想前途必然會是好的。
② 公務員可以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嗎公務員法有沒有明確的規定
現在政府投來項目,一般都源是和基金管理人合作,共同成立政府引導基金。作為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交易是有費用或成本的。所謂交易費用,「就是經濟系統運作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或費用」。
其往往伴隨的巨大風險和不確定性,使得投資者需要支付搜尋、評估、核實與監督等成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作為一種集合投資方式,能夠將交易成本在眾多投資者之間分擔,並且能夠使投資者分享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
相對於直接投資,投資者利用私募股權投資方式能夠獲得交易成本分擔機制帶來的收益,提高投資效率,這是私募股權投資存在的根本原因。
高級經理人一般作為普通合夥人,一旦簽訂投資項目協議,就會以股東身份積極參與企業的管理,控制並扶持投資企業的發展。
因此,私募股權投資公司的股東與普通公司的股東相比,能更准確地知道企業的優勢和潛在的問題,向企業提供一系列管理支持和顧問服務,最大限度地使企業增值並分享收益。
這樣,私募股權投資的制度安排比較有效地解決了委託一代理問題,這是私募股權投資得以快速發展的又一原因。
③ 公務員可以購買私募基金嗎 人民網
投資屬於個人行為,是可以的,但是不得兼職或者挪用公用資金。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三條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違反廉政紀律行為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④ 請問一下,公務員可不可以購買組織形式為有限合夥制的私募股權基金(PE)呢
公務員本人最好不要投資,雖然法律上並不禁止,但是由於PE投資單體金額一般較大,內企業上市的時候都要經過中容介機構和證監會的核查,看是否和擬上市企業有關聯關系,並且要追查所有投資人近5年的工作經歷以及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比較麻煩。
⑤ 公務員購買私募基金和信託產品合法嗎
投資理財行為是屬於公務員的個人行為,因此一般情況下公務員能投資內私募基金,但是公務員只能容投資不能兼職公務員以外的其他崗位,也不能動用公用的資金用來投資理財,否則將會收到法律的嚴懲,而且公務員想要投資私募基金,必須達到私募基金投資的門檻才可以。
⑥ 公務員能投資私募基金嗎
單位投資?以什麼名義呢?
現在政府投項目,一般都是和基金管理人合作,共同成立政府引導基金。以這種模式合作的比較多。
⑦ 公務員投資私募基金獲利違規嗎
不違規,只要你的投資款是合法收入!滿意請採納,謝謝
⑧ 未來十年中國的十大熱門行業是什麼
哈嘍,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語,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精彩資訊分享給你。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未來十年中國十大熱門行業有哪些?哪個行業最吃香?
未來十年中國十大熱門行業:財務規劃師,人力資源經理,電子商務工程師,網路營銷,網路媒體高級編輯,企業高級規劃師,公關經理,游戲,動畫設計工程師,公務員,職業規劃師, 律師 。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
第四 職業顧問的職業門檻很高。它需要結合市場信息研究能力,職業規劃,個人職業評價,心理研究等專業知識。它還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相關的專業教育和工作背景以及各種行業。人才需求眾所周知。
目前,國內注冊律師遠沒有中國發展市場經濟和法治的要求。人們的法律意識日益加強。資產重組,兼並重組,以及大量中小企業的涌現,會增加很多法律事務,對律師的需求會迅速增加。
⑨ 公務員組織私募基金 捐款活動是否屬於違紀行為
公務員違紀條例:
第一條 為規范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報考者和錄用工作人員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規范、適用規定準確。
第四條 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和公務員錄用考試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依據本辦法,按照職責許可權,對報考者和錄用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認定與處理。
第五條 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第六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後發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不按規定填寫(填塗)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規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五)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六)在答卷(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的;
(七)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並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抄襲、協助抄襲的;
(二)持假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八條 在考試或閱卷過程中認定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並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九條 報考者在考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第十條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第十一條 在試用期間查明報考者有本辦法所列違紀違規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錄用並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其相應的處理。
任職定級後查明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其相應的處分。
第十二條 報考者在錄用過程中的其他違紀違規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對報考者的違紀違規行為當場處理的,由兩名以上考試工作人員予以記錄、簽字並存檔。對報考者違紀違規行為事後認定與處理的,應當製作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告知書(式樣附後),告知書應當寄送報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達。
第十四條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公務員錄用報考者誠信檔案庫。
第十五條 錄用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有《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十三、三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其中,公務員協助作弊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組織、領導有組織作弊或者在有組織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給予開除處分。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徇私舞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報考者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處理的機關(機構)進行陳述和申辯。取消錄用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錄用工作人員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不服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申訴,其他工作人員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七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十八條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⑩ 金融學專業畢業後一般都從事什麼工作
01
傳統商業銀行
國有四大銀行(中農工建)、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興業、華夏、招商、廣發、深發、浦發、民生、中信、光大、恆豐等)、外資銀行(匯豐、渣打、東亞、星展等)。主要從事櫃台,大堂助理,銀行管培生等職位。
02
投行券商
著名國際投行(高盛、花旗、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德意志、雷曼兄弟等)、國內投行(中金、興業證券、國泰君安、中信證券等)主要從事投行IBD、Sales&Trading、Research等工作。一周80小時工作時間,一個月20天出差,高薪,社會地位較高。
03
基金、信託、私募及風投機構
著名基金公司(天弘、華夏、工銀瑞信、嘉實、易方達等)、信託(中信信託、外貿信託、平安信託、中誠信託等)、私募及風投機構(紅杉資本、君聯資本、IDG資本、中國風險投資等)。主要從事分析師的職位,行業壁壘高,分析師發展幾年價值很高。
04
審計及咨詢
四大會計事務所(普華永道、德勤、畢馬威、安永)和戰略咨詢公司(麥肯錫、波士頓咨詢、貝恩、羅蘭貝格等)主要從事審計、稅務、財務顧問及公司發展戰略顧問。
05
保險公司
國際保險公司(安盛、安聯、荷蘭國際等)和國內保險公司(人壽、平安、太平洋、中國太平)。 主要從事精算及風控業務,屬於公司的高薪職位。
06
500強大型集團公司
由於名企很多,這里不列舉企業名稱。主要負責集團企業財務部分的會計核算、資本管理、成本控制、內部控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