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託業務的分類有哪些
1、事務信託
所有事務性代理業務,包括融資解決方案、財務顧問、代理應專收應付款項、代理存款等,都屬是事務信託。
2、資產證券化信託
顧名思義,是指從事資產證券化的信託產品。
3、同業信託
同業信託就是資金來源和運用都在同業里,主要包括通道、過橋、出表等。
4、股權信託
是指投資於非上市的各類企業法人和經濟主體的股權類產品。這類業務的主要風險是公司的成長性風險,盈利點是股權增值與分紅。
5、債權信託
把資金借給對方,約定到期和收益的產品,就是融資類信託。債權信託目前佔比70%左右,這類業務的突出風險是信用風險。
6、標品信託
是指標准化產品,一般是可分割、公開市場流通的有價證券,包括國債、期貨、股票、金融衍生品等。這類業務的主要風險是市場風險,盈利點則是價差、投資收益。
7、財產信託
是指將非資金信託的財產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幫助委託人進行管理運用、處分,實現保值增值。
8、公益信託、慈善信託
公益信託比慈善信託范圍大一些,但慈善信託法律體系較為完備,慈善法第一次把信託公司作為單獨的法律主體寫進法律。
⑵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1、投資渠道不同。抄信託襲相對於基金來說,它的投資范圍會更廣。因為信託不僅可以投資於各種金融產品,而且還能夠投資於實體經濟。而基金的投資范圍無非局限於股票和債券居多。
2、門檻不同。對於這兩種產品,它們存在的門檻並不一樣。通常的情況下,信託的投資門檻在100萬元起步,而基金就相對較少了,甚至可以說沒有門檻限制。所以,信託一般針對的是高凈值人群,基金針對的是普通人群。
3、流動性不同。無論是開放式基金,還是封閉式基金。都沒有太多的限制,轉讓和贖回也是較為方便。但是,信託則會有一定的期限,只有期限到期之後,投資者才可以進行相關的贖回操作,所以,從這一方面來看的話,基金的流動性要比信託強。
4、監管方面不同。通常的情況下,證券投資基金受到證監會的監管,但是,信託的監管機構並非是證監會,而是銀監會的相關部門。所以說,這兩者的監管機構是存在很大差別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⑶ 信託與基金有何區別
信託和基金的區別:
1、在安全性方面,信託與基金的區別是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在投資渠道方面,信託與基金的區別是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只限於股票和債券。
3、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法律方面。證券投資基金適用的法律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其配套規定,如《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適用的法律為《信託法》及其配套規定,如《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投資公司監管的通知》、《銀監發關於規范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問題通知》等;
4、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監管方面。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資金募集方面。就信託而言,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異地推介集合信託計劃的,每份合同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此外,據報道,為抑制投資過熱,上海銀監局規定信託公司在其推介的信託計劃中投入占信託發行規模5%的自有資金。而基金沒有改等要求;
5、信託與基金的區別體現在投資流動性方面的不同。開放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回贖和轉讓都沒有大的限制,封閉式基金,通常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動性也較強(但轉讓時通常折價較高)。而對於信託計劃,在信託期限屆滿之前,不得回贖,但可以依法轉讓,流動性較差。
⑷ 信託業務包括哪些
信託業務包括寄售商店、貿易貨棧、商業企業附設的信託服務部受託代購、代銷、代運或組織買賣雙方成交等業務。信託業可以經營的業務項目依《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法可分為如下:
1、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2、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3、受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4、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5、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
6、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
7、代保管業務。
8、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9、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10、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公益信託:
1、救濟貧困。
2、救助災民。
3、扶助殘疾人。
4、發展教育、科技、體育、文化、藝術事業。
5、發展醫療衛生事業。
6、發展環境保護事業,維護生態環境。
7、發展其他有利於社會的公共事業。
⑸ 信託和基金是一回事嗎
基金和信託雖然類似,但是是不同的。
可從以下五方面區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2、投資渠道方面
信託產品的投資范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數股票和債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資渠道範圍。
3、監管方面
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5)投資基金信託業務擴展閱讀
信託的主要劃分類型
(一)任意信託
根據當事人之間的自由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信託稱為任意信託,任意信託又稱為自由信託或明示信託,主要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自由自願形成信託關系,而且這種自由自願意思在信託契約中明確地表示出來,大部分信託業務都屬於任意信託。
(二)法定信託
法定信託是與任意信託相對應的一種信託形式。主要指由司法機關確定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成立的信託。也即信託的當事人之間原本並沒有成立信託的意思,司法機關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判定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無論自己的意思如何,都要服從司法機關的判定。
設立法定信託的目的主要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當事人財產被不法使用。比如,某人去世後,留下一筆遺產,但他並未對遺產的處置留下任何遺言,這時只能通過法庭來判定遺產的分配。即由法庭依照法律對遺產的分配進行裁決。
法庭為此要做一系列的准備工作,比如進行法庭調查等等。在法庭調查期間,遺產不能無人照管,這時,司法機關就可委託一個受託人在此期間管理遺產,妥善保護遺產。
參考資料
網路_信託
網路_基金
⑹ 信託公司是做什麼業務的
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業務。主要包括以下五點:
(一)信託業務類:信託存款、信託貸款、信託投資、財產信託等。
(二)委託業務類: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委託投資。
(三)代理業務類: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項、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監督、信用簽證、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代保管、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等。
(四)租賃業務類:直接租賃、轉租賃、代理租賃、回租租賃等。
(五)咨詢業務類:資信調查、商情調查、投資咨詢、介紹客戶、金融業務咨詢等。
(6)投資基金信託業務擴展閱讀: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信託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七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開展公益信託活動。
第十八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按照信託目的、信託財產的種類或者對信託財產管理方式的不同設置信託業務品種。
第十九條,信託公司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投資、出售、存放同業、買入返售、租賃、貸款等方式進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信託公司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
第二十條,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
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信託公司不得開展除同業拆入業務以外的其他負債業務,且同業拆入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20%。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信託公司可以開展對外擔保業務,但對外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
第二十三條,信託公司經營外匯信託業務,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接受外匯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⑺ 信託和基金有什麼區別
是一種「利來益共享、風險共源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⑻ 基金和信託是做什麼用的
證券投資基金的作用
1、基金為中小投資者拓寬了投資渠道
對中小投資者來說,存款或購買債券較為穩妥,但收益率較低;投資於股票有可能獲得較高收益,但風險較大。證券投資基金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工具,把眾多投資者的小額資金匯集起來進行組合投資,
由專家來管理和運作,經營穩定,收益可觀,可以說是專門為中小投資者設計的間接投資工具,大大拓寬了中小投資者的投資渠道。,可以說基金已進入了尋常百姓家,成為大眾化的投資工具。
2、基金通過把儲蓄轉化為投資,有力地促進了產業發展和經濟增長
基金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為企業在證券市場上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實際上起到了把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的作用。這種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機制為產業發展和經濟增長提供了重要的資金來源,而且,隨著基金的發展壯大,這種作用越來越大。
3、有利於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發展
第一,基金的發展有利於證券市場的穩定。證券市場的穩定與否同市場的投資者結構密切相關。基金的出現和發展,能有效地改善證券市場的投資者結構,成為穩定市場的中堅力量。基金由專業投資人士經營管理,其投資經驗比較豐富,信息資料齊備,分析手段較為先進,投資行為相對理性,客觀上能起到穩定市場的作用。同時,基金一般注重資本的長期增長,多採取長期的投資行為,較少在證券市場上頻繁進出,能減少證券市場的波動。第二,基金作為一種主要投資於證券的金融工具,它的出現和發展增加了證券市場的投資品種,擴大了證券市場的交易規模,起到了豐富活躍證券市場的作用。隨著基金的發展壯大,它已成為推動證券市場發展的重要動力。
4、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國際化
很多發展中國家對開放本國證券市場持謹慎態度,在這種情況下,與外國合
作組建基金,逐步、有序地引進外國資本投資於本證券市場,不失為一個明智的選擇。與直接向投資者開放證券市場相比,這種方式使監管當局能控制好利用外資的規模和市場開放程度。
信託投資公司通過實施信託行為,可以聚集廣大投資者的資金,成為證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
一方面, 通過信託投資公司的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可以有效聚集閑散資金、實現規模化投資,降低交易成本。彌補廣大投資者因資金分散,規模化投資能力有限所導致的投資缺陷.
另一方面,多數投資者沒有證券投資的能力或精力,但有投資證券的願望。信託投資公司通過集合資金信託,可以運用多年從事證券投資業務積累的資本運作經驗和專業理財能力,把握證券市場走勢,作出合理判斷,篩選適合投資的證券品種,實現眾多投資者投資於證券獲利的需求。
另外,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將聚集的資金,按一定的比例投資於經過專家篩選的組合投資品種,國債或存入銀行,具有分散證券投資風險的功能。
通過集合資金信託,還具有明顯的制度優勢.因為信託財產既獨立於委託人的其他財產,也獨立於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和其他信託財產,受益人僅享有信託利益請求權。信託財產的破產隔離作用對投資者是非常有利的。
⑼ 產業投資基金和資金信託有什麼關系和區別謝謝!
產業投資基金是一大類概念,國外通常稱為風險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或准股權投資,並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以期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後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根據目標企業所處階段不同,可以將產業基金分為種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長期基金、重組基金等。
產業投資基金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第一,投資對象主要為非上市企業。
第二,投資期限通常為3-7年。
第三,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
第四,投資的目的是基於企業的潛在價值,通過投資推動企業發展,並在合適的時機通過各類退出方式實現資本增值收益。
產業基金涉及到多個當事人,具體包括:基金股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機構,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的具體投資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機構。
產業基金進行投資的主要過程為:首先,選擇擬投資對象;然後,進行盡職調查;當目標企業符合投資要求後,進行交易構造;在對目標企業進行投資後參與企業的管理;最後,在達到預期目的後,選擇通過適當的方式從所投資企業退出,完成資本的增值。
產業投資基金對企業項目進行篩選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管理團隊的素質被放在第一位,一個團隊的好壞將決定企業最終的成敗;
其次,產品的市場潛力,如果產品的市場潛力巨大,那麼即使目前尚未帶來切實的盈利,也會被基金所看好;
第三,產品的獨特性。只有具有獨特性的產品才具有競爭力與未來的發展潛力;
以下依次是預期收益率、目標市場極高的成長率、合同保護性條款、是否易於退出等。
產業基金在所投資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後,最終都要退出所投資企業。其選擇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通過所投資企業的上市,將所持股份獲利拋出;二是通過其它途徑轉讓所投資企業股權;三是所投資企業發展壯大後從產業基金手中回購股份等。
產業投資基金投資與貸款等傳統的債權投資方式相比,一個重要差異為基金投資是權益性的,著眼點不在於投資對象當前的盈虧,而在於他們的發展前景和資產增值,以便能通過上市或出售獲得高額的資本利得回報。具體表現為:
首先,投資對象不同。產業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新興的、有巨大增長潛力的企業,其中中小企業是其投資重點。而債權投資則以成熟、現金流穩定的企業為主。
其次,對目標企業的資格審查側重點不同,產業投資基金以發展潛力為審查重點,管理、技術創新與市場前景是關鍵性因素。而債權投資則以財務分析與物質保證為審查重點,其中企業有無償還能力是決定是否投資的關鍵。
第三,投資管理方式不同。產業基金在對目標企業進行投資後,要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與重大決策事項。而債權投資人則僅對企業經營管理有參考咨詢作用,一般不介入決策。
第四,投資回報率不同。產業投資是一種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投資模式。如果所投資企業成功,則可以獲得高額回報,否則亦可能面臨虧損,是典型的高風險高收益型投資。而債權投資則在到期日按照貸款合同收回本息,所承擔風險與投資回報率均要遠低於產業基金。
第五,市場重點不同。產業投資基金側重於未來潛在的市場,而其未來的發展難以預測。而債權投資則針對現有的易於預測的成熟市場。
資金信託是以貨幣資金作為標的物,各方當事人以此建立資金信託關系,這種貨幣形態的信託財產稱為「信託金」。信託金有以下特徵:
(1)信託金是一種間接運用的資金。即信託金運用要經過中介,信託金是所有者通過信託投資機構進行管理運用的資金;
(2)信託金在運動終止時應恢復原來的貨幣形態。資金信託的最主要目的是使資金增值,另外開展資金信託業務可以使信託資金發揮融資職能,為國家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資金信託業務的形成有以下幾個原因:
(1)委託人對自己的資金在運用上不諳某種專門技術知識,為避免資金損失而採取資金信託方式;
(2)委託人對自己的資金無暇自為運作生利,而委託信託投資機構處理;
(3)委託人不願自己出頭露面而委託信託投資機構代為處理其資金。
我國現行的資金信託包括:
(1)信託存款(又分為單位信託存款、公益基金信託存款、勞保基金信託存款、個人特約信託存款);
(2)信託貸款(又分為技術改造信託貸款、橫向聯合信託貸款、聯營投資信託貸款、補償貿易信託貸款、耐用消費品信託貸款、專項信託貸款、房地產開發信託貸款);
(3)委託貸款(包括一般委託貸款和專項委託貸款);
(4)委託投資;
(5)信託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