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區別
1、概念不同:
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是借鑒成熟資本市場"產業投資基金版"運作模式,由發起人定向權募集,委託專業機構管理基金資產,主要採取股權投資方式解決文化產業融資問題的一種探索和嘗試。
企業創投基金CVC(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規模為10億元人民幣,旨在促進科技創新,助力年輕人創業,支持國家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政策。該基金已開始正式向全國創業團隊發出商業計劃書邀請。
2、投資對象不同:
產業投資基金對象主要為非上市企業。
投資期限通常為3-7年。
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
投資的目的是基於企業的潛在價值,通過投資推動企業發展,並在合適的時機通過各類退出方式實現資本增值收益。
平安創新投資基金重點投資包括金融科技、消費、醫療健康、汽車、新媒體等行業的早期創新企業,重視移動、社會化、大數據、人工智慧等前沿技術的應用。此外,對於其他任何引入新技術、新概念和新模式並致力於服務人們現實需求的創意、產品和企業,平安都將予以關注。
B. 創投引導基金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
1)管理事項的基本原則。
2)管理主體。
3)管理體制︰評審、決策與執行相互分立
4)扶持回項目的公示答制度。
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監管與指導
*明確引導基金納入公共財政考核評價體系。
*財政廳門和創投發展部門分工監管
*績效考核標准︰1)引導了多少社會資金進入了創業投資領域;2)所扶持創投企業在促進創新創業和擴大社會就業方面發揮了多大作用;3)引導基金自身是否實現保本微利營運,以確保可持續發展。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風險控制
1)在管理風險控制環節,明確「應透過制訂引導基金章程,明確引導基金運作、決策及管理的具體程序和規定,以及申請引導基金扶持的相關條件」。
2)在運作風險控制環節,要求「引導基金章程應具體規定引導基金對單個創業投資企業的支持額度以及風險控制制度」。
3)在經營風險控制環節,要求引導基金不用於非創投業務。
4)在制度風險控制環節,要求「閑置資金以及投資形成的各種資產及權益,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C. 產業扶持資金和產業引導基金的區別
產業扶持資金和產業引導基金的區別如下:
1、目的不同
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是借鑒成熟資本市場"產業投資基金"運作模式,由發起人定向募集,委託專業機構管理基金資產,主要採取股權投資方式解決文化產業融資問題的一種探索和嘗試。
產業引導基金,旨在促進科技創新,助力創業,支持國家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政策。引導創業投資行為,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技術創新。
2、投資對象不同
產業投資基金對象主要為非上市企業。投資期限通常為3-7年。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
投資的目的是基於企業的潛在價值,通過投資推動企業發展,並在合適的時機通過各類退出方式實現資本增值收益。
產業引導基金的對象是中小企業。其宗旨是,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放大效應,增加創業投資資本供給,克服單純通過市場配置創業投資資本的市場失靈問題。
特別是通過鼓勵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於種子期、起步期等創業早期的企業,彌補一般創業投資企業主要投資於成長期、成熟期和重建企業的不足。
(3)貴陽市科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擴展閱讀
產業扶持資金賬務處理的方法:
目前,支持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資金大致分為五大類別。據不完全統計,僅中央有關財政資金就有幾十項。但是,對有關財政資金一直缺乏統一、明確的財務處理原則。對企業取得財政資金的財務處理做出了具體規定:
1、屬於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財政資金,如基本建設投資、國債投資項目等。這類資金屬於國家以投資者身份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因此,應當增加國家資本,對於超過注冊資本的投資則增加國有資本公積。
2、屬於投資補助的財政資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補助、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投資項目補助等。
這類資金是對投資者投入資本的補助,但是與前一類資金最大的區別是國家不一定以投資者身份投入,大部分時候是政府為了貫徹宏觀經濟政策或實現調控目標,給予企業的、具有導向性的資金。
3、屬於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財政資金,如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
這類資金一般是對企業特定經濟活動支付的成本費用的補償,因此,企業使用這類資金時,作為收益處理。企業在具體執行時,使用這類財政資金如果形成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應當作為遞延收益,按照資產使用壽命分期確認。
4、屬於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財政資金,如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等。這類資金使用後要求歸還本金,因此,企業收到時,應當作為負債管理。
5、屬於彌補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財政資金,如國有企業虧損補貼、「非典」期間補償民航公司的損失、關閉小企業補助等。企業收到這類資金時,作為本期收益或者遞延收益處理。
D. 收到科技型中小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資金 可以計入資本公積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詳細解答如下:
一、各地政府科技型創業引導資金的下放種類與財務記賬方式。
1、如果是有地方政府紅頭文件的創業扶持資金或者引導資金,是可以依照紅頭文件中所規定的使用方式和使用分配比例,由企業依規使用的。這種方式相對來說,約束了企業對扶持資金的使用內容,但帶來的是可以稅前扣除,也就是說不需要算作收入,計算企業的盈利及繳納由於盈利產生的所得稅。
2、按照收入處理。這種方法的好處是資金直接由地方政府的項目執行部門或財政補貼部門將項目扶持資金打入企業的賬戶,由企業自由支配該筆資金。
二、針對兩種方式的常規財務處理,及對應優化處理方式。
1、對於上述一內容中的方式1,一般採用的財務處理方法是計入專項應付款這個財務負債類一級科目。對應資金使用,專款專用。該科目的貸方余額,就是資金使用的剩餘情況。
2、對於上述一內容中的方式2,計入企業收入的政府引導資金,一般會計入到營業外收入科目。雖然使用上得到了解放,但是由於計入收入科目,在企業運營初期,會由於費用或抵扣和實際成本的諸多原因,產生大量利潤,乃至由此產生的連帶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如果算下來,還是一筆不小的費用。針對這種情況,筆者給提問朋友的建議,首先就是用一些常規的增加費用和攤銷成本的方法處理,若提問的朋友還想進一步尋求方法,可以私信筆者溝通、交流。達到最好的扶持資金使用的效果。
三、一般計入資本公積的實務情況。
本文開頭就提到了資本公積的事宜。那麼,一般什麼情況下的資金流入會計入到資本公積呢。最常規的情況,就是資金的流入造成了原始資本的溢價,那麼溢價的部分,就應該計入資本公積,表示企業資本運作產生的資產增值。具體的來說,就是您企業注冊資本是100萬,這時候有人投資100萬,占您股份的20%,那麼這種情況,在企業驗資的時候,收到戰略投資人的100萬投資款中,20萬計入實收資本,80萬計入資本公積。
總結:
政府的引導資金,就本質上來說還是希望企業更好的發展,而給予企業的早期支持。能夠得到政府這樣的支持,說明企業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優質元素,亦或者是與政府的產業發展方向相吻合。那麼,得到了政府的資金扶持,無論採取什麼方式,合理的使用資金以及盡快的讓企業發展起來,可能會是擺在企業家面前更為重要的問題。希望企業家,對這個問題能夠迎刃而解,讓企業茁壯發展。
E. 創投引導基金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性質與宗旨
三層含義︰1)是不以營利為目的政策性基金,而非商業性基金。2)按市場化模式運內作,而非透過非市場化的無償容模式運作。3)發揮引導作用的機制是「通過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
宗旨︰在兩個層面發揮引導作用。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設立與資金來源
1)引導基金的設立主體
2)引導基金的設立程序
3)引導基金的組織形式
4)引導基金的資金來源
F.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什麼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由政府設立並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過回扶持創業答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引導基金本身不直接從事創業投資業務。
運作原則
引導基金應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的原則進行投資運作,扶持對象主要是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程序備案的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各類創業投資企業。在扶持創業投資企業設立與發展的過程中,要創新管理模式,實現政府政策意圖和所扶持創業投資企業按市場原則運作的有效結合;要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決策、考核機制,有效防範風險,實現引導基金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引導基金不用於市場已經充分競爭的領域,不與市場爭利。
G. 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該如何申請
抄 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申請手續:
1.由企業按申請要求提供相應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須經項目推薦單位出具推薦意見,並參加創新基金招標會;
2、需購買《項目申請書》及系統光碟(60元/套);
3、科技部全年分四批受理,暫定為5月下旬、7月中旬、9月上旬、10月下旬;
4、可登錄www.innofund.gov.cn(科技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網),下載表格及說明。
H.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政策是什麼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由政府設立並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過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一項政策。引導基金本身不直接從事創業投資業務。
I. 創投引導基金的引導基金的投資方式
根據《指導意見》要求,引導基金應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的原則進行投資運作,其扶持對象主要是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程序備案的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各類創業投資企業。引導基金本身不直接從事創業投資業務。中經未來產業研究中心認為,中國引導基金的主要運作模式有參股、跟進投資、風險補助、融資擔保及投資保障等。
1、階段參股
階段參股是引導基金的主要運作模式,是指引導基金向創業投資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並在約定的期限內退出,主要支持發起設立新的創業投資企業。
在該模式下,引導基金按照創投母基金(FOFs)的方式運作,與創業投資機構合作成立子基金,然後子基金投向創業企業,在此過程中,引導基金不參與子基金的日常管理,僅僅充當出資占股角色。子基金中引導基金的認購比例一般不超過25%,且不能成為第一大股東。該運作方式能夠通過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初創期企業,從而起到政府資金的杠桿放大作用。
2、跟進投資
跟進投資是指對創業投資機構選定投資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引導基金與創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一般來說,創業投資機構在選定投資項目後或實際完成投資一年內,可以申請跟進投資。引導基金應按創業投資機構實際投資額50%以下的比例跟進投資,且每個項目投資額不超過300 萬元人民幣。引導基金跟進投資形成的股權委託共同投資的創業投資機構管理。
3、風險補助
風險補助是指引導基金對已投資於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予以一定的補助。《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引導基金按照最高不超過創業投資機構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風險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 萬人民幣。風險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彌補創業投資損失。
4、投資保障
投資保障是指創業投資機構將正在進行高新技術研發、有投資潛力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確定為「輔導企業」後,引導基金對「輔導企業」給予獎勵。《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引導基金可以給予「輔導企業」投資前資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人民幣,資助資金主要用於補助「輔導企業」高新技術研發的費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