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1、私募基金有風險嗎
一、投資私募基金有風險嗎
投資私募基金是有風險的。私募基金風險的原因通常包括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合同違約、侵權、怠於行使公司的法律權利等。具體風險內容如債務拖欠,合同詐騙,盲目擔保,公司治理結構軟化,監督乏力,投資不做法律可行性論證等。潛在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不計其數。
二、私募基金存在哪些風險
1、市場風險
金融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本基金財產收益水平變化,產生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等。
2、管理風險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於知識、技術、經驗等因素而影響其對相關信息、經濟形勢和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其精選出的投資品種的業績表現不一定持續優於其他投資品種。如果基金管理人對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判斷不準確、獲取的信息不全、投資操作出現失誤,都會影響委託財產的收益水平。
3、信用風險
本基金在交易過程可能發生交收違約,或者本基金所投資債券之發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到期本息,導致計劃財產損失。信用風險主要來自於交易對手、發行人和擔保人。在本基金財產投資運作中,如果管理人的信用研究水平不足,對信用產品或交易對手的信用水平判斷不準確,可能使本基金財產承受信用風險所帶來的損失。
4、流動性風險
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受到價格、投資群體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在不同狀況下,其流動性表現是不均衡的,具體表現為:在某些時期成交活躍,流動性非常好,而在另一些時期,則可能成交稀少,流動性差。在市場流動性出現問題時,本基金的操作有可能發生建倉成本增加或變現困難的情況。
『貳』 私募基金有風險嗎
私募基金是有風險的。
私募基金投資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1.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於國內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使其處於法律和政策的邊緣地帶。迄今,我國的《證券法》、《信託法》等法律的條文都沒有對私募基金的含義、資金來源、組織方式、運行模式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2003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法》出台,由於存在諸多爭議,仍未能夠為私募基金「正名」。
從外表看,許多基金似乎都有合法身份,但如果對其經營的業務進行深究,其中一些機構很容易讓人與「地下集資」、「非法集資」聯系在一起。正是由於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認,其經營活動一直游離於法律和政策監管之外,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基金管理者還是投資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而面臨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風險,並且基金規模越大,這種法律和政策風險就越高。
2.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的組織結構是一種典型的委託—代理機制,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一般合夥人負責經營,只對資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規定,通常並不幹預基金經理的具體運營。
在運營過程中,私募基金經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資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經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經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費之外,還可以拿業績提成費用,當業績提成費用大於管理費用時,私募基金經理並不會採取使雙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策略,因為這樣選擇並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會濫用自己的職權去追求更多的個人利益,從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資產將承受更大的風險,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較為優越的激勵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風險仍然存在。
3.操作風險
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具有隱蔽性,國際上一般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會造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利於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沒有外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機本性,可能會讓它們為了獲取巨額的利潤,與上市公司串謀,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這些操作風險都會給投資人和市場帶來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個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會給投資人造成損失。
私募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長的鎖定期,在這期間資金不準撤出,以此來保證基金運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對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不造成影響。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風險不能隨時轉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滿才能變現,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閉期內會因為資金難以變現而發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
『叄』 中國有私募基金嗎
中國大陸的私募基金占投資者交易資金的比重達已到30%—35%,資金總規模在8000到9000億元之間,整體內規模超容過公募基金一倍。
在地區分布上,我國的私募資金又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廣東、遼寧和江蘇等地,但主體地域卻在動態演變。從2001年11月開始,廣東的交易量攀升很快,並已經超過上海、北京,形成「南強北弱」的格局。
2004年,私募基金開始與信託公司合作,推出信託投資計劃,標志著私募基金正式開始陽光化運作。
2006年,證監會下發了有關專戶理財試點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基金公司為單一客戶辦理特定資產管理業務的,每筆業務的資產不得低於5000萬元,基金公司最多可從所管理資產凈收益中分成20%。由於專戶理財只向特定客戶開放,且有進入門檻、不能在媒體上具體推介,事實上就如同基金公司的私募業務。
2007年,《合夥法》頒布,私募基金開始建立合夥企業,標志著私募基金的國際化步伐明顯加快。
但中國的私募基金暫時難與國際接軌,主要原因一是政策限制,二是市場限制,三是技術手段限制,四是監管限制。
『肆』 私募基金在中國合法嗎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私募基金在中國是允許設立的。
私募基金不受證監會的直接管理,但回我國的《證券投資答基金法》對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募集方式、投資范圍都有明確的規定,並且受到基金行業協會的監督。
①、合格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八條:非公開募集基金(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其中合格投資者是: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②宣傳推介方式:第九十二條非公開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台、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③,備案制度:第九十五條:非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完畢,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對募集資金總額或者基金份額的持有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基金,基金行業協會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報告。
④投資范圍:第九十五條:非公開募集基金財產的證券投資,包括買賣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
『伍』 私募基金保證收益嗎
私募基金 是不保證收益的。
中國證監會 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私募基金的募資規則,包括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辦法從資產規模或收入水平、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單筆最低認購金額三個方面規定了適度的合格投資者標准。同時,辦法明確了全口徑登記備案制度,在市場准入環節,不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進行前置審批,而是基於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信息,進行事後行業信息統計、風險監測和必要檢查;在基金託管環節,未強制要求基金財產進行託管;在信息披露環節,未要求進行公開信息披露,僅對需要向投資者披露的重大事項進行了規定。證監會近日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2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辦法》明確了全口徑登記備案制、確立了合格投資者制度、明確了私募基金的募資規則、提出了規范投資運作行為的有關規則、確立了對不同類別私募基金進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和監管的制度安排。
『陸』 私募基金可信嗎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象的回證券投資基金。「私募基金」答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
特點:
私募基金不能公開發行,只能向特定合格投資者募集;
而私募基金要求投資者具有較高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相應的購買資金門檻比較高,需幾十萬元起步;
私募基金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披露產品信息,披露內容非公開發布;
私募組合通常約定較少,在投資工具運用方面也更加靈活;
私募基金收入主要來源於浮動管理費(業績提成);
私募基金通常採取定期開放的形式,如每個季度或者每半年開放贖回一次。
小貼士:借「私募基金」進行非法證券活動的常見表現形式:
1.公開化宣傳募資;
2.面向不特定對象集資;
3.承諾保本付息;
4.虛構投資項目。
溫馨提示:警惕以私募基金為名的非法證券活動。
『柒』 私募基金會血本無歸嗎
A、私募基金屬於投資,投資就會面臨血本無歸的情況;
B、投資私募基金,一定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而定;雖然私募金的收益看著很高,但是,收益是和風險相匹配,同時,還有就是基金管理的能力;更為重要的是政策,所以多種因素綜合在一起,決定收益。
『捌』 如何分辨你投的私募基金安不安全
一般而言,合同中有十幾點需要注意一下。比如:投資類型、投資期限、受益人規定、單位凈值計算、認購費、封閉期、巨額贖回、投資運用的限制、費用、風險揭示、產品分紅等等。初期只需要關注五個點就行了。
01
搞清楚你所投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
私募設了下限,沒設上限,下限100萬起,即是准入門檻。私募投資門檻是保障私募基金安全最基本的一個要求,假如有人說,他手上有一款「私募產品」,20萬就能起投,這時你要警醒,毫無疑問,別人跟你說的所謂的「私募產品」不安全。
盡管基金協會官方的描述,私募的最低投資門檻是100萬,但是依據產品的不同,其准入門檻可能有所差異,一般只會比100萬高,絕不會低於100萬。
02
搞清楚投資中費用相關問題
了解費用問題,有助於你知道你購買私募時的成本及日後的收益,這一點對私募基金安全也很重要。
私募基金的費用,通常分為認購費、贖回費、固定管理費及浮動管理費。業內雖有著基本的收費比例,但是,依據所簽合同的不同,費用上有所差異,這點需要你自己好好看合同。
03
搞清楚所投私募的封閉期
這點有助於保障你所投私募後續的處理。私募有封閉期,一般6——12個月,在封閉期內,你是無法贖回你所投的錢的。通常情況下,前6個月,你的錢是動不了的;而過了前6個月,你可以依據需求,申請贖回部分或全部資金,贖回時需要繳納贖回費。
基於對私募基金的安全性,請務必搞清楚你所投私募基金合同中所規定的封閉期,及封閉起始期。
04
請搞清楚有關追加投資的情況
你可能選擇了投資某私募產品,後期你感覺這款產品還不錯,你可能有追加投資的需求。所以,你很有必要在事先就弄明白,後續該如何再追加投資,追加金額多少,只有這樣才能保障你後續追加資金的安全。這點一般在私募合同中都會涉及到,這就需要你自己好好看合同上的條約。
05
所投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及限制
投資購買某私募後,會有專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全權管理,不過,為了私募基金的安全,作為投資者,你得有一定的知情權。比如此款私募的投資范圍在哪些方面,又有哪些限制性的領域不能投。
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一般包括法律范圍內許可的股票、債券、基金、融資債券、權益投資及其它理財產品等。
都說投資需謹慎,想要了解私募基金安全上的問題,作為投資者,在自己購買私募基金前也需要有所注意,不要只盯著收益啊,何況私募基金在推介時,可是不能保障預期收益的。
『玖』 資管和私募基金有什麼區別
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區別如下:
1、募集的對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內大社會公容眾,即社會不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
5.業績報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6.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別以外,在投資理念、機制、風險承擔上都有較大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