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是基金公司的股東。( )
【答案】√
【答案解析】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是基金公司的股東,契約型基金則不是。
⑵ 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到底有什麼區別,基金管理公司是什麼
一、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的區別是按基金的組織形式和法律地位不同。前者是直接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的一種基金;依公司法成立,通過發行基金股份將集中起來的資金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對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基金財產的投資、收益分配等基金運作活動進行管理的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二、基金的分類:
(1)契約型基金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是指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的一種基金。它是基於契約原理而組織起來的代理投資行為,沒有基金章程,也沒有公司董事會,而是通過基金企業來規范三方當事人的行為。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託管人作為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和處置,對基金管理人的運作實行監督。
(2)公司型基金 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成立,通過發行基金股份將集中起來的資金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公司型投資基金在組織形式上與股份有限公司類似,基金公司資產為投資者(股東)所有,由股東選舉董事會,由董事會先聘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負責管理基金業務。 公司型基金的設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同時還要在股票發行的交易所在地登記。
⑶ 按( )的不同,基金可分為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法律形式/法律地位
按照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將基金分為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全部是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則以美國的投資公司為代表。
契約型基金是依據《信託法》成立的,其實質是一種信託關系。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簽訂合同,建立委託關系,體現的是一種債權關系。
公司型基金是依據《公司法》成立的,投資者是基金的股東,投資者與基金公司之間是一種所有權關系。公司型基金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而契約型基金不具有。
⑷ 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僅限於契約型基金 對嗎
按基金的組織方式分類
1.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又稱為單位信託基金,是指把投資者、管理人、託管人三者作為基金的當事人,通過簽訂基金契約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一種基金。契約型基金起源於英國,後在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等國家和地區十分流行。 契約型基金是基於契約原理而組織起來的代理投資行為,沒有基金章程,也沒有董事會,而是通過基金契約來規范三方當事人的行為。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託管人作為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和處置,對基金管理人的運作實行監督。 2.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公司形態組成的,該基金公司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資金,一般投資者則為認購基金而購買該公司的股份,也就成為該公司的股東,憑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這種基金要設立董事會,重大事項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公司型基金的特點是:基金公司的設立程序類似於一般股份公司,基金公司本身依法注冊為法人,但不同於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是委託專業的財務顧問或管理公司來經營與管理;基金公司的組織結構也與一般股份公司類似,設有董事會和持有人大會,基金資產由公司所有,投資者則是這家公司的股東,承擔風險並通過股東大會行使權利。 3.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比較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不同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依據不同。契約性基金是依照基金契約組建,信託法是其設立的依據,基金本身不具有法律資格。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組建的,具有法人資格。 (2)資金的性質不同。契約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基金份額籌集起來的信託財產;公司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普通股票籌集的公司法人的資本。 (3)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基金份額後成為基金契約的當事人之一,投資者既是基金的委託人,即基於對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將自己的資金委託給基金管理人管理和營運,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權;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基金的股票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因此,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沒有管理基金資產的權力,而公司型基金的股東通過股東大會享有管理基金公司的權力。 (4)基金的營運依據不同。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契約營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營運基金。 由此可見,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依據,組織形態以及有關當事人扮演角色上是不同的。但對投資者來說,投資於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並無多大區別,它們的投資方式都是把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按照基金設立時所規定的投資目標和策略,將基金資產分散投資於眾多的金融產品上,獲取收益後再分配給投資者。 盡管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但從投資者的角度看,這兩種投機方式並無多大區別,他們的投資方式都是把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按照基金設立時所規定的投資目標和策略,將基金資產分散投資於眾多的金融產品上,獲取收益後再分配給投資者。 從世界基金業的發展趨勢看,公司型基金除了比契約型基金多了一層基金公司組織外,其他各方面都與契約型基金有趨同化的傾向。
按基金運作方式分類
1.封閉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的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限定了基金單位的發行總額,籌集到這個總額後,基金即宣告成立,並進行封閉,在一定時期內不再接受新的投資。又稱為固定型投資基金。基金單位的流通採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辦法,投資者日後買賣基金單位都必須通過證券經紀商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競價交易。 封閉式基金的期限是指基金的存續期,即基金從成立起到終止之間的時間。決定基金期限長短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基金本身投資期限的長短,一般如果基金目的是進行中長期投資(如創業基金)的,其存續期就可長一些,反之,如果基金目的是進行短期投資(如貨幣市場基金),其存續期可短一些。二是宏觀經濟形勢,一般經濟穩定增長,基金存續期可長一些,若經濟波浪起伏,則應相對地短一些。當然,在現實中,存續期還應考慮基金發起人和眾多投資者的要求來確定。基金期限屆滿即為基金終止,管理人應組織清算小組對基金資金進行清產核資,並將清產核資後的基金凈資產按照投資者的出資比例進行公正合理的分配。 如果基金在運行過程中,因為某些特殊的情況,使得基金的運作無法進行,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提前終止。提前終止的一般情況有: (1)國家法律和政策的改變使得該基金的繼續存在為非法或者不適宜; (2)管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無新的管理人承繼的; (3)託管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無新的託管人承繼的; (4)基金持有人大會上通過提前終止基金的決議。 2.開放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在設立基金時,發行基金單位的總份額不固定,可視投資者的需求追加發行。投資者也可根據市場狀況和各自的投資決策,或者要求發行機構按現期凈資產值扣除手續費後贖回股份或受益憑證,或者再買入股份或受益憑證,增持基金單位份額。為了應付投資者中途抽回資金,實現變現的要求,開放式基金一般都從所籌資金中撥出一定比例,以現金形式保持這部分資產。這雖然會影響基金的盈利水平,但作為開放式基金來說,這是必需的。 3.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區別 (1)期限不同。封閉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閉期,通常在5年以上,一般為10年或15年,經受益人大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以適當延長期限。而開放式基金沒有固定期限,投資者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贖回基金單位。 (2)發行規模限制不同,封閉式基金在招募說明書中列明其基金規模,在封閉期限內未經法定程序認可不能再增加發行。開放式基金沒有發行規模限制,投資者可隨時提出認購或贖回申請,基金規模就隨之增加或減少。 (3)基金單位交易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的基金單位在封閉期限內不能贖回,持有人只能尋求在證券交易場所出售給第三者。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則可以在首次發行結束一段時間(多為3個月)後,隨時向基金管理人或中介機構提出購買或贖回申請,買賣方式靈活,除極少數開放式基金在交易所作名義上市外,通常不上市交易。 (4)基金單位的交易價格計算標准不同。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單位除了首次發行價都是按面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購買費計算外,以後的交易計價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的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常出現溢價或折價現象,並不必然反映基金的凈資產值。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價格則取決於基金每單位凈資產值的大小,其申購價一般是基金單位資產值加一定的購買費,贖回價是基金單位凈資產值減去一定的贖回費,不直接受市場供求影響。 (5)投資策略不同。封閉式基金的基金單位數不變,資本不會減少,因此基金可進行長期投資,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能有效在預定計劃內進行。開放式基金因基金單位可隨時贖回,為應付投資者隨時贖回兌現,基金資產不能全部用來投資,更不能把全部資本用來進行長線投資,必須保持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在投資組合上需保留一部分現金和高流動性的金融商品。 (6)基金份額資產凈值公布的時間不同。封閉式基金一般每周或更長時間公布一次,開放式基金一般在每個交易日連續公布。 (7)交易費用不同。投資者在買賣封閉式基金時,在基金價格之外要支付手續費;投資者在買賣開放式基金時,則要支付申購費和贖回費。 從發達國家金融市場來看,開放式基金已成為世界投資基金的主流。世界基金發展史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從封閉式基金走向開放式基金的歷史。
按投資目標分類
1.成長型基金 成長型基金是基金中最常見的一種,它追求的是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基金管理人通常將基金資產投資於信譽度較高、有長期成長前景或長期盈餘的所謂成長公司的股票。成長型基金又可分為穩健成長型基金和積極成長型基金。 2.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主要投資於可帶來現金收入的有價證券,以獲取當期的最大收入為目的。收入型基金資產成長的潛力較小,損失本金的風險相對也較低,一般可分為固定收入型基金和股票收入型基金。固定收入型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是債券和優先股,因而盡管收益率較高,但長期成長的潛力很小,而且當市場利率波動時,基金凈值容易受到影響。股票收入型基金的成長潛力比較大,但易受股市波動的影響。 3.平衡型基金 平衡型基金將資產分別投資於兩種不同特性的證券上,並在以取得收入為目的的債券及優先股和以資本增值為目的的普通股之間進行平衡。這種基金一般將25%~50%的資產投資於債券及優先股,其餘的投資於普通股。平衡型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從其投資組合的債券中得到適當的利息收益,與此同時又可以獲得普通股的升值收益。投資者既可獲得當期收入,又可得到資金的長期增值,通常是把資金分散投資於股票和債券。平衡型基金的特點是風險比較低,缺點是成長的潛力不大。
按投資標的分類
1.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是一種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由於債券的年利率固定,因而這類基金的風險較低,適合於穩健型投資者。 通常債券基金收益會受貨幣市場利率的影響,當市場利率下調時,其收益就會上升;反之,若市場利率上調,則基金收益率下降。除此以外,匯率也會影響基金的收益,管理人在購買非本國貨幣的債券時,往往還在外匯市場上做套期保值。 2.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基金的投資目標側重於追求資本利得和長期資本增值。基金管理人擬定投資組合,將資金投放到一個或幾個國家,甚至是全球的股票市場,以達到分散投資、降低風險的目的。 投資者之所以鍾愛股票基金,原因在於可以有不同的風險類型供選擇,而且可以克服股票市場普遍存在的區域性投資限制的弱點。此外,還具有變現性強、流動性強等優點。由於聚集了巨額資金,幾只甚至一隻基金就可以引發股市動盪,所以各國政府對股票基金的監管都十分嚴格,不同程度地規定了基金購買某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防止基金過度投機和操縱股市。 3.貨幣市場基金 貨幣市場基金是以貨幣市場為投資對象的一種基金,其投資工具期限在一年內,包括銀行短期存款、國庫券、公司債券、銀行承兌票據及商業票據等。通常,貨幣基金的收益會隨著市場利率的下跌而降低,與債券基金正好相反。貨幣市場基金通常被認為是無風險或低風險的投資。 4.指數基金 指數基金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出現的新的基金品種。為了使投資者能獲取與市場平均收益相接近的投資回報,產生了一種功能上近似或等於所編制的某種證券市場價格指數的基金。其特點是:它的投資組合等同於市場價格指數的權數比例,收益隨著當期的價格指數上下波動。當價格指數上升時基金收益增加,反之收益減少。基金因始終保持當期的市場平均收益水平,因而收益不會太高,也不會太低。指數基金的優勢是:第一,費用低廉,指數基金的管理費較低,尤其交易費用較低。第二,風險較小。由於指數基金的投資非常分散,可以完全消除投資組合的非系統風險,而且可以避免由於基金持股集中帶來的流動性風險。第三,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中,指數基金可獲得市場平均收益率,可以為股票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投資回報。第四,指數基金可以作為避險套利的工具。對於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來說,指數基金是他們避險套利的重要工具。指數基金由於其收益率的穩定性和投資的分散性,特別適用於社保基金等數額較大,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資金投資。 5.黃金基金 黃金基金是指以黃金或者其他貴金屬及其相關產業的證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其收益率一般隨貴金屬的價格波動而變化。 6.衍生證券基金 衍生證券基金是指以衍生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主要包括:期貨基金,期權基金和認購權證基金。由於衍生證券一般是高風險的投資品種,因此,投資這種基金的風險較大,但預期的收益水平比較高。
按基金資本來源和運用地域分類
1.國內基金 它是基金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內金融市場的投資基金。一般而言,國內基金在一國基金市場上應佔主導地位。 2.國際基金 它是基金資本來源於國內但投資於境外金融市場的投資基金。由於各國經濟和金融市場發展的不平衡性,因而在不同國家會有不同的投資回報,通過國際基金的跨國投資,可以為本國資本帶來更多的投資機會以及在更大范圍內分散投資風險,但國際基金的投資成本和費用一般也較高。國際基金有國際股票基金、國際債券基金和全球商品基金等種類。 3.離岸基金 它是基金資本從國外籌集並投資於國外金融市場的基金。離岸基金的特點是兩頭在外。離岸基金的資產注冊登記不在母國,為了吸引全球投資者的資金,離岸基金一般都在素有「避稅天堂」之稱的地方注冊,如盧森堡、開曼群島、百慕大等,因為這些國家和地區對個人投資的資本利得、利息和股息收入都不收稅。 4.海外基金 它是基金資本從國外籌集並投資於國內金融市場的基金。利用海外基金通過發行受益憑證,把籌集到的資金交由指定的投資機構集中投資於特定國家的股票和債券,把所得收益作為再投資或作為紅利分配給投資者,它所發行的受益憑證則在國際著名的證券市場掛牌上市。海外基金已成為發展中國家利用外資的一種較為理想的形式,一些資本市場沒有對外開放或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可以利用海外基金。 除了上述幾種類型的基金,證券投資基金還可以按募集對象不同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按投資貨幣種類不同分為美元基金、英鎊基金、日元基金等;按收費與否分為收費基金和不收費基金;按投資計劃可變更性分為固定型基金、半固定型基金、融通型基金;還有專門支持高科技企業、中小企業的風險基金;因交易技巧而著稱的對沖基金、套利基金以及投資於其他基金的基金中基金等等。
參考:http://ke..com/view/103437.htm#5
⑸ 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
契約型是基於一定的契約原理而組織起來的代理投資行為。它由委託者、受益者和受託者三方構成。委託者是基金投資的設定人,即設定、組織各種基金的類型、發行受益證券,把所籌資金交由受託者管理,同時對所籌資金進行具體的投資運用。
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資者為了共同投資目標而組成的以盈利為目的的股份制投資公司,並將形成的公司資產投資於有價證券的證券投資基金。公司型基金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金,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2、特點不同
基金的設立程序類似於一般股份公司,基金本身為獨立法人機構。但不同於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託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專業的財務顧問或管理人來經營、管理基金資產。
契約型基金它不設董事會,基金經理公司自己作為委託公司設立基金,自行或再聘 請經理人代為管理基金的經營和操作,並通常指定一家證券公司或承銷公司代為辦理受益憑證--基金單持有證的發行、買賣、轉讓、交易、利潤分配、收益及本益 償還支付。
3、投資地位不同
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信託契約中規定的受益人,對基金如何運用所做的重要投資決策通常不具有發言權;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進行審批、發表自己的意見。
⑹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區別
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法律依據不同,發行的憑證不同,基金財產的法人資格不同,基金資產運用依據不同等。
1、法律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組建的依據是公司法,而契約型基金的組建依照基金契約,信託法是其設立的法律依據。
2、基金財產的法人資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而契約型基金沒有法人資格。
3、發行的憑證不同。公司型基金發行的是股票,契約型基金發行的是受益憑證(基金單位)。
4、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受益憑證後,即成為契約關系的當事人,即受益人,對資金的運用沒有發言權。
5、基金資產運用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據公司章程規定運用基金資產,而契約型基金依據契約來運用基金資產。
6、融資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向銀行借款。而契約型基金一般不能向銀行借款。
7、基金運營方式不同。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的股份公司一樣,除非依據公司法規定到了破產、清算階段,否則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約型基金則依據基金契約建立、運作,契約期滿,基金運營相應終止。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⑺ 契約型基金中投資人是受託人還是委託人
看門狗為您解答。
契約型基金由基金投資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契約型基金中投資人是委託人。希望對您有幫助。
⑻ 契約型基金中投資人是受託人還是委託人
搜一下:契約型基金中投資人是受託人還是委託人
⑼ 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有何區別
契約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法律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組建的依專據是公司法,屬而契約型基金的組建依照基金契約,信託法是其設立的法律依據。
2、基金財產的法人資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而契約型基金沒有法人資格。
3、發行的憑證不同。公司型基金發行的是股權份額,契約型基金發行的是受益憑證(基金單位).
4、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受益憑證後,即成為契約關系的當事人,即受益人,對資金的運用不能直接干涉。
5、基金資產運用依據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據公司章程規定運用基金資產,而契約型基金依據契約來運用基金資產。
6、融資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向銀行借款。而契約型基金一般不能向銀行借款。
7、基金運營方式不同。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的公司一樣,除非依據公司法規定到了破產、清算階段,否則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約型基金則依據基金契約建立、運作,契約期滿,基金運營相應終止
⑽ 契約型私募基金對於合格投資人通常有哪些限定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法》」)及《私募暫行辦法》內的規定,私募基金合格容投資者的一般標准包括:
(一)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二)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三)符合下列相關標准:(1)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2)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