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產業投資基金有哪些分類
產業投資基金是一大類概念,國外通常稱為風險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是指向專具有高增長屬潛力的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或准股權投資,並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以期所投資企業發育成熟後通過股權轉讓實現資本增值。
根據目標企業所處階段不同,可以將產業基金分為種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長期基金、重組基金等。產業基金涉及到多個當事人,具體包括:基金股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機構,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的具體投資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機構。
2.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的當事人主要有()。
基金投資人是我們本人.
基金發起人是基金公司.
基金託管人是銀行.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經理.
基金經理是拿不到錢的他只負責投資跟運作 你滿意嗎 詳細嗎希望對你有幫助
3. 基金當事人包括哪些
基金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基金銷售機構、注冊登記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機構。
1、基金投資者
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出資人、基金資產所有者和基金投資收益受益人。在公司型基金中,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公司的股東。公司型基金的公司章程、契約型基金的基金契約均對基金投資者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規定。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資產投資運作,在不同的基金市場上名稱有所不同,如美國 「投資顧問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日本的「證券投資信託委託公司」、「投資信託公司」、「投資顧問公司」和台灣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我國則將其稱作「基金管理公司」。
3、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通常由具備一定條件的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等專業性金融機構擔任,負責保管基金資產,在公司型基金運作模式中,託管人是基金公司董事會所僱傭的專業服務機構,在契約型基金運作模式中,託管人通常還是基金的名義持有人。
4、基金銷售機構。隨著基金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基金行業內部的專業化分工不斷深化。除基金管理人直接銷售外,基金的銷售可由證券公司、商業銀行及其它中介機構代理完成,這些獨立的銷售機構專門為基金管理人提供銷售服務,並收取一定的銷售傭金和服務費。
5、辦理注冊登記的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機構負責投資者帳戶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基金單位的注冊登記以及紅利發放等具體投資者服務內容。注冊登記機構通常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託的商業銀行或其它機構擔任。
6、注冊會計師和律師。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作為專業、獨立的中介服務機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為基金提供專業、獨立的會計、法律服務。如為注冊會計師基金年報提供審計報告等。
4. 信託型私募基金的信託型私募基金的當事人
1.委託人。
委託人即信託型私募基金的投資人。投資人有權了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查閱、復制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其他相關文件。投資人在信託公司不當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時,可以解任信託公司並要求信託公司賠償損失。由於信託型私募基金存在較高的風險,因此僅適用於具有較強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人。《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明確了參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委託人應該是合格投資者,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是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二是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三是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同時,《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在不限制合格機構投資者數量的基礎上,規定單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
2.受託人。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信託業務,因此信託計劃的受託人只能是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並領取金融許可證的信託公司。信託型私募基金中信託公司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取得報酬,但也應承擔如下義務:(1)忠實義務。忠實義務是信託公司承擔的最基本義務,它是指信託公司必須以投資人的利益作為處理信託財產的唯一目的,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不得有損害信託財產的行為。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利益,否則所得利益歸入信託財產。(2)謹慎義務。投資人將信託財產委託給信託公司後,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完全以自己的名義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處分,具體應依照信託合同等信託文件的規定,本著投資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進行。信託公司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3)分別管理義務。信託公司應將自己的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分開進行管理、分別記賬。
3.受益人。
按照一般的信託理論,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受益人可以為委託人,也可以為委託人之外的其他人。但《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參與信託計劃的投資人必須為唯一的受益人,除投資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不得為受益人。此外,信託計劃的全體受益人組成受益人大會,決定信託計劃文件未事先約定的提前終止信託合同或者延長信託期限、改變信託財產運用方式、更換受託人等重大事項。4、保管人。為了控制風險,信託財產雖然由信託公司進行管理和運用,但應當保管在經營穩健的商業銀行。信託公司依據信託計劃文件需要運用信託資金時,應當向保管人提供信託合同以及資金用途說明。這種模式的好處一方面在於約束信託公司自覺守法經營,另一方面在信託公司違反法律或者信託合同規定運用信託資金時,保管人可通知信託公司糾正並可報告銀監會。
5. 基金當事人包括哪些
基金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基專金銷售機構、注冊屬登記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機構。
6. 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的三方當事人一般是指基金的
A.發起人、管理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7. 簡述投資基金的主要當事人及其關系。
基金當事人通常包括:
1、基金持有人:指基金投資人,即基金單位或受益憑證的持有人。基金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包括:本金受償權、收益分配權、剩餘財產分配權及參與持有人大會表決等;
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指負責管理和運作基金資產的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3、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指依據「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保管基金資產的機構,在我國通常由取得託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4、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機構負責投資者帳戶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基金單位的注冊登記以及紅利發放等具體投資者服務內容。注冊登記機構通常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託的商業銀行或其它機構擔任。
5、基金銷售機構:除基金管理人直接銷售外,基金的銷售可由證券公司、商業銀行及其它中介機構代理完成,這些獨立的銷售機構專門為基金管理人提供銷售服務,並收取一定的銷售傭金和服務費。
6、注冊會計師和律師: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作為專業、獨立的中介服務機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為基金提供專業、獨立的會計、法律服務。如為注冊會計師基金年報提供審計報告等。
基金當事人之間的相互關系建立在信託關系基礎上:持有人與管理人之間的關系是委託人、受益人與受託人的關系;管理人與託管人之間的關系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的關系;持有人與託管人之間的關系在公司型基金中是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在契約型基金中是收益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8. 開放式基金的主要當事人,他們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開放式基金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基金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基金銷售機構、注冊登記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機構(見下圖)。 投資者 基金 基金管理人: 負責運作資產 基金託管人: 負責保管資產 基金銷售機構: 負責銷售 注冊會計師、律師: 提供專業、獨立的 會計、法律服務 注冊登記機構:提供 開放式基金的過戶 登記工作 基金投資者 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出資人、基金資產所有者和基金投資收益受益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資產投資運作。基金管理人最主要職責就是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制定基金資產投資策略,組織專業人士,選擇具體的投資對象,決定投資時機、價格和數量,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此外,基金管理人還須自行或委託其他機構進行基金推廣、銷售,負責向投資者提供有關基金運作信息(包括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編制基金財務報告並負責對外及時公告等)。 基金託管人 基金託管人通常由具備一定條件的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等專業性金融機構擔任,負責保管基金資產,在公司型基金運作模式中,託管人是基金公司董事會所僱傭的專業服務機構,在契約型基金運作模式中,託管人通常還是基金的名義持有人。基金託管人的主要職責一般包括(1)安全保管基金資產,這是基金託管人最重要的職責;(2)執行基金管理人的劃款及清算指令;(3)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4)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價格等。 基金銷售機構 隨著基金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基金行業內部的專業化分工不斷深化。除基金管理人直接銷售外,基金的銷售可由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及其它中介機構代理完成,這些獨立的銷售機構專門為基金管理人提供銷售服務,並收取一定的銷售傭金和服務費。 辦理注冊登記的機構 辦理注冊登記的機構負責投資者帳戶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基金單位的注冊登記以及紅利發放等具體投資者服務內容。注冊登記機構通常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託的商業銀行或其它機構擔任。 注冊會計師和律師 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作為專業、獨立的中介服務機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為基金提供專業、獨立的會計、法律服務